《学院财务报销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财务报销规定.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学院财务报销规定为了加强学院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完善财务报销手续, 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全院教职工服务,根据有关财经政 策、法规和财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财务报销审批权限(一)列入学院年度预算的教育事业经费开支:1、教学各系部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直接由各 系、部、主任审批;1000元至3000元(含3000元)各系部 采取主任、书记联签制,3000元以上的由各分管领导审批。2、各职能部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直接由各职 能部门处长审批,3000元以上经处长签署意见后由各处室分 管副院级领导审批;预算以外的开支项目由院长审批。(二)差旅费报销须经系、部、处领导审批
2、(审批权限 参照第一条)(三)科研经费开支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审批。(四)教育事业费开支的设备购置费,必须经省财政厅 采购办审批,超过10000元的须与对方签订合同,合同须由 各系、部、处领导审批,财务、资产部门签署意见(超过规 定限额的须院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借款、 报销手续。其中超过10万元的固定资产要进行公开招标, 纳入采购计划,按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工程修缮项目超过 3000元报销时还须提供审计后的维修工程决算书、工程验收 证明、合同审批表及合同原件。大宗器件材料报销时应附采 购清单。经招投标的项目应附有关招投标文件。(五)经费审批人在签署意见时,须注明要报销的票据 张数和金额
3、,签于要报销的票据上,不得签在整理单和粘贴 单上。(六)重大财务事项的办理须提供学院党委常委会或院 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或决定。第二条财务报销票据的有关要求(一)、外部发票和事业收据: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 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 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事业 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 盖财务专用章。(二)、发票或收据的填写要求:(1)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 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2)填制单据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不得有涂改、挖 补等现象。、(3)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按要求分类粘贴与学院粘贴单
4、 上,并标明单据数量、金额。票据种类繁多的还须填制整理 单,注明日期、金额、张数等并加盖报销单位公章。否则报 销人员有权不予受理。(4)领款和交款必须有领款人和交款人的签字以及出 纳员的签字并加盖现金付(收)讫章。如属代领款的,须代 领人签字,不得冒充签字。(三)、办理借款要求:(1)借现金时必须填写学院借款单并按要求填写借款 的日期、金额、用途以及经办人等,并根据经费审批权限由 负责人签字。借转账支票时必须使用各单位的空额支票借用本,并按 要求填好用途等,根据经费审批权限经各单位负责人签署后 由财务负责人签署意见。(3)现金借款只可借差旅费、实习费、培训费,其他要 求现金借款的,须由财务负责
5、人审批。(四)、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复印件原则上不得 作为报销凭证。如业务属非现金结算确需报销的,须提供对 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并在票 据复印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 导签字,经财务部门领导审批后,才能作为原始单据报销。 遗失现金结算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差旅费票据遗失参 照第三条财务报销手续第十一项)(五)、记帐凭证的要求:记帐凭证的填制须按有关制 度规定,根据经济业务内容填制,会计责任人在填制记帐凭 证时应做到摘要清楚,业务内容真实,报销手续完备,帐务 处理准确完整。第三条财务报销手续和要求(一)办公用品、消耗用品等实物报销时,必须符合
6、低 值易耗品管理中心的要求方可报销。(二)凡外购教材、书籍等,学院不再统一办理验收, 由系、部、处领导签字,各系由资料室组织验收。部、处由 办公室组织验收。(三)用教育事业费报销飞机票的,统一由院长在机票 上审批。(四)用科研经费报销飞机票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五)各单位所购固定资产(单价伍佰元以上,使用期 限一年以上且保持原有形态)和低值易耗品(单价伍佰元以 下或使用期限一年以内),单位领导在发票或收据上签字后 到设备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验收手续,单位凭购 物发票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验收单及购货合同等到财务 部门办理报销手续。购置大宗或批量元器件、材料报销时还 应附采购清单。经
7、招投标的项目应提供有关招投标文件。(六)在超市购买商品报销时,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 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规定, 或者是发票只有总金额但必须有超市提供明细方可给予报 销。(七)学院用教育事业费安排的特支费,财务部门作为 专项经费管理,不发给经费本,并从严控制。使用时由主管 院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学院用教育事业费 安排的行政维持费、其他专项经费等一律不得用作招待费、 特支费。(A)各部门大型修缮、零星维修等项目的报销,应附 合同及加工清单和工程决算单,一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须经 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报销;五十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需送 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外审,财务
8、部门根据外部审计报告审核后 给予报销。(九)差旅费报销时,属参加会议或培训、进修等情况 的,须提供会议通知。伙食、交通补助由报账人员负责填写。(十)办理探亲差旅费报销时,必须有人事处的审批表 (人事处负责人签批),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领导 审批),方可报销。(十一)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办法:遗失单程票的, 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 确认。其中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 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的,可比照同程 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十二)各类款项领取,必须统一填写财务处印制的领 款单,其中安家费、抚
9、恤金,凭人事处通知单到财务处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凭人事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证领取。临时工工资,由用人单位提供花名,经有关领导签批后, 到财务处领取。学生奖、贷学金、困难补助等,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名单 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十三)各类退款,统一填制领款单,(除退房款)凭原 交款发票并有相关领导签批,到财务处办理。其中退房款, 持房产科通知办理。退学费,经系部领导审批后由分管副院长签批退公寓费, 凭学生申请经系部领导、公寓中心主任签署意见后由主管学 生工作的副书记签批后,到财务处办理。第四条内部转帐结算的要求(一)内部转帐经费的内容:图书馆复印点、印刷厂的印刷服务收费;后勤部门的各 类服务收费;各单
10、位相互之间提供的服务等。(二)办理转帐经费的审批手续:需要办理院内转帐的单位,均须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 转帐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在财务部门办理转帐。(三)办理转帐财务手续和规定:1、办理经费的院内结转手续时,所附内部票据、加工 单、印刷结算单等内部转帐均应有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2、按规定的时间(每周五)由经办人、单位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转帐手续。第五条财务报销的其他相关要求各部门以现金的方式办理报销或借款单笔业务超过 10000元,需提前到财务处预约登记或电话预约,以便财务 处及时与银行联系备款。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1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 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