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规定.docx(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和完善财务报销 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教育经费合理、规范和高效使用, 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以及关于省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 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定。第二章经费审批第二条经费审批的基本原则经费审批实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职 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的各项经 费,各二级教学单位经费审批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双签制”。 学校重大经济行为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决定。第三条经费审批的权限(一)基本支出审批1 .凡列入部门(单位)年度预算的,单项支出在1万元 以内(含1万
2、元)的(招待费除外)由部门(单位)主要负 责人审批;支出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含3万元)的, 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后, 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支出在3万元以上的,由部门(单位) 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签署 时到计划财务处结账,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不结账,按 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由部门(单位)承担,从部门 预算经费中扣除。个人不得私借公款或占用公款(确因工作 需要的定额内周转金除外),个人出差借款应在返校后两周 内办理报销冲账手续,差旅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没有办理差 旅费报销手续的,将从出差人工资中扣预借款。第十四条 财务报销票据报销
3、时效范围。原则上当年取 得的报销票据(以报销票据上的日期为准)当年报销;第四 季度取得的报销票据,可延长至次年3月31日前报销(对 公往来及学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计划财务处审核报账和学校领导审批时间 均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和星期五。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由计划 财务处负责解释。-10 - 意见后,报学校对应党政主要领导审批。2 .凡归口人事部门管理发放的其他专项绩效,由部门 (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后,经分管 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3凡各部门(单位)造表发放给外单位人员的培训课时 费、评审费、专家讲座费等费用按学校和国家相
4、关标准执行, 事先须向学校分管领导提出申请,实际发生时凭发放表和经 批准的申请表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 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二)项目支出审批1 ,设备购置费(含图书、家具购置)项目支出审批。支 出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支出在10 万元以上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 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审批。2 .基建项目支出审批。支出在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 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报学 校分管领导审批;支出在50万元以上的,由部门主要负责 人审
5、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 报校长审批。3 修缮项目支出审批。支出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报学 校分管领导审批;支出在5万元以上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 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 校长审批。4,科研、教学等专项支出审批。支出在1万元以内(含 1万元)的,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科技处、教务处 等相关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支出在1万元以上不满3 万元(含3万元)的,由项目负责人、相关分管部门主要负 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支出在3万元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相关分管部门
6、主要负 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 报院长审批。5.上述未列出的项目支出的审批,按“基本支出审批” 规定执行。(三)招待费支出审批1 .校级公务接待由学校党委(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 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报销时须凭公务接待审批单、 派出单位公函(或相关文件)和发票由党委(校长)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对应党政 主要领导审批。2 .各部门(单位)从预算内业务经费(如招生宣传费、 就业经费)和创收经费中安排的业务接待,须经学校分管领 导同意,凭公务接待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或相关支撑材 料)和发票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
7、务 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3 .从教科研经费中列支的业务接待费经学校分管领导 同意后安排,报销时须凭公务接待审批单、支撑材料(结题 方案、会议通知或公文等)和发票由项目负责人、相关分管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分管 领导审批。(四)预留机动经费支出审批凡未列入部门(单位)年度预算或超预算的,需从预留机 动经费中列支的项目,应事先提出申请,申请项目支出在10 万元以内(含10万)的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签 字、计划财务处审核、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长审 批;申请项目支出在1030万元(含30万元)的,由校长 公会研究决定;申请项目支出在30万元以上的经
8、校长办公 会研究决定后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实际发生支出时凭发票、 已批准的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按正常报销程序办理。第四条经费审批的责任(一)经费审批人对所审批经费的真实性、合规性、合 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二)经费审批人要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经费开支标 准和开支范围审批,不得将单项支出化大为小、化整为零, 逃避财务监督。(三)经费审批人要在经费预算限额内,遵循勤俭节约 的原则审批支出,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第三章财务报销程序和要求第五条财务报销基本要求(一)各类经费开支报销原则上须有经办人、证明人(或 验收人)、审批人签字,经办人、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二)每项开支必须有经费来
9、源(经费预算)并符合规 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审签时须填写经费来源(注明“项目 代码”和“项目名称” )O凡有项目卡的经费,经办人应持 报销单和已登记好的项目卡报账。(三)各类经费开支报销时,应使用计划财务处统一印 制的报销单据;不同业务应分单填制;同一笔经济业务应合 并报销,不得人为拆分。(四)各类费用报销原始票据的粘贴应按业务性质,遵 循平等、均匀的原则,以错开层叠的形式,分事、分类粘贴, 不得将票据不加区分地混合粘贴在一张粘贴单上。对不按规 定类别粘贴且粘贴不整齐的报销票据,计划财务处有权不予 受理。(五)报销业务经办人原则上应为本院教职员工。涉及 学生的费用报销可由学生本人办理报销业务。
10、(六)各类费用报销的领款人原则上不得代领,若代领, 代领者应签代领者本人姓名,且对代领行为负责。第六条财务报销程序(一)购买办公用品、材料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组织 验收,报销票据一般不得开具笼统项目(如:办公用品、电 脑配件、电脑耗材等),开具笼统项目需出票单位填开结算 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在超市购买商品报销时,须提供超 市机制购物清单,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 合财务报销规定,方可给予报销。属于定额发票(限金额很 小,确实不能开具电子或手工发票)的,须填写业务日期、 业务内容或业务用途,由销货方另提供加盖公章的清单或收 据。(二)购置大宗或批量元器件、实验实习材料按规定由 相关
11、部门组织验收。报销单后附验收单、发票、采购清单。 经招、投标的项目应提供有关合同,集体采购应提供相关资 料。(三)教材采购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凭采购发票和入库 单,由经办人、验收人和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 可办理报销手续。购入图书资料应凭购物发票及清单,由经 办人、验收人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报 销手续。(四)加工、修缮、零星基建等项目的报销,应附合同 及加工清单和工程决算单,3万元100万元工程项目需要 审计的工程项目须经学校审计部门审计,100万元以上的工 程项目须送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程项目报销时须提供审计 后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验收证明。(五)购买设备、图书和
12、家具购置等固定资产,经办人 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验收、领用手续。5万元以上 支出,须按下列程序办理:立项;申报;论证;预 算;招标或经学校批准集体采购;签订合同;组织实 施;验收。报销时凭发票及入库验收单、领用单办理结算, 招标或集体采购的项目应提供有关合同。(六)差旅费报销应按“一次一单”原则填写“职业技 术学院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按规定粘贴好的原始单据, 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才能报销。如同时出差多人,并一起报销 时,必须详细列明所有出差人员姓名。参加会议、培训的, 须附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校领导审批的会议、培训 通知。差旅费报销按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七)各部门(单位
13、)符合规定造表发放的人员费用, 发放表中应包含发放标准、天数和领款人签名等必要项目。 个人所得税由计划财务处直接代扣,统一向税务部门缴纳。第四章财务报销票据的要求第七条报销票据的种类及要求(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和事业收据(凭证)。报销 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 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 用有效期内;事业收据(凭证)必须有国家、省或市财政部 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自制报销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部门(单位)主要 负责人签字。第八条报销票据的填写要求(一)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客户名称(必须填写“职业 技术学院”)
14、、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 开票(收款)人等。(二)报销票据金额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 相符,其他项目更改后必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三)所有报销票据上的签字一律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 字笔,且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第九条报销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一)原始票据复印件原则上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如业 务属非现金结算确需报销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 (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并在票据复印件上加盖财 务专用章,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部门领导签字,经财务负 责人审批后,才能作为原始单据报销;遗失现金结算的票据 原则上不予报销。(二)因公出差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
15、书面情况说 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其中遗失火车票、 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的,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 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第五章财务报销结算方式第十条财务报销时,现金和个人公务卡主要用于支付 劳务酬金、奖金、差旅费及结算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 出。购买材料、固定资产,支付工程款和服务费等对公业务 原则上不得支付现金,一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或银行转账结 算。国库集中支付和银行转账结算时,经办人须提供收款单 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信息,收款单位名称须与发 票或收据上收款单位全称一致(有合同的、协议的须与合同、 协议当事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销手续。第十一条退还招投标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时,必须通 过银行转账,不得退付现金。学校内部单位之间办理的各项 经济业务,实行内部转账结算,不得支付现金。第六章财务报销其他规定第十二条个人因公出差借款和向外单位预付款时,在 预算指标限额内凭校领导批准的会议通知、采购申请或采购 合同等凭据,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到计划财务 处办理,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须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并提前2天到计划财务处预约。第十三条 通过银行汇款购置设备、材料、图书、教材 等,由经办人员负责结账。借出或汇出的款项1个月内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