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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经济学第五章现代产权制度与国有企业改革我国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证明,不管是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还是国有资产管理 体制的改革,都涉及到一个核心的问题,产权与产权制度改革。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大 问题,产权与产权制度改革是改革国有企业与重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关键。5.1 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产权制度与现代产权理论(D什么是产权?产权(property rights)是一种与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包含占有权、使用权、 收益权与处置权。尽管,产权与所有权都是以财产关系为研究对象,但是,所有权概念侧 重于对财产归属的静态确认与对财产实体的静态占有,基本上是一个静态的、抽象的范畴。 而产权概念侧
2、重于对财产实体的动态经营与财产价值的动态实现。产权是交易双方权、责、 利的划分,产权只能形成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平等的所有权之间的交易,或者简称之 “交易中确定的权利”。产权与所有权不一样,还表现在产权作为一束权利,占有权、使 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与一定空间上进行分离。比如,在现代公司制企 业,产权表现为股权、法人财产权、日常经营管理权等一组权利束。产权的功能在于:首先,产权有助于人们在交易时形成合理的预期。一个资源稀缺的 外部世界,人们相互竞争资源并相互合作。不管是竞争还是合作,都是以人们有合理的预 期为前提的。不管是简单的物物交换,还是更高级的商业贸易,都离不开合理的预期
3、,即 “只有通过双方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由于产权界定 了人们财产权利的边界,因此会形成这一合理预期,即“他们务必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 者。”其次,产权激励人们的经济活动。产权明确界定其行为主体的权责利关系,这样, 人们在市场交易的活动中既有动力,又有竞争带来的压力,就务必积极去追求,从而实现 产权之利的最大化与成本的最小化。最后,产权能够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产权内部不一 致权利的可分割性与分离性,有利于人们实行专业化分工,提高经济效率;产权的可让渡 性,使资源能够不断地从利用与配置效率较低的地方,交换与流淌到效率更高的地方,直 至最优状态。产权的灵活性的增强进一步
4、使经济的进展朝着良性的方向进展,资源的配置 效率不断的提高。这三个方面的产权功能,是相互联系的,相互促进的。明确界定的产权, 使人形成合理的预期,这样人们在竞争与合作中,就会有积极性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而产权主体的这一最大化寻求的过程,也正是产权的不断界定与资源的最优配置过程。(2)什么是产权制度?产权制度是以产权为依托,对财产关系进行组合、调节的制度,就是产权制度。产权 制度是既定产权关系与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保证事实上现的制度。合理的产权制度具有 企业。由于有限责任制度在出资人的投资与家庭财产划出了明确的界线,即使投资的公司 破产了,股东的缺失也仅限于投资额的部分,不可能连累到家庭的其
5、它财产,减轻了投资 者的风险,使投资者敢于投资,从而带来了资本的大量集聚,使公司规模能够迅速扩大。 二是经营者能够放手大胆地经营。由于在有限责任制度下,出资者敢于向经营者更多地让 渡权利,而经营者对股东财产、对企业法人财产的责任又是有限的,这有利于经营;二吁 手脚,独立负责, 自主经营,推动公司的快速进展。三是法人治理结构。从通常意义上说,法人治理结构或者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权力千沟的设 置、运行与权力机构之间的联系机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经营者权力扩大,出资者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如 何使出资者放心,经营者精心,生产者用心呢?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规范企业组织制度,使 企业的权
6、力机构、监督机构、决策与执行机构之间相互独立、权责明确,在内部形成激励、 约束、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这样既能够保障所有者的权益,又给予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 自主权,同时又能激发生产者的积极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组织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与监事会构成,根据 这些机构的功能与职责,能够具体认识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一年 召开一次,实行一股一票,其职权能够概括为四个方面:人事权。股东会选举与更换公 司的董事、监事,并决定他们的报酬。重大事项决策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与投资计 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修改公司章
7、程。收益分配权。审议 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以实现股东按投资比例取得收益的权利。财 产处分权。如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金,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破产清算 等涉及财产扩事项做出决议。股东会通过行使以上职权,对董事会与经理人员形成必要十 三约,保障出资人的利益,但无权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活动。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由股东会选出的董事构成。我国公 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313人构成(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多会由39人 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519人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若干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
8、会的决议,其要紧职权是: 对公司的经营做出决策,包含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的设置与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与亏损弥补方案。 在人事权上,董事会负责任免公司经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采取 每人一票(在双方票数相等时,有的国家规定董事长能够投两票)与简单多数通过的原则。 我国规定,董小会的决议须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同时每个董事会成员对其投票要签字 在案同时承担责任。经理。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经理的职权是:主 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基 本管理制度;
9、提请聘任或者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者解聘除应由 董吊会决定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能够从外部聘任,也能够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由股东代表与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 下列要紧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 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与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书与经理 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为保证监督的独立性,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 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公司组织制度的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构成了公司的治理结构。从
10、纵向的财产负责关 系看,股东会对董事会是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对经理是授权经营关系;监事会代表股东 会对财产的受托人,即董事会与经理实行监督的关系。从职权关系上看,它们有各自不一 致的职权范围,这些职权是具体而明确的,各自都不能越权行事,形成了彼此间的职权限 定关系,构成了整个公司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这就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科学含义所在。5. 3产权改革:解决我国国有企业诸多难题的关键5.1.1 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一一代理问题日趋严重与复杂的根源分析在实行所有权与操纵权相分离的现代公司制企业中,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这即: 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委托一代理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极可能产生
11、代 理人偏离委托人及其企业所期望的利润最大化目标,而去追求代理人自身的效用最大化、 从而使公司实际实现的利润小于其潜在利润的问题。对此,西方学者已有过大量论述。如, 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就在其国富论中指出,股份公司中存在着两权分离现象。 而且他对公司经营者是否有适当的激励去追求所有者利益最大化持怀疑态度。20世纪60 70年代以来,阿尔钦、德姆塞斯、詹森、麦克林等人的精辟而深刻的分析也都说明,委 托一代理问题早已超越了所有制范畴,而成为现代所有公司制企业都面临的一个共同难 题。但是,假如我们根据中西方企业均存在委托一代理问题这一现象就得出结论,认为中 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问题也只是委托一代理
12、问题,而与产权没有关系,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表面上看,代理人侵犯委托人利益的现象既可能发生在私有制企业中,又可能发生在国有 制企业中,因此,企业利益的被侵犯大概确实与产权问题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然而,我 们务必看到的另一方面问题是:我国国有企业经营中的委托一代理问题是远比西方国家企 业中的委托一代理问题严重与复杂的。至于造成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一代理问题日趋严重与 复杂的根本原因,正是国有产权制度安排存在缺陷所致。为了说明委托一代理问题在我国国企改革中的重要性,有学者说了一个“老王买 酒”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你委托老王给去买酒,但是老王在半路上却把酒喝了,回来他 告诉你说自己不小心把酒摔了。由于委
13、托人(你)与代理人(老王)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因此你这个委托人只好有苦难言,自认倒楣。情况果真如此吗?我们认为回答是否定的! 在西方企业的委托一代理过程中,代理人所可能产生的种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机会主义行 为,尽管不可能完全杜绝,但实际上大都能在严格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中得到最大程度 的防范或者操纵。首先,托老王为自家买酒的那个人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在找人买酒 之前,出于对自身利益的极大关注,总会千方百计按市场规则从经理市场上选择一个最为 理想的职业买酒者的,换言之,买酒的老王(经营者)不是随随便便地通过行政任命方式 产生的,而是长期的市场竞争机制筛选的结果;其次,初始委托人(出资买酒者)与最
14、终 代理人(老王)之间的委托一代理链条是很短的;再次,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是存在严格 的契约关系的,双方基本上是能做到激励相容的,(在现代企业经营过程中委托人通常是 通过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界定给经营者或者代理人来实现激励相容的)。因此总体上说, 一系列严格的制度约束使老王是不敢、也不可能在偷喝了酒后还说假话的。但是在我国国有企业制度安排中,情况就不是这么简单了。首先,国有企业的真正所 有者是全体人民,而国有资产的初始代理人或者首级代理人是谁的问题在我国却没能得到 完全的解决或者取得一致的看法。全国人大还是中央政府? 一种较为经典的观点是:由于 我国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或者国家所有,而全
15、国人大作为我国的最高权力机 关,因此理所当然应该成为国有资产的首要代表者;但是另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则认为, 在我国,国有资产事实上是归各级人民政府所拥有并由其直接支配使用的,人大作为所有 者代表已成为一种形式。在国有资产的初始代理人甚至所有者都欠明朗的前提下,代理的 高效率自然被打上了一个很大的问号。其次,撇开初始代理人尚欠明确这一问题不谈,另 一个严重的问题是:不管初始代理人是人大还是政府,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全体人民) 对其都无法形成或者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与约束。这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涉及法 律上的民主监督机制建设问题,人大代表与政府官员的产生机制并不是直接由全体人民选 择产生;二
16、是考核初始代理人经营国有资产业绩好坏的标准缺乏,不管是人大还是政府经 营国有资产,不仅有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经济目标,还有稳固、就业、公平等众多的社会 目标;三是即便撇开上述两点不谈,还有一个经济学上人所周知的初始委托人(全国人民) 监督代理人时的搭便车问题。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明了国有资产所有者对国有资产的态度: 在一个火车站,一个旅客不小心打碎了车站的一块玻璃,车站工作人员以这位旅客损害了 国有财产而要其赔偿缺失,但这位旅客认为,车站的资产属于国家财产,归全国人民所有, 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也同样拥有所有权。现在,其它的所有国有资产我都不要了,只要 这一块玻璃,因此我能够不赔偿缺失。该旅客的观点
17、无疑说明公民在对国有资产行使监督 权时,难免存在着搭便车行为。第三,国有企业不仅制度本身存在监督上的失灵问题,而 且其委托一代理链条还存在过长问题。传统的国家所有制这一形式决定了我国的初始委托 人与终极代理人之间是一种多层次的授权经营关系。即全体人民一一中央或者地方人民代 表大会中央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委托一代理链条的拉长无疑使委托一代理过程中原本存在的诸多机会主义行为更加复 杂化与严重化。第四,即便按一些学者的意见将代理链条尽可能地缩短,但是一方面,我 们绝不可能将传统国有制下的委托一代理链条缩短到象现代规范的股份公司那样简单明 了的三个层次(股东一一董事会
18、一一总经理)上;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的人格化主体缺位问题还是无法得到根本性的解决。这样,当某个具体的委托人(政府官员)在准备替全体 人民选择一个经营者时,是不是也可能存在着偷懒这一机会主义行为或者其他的败德行为 呢?答案估计是确信的。第五,传统国有制下的国有产权不流淌性使得国有资产所有者无 法能够象现代规范公司制企业中的资产所有者那样灵活地运用脚的投票机制来约束经营 者,而不可否认或者不可忽视的是,脚的投票机制对那些具有机会主义行为倾向的职业经 理人员来说无疑是一项极其严厉的制裁与约束制度。最后,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下,正是 由于脚的投票机制的缺乏,因此决定了国有企业也就不存在被接管的风险,经理人
19、员自然 能够高枕无忧,缺乏搞好国有企业的压力、动力与积极性。很显然,上述中国特色的委托一代理问题是与国有产权制度安排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不改革传统的国有产权制度,第一,不可能解决冗长的委托一代理链问题;第二,不可能 确立具有独立品格的或者人格化的市场经济利益主体;第三,脚的投票机制无法形成;第 四,国企负责人缺乏来自于接管方面的风险与压力。持产权并不重要的人认为,只要解决 了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让利润真正成为能够反映国有企业经营绩效的指标,就能最大 限度地解决国有企业的委托一代理问题。然而,我们的疑问是,假如上述诸多问题(即代 理链过长问题、人格化主体缺位与监督者的搭便车问题、脚的投票机制缺
20、乏问题与国有企 业不存在被接管的风险等等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那么,国有企业经营中的委托一代 理问题又怎么可能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与解决?5.1.2 我国国有企业长期存在政企不分或者难分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国有企业的传统产权制度不改革,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讲,政府强加给国有企业的各 类政策性负担也就有了一个充足的理论根据。由于你这个企业本身就是属于我国家所有, 而作为产权主体或者所有者,国家甚至能够将国有资产处置掉或者消灭掉,更况且我国家 现在要求你企业做的只只是是承担一些(政策性)负担,这有什么不能够的呢?从这个角 度来说,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干预确实是无可指责的,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的活动是其行使 所
21、有者权力的表现,这样一来,政企分”的改革目标自然地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要 真正完全地解除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实现政企分开的既定目标,就务必对国有企业的 传统产权制度进行调整或者改革。众所周知,自1992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制度创新阶段以来,现代企业制度便成 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然而客观地说,到目前为止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各地并没有 很好地建立起来,重要原因之一便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还没能真正而完全地理顺,或 者政企没有完全分开,国有企业仍被各级政府束缚着手脚,难以成为市场经济下的真正的 利益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进程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牵制。政企分开步履维 艰的客观现实无
22、疑警示我们应该转换思路,考虑一下另外一个问题,这就是:产权属于国 家所有的国有企业到底能否真正实现企业与政府的分开?为了回答国有企业到底能否实现企业与政府的分开这一问题,我们能够首先从政府与 非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谈起。众所周知,政府并不是非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与代理者,它在 非国有企业面前的身份是非常简单的,这即: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政府只是政权的政府或 者政权的代表,她对非国有企业只能行使政治权力。具体来说,政府只能依照有关法律规 定,从非国有企业外部管理、协调、监督其经济运行,而不能介入非国有企业内部,对事 实上施直接或者间接的干预。比如,只要非国有企业的投资方向不违反国家政策,那么, 政府就不
23、得干预非国企的投资决策;政府不能直接任命并考核非国有企业负责人;政府不 得干预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等等。换言之,政府对非国企能够采取你投资我欢迎,你赚钱 我收税,你破产我不管,你违法我制裁(你)的态度。但是,从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来说,情况就是完全不一致的了,政府在国有企 业面前是双重身份,即既是政权的政府又是产权的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的代理者。更有一 种观点认为,在我国,政府实际上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国有企业的实质是政府企业)。 这样,作为政权的拥有者,政府只能依照法律规定从国有企业外部对其进行管理与监督(这 与政府管理非国有企业并无本质区别);然而作为国有资产的代理者(或者所有者),政府
24、就必定要对国有企业进行一定的操纵或者干预,间接地、特殊情况下则务必直接地介入国 有企业的内部,参与其内部经营管理,如直接选择、考核、罢免企业负责人;参与制定(或 者直接制定)企业的有关投资决策与利益分配方案等等。能够认为,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的 生产经营活动是非常正常的,是负责任的表现;反之,假如政府不管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 或者政府对国有企业负责人也不行使选择与监督的权力,那才是极不正常的现象,那样的 话,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还有什么区别?另外,从西方国家的情况来看,一些国家(如 英法等国)的法律制度也明确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是由企业的所有者一一国家或者政 府直接任命的,企业负责人也只对任命他的
25、上级领导负责,而不对市场负责。国有企 业的经营目标自然也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侧重于社会效益最大化方面。上述分析说明,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代理者(或者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在国有企业 面前根本不存在能不能干预这一问题,而只存在如何干预的问题。假如我们坚持把政府不 干预国有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或者者说务必在国有企业内部实现政企分开,那 么,估计只能通过下列几条途径来实现:第一,将国有企业承包或者租赁给非国有经济主 体去经营,政府只收取承包或者租赁费用,而不直接介入承包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政府对国有企业撒手不管。或者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或者对国有企业睁一眼闭一 眼,任凭国有企业为
26、其内部人所操纵;第三,从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入手,积极探索 公有制的其他实现形式,将国有企业改造成非国有的其他类型的公有制企业或者民有企 业,继而使政府在(竞争性的)国有企业面前不再拥有(或者只拥有部分)代理权甚至所 有权。显而易见,上述第二种途径是首先应该被排除的;至于第一种途径,由于改革的实 践已经充分证明,承包制、租赁制并不是解决我国国有企业问题的最佳形式,因此我们也 能够不考虑这一途径。这样,我们便只能将希望寄予在第三种途径上,即通过对国有企业 的所有制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来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继而达到政企分开之目 的。5. 3. 3解决国有职工身份转变问题需要以国有企业的产
27、权改革为起点不管是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政治体制改革,实质上就是对各有关主体的物质利益关系 进行调整与改变,而在这种利益关系重新整合过程中,尽管有可能存在全体社会成员都从 改革中得到好处、而没有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受到缺失的帕累托式改革,(如20世纪70年 代末始于安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便是在没有影响城市经济与城市居民实际利益的情况 下进行的。)但是,象我国早期农村改革这样明显的帕累托改进现象在城市改革过程中便 不复存在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崛起的乡镇企业,很快冲击了传统计划体制下的城市工业经济与城市 职工,后者原有的各类优越感随着改革波及到城市后有了一定的动摇。在随后进行的城市 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
28、,城市经济主体对改革的热情也自然没有改革初期农民那么高,政府 成为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首要主体也就势在必定。能够设想,假如没有政府通过放权 让利式的改革来对城市有关利益主体进行激励或者补偿,中国的城市改革或者国有企业改 革估计很难能够在无任何动荡的环境下顺利推进至今天。1981 1990年,我国财政通过各 类让利方式让国有企业获得了超过3000亿元的补偿收益。1980 1990年,国有企业职工 工资在企业新增价值中的比重,由17. 5%上升至35. 7%,而同期的国内财政收入占国 民收入的比重则由31. 5%下降至21. 6%。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明显说明, 在有关主体的实际利益受
29、到冲击或者影响时,依靠政府或者社会的力量对受损群体进行补 偿是保证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同样,在改革推进到今天需要我们的国有企业职工完全放弃其国有职工身份的时候,即下 岗分流、减员增效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时,政府对国有职工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补偿同 样是不可忽视与不能省略的。由于,国有职工特别是那些与共与国同龄的国有企业职工, 他们一方面为我国的工业化起步做出了巨大的奉献;而另一方面,他们在计划经济时期却 没有获得相应的货币收益报酬,政府以包揽国有职工全部后顾之忧的承诺(政府或者企业 养老、免费教育、公费医疗、公费住房等等)将本应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转化为国 有企业积存或者国家重点建设投资
30、。很显然,在政府继续包揽国有职工的全部后顾之忧时, 或者者说政府并不要求国有企业职工走向市场自谋职业的情况下,是不存在对这些职工的 原有劳动报酬进行返还或者补偿之说的。然而,在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劳动边际产出低于 劳动报酬甚至已降为0的情况下,动员国有企业劳动者放弃其国有身份或者走向市场、自 谋职业便自然成为能否继续推进国企深化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尽管这一举措令广大的国 有企业职工在感情上难以同意,但它对我国的国企改革乃至整个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却 是无法回避或者难以逾越的关口。实际上,关于我国国有企业职工来说,需要解决的不仅仅是身份转换或者过去劳动报酬补 偿问题,而且还要解决他们的工资拖欠与减
31、发问题。所谓职工工资拖欠是指因各类原因未 按时发放职工基本工资长达一个月及其以上的行为;所谓职工工资减发是指减发了职工月 工资百分之十以上并持续减发三个月及其以上的行为。1993年上述两项所涉及到的职工人 数便达629万人,其中拖欠工资涉及258万人,减发工资涉及372万人;到1997年,上 述三项指标分别达1700万人,1145万人与556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53. 4%、120. 7% 与-5. 8%。据资料说明,1993 1997年期间我国国有与集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累计涉及 2455万人次,其中1997年所涉及职工人数占全国职工总数比例为16. 8%,这相当于平均 每六个职工就有一个职工
32、遭遇拖欠或者减发工资的不公正待遇。自1993年以来,拖欠、 减发工资累计额超过500亿元。大面积拖欠、减发职工工资问题,不仅是一个急需解决的 经济问题,还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政治与社会问题。人心稳固是社会稳固的核心。在推进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与完善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解决国有企业职工的过去劳动补偿 与工资拖欠与减发等问题,而且务必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以稳固人心。然而更为棘手的问题是,根据我国政府的现有财政能力根本无法实现成百上千万的国有职 工身份转变,因此,补偿资金与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便自然成为国企职工身份转变过程中 的关键。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唯一的可取之策便是通过国有产权改革(如在
33、国有控股公 司中进行国有股减持等),变现部分国有资产,从而为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转与社会保障 制度的建立扫清障碍。界定与规范财产关系、提供激励、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与形成稳固预期等功能。在中国,产权制度的建立有着十分重大意义:首先,产权制度是决定资源配置的基本 制度。因此需要产权制度,是由于资源有稀缺性,必需合理配置资源。因此决定资源生产、 使用与交易关系的产权制度就成了事关资源配置机制与效率的基本问题与必要条件。其 次,我们选择了要紧靠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务必建立市场经济的产权 制度。市场体制要求的产权制度与传统计划体制要求的产权制度不一致。要紧靠市场机制 配置资源,意味支配资
34、源、决定资源交换的市场主体一一个人与法人的产权务必清晰明确, 即市场主体务必有资源交易的选择权与决定权,否则它就不是市场主体,无法担任资源配 置的主角。第三,改革与进展的实践已经证明,按市场经济原则确立的产权制度及与此相 习惯的法律制度,对中国的经济进展与体制改革已起了重要的作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 过程,是市场化的过程,就是独立的个人与法人取得资源支配权与交易权的过程。第四, 为解决仍然存在的许多问题,务必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权制度的建设,建立与完善与 之相习惯的法律体系。目前在产权制度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3)现代产权理论。现代产权理论的主流代表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理论认为,只要存在
35、交易费用, 产权制度就是必要的。建立一套法律上强有力的产权制度,承认并保护产权就是为了减少 交易费用。不一致的产权制度安排,就有不一致的交易费用,继而决定了不一致的经济运 行效率。产权理论认为,市场交换的实质不是物品或者服务,而是各方的权利,市场交换 主体务必对其交换对象有明晰的、惟一的、可自由转让的产权,才能使市场机制运转起来, 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产权清晰较好地表达了产权排他性与自由转让性,但是产权理论并 没有认为私有产权是惟一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通常可将产权划分为私人产权、法人产权、 社团产权、公共产权与国有产权。产权理论认为,重要的不在于产权的最终归属,只要产 权主体明确、产权边界清晰
36、,就能够减少交易费用,就都是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安排。产权理论探讨的另一个中心问题是企业内部产权结构的安排。产权理论不是将企业简 单地看做以权威、计划来配置资源的组织形式,他们认为企业中董事与经理、经理与工人 之间的契约关系,仍然是一种交易,这与市场交易、市场契约没有什么不一致。因此,企 业内部产权结构安排,同样会对企业的效率产生重大的影响。产权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但是产权理论所阐释的一些现象与规律,却是普 遍适用的。按照产权理论的分析,公有产权(包含国有产权)的制度安排应该符合下列几 个标准:一是产权主体务必明确,产权边界务必清晰,这就要求务必有明确的人或者机构 负责行使产权;二是产权务
37、必能自由流淌,这就要求产权主体多元化。没有产权主体多元 化,就无法进行产权交易,市场机制也无法有效运转起来。三是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安排务 必合理,这就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5.1.2 产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与联系从经济学渊源看,“产权”与“所有权”代表了两种不一致的理论范式,同时二者异中存同。所有权与产权各自概括了理论抽象的不一致层次。所有权概念处于较之产权更高的理 论抽象层次。所有权、特别是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始终是推断不一致社会形态的根本标准, 各类具体产权与制度都从中劈分、衍生而来,所有权、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权因此成为产 权的核心;西方产权概念众说纷纭,原因之一在于他们在所有权已定的条件下探讨如何
38、解 决现实中的产权纠纷,关注于表层分析,不涉及根本产权制度及其在整个社会生产关系中 的地位。尽管如此,由于西方产权理论较为真实的“复印” 了现实问题,几乎所有效率问 题(比如交易费用、委托代理、激励约束等)都能够产权进行解读。所有权与产权各自刻画了经济运行的不一致层次。西方产权经济学的核心是考察人们 在经济活动中的益损关系及其影响,探寻如何更好实现交易,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 置效率。马克思的所有权理论也剖析经济运行层次的具体产权结构,但把重点放在对根本 产权制度的研究,探索社会经济进展的规律,阐明它发生、进展与灭亡的规律。所有权与产权各自具备不一致的运动态势。从宏观看,在一定的社会时期内,
39、产权始 终是一个相对动态概念,不仅由于其权能的可分解性,同时也在于产权的有效性取决于诸 多变量,在正常运转的社会中,权利的产生也是一个不断进展的过程;而所有权是一个相 对静态概念,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总是由特定的生产力决定的,只要生产关系不可能发生 根本变革,所有权就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从微观角度看,更多的权能转移发生在诸如使用 权、处置权的转移上,而与最终收益紧密有关的所有权往往被保留下来。所有权与产权各自具有不一致的结构丰度。英文中所有权表示为一个单数: ownership,而产权则多以复数形式出现:property rights。二者之间的区别不仅仅表 达在权能束分解的多少上,更表达在:所有
40、权以财产关系为核心设置权利,而产权是以所 有权为核心的若干权利的集合体,外延比所有权宽泛。所有权集中表达在财产的终极归属 权上,而产权形成排他性的权利关系比所有权更为复杂。所有权与产权共同构成对现实产权变迁的完整解释。马恩经典著作中对所有制的大量 论述实际就是一个深刻的产权理论体系;西方经济学通过使用产权与产权制度概念在一定 程度上加强了经济学的解释力。尽管二者从研究前提到理论核心都存在截然不一致的地 方,但是都对市场经济下财产关系与社会关系这一共同研究对象各自进行了不一致层面的 分析,都指出了产权制度、市场、社会之间存在普遍联系、互相影响,分析了产权制度的 进展、演变的轨迹与规律,能够为市场
41、经济运行中的许多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5.1.3 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市场经济是一个不一致利益取向的经济主体在产权明确界定的条件下进行公平自由 交易的经济系统。在市场经济中,产权用以界定人们在交易中如何受益、如何受损与如何 补偿的行为权利。现代产权理论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权利。在排他性权利制度 中,各经济主体的权利边界是清晰的。各经济主体具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权利,但要受到他 人权利的约束,即人们的行为不能损害他人的权利。在这种对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追求与受 他人权利的制约的制度规制下,经济活动趋于有序与高效。现代社会依靠有效的产权制度,能够为经济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产权制度之因此是经
42、济制度的基本要素,是由于它从下列几个方面影响或者决定着资 源配置效率与经济制度效率。第一,假如产权是界定明确的,那么交易的受益效应与受损效应在更大程度上对交易 当事人发生影响,即交易当事人完全对自身行为的结果负责,从而减少交易的外部性,提 高社会总福利水平。比如,专利法的保护使得创新受益向发明者集中,从而给予创新活动 以有效的激励,并有利于社会进步。第二,现代产权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界定明确的、受法律保护的产权减少了 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使经济当事人的利益预期与法律责任清晰化。现代市场经济的交 易基本上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诸如合同、债权债务、担保、保险、票据等交易活动 均要以信用为
43、基础。假如信用缺失,则市场交易的风险增大,欺诈、造假、失信等行为大 行其道,造成交易成本上升,市场秩序混乱,经济效率下降。因此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 济,而信用体系的健全与完善是依靠于产权制度的。假如产权界定不清与缺乏保护,交易 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缺乏法律制度的规制,交易就没有安全性可言,经济的运行效率 会深受影响。第三,现代产权制度保证了一种自由选择与公平交易的经济关系。产权明确界定保证 了交易的受益效应与受损效应都由交易当事人直接承担,这就决定了交易当事人拥有自由 交易的权利。交易当事人根据成本与受益的比较作出是否交易的选择。当大量的交易都在 这种条件下进行时,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就会优化
44、,并引致社会福利的增长。因此,所谓 资源配置优化,就是交易主体通过自由交易行为而受益或者避免受损的过程。在这一过程 中,产权应当是明确界定的。产权明确界定保证了交易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收益激励与受 损约束,使资源能够配置在效率更高的使用上。决定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与要紧内容。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进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 础。这一阐述是对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特征的准确把握。现代经济理论认为市场不是一种 “自然秩序”,而是一种制度。制度性市场是一种交易程序与规则,为交易行为提供了规 范与实践标准。制度性市场的核心基础是产权制度。在市场
45、经济中,人们的经济行为乃至 整个社会经济运行都是以财产权利来界定与规范的,在此基础上生成的“社会契约”具有 经济的与法律的特性。因此,我们在讨论经济进展时,不仅要分析资源约束,也要分析制 度约束。换言之,制度与资源一样,也存在着稀缺性。当制度供给短缺时,经济进展与社 会进步将受到制约。在某些条件下,制度制约比资源制约更为关键,这能够从世界经济及 中国经济的进展中找到有力的例证。从中国的情况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与完 善是进一步解放与进展生产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制度条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就是要增强制度供给的弹性,对所有制结构、财产关系、产权制度作适时的调整与变革, 使之与社会主
46、义市场经济的进展程度与要求相契合。5. 2现代企业制度我们首先阐明企业的性质,说明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与意义,然后分析现代企业 制度的基本特征与要紧内容,最后联系我国的具体情况,说明国有企业改革与进展。5. 2. 1企业概论这里要紧说明企业的起源与性质。关于企业的起源,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西方经济 理论都进行过论证。(1)科斯的观点。在西方经济理论中,研究企业起源影响最大的要数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 斯。科斯于1937年发表了企业的性质一文,正是在这篇文章中,他回答了企业为什么 产生。科斯研究的出发点是传统经济学里的市场机制,即价格调节机制。在传统经济学里, 依靠价格机制的作用,经
47、济系统能够充分地实现自我调节,由于价格的变动会引导供给自 动习惯需求,它的运行不需要任何的监测与中央操纵。这是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发 表以后经济学家的共识。但是,科斯对传统经济学的这个命题产生了怀疑。他说:已知现 代经济系统中大多数资源在企业内部被使用,如何使用这些资源依靠行政决策而不直接依 靠一个市场的操作,这就非常惊奇。把定价系统看成是一种协调机制显然是对的,但是论 点的有些方面使我困惑。显然,科斯在这里发出疑问,既然价格机制能够解决一切问题, 为什么大多数资源的利用不是依靠市场操作,而是依靠企业内部的行政决策呢?即为什么 还会有企业产生呢?既然企业的存在是客观的经济事实,那么就必定会有其存
48、在的合理 性。科斯找到了企业之因此产生的理由。他说:我觉察到利用价格机制是有费用的。务必 去发现价格是什么。要进行谈判,起草合同,检查货物,作出安排,解决争议,等等。这 些费用被称之交易费用,正是避免通过市场进行交易的费用能够解释企业的存在,在企业 中要素的配置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在企业的性质中主张交易费用的存在导致企业的出现。问题是,避免交易费用是企业产生的原因,那么为什么不让一个规模巨大的企业来生 产所有的产品,市场交易还会继续存在呢?科斯进一步解释说,这是由于企业内部行政决 策使用资源需要管理费用,只有当企业管理费用小于市场交易费用时,企业才会产生,反 之,企业就不可能产生。而随着企业规模
49、的扩大,企业家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的困难会增大, 管理的收益会递减,企业的规模界限应在内部管理费用与市场交易费用相等时的均衡点 上。当管理费用大干交易费用时,市场交易就取代企业内部的协调。以上分析说明,科斯关于企业产生的基本观点是:交易费用的存在导致企业的出现。 当然,企业内部配置资源也要花费协调费用或者管理费用,当企业内部配置资源比市场配 置资源更有效率的时候,企业就产生了。企业规模的界限,是在企业内部管理成本等于 市场交易成本的均衡点上。(2)马克思的观点。在科斯研究企业起源之前,马克思在19世纪60年代出版的资本论中,已经对企业 的产生进行了开拓性研究。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企业的形成与产生与社会生产方式及其进 展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与分工进展的必定结果。马克思认为,企业的起源与进展本质上是与资本主义的起源与进展相一致的。资本主 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家同时雇用较多的工人,因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