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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病假期间的劳动报酬有哪些规定?答:对病假期间劳动报酬的规定有以下几项:1)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 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相关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相关标准 的 80%.2)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二(365天104天)+12月二21.75天.3)根据以上相关规定,病假期间应支付的工资:当地月最低工资相关标准义0.8 21. 75 义病假天数二病假期间应支付的最低
2、工资.所谓病假,是指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检查、出具证明并获本单位 主管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的批准,停止工作治疗疾病或休息的假期.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因 此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参考法规:1 .企事业单位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2 .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3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例:某公司于2009年2月13日领取营业执照成立,2009年4月8日刘某某、某公司双方签 订1年期劳动合同,确认刘某某于2008年11月1日到某公司工作,合同终止期限为2009年 12月3
3、1日.并约定刘某某在某公司安全保卫部岗位从事内勤工作,工资相关标准为试用期 1, 2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1, 300元/月.2010年3月24日刘某某在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院住院,2010年4月26日出院,2010 年5月26日病假期满后回单位上班.2010年6月11日因刘某某不同意变更工作,与某公司 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于同日签收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2010年6月17日刘某某向乌鲁木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刘 某某不服诉至法院.刘某某与某公司争议的要点问题包括:1)刘某某主张要求某公司支付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 诉讼请求是否合
4、理?2)刘某某医疗期内病假工资的支付问题.对这两个问题,1审法院与2审法院有不同的认定:1) 1审法院认为,2009年4月8日刘某某、某公司双方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确认刘某某 于2008年11月1日到某公司工作,合同终止期限为2009年12月31日,根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6条规定,2009年12月31日合同 期满后,刘某某仍在某公司处工作,某公司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 合同.故对刘某某主张要求某公司支付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2审法院认为,司法解释第106条的规定是针对未续签劳动
5、合同发生纠纷时如何确定劳 动关系而制定的,其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视为”是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方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但并不是认定双方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8102条的规定,某公司应支付刘某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6月9时间间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即1, 300元+ 21. 75天X 129天=7, 710元.原审法院对此认定 有误.2)对于医疗期工资,1审与2审法院也有不同意见.某公司主张:我公司规章明确规定干 部及员工因病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在1个月以内的,干部及员工在我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未 满两年的,根据其工作年限按40%的岗位工
6、资发放,刘某某要求按60%发放没有依据.1审法院 同意某公司的主张.2审法院认为,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10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事业单位按有关规 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相关标准支 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相关标准的80%.刘某某2010年5月因病住院,某公司应按照不低于 最低工资相关标准80%的相关标准给刘某某支付此期间病假工资即440元(550元义80%). 解:本案的法律要点是: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用人单位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相关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 最低工资
7、相关标准的80%.本案中,某公司规定,因病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在1个月以内的,干部及员工在我公司 实际工作年限未满两年的,根据其工作年限按40%的岗位工资发放.2010年3月24日至5月 26日刘某某因病住院,其4月工资按60%发放,而5月份工资按40%的工资发放.2审法院纠正 了 1审法院的错误认定.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刘某某2010年5月因病住院,某公司应按照不 低于最低工资相关标准80%的相关标准给刘某某支付此期间病假工资即440元(550元X 80%).操作提示:1)用人单位在实际用工之际或劳动合同到期之际,1定要与劳动者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 合同,不然将面临双倍工资赔偿的法律风险.2)用人单位须特别注意医疗期劳动报酬计算问题的法律规定,即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相关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相关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