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肥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修订.docx(4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合肥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 策(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修订)(合科(2023) 18 号)为贯彻落实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 办2021) 8号)、合肥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 干政策(试行)(合政办(2021) 7号)等文件精神,进 一步规范科技创新资金管理,现对合肥市2021年推动经 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科技创新政策)进行修 订如下。一、申报主体在本市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 位,以及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自然人等,符合科技创新政策 相关条款的规定,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有失信行为且未完 成修复的企事业单位、自然人等不享受本政策支持。二
2、、申报及审核程序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部门审议、联合审核、公 开公示、政府审批”等程序执行(纳入“免申即享”政策的 条款,根据市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如下:1 .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 (/frontPage)或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录入真 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2 .申报主体根据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资金管理(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复印件。(2) 2022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到账单和财务记账 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3)申报企业同一项目已获本政策条款支持情况说明。(4)项目基本概况和实施进展、成效等情况。支持方式: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
3、项目的企业,每年按上 年度国家实际到账拨付经费的20%给予配套补贴,单个项目 累计最高500万元。7 .科技保险补贴政策内容: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 等,按实际保费的30%给予补贴。申报条件:(1)在合肥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外地分公司保费 不可汇总到母公司统一申报),投保本年度科技保险险种申 请保费补贴。(2)险种范围:险种按年度调整。本年度险种包括: 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产 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 团体健康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 目投资损失保
4、险等。(3)投保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单个 企业当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4)保险期限必须是一年期及以上;投保人与被保险 人需相同或者从属关系;保单中有下属公司的,需注明标的 地址、保费分项明细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不同险种的保险 发票、转账回单需单独打印,或者注明不同险种分项明细并 加盖保险公司公章;投保险种须与申报补助险种名称一致, 或者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不能超出申报补助险种的保险责 任,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申报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3)科技保险保单复印件。(4)科技保险费发票复印件。(5)科技保险费支付凭证。
5、8 .对省科技重大专项等,按省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给予配 套补贴。对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等要 求市级配套或分担的政策条款,按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要求 执行。奖补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由县(市)区、开发区承 担;50万元(含)以上的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按1: 1承担。(三)政策第3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L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政策内容:政府投资基金每年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 不少于100个。按照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天使投 资基金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2.中试平台(基地)投资运营补贴政策内容:对建设中试平台(基地),按实际投资额的 30%给予最高500万元
6、补贴。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 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22) 68号) 要求,对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 等公共服务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性收入的30%, 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为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 前试验或者试生产服务的中试基地(平台),按其年度服务 性收入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投资建设中试基 地(平台)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 补助。类别1:对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概念验证、商业 化开发等公共服务的概念验证中心,按其年度服务性收入的 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申报条件
7、:(1)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评价、验证等公共服 务并符合条件的合肥市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心。(2)为服务对象申报政府奖补资金项目的合同金额不 纳入年度服务性收入。(3)概念验证服务须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 进行登记。申报材料:(1)概念验证中心运营补贴申报书,主要包括:基本 情况、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和建设运营情况,以及概念验证中 心服务项目明细表等。(2)概念验证服务需提供从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系统中导出的技术合同明细表、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 用章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和登记机构所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 证明复印件,以及服务收入材料(发票及转账凭证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交易合同名称
8、并加盖单位财务印 章)。(3)申报主体及单位法人代表不重复申报市级运营补 助类扶持政策承诺。类别2:对为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者 试生产服务的中试基地(平台),按其年度服务性收入的 3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申报条件:(1)为已备案的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2)中试服务须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 登记。申报材料:(1)中试基地(平台)运营补贴申报书,主要包括: 基本情况、开展中试服务和建设运营情况,以及中试服务项 目明细表等。(2)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公示 相关材料。(3)为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 产服务等中试服务相关
9、材料。(4)中试服务需提供从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 中导出的技术合同明细表、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 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和登记机构所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复印件,以及服务收入材料(发票及转账凭证复印件,复印 件上需注明所提供交易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5)申报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不重复申报市级运营补 助类扶持政策承诺。类别3:对投资建设中试基地(平台)的,按其实际投 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申报条件:(1)为已备案的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2)基地(平台)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固定的经营服 务场所,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能够持续运营发展。申报材料:(1)中试
10、基地(平台)备案及投资补贴申报书,主要 包括:基地情况、开展中试服务和建设运营情况,以及建设 进度和建设投资情况(当年为建设中试基地(平台)所发生 的软硬件支出,包括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等购置费用。不 包括土地、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2)合肥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平台)备案公示 相关材料。(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关于中试基地(平 台)当年建设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需明确各项投 资金额和费用明细,并列示合同、发票等关键信息)及各项 投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 中介机构需满足资信要求(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或税务 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证
11、明材料)。(4)申报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不重复申报市级投资补 助类扶持政策承诺。3.入驻安徽创新馆科技服务机构补贴政策内容:对入驻安徽创新馆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补 贴。根据合肥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合办(2021) 1号)要求,积极打造千亿级安徽科技大市场。 出台支持安徽创新馆打造千亿级安徽科技大市场专项扶持 政策。专项扶持政策未出台前,按原自主创新政策执行。具 体条款为:对入驻安徽创新馆的科技服务机构,年度服务 性收入超过2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奖补。当年享受过合 肥市同类奖补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申报条件:(1)入驻安徽创新馆且年度服务性收入超过200万元 (含)。(2)
12、为服务对象申报政府奖补资金项目的合同收入不 纳入年度服务性收入。(3)按规定需要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科技服务,必须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登记。(4)安徽创新馆(安徽科技大市场)入驻机构年度考 核等级B档及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申报材料:(1)入驻安徽创新馆科技服务机构补贴申请表,主要 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和服务项目明细等。(2)科技服务需提供从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 中导出的技术合同明细表、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 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和登记机构所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复印件,以及服务收入材料(发票及转账凭证复印件,复印 件上需注明所提供交易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3)经
13、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的财务会 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含基础信息表、主 表及其他附表),中介机构需满足资信要求(提供注册会计 师行业协会或税务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材料)。(4)入驻安徽创新馆的入驻协议复印件。(5)安徽创新馆服务管理中心推荐函。(6)申报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不重复申报市级运营补 助类扶持政策承诺。4 .技术转移奖励政策内容: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纪)人等开展 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并在我市转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 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22) 68号) 要求,对技术转移
14、机构(含高校设立的)开展技术成果交易 服务并在肥实现转化的,按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 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技术经理(纪)人开展技术成果 交易服务并在肥实现转化的,按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的 1%,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类别1:对技术转移机构(含高校设立的)开展技术成 果交易服务并在肥实现转化的,按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 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申报条件:(1)经认定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或经备案的省、 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技术转移机构开展的技术成果交易服务需在安徽 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并在肥实现转化。申报材料:(1)技术转移机构补贴申请表,主要包括:机构基本
15、 情况和技术交易服务项目明细等。(2)技术转移机构相关材料(认定备案文件或截图)。(3)技术交易服务需提供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 用章的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 件,以及技术交易材料(技术成果交易发票及转账凭证复印 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术成果交易合同名称并加盖单 位财务印章)。(4)技术转移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的三方服务合同,以及服务收入证明(服务发票及转账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 需注明所提供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 印章)。(5)技术成果在肥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6)技术转移机构内开展业务的技术经理(纪)人清 单。类别2:对技术经理(纪)人开展技术成果交
16、易服务并 在肥实现转化的,按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 最高30万元奖补。申报条件:(1)取得技术经理(纪)人资格的自然人。(2)技术经理(纪)人开展的技术成果交易服务需在 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并在肥实现转化。(3)自行开展业务的技术经理(纪)人,以自然人名 义进行申报;就职于技术转移机构内的技术经理(纪)人, 可以自然人名义进行申报或由相应技术转移机构统一整理 材料代为申报。(4)本条款与类别1不重复支持。申报材料:(1)技术经理(纪)人服务补贴申请表,主要包括: 技术经理(纪)人基本情况和技术交易服务项目明细、技术 转移机构代为申报技术经理(经纪)人补贴汇总表等。(2)取得
17、技术经理(纪)人资格的材料。(3)技术交易服务需提供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 用章的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 件,以及技术交易证明(技术成果交易发票及转账凭证复印 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术成果交易合同名称并加盖单 位财务印章)。(4)技术经理(纪)人与服务对象签订的三方服务合 同,以及服务收入证明(服务发票及转账凭证复印件,复印 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 财务印章)。(5)技术成果在肥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5 .成果转化与技术合同交易奖励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吸纳技术就地转化,单项成果成功 交易并实际支付1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支付金额的15%给 予
18、最高150万元奖励。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 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22) 68号) 要求,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 在肥实现转化,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单项成果 成交并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奖补,单个企业 最高150万元。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经认定 登记且年度累计登记额5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 元(含)亿元的,按实际交易额的2%,分别给予最高10 万元、20万元奖补;对登记额1亿元(含)-5亿元的,按实 际交易额的1%,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对登记额5亿及 以上的,给予50万元
19、奖补。上述两项政策条款不重复享受。 办法以及实际情况,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3 .申报主体关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合肥市产业政策管 理信息系统,按申报通知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 料,并及时关注相关审核意见,补充完善申报材料。4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 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开展初审并推荐。5 .市科技局归口管理处室组织审核,审核专业性强、申 报量大的政策条款按协议委托市科创集团对申报材料进行 审核或组织专家评审,需专家评审的项目材料须通过形式审 查。审核、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情况经市科技局集中审议通 过后,提请政策联合审核小组审议。6 .联合审核结果通过市科技局门
20、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 .公示无异议,由市科技局(或联合市财政局)报市政 府审批。公示有异议及时组织复审。8 .根据市政府批复,市财政局下达预算并将资金拨付至 市科技局或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上述单位按要 求将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三、申报时间市科技局于2023年2月启动年度事后奖补政策兑现申 报,其中以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数据或统计一套表数据为兑 现依据的政策条款于2023年5月启动兑现申报。科技攻关项目中,“揭榜挂帅”项目实行全年常态化需 求征集,市科技局定期组织项目揭榜发榜和申报,定向支持、 竞争赛马、公开竞争类项目根据科技攻关项目工作进度组织类别1: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
21、机构科 技成果在肥实现转化,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单 项成果成交并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奖补,单 个企业最高150万元。申报条件:(1)单项成果成交并实际支付额100万元(含)以上。(2)企业购买的在肥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 科技成果,并在肥转化。(3)科技成果转化需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申报材料:(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申请表。(2)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复印 件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以及企业购买成果发票 及转账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购买先进技术成果的 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3)购买成果在肥转化的相关证明材
22、料。类别2: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经认定登 记且年度累计登记额5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 (含)-1亿元的,按实际交易额的2%,分别给予最高10万 元、20万元奖补;对登记额1亿元(含)-5亿元的,按实际 交易额的1%,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对登记额5亿及以 上的,给予50万元奖补。申报条件:(1)企业作为吸纳方或输出方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年度累计技术合同登记额满50。万以上,对实际支付的 技术交易额部分进行奖补。(2)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政策优先支持吸纳方。申报材料:(1)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推荐函。(2)补贴申请表。(3)从登记系统导出的已认定
23、的技术合同明细表。(4)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合同复印 件。(5)登记机构所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6)银行凭证转账单或进账单。6 .高校院所成果转化与技术合同交易奖励政策内容:对在肥高校院所在本市范围内输出应用型科 技成果,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按不超过技术合 同交易额的15%给予补助,同一项目不超过150万元,奖补 资金可用于奖励在交易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人员), 与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 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22) 68号)第九条 不重复享受。申报条件:(1)在肥高校院所在我市输出技术成果交易服务,且 相关交易服
24、务需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2)本条款与“成果转化与技术合同交易奖励”政策 条款不重复享受。申报材料:(1)高校院所输出应用型科技成果资助申请表。(2)应用型科技成果相关材料。(3)应用型科技成果在本市范围内输出的相关材料。(4)技术交易服务需提供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 用章的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 件,以及技术交易材料(技术成果交易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 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所提供技术成果交易合同名称并加盖单 位财务印章)。7 .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补贴政策内容:对在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就 地转化的,根据其所得现金收入形成的地方财力贡献,给予
25、 等额奖励。申报条件:(1)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将职务科技成果在肥就地转化。(2)科技成果转化需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登记。(3)所取得的现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材料:(1)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补贴申请表。(2)加盖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的技术交易合同 复印件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以及技术交易材料 (技术成果交易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注明所 提供技术成果交易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3)在肥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相关材料。(4)职务技术成果及在肥转化的相关材料。(5)职务技术成果就地转化现金收入及缴纳个人所得 税相关材料。8 .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补贴政策
26、内容:对新建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给 予10万元补贴。奖补条件: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材料:纳入“免申即享”政策。9 .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政策内容: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 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22) 68号)要求,支持科技成果完成团队或创业企业参加中国创 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对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合肥赛区 决赛一、二、三等奖,且获奖项目在肥落地转化的创业团队 和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申报条件:(1)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合肥赛区决赛一、二、三 等奖的项目。(2)获奖项目在肥转化。申报材料:通过“
27、免申即享”方式组织实施,申报企业 需提交项目在肥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10 .示范应用场景项目补贴政策内容: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 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22)68号)要求,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 示范应用场景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 中,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 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 上的重点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 补助。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申报条件:(1)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示范应用场景项 目。(2)应用场景项
28、目已完成建设并应用。(3)应用场景位于合肥市境内。(4)项目由示范应用场景应用单位联合新技术新产品 新模式研制单位申报(示范应用场景应用单位和新技术新产 品新模式研制单位可以为同一单位)。(5)应用场景项目示范效果明显,具有推广价值。(6)实际投资额包括为投资建设示范应用场景投入的 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金额,以及场景建设必需的关键设备和 系统软件的投入金额。不包括土地、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资 金。申报材料:(1)合肥市示范应用场景项目补贴申报书,主要包括: 应用单位和研发生产单位基本情况,场景项目内容,建设进 度和经费投入情况等(2)合肥市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认定公示相关材料。(3)经具有资质的
29、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建设专项 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需明确各项投资金额和费用明细,并 列示合同、发票等关键信息)及各项投资相关证明材料,包 括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中介机构需满足资信 要求(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或税务师协会出具的近三年 无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4)申报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 诺及不重复申报市级投资补助类扶持政策承诺。(四)政策第4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内容: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首次认定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奖补条件: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纳入“免申即享”政策。(五)政策第20条:持续
30、深化“双创”示范1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奖补政策内容:每年对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 间进行绩效评价,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器、众创空间, 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申报条件:(1)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2)已获省级及以上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在参加市级绩效评价时,获得市级优秀且未获得 省级及以上政策资金支持的,可享受市级政策资金支持,已 获得省级及以上政策资金支持的,不重复享受市级政策资金 支持;未获得市级优秀的,给予市级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称号, 不享受市级政策资金支持。申报材料:纳入“免申即享”政策
31、。2 .合创券应用补贴政策内容:拓展“合创券”应用范围,推动申领使用。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加强科技 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合政(2022) 68号) 要求,拓展市创业创新服务券的应用范围,加大企业申领使 用支持力度,用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非关联科技服务机构 之间开展研发创新、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 企业申报等服务活动。按照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和申报通知执 行。(六)其它政策说明:科技创新贷、小额贷对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的科技创新贷、小额贷的利 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仍按2020年度市自主创新政策操作 规程执行。2021年6月30日后停止科技创
32、新贷、小额贷办 理。创新贷利息补贴申报条件:与我市合作开展创新贷的银行,银行可以为 在本市营业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贷款合同已按约定履 行完毕,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后申报。申报材料:(1)创新贷利息补贴申报书;(2)银行当年创新贷借款借据和借款合同复印件;(3)市科技局盖章的银行创新贷申请表复印件;(4)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银行拨 款凭证、贷款本金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结清)等);(5)创新贷业务信息核准函。L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除“免申即享” 政策条款外,须提交诚实信用承诺书。对弄虚作假、骗取资 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 单库,2年内不
33、得申报各类政策项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 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2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细则要求提供的材料,科技 主管部门可根据审核需要,视情要求补充相关证明材料。3 .科技项目承担单位需填写“绩效目标承诺书”(附件2)。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要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跟踪服务与督促调度,确保项 目有序推进。如项目实施过程出现重大变故,应及时报告市 科技局,并做好相关资金保全处理。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 成项目资金无法收回的,可申请核销处理,由各县(市)区、 开发区逐级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4 .财政资金应及时拨付项目承担单位,县(市)区、开 发区不得以本
34、级政策为由拒不拨付省、市各级要求的配套资 金,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市级扶持资金 的,欠拨资金通过财政体制结算全部上解市财政,同时调减 相关县(市)区、开发区以后年度扶持项目数量和额度。5 .本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51(资 源配置与管理处)。6 .本细则发布后,原合肥市2021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 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科技创新政策)自动废止。附件:1.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2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3 .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 案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合肥市科技局:本单
35、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2022年度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项目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 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的信用情况已 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查询,保证无征信问题。如申 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合肥市 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特此承诺。单位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签字:202年 月 日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合肥市科 技项目管理办法(合科(2020) 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组 织项目申报并审核推荐。申报
36、具体时间以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和合肥市产业政策 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为准,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 弃,不再受理。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申报各条款须提供下列材料: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 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 (或截图)。申报材料涉及增值税发票的,专票提供抵扣联,普票提 供发票联。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 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一)政策第1条:
37、支持研发机构建设1.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补贴政策内容:支持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 室,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1 : 1配套补贴。申报条件:当年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 实验室。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时间:年 月日单位:万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Email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申报项目名称项目建设起止日期项目简介项目绩效承诺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委:早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注:项目绩效承诺须对照相关政策规定,有明确的、便于考核的绩效数据,否则视同无绩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单位:万元申报单位(
38、盖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Email开户银行账号工商登记时间税务登记时间单位地址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奖补金额项目简介(1000字内)县(市)区、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佥早:年 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手机):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坚持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 究,把更多创新成果就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按照市委市政 府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一、支持原则1 .坚持技术标准参数化。对标国际先进指标开展研发, 实现进口替代;突出无中生有,抢占技术制高点。2 .坚持技术成果产品化。形成终端产品、成套设备、核 心元器件、软件、新材料、新品种
39、、新药等。3 .坚持技术研发协同化。企业出卷、院所答卷、市场阅 卷。4 .坚持财政资金放大化。市财政资金不超过揭榜金额的 50%,撬动社会资金投入。二、支持领域与对象1 .支持领域。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量子、空天信 息、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新 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光伏及新能源、种质资源等重 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关键共性技术;聚焦类脑智能、高 温超导储能、超高温磁场共振成像、精准医疗、大基因、第 三代半导体等未来先导产业的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2 .支持对象。发榜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上年 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
40、万。揭榜方原则上为科研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 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揭榜方和发榜方没有关联关 系。项目揭榜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三、立项过程与服务L申报审查。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对象及条件,申 报单位为发榜方,提出的重大技术需求原则上与单位主营业 务紧密相关(量子技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除外),明确 产业领域、技术领域,以及技术指标和交付成果等。市科技 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 .揭榜入库。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公开发榜,由 科研单位、国家高企揭榜,成功揭榜的项目纳入市重大科技 项目库,入库项目动态调整、梯次培育。3 .评审推荐。对入库项目组织技术、产业专家、投资
41、专 家进行评审,评审包括会议答辩与实地考察,分值各占50%, 提出拟支持项目,由小领域专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完善项 目考核指标。4 .审定立项。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投促局等部门参加,对评审结果进 行把关,报市政府审定。根据审定结果,市科技局下达立项 计划。对建议支持的项目,确定一名小领域技术专家、一名 用户专家和一名投资专家,跟踪项目实施全过程。5 .资金拨付。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市财政给予发 榜方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项目实施期3年,医药领 域等个别项目实施期可为5年。立项拨付首笔款项,拨付资 金额度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的50%
42、,且不超 过财政资金的50%;完成工程样机或相当阶段(由小领域专 家出具审查意见),拨付资金累计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 付资金的80%,且不超过财政资金的80%;项目验收合格拨 付剩余资金。6 .绩效管理。市科技局负责加强市科技重大专项绩效管 理,指导申报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强化 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和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 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管理, 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 益。四、有关责任与说明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小领域专家对出具 意见的客观公正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 回,并纳入合肥
43、市产业政策管理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 申报各类政策项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 员责任。附件: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评价指标合肥市科技重大专项评价指标指标评价内容及标准技术水平 (分值40分) (对比国际主 要产品及技术 参数指标)高: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国际首创或国际领先 (3540分)较高:实现进口替代,且解决关键“卡脖子”问题(2534 分)中:实现进口替代,非“卡脖子”问题(1024分)低:常规技术(0-9分)成果形式 (分值20分)有独立成套(件)的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1520 分)关键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动植物新品种、新 药等(014分)市场前景 (分
44、值20分)高:有重大产业化价值,市场容量巨大,规模化生产和 常态化应用前景非常广阔。(1520分)中:有较强产业化价值,市场容量较大,规模化生产和 常态化应用前景较为广阔。(10-14分)低:有一定产业化价值,在部分产业领域有一定的规模 化生产和常态化应用前景。(0-9分)企业配套能力 (分值20分)高:企业经营状况优异,研发投入资金充裕,高度匹配 项目研发工作(1520分)中: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大研发投入资金,较好匹 配项目研发工作(1014分)低:企业经营状况一般,有一定研发投入资金,与项目 研发工作有一定匹配度(09分)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统
45、一部署,坚持以应用研究倒逼 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把更多创新成果就地 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决定以“揭榜挂帅”方组织实施2022 年度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生命健康、结队共建专项除 外)。一、支持原则(一)坚持技术标准参数化。对标国际先进指标开展研 发,实现进口替代;突出无中生有,抢占技术制高点。(二)坚持技术成果产品化。形成终端产品、成套设备、 核心元器件、软件、新材料、新品种、新药等。(三)坚持技术研发协同化。企业出卷、院所答卷、市 场阅卷。(四)坚持财政资金放大化。市财政资金不超过揭榜金 额的50%,撬动社会资金投入。二、支持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应用导向,聚
46、焦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领域,支持产 业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 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科技支撑。(一)高新技术专项:支持关键产品设备及核心元器件、 新材料、成套系统或应用软件等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乡村振兴专项:支持智慧农业、农业新品种选育、 农业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应用,引领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转 型发展、可持续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事业。(三)社会发展专项:支持资源环境、生物医药、城市 发展、公共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技术创 新和示范推广应用,提升科技惠民能力和水平。(四)对外合作专
47、项:支持与境外以及长三角城市群、 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合 肥都市圈等区域,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及欧美等国家、地 区的高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学研 合作,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开放度。(五)生命健康专项:支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需 求,着力提升我市重大疾病、新冠疫情的防治水平以及危重 症救治能力,推进主动健康的创新发展。(六)结对共建专项:针对结对共建地区提出的技术需 求,在肥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定向开展技术攻 关和成果示范推广应用,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三、支持对象:(一)支持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的、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发榜方),且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 2%或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二)支持为结对共建地区定向合作攻关的本市企业, 企业需符合通知要求的条件,同时需有与共建地区合作单位 合作协议,根据共建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凝练发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