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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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 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 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职称 聘任管理办法细则,欢迎阅读收藏。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 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 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 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 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2、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 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 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 济系列和其他系列。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 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 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 本专业国内

3、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 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 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 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 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 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 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

4、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 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 论文。能够指导中、初1级人员的学习和工作。(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专业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业务知识,能够制定 工作方案,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任务。自觉应用本行业的新技术、新 理论,积极进行工作改进与创新。就解决普遍性业务问题,能够开展 工作研究、调查研究,写出研究报告,撰写工作论文。指导初级人员 工作和学习。(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 按要求完成指定的具体工作任务。对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析和处理, 能写出总结报告。第六

5、条聘任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 职工作;(二)能够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达到该级别 专业技术职务的能力要求;(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四)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并取得与聘任级别相应的本专业或 相关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其中:1、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职称,或通过北京市各级别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2、由外省市、各大部委、中央单位调入,已在原单位取得职称的 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3、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实具备专业能力,并满 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聘

6、任:(1 ) 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在某一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并取得优秀业绩;(2)学历、低一级职称、专业工作年限满足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各 级别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条件;(3 )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优良。第七条职(执)业资格聘任条件(一)持有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工作, 方可聘任;不在本岗位或相关岗位的应不执行职(执)业资格聘任。(二)持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执业资格注册在我公司的, 方可聘任。第八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时应低聘或不聘:(一)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差,业务水平低,达不到本级别专业技术职 务的能力要求;(二)不能履行本专

7、业技术岗位所规定的岗位职责;(三)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五)在履行专业技术职务时发生重大失误或错误;(六)有违纪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或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第九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不得跨系列聘任。应选聘具备相 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事某一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第十条由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 能胜任工作,符合该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第三章聘任工作的组织第十一条集团及我公司成立两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 领导小组,分别负责高级与专家级、初级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 审批职能。第十二条公司组建综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

8、责本单位初、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以及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推 荐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牵头并担任主任委员, 由在各专业系列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 认真、有较高威望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任委员,其 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委员应取得该职称三年以上。委员会人数以5-9人 为宜。第十三条为落实集团公司关于用人单位聘用权,公司成立以主要 领导牵头、各专业系统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聘 任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批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聘任意见。第四章聘任的程序和管理第十四条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聘任条件,结合本人实际

9、情况进行 自主申报,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到本人所在部门(或项目部):(1) 北京住总集团XX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一式二份;(2 )职称证 书复印件;(3)职称申报表;(4)论文;(5)学历证书;(6)低 一级别的职称证书;(7)业绩材料复印件。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签名和印章完整有效、无修改或涂抹。申报 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问题的材料不得申报。第十五条部门(或项目部)推荐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或项目部)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要 求进行审核,填写意见后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后, 按聘任权限上报各级聘任委员会。第十六条各级聘任委员会要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 之二)人员

10、出席才能开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就申报人员 提交的材料和聘任条件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当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申报人必须获得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不含三分之二)同意才算 通过。表决票由综合办公室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一年。宣布表决结 果后,会议组织人员要认真填写会议纪要,并经到会全体委员签 字。第十七条聘任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门会议,在充分审议聘任委员会 提交的聘任意见的基础上,批准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第十八条通过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将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 任表存入本人档案。第十九条聘任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年初进行,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 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

11、要于下半 年增加聘任一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新一级别或新一系列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的,经聘任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聘任。第五章职称津贴第二十条经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和聘任领导小组聘任审 定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待遇(参照集团标准执 行)。享受职称津贴的人员,必须将相关证书交至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调 剂使用,否则不享受职称津贴待遇。第二十一条同时持有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北京市 及集团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聘任,职称津贴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 放。特殊情况下,根据公司需要,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也可适当调 高职称津贴。第二十二条对于持有职称证书但不在本专业岗位

12、工作的专业技术 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但可按下浮一档享受职称津贴。第二十三条对于持有职(执)业资格但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人 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第二十四条对于持有执业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工作,但不能在 本公司注册的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也不享受职称津贴。第二十五条实行年薪制的领导,不享受职称津贴。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负责解释并组织修订。拓展阅读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一、聘任原则1、打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终身制,逐步将专业技术人员由 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遵循按需设岗、公平评价、双方平等、以

13、 岗择人、人事相宜、事职相符的原则,按照公开岗位、平等竞争、 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3、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实行民主监督原则。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广泛参与,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督。4、职责与权利相一致原则,使专业技术人员既明确职称,也明确 职责、权利。二、聘任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进步,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 业,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2、受聘人员一般应为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学科坚实 的理论基础,具备相应职称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承担相 应的教育教学工作(按不同类型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 工

14、作。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与岗位相符。4、在专业技术职称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连续两年 考核为优秀的优先聘任。三、聘用职责1、初级职称聘用职责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工作,不 断提高自己的教学科研及教育工作水平。2、中级职称聘用职责完成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师教学评价在合格以上,教辅人员工作考核在合格以上,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并有一定成 效。3、副局)职称聘用职责(1)副教授注重教学方法及教育创新研究,能够承担并圆满完成两门课程的 教学任务,教学评价良好以上,聘期内至少发表一篇达到一定水平的 教学研究论文或本专业学术论文。(2 )其它系列副高以服务于学

15、院的教学科研工作为主,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本专业 业务水平,圆满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聘期内至少在省级以上刊 物发表一篇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工作管理研究论文。4、教授注重教学方法和创新研究,能够出色完成两门以上课程教学工作, 教学质量评价优秀,聘期内至少每两年发表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 或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四、聘任期限聘任期一般为三年。新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 实行定期聘任。五、聘任程序1、公布岗位2、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公布的岗位职数,以书面形式向 本部门负责人递交应聘申报表。3、审查考核各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聘用意见, 报人事处。4、确定人选、审核、聘任由院党委会议审核各部门提出的聘用意见,充分讨论,确定聘任 人选,并进行公示。聘任文件由学院统一下发。六、聘后管理各聘用部门应加强对受聘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各级别技术职务 聘用职责要求做好受聘人员任期内业务等综合考核,聘任期满,经聘 任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报学院续聘,否则予以高职低聘,直至解聘。本办法适用于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各层级晋级后首次聘用,升等竞 聘按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办法执行。七、本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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