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86344328 上传时间:2023-04-14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4.4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说明1 .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白色纸张。依本表打印生成的, 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 整填写、签字。2 .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 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 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3 .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 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BP)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 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

2、并使用。4 .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系统上传的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图片或影像(EP)件,在登记机 关审核后,需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口存档。电子化存档能够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的,登 记机关可以免除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5 .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释,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 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涉及代签文书 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6 .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外文的,应对其内容进行准确的中文翻译,同时提交中文 翻译件、外文原件两种文书,并注明“翻译准确”字样。翻译单位应

3、在翻译件上加盖翻译单 位公章(翻译专用章)或附者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注明翻译人 及联系方式。自然人的应在翻译件上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翻译人员相应翻译资质复印 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7 .提交住所使用的相关文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 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就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作出或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的, 从其规定。8 .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 别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 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

4、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9 .管辖地登记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已共享身份认证信息、清税信息或电子证照等数据信 息,且可以在线核验、存档的,无需申请人另行提交纸质材料。10 .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 的外商投资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 构,在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在2024 年12月31日前的过渡期内申请办理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时,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 2 号)中有关变更、备案、注销的文书和材

5、料规范要求办理。Ill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 .投资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即可)o3 .住所相关文件。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 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 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注: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个人独资企 业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2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

6、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的住所使用相关文件。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变更出资额,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投资人的,提交转让协议书,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使 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因继承、受遗赠变更投资人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等其他继承证明材料。 变更投资人的姓名、居所的,提交投资人姓名、住所变更证明,变更后的 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 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

7、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 .备案相关事项证明文件。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o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 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5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个人独资企 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备案适用本规范。3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 .投资人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3 .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

8、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4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 税证明材料)。5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 批准文件复印件。6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个人独资 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2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 第1、6项材料。3 .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此规范第1、 3、6以及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 面

9、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2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3 .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 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委派信息即可)。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 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 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5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个人独资企 业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5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 .分支

10、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2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企业名称变更而申 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分支机构隶属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签署的任免信息 及新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 中粘贴新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分支机构隶属个人独资企业的投 资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负责人更改姓名的,提 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 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

11、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 件)。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 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 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4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5 .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原个人独资企 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

12、变更登记、备案适用本规范。6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2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 税证明材料)。3 .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4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5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注: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个人独资 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2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提交此规范 第1、5项材料。3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免于提交依法作出注销的决议、决定,或 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免于提交清算报告、负责 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4 .企业经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 此规范第1、3、5以及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包括以无法清 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的裁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