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阳街道居民小组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双阳街道居民小组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双阳街道居民小组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居民小组组长(以下简称“居民小组长”)是社区基层干部 队伍的重要基础和后备力量,是实施“红色动力”工程,强化 党建引领基层自治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加强居民小组长队伍 建设,对于增强社区服务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区 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发挥目标管理绩效考评的引领作用, 充分调动居民小组长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居民小组长 认真履职、发挥作用,全面完成街社两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百米”,按照区委部署要求,结合街道实 际情况,制定本考评办法。一、管理目标实施六项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及时掌握居民小组长工作动 态,规范履职行为,提
2、升队伍素质,加强梯队培养,充分发挥 居民小组长在基层自治、维护稳定、执行政策和服务群众等方 面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力,助推社区建设发展。二、考评对象选取朝阳社区(8个小组)、新岭社区(4个小组)、南山社 区(2个小组)为试点先行实施,逐步推广至所有社区(55个 小组)。三、考评内容按照“每月考评评分、全年积分排名、一次兑现奖惩”的 方式进行。每月考评从当好政策方针宣传员(10分)、精神文明 倡导员(15分)、矛盾纠纷调解员(15分)、社区事务协理员(40 分)、民情民意收集员(10分)、推进其他工作(10分)等方面 进行,总分100分。全年积分为当年度每月考评得分之和。四、考评程序(一)成
3、立领导小组。居民小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在街 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由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负责组 织实施。街道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街道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 为成员的居民小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 作挂靠在组工办。社区成立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居委会主 任为副组长、其他社区“两委”和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 的居民小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 责日常工作。(二)制定考评标准。居民小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 领导小组参照双阳街道居民小组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标准 (参考),结合社区实际和年度工作目标,每年年初集体研究 制定居民小组长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标准,报街道
4、党工委、 办事处备案,并在本社区范围内公开。(三)按月实施考评。负责考评人员根据各居民小组长工 作完成情况,对照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标准按月进行评分,各居 民小组长配合考评工作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月底由居民小组长 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居民小组长目 标管理绩效考评排行榜上公布。(四)确定考评结果。居民小组长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年度考评得分,按不高于 居民小组长总数的前20%确定优秀等次,按不高于居民小组长总 数的40%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良好等次,不合格等次的确定从严掌 握。年度考评结果由社区居民小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领 导小组研究审核后,报街
5、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并在居民小 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排行榜上公布。(五)“一票否决”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评 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 .长期外出不在岗,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2 .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不力,不能有效完成年 度工作目标任务的;3 .存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受到党纪处分或刑 事处罚的;4 .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涉“黄 赌毒”、涉“黑恶”等违法行为的;5 .非法上访、煽动群众或落实街道、社区两级中心工作和 阶段性、临时性重点任务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6 .其他情况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五、结果运用(-)工作补贴构成。居民小组长工
6、作补贴由固定补贴和 绩效补贴两部分组成。各社区根据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情况,经 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确定居民小组长工作补贴标准。其中,固 定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不高于600元,绩效补贴的计算基数原 则上每人每年不高于600元。工作补贴由各社区根据年度考评 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二)考评结果和工作补贴挂钩。对优秀等次的居民小组 长,绩效补贴按计算基数100%发放,对良好等次的居民小组长, 绩效补贴按计算基数90%发放;对合格等次的居民小组长,绩效 补贴按计算基数80%发放;对不合格等次的居民小组长,只发放 固定补贴,不发放绩效补贴。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较好的社区, 可根据财力对优秀等次的居民小组长所在居民小
7、组给予适当项 目经费补助。(三)考评结果和评先评优挂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 年按不高于参与考评的居民小组长总数10%的比例,评选表彰一 批优秀居民小组长,发给荣誉证书和适当奖金(街道党政会议 根居民小组长工作成效研究确定具体数额)。同时,对评为优秀 等次的居民小组长,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评先评优;对评为不合 格等次的居民小组长,由挂社区领导、所在社区党支部书记对 其进行诫勉教育。对在群体性事件或在推动中心工作中组织、 策划、煽动、挑唆群众或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以及因工 作失职失责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六、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社区要把实行居民小组长目标管理 绩效考
8、评作为加强居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助力“强基促稳”的有力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思想 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该 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试点社区要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汇报居 民小组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情况,组工办、民政办要强化工作 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二)强化工作保障。社区要强化人员、场所、经费保障, 利用社区活动中心建立居民小组长工作室,做好考评标准、排 行榜等材料上墙,指定专人负责考评工作,将居民小组长工作 补贴纳入社区经费预算。对工作落实较好、成效较明显的社区, 街道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要建立关心关爱制度,开展经常性 的谈心谈话活动,将
9、居民小组长纳入社区民主议事协商的参与 对象,营造重视、关心、爱护居民小组长的良好氛围。(三)强化督查问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该项工作纳 入社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社区年度绩效量化考评重 要内容,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社区考核结果要及时通过党务居 务公开栏等方式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考评中敷衍塞责、 弄虚作假、浮于表面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附件:双阳街道居民小组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标准(参考)附件:双阳街道居民小组组长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标准(参考)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标准得分备注1当好政策方针 宣传员 (10 分)积极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各
10、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学习,并采取灵活形式开展宣传的,最高得5分。 积极配合开展普法、卫计、综治“三率”、土地管理、征兵、移风易俗 等宣传的,最高得5分。政策宣传成效不明显或未开展宣传的,酌情扣 分。2当好精神文明 倡导员 (15 分)配合社区干部入户开展宣传,所在居民小组的居民红白事、佛生日严格 遵守居民公约的,每起得5分;宣传不到位出现违反居民公约大操大办的, 每起扣10分,上不封顶。利用春节、重阳、端午等节日,组织开展文 体活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每场活 动加5分。配合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助力社区获得“文明社区” 称号,得5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
11、。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标准得分备注3当好矛盾纠纷 调解员 (15 分)所在居民小组未出现矛盾纠纷的,经确认后得15分。发现所在居民 小组的矛盾纠纷并自行调解成功的,经确认后每起得5分。发现矛盾纠 纷并协助社区调解员成功调解的,每起得3分。未能及时发现矛盾纠纷 造成居民非法上访、发生刑事案件等的,每起扣5分,上不封顶。该项得 分最高不超过15分。4当好社区事务 协理员 (40 分)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参保率达95% (含)以 上的得3分,参保率99% (含)得5分,参保率95%以下或工作出现 失误的不得分。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参保率 达90% (含)以上的得3分,
12、参保率95% (含)得5分,参保率90% 以下或工作出现失误的不得分;配合社区做好社会事务工作(含民 政残联退役军人工作、环境卫生、卫生计生、防火防汛防疫、安全生 产巡查、两违巡查等),综合评分最高不超过20分。配合推进所在 居民小组内的区级、街道、社区民生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每个项 目得5分。因居民阻碍导致项目建设延期的,每个项目扣2分;因居民阻 碍导致项目受阻无法实施的,每个项目扣5分,上不封顶。配合区级、 街道、社区两级其他中心工作的,酌情加分;因配合不到位导致工作开展 受阻的,酌情扣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0分。序号考评项目评分标准得分备注5当好民情民意 收集员 (10 分)按时
13、参加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召开的各种会议,每次得2分;无故不参 加会议的,每次扣5分,上不封顶。每月向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汇报一 次所在小组生产生活和居民思想动态情况的,得2分。及时收集梳理所 在居民小组的居民反映的各种意见建议并上报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的,最 高得3分。对社区决策和社区事务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的,最高得3分。配合开展各类信息、数据的采集、核实、上报的,最 高得3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6推进其他工作 (10 分)组织所在居民小组的居民修缮公共基础设施的,每个修缮项目得3分; 发现公共基础设施被破坏的,每起扣5分,上不封顶。组织所在居民小 组的居民自筹资金建设公共项目的,自筹资金大于50000元的每个项目得 10分,自筹资金大于30000元的每个项目得8分,自筹资金大于10000 元的每个项目得5分,自筹资金10000元以下的每个项目得3分;自筹和 上级争取相结合的每个项目得5分。配合做好上级检查或其他重大工作 任务,酌情加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