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炉霍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docx(9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炉霍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 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川环发(2018) 12号)和甘孜州生态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 (修订)的通知(甘环委办发(2020) 3号)要求,有效强化政 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实现环境质量持续 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 环境安全”为目标,构建一个覆盖全面、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的全县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 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
2、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 部门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 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 体系。三、网格划分按照上述原则和工作目标将炉霍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为 1个一级网格,19个二级网格,若干三级网格。(一)一级网格:县人民政府,包含单位有县级环保部门和 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网格划分网格范围责任机构与人员责任类别责任机构成员单位责任人员一级网格全县县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组长:分管副县长 成员:负有环境监 管职责的县级相关 部门负责人和业务 人员督察指导(二)二级网格:乡镇人民政府,包含单位负有环境监管
3、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网格划分网格范围责任机构与人员任别 责类责任机构成员单位责任人员二级网格1虾拉沱镇虾拉沱镇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镇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2仁达乡仁达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3新都镇新都镇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镇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4洛秋乡洛秋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接管 直监二级网格5雅德乡雅德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6旦
4、都乡旦都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7朱倭镇朱倭镇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镇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8充古乡充古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9更知乡更知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10卡娘乡卡娘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荽都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11泥巴乡泥巴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直接监 管二级网格12上罗镇上罗镇 人民政
5、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镇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13宗塔乡宗塔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接管 直监二级网格14下罗乡下罗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15宗麦乡宗麦乡 人民政府乡镇、各负有环境监管 职责的相关部门乡党委书记、 乡长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16鲜水河国家 级湿地公园县林草局县政府、县林草局分管副县长 县林草局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17卡娘乡自然 保护区区域县林草局县政府、县林草局分管副县长 县林草局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18卡莎湖省级 自然保护区 区域县林草局县政府、县林草局
6、分管副县长 县林草局直接 监管二级网格19易日沟自然 保护区区域县林草局县政府、县林草局分管副县长 县林草局直接 监管(三)三级网格:各乡镇及行政村网格划分网格范围责任机构与人员责任类别责任机构责任人员三级网格若干乡镇各行政村村支部、村委会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直接监管四、网格责任(一)县级人民政府。督察指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 州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对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作 出安排部署和提出指导意见。(二)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主要监管责 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 并对辖区内环境监管负有主要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区域,制 定本乡(镇)和自然保护
7、区的监管方案,作出具体监管安排, 并落实监管任务。(三)乡镇辖区内各行政村。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和部门对 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各行政村对辖区内环境监管负有 直接责任,并落实监管任务。(四)环保部门相关环境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各级环保部 门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全面落实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环境 监管的具体要求,并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五)相关部门负有环境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和 相关政府对环境监管的具体要求,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环境监管 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巡查。上级网格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 查,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 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
8、行为。(二)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 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 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三)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 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四)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 研究改进措施,自评结果要逐级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六、网格监督(一)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 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二
9、)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 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公众开展情况、实 施效果予以监督。(三)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 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 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七、实施步骤(一)摸排建档。各相关部门应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面 排查,建立污染源档案。(二)日常巡查。各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制定的污染源监 管计划,明确巡查对象、巡查频次,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及 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日常污 染投诉。(三)依法处理。属地人民政府和负有环境监管权限的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按照权
10、限及时依法查处。对需 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 施联合执法。(四)信息上报。下一级网格需向上一级网格报送工作开 展情况,各乡(镇)、县林草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在12月 11日前向炉霍生态环境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炉霍生态环境局 梳理汇总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送。(五)业务培训。各级网格要加强环境监管业务培训。每 年,县级对乡级至少开展两次业务培训。(六)宣传指导。各级网格要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宣教或公益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群 众、企业等的环保意识。同时要指导本级网格内企业做好污染 治理和环境管理工作。八、保障措施(一)加
11、强领导。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炉霍生态环境 局局长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 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农村局、 文广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为成员单 位的炉霍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炉霍 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 相关工作的落实。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二)建立机制。一是要建立管理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流 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出台考核评价 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是县属各部门 和各乡镇要建立完善联系会议和移交移送等制度,提高环境监 管效能。
12、三是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 制度,按要求公开相关工作情况。(三)提升能力。一是各乡镇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 费列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二 是县级相关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各 乡镇和县炉霍生态环境局尤其要加强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业 务能力的指导和培训,适应监管工作任务要求。三是各乡镇、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确定 工作职责,优化环境网格化监管方案,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职 责,全面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充分借助各部门现有网格监管体 系,提高监管效能。(四)强化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建立严格、科学 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 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 与免责情形,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实施问责。本修订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县炉霍生态环境局负责 解释。附表1:县级网格巡查对象表附表2:炉霍县网格化环境监管现场巡查检查记录表附表3:相关内容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