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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2 .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章程备案,提交修改后的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 署);关于修改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的决议、决定。 成员变动备案,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及新增成员的主体资格文件或 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 质材料办理登记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 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注: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农民专业
2、合作社 (联合社)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姓 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本申请书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基本信息(必填项)农民专业合作 社类型口农民专业合作社口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名 称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限变更登记、备案填写)住所/主要经 营场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成员出资总额万元申领纸质执照申领纸质执照 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 关公布的经营 项目分类标准 办理经营范围登记)(涉及“多证合一”事项办理的,申请人须根据市场主
3、体自身情况填写“多 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项相关内容。)口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可另附页)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出资总额、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备案(仅备案填写)事项章程(章程修正案)成员联络员注销(仅注销登记填写)注销原因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口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销方式普通注销口简易注销公告情况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日期:通过报纸公告(仅限普通注销)报纸名称:公告日期: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口未涉及纳税义务债权债务
4、 清理情况已清理完毕口无债权债务分支机构注销 登记情况已注销完毕口无分支机构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口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信息(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口不同意口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口不同意口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口不同意口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口不同意口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口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使
5、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 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 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 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三)己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 致。(四)经吉范围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 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签字:清算组负责人签字(仅限注销登记):辽赤早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姓 名移动电话身份
6、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 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J第三 十八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 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并对此 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序号、出资成员 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元)出资成员 签名或盖章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字:农民专业
7、合作社成员名册 项目成员姓名 或名称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成员类型成员总数:(名)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 息公示有关规定。姓 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可另附)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财务负责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