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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5篇【第1篇】医院医疗仪器设备报损(废)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医院所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药剂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从具备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计划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到了库房后,库房人员应及时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须将计划单上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按要求
2、领走,不得无故拒领,避免因失效过期造成损失。 5、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6、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活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部门,不得自行做退、换货处理。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卖给无回收证件的单位或个人。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8、未经批准不得在临床试用任何产品。 9、医院在行政查房时应对各科室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和仓储进行监督检查。如查实科室或医务人员私自采购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将按医
3、院规定进行处罚,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将由当事人或科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调试制度 1、仪器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因以合同为依据。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验收完毕。 2、5000至1万元/件(台、套)设备的验收,由采购员、设备档案管理员、保管员(必要时需有维修技术人员与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共同签名,由仓库保管员入库保管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3、1万至1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人、维修技术人员、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共同签字入库。必要时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方能签
4、名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 4、10万元/件(台、套)以上和进口设备,必需经过商检(进口设备),由厂方或卖方派员安装调试合格后,由设备科负责人、使用科室负责人及验收人员共同签字入库或办理出库交使用科室领用其中50万元/件(台、套)医疗设备,由主管院长主持验收。 5、所有医疗设备和医疗用品,必需由保管员填写领用出库单,交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或指定专人签名后凭出库单到仓库领用。 6、调试中发现问题,主办人员应与厂商联系,及时解决。 【第5篇】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5)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五) 1.设备科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5、2.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设备采购以zz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方式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集中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对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4.对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来源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zz市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先行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6.使用科室不
6、得擅自采购或以先使用后付款的方式采购医疗设备。 7.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6篇】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率、有效地降低设备无为增值、减值、维修、保养成本,降低卫生材料的不良消耗,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设备、器械及卫材使用的管理制度。 一、 凡安装、验收合格正常使用的仪器,科室应该做到: 1、 自动登记,严格建帐;未按规定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2、 指定单机管理责任人,负责应用指导、日常维护和常规基础维修等工作;责任人未尽职责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7、2分。 3、 建立单机使用登记记录本,并按要求逐项填写清楚;未按规定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4、 科主任(护士长)组织工作人员做好单机每月成本效益分析,并按规定要求做好半年和周年单机成本效益分析报表,逾期未完成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5分; 5、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增值、减值,必须做好申请说明,并做好增值、减值的建帐,减值物品能作单体分离的应及时退回设备科库房,会计应及时完善增值、减值清帐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6、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因人为损坏、遗失、管理不力等过错原因造成损失者,科室应主动上报设备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维修费或设备现有
8、价值10-60经济赔付,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5分;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提出对责任人的具体处理意见并上报设备科;科室不主动上报的将加重处罚。 7、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在恢复正常工作3日内 如实上报设备科;逾期不报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8、 未经医院领导或设备科同意,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仪器 向外出借、出租或其它挪用,一经查实,处罚科室300元离院天数, 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20分;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上报设备科。适合医院另行规定的,按另行规定处理。 9、 仪器发生故障时,该仪器责任人应积极做好基础维修,确实无法恢复正常时,应主动上报设备科,并提交填
9、写好的维修申请报告,设备科应及时响应并认真落实处理;仪器责任人因属常规基础维修而未完成者,自行负责工程师全部旅差、工程维修费,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 5分。 10、 仪器责任人应按要求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经检查发现未按要求维护者,扣处责任人2000-10000元/每次,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11、 设备正常使用率达到90为合格,每增高1,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2,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12、设备使用效益符合率达到规定要求(设备月折旧百分率1.68)为达标,100万元以上设备每增高1,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1分,每降低1,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1分;
10、50-100万元设备每增高1,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1分,每降低2,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10-50万元设备每增高2,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3,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1分; 10万元以下设备每增高3,奖励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每降低5,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 1分。万元以下设备按实际使用率考核;急救设备、功能设备按购置论证要求执行奖惩。 13、 设备在折旧期内的维护成本按年计算,以设备本身价格的20为最高标准,实行年度考核一次性奖惩。每降低02,奖励科室节约金额10累进递增,每增高01,则扣处科室维修超标金额的10累进递增。 14、严格执行相关物价收费标准,至少在
11、保持已有的收入不减少的情况下(除政策因素外),大力开展新工作和新业务(具有先进性和临床实用性),因此而增加的(初始工作启动后的10个月)纯收入总额按5一10追加奖励给开展该业务的所属科室。 15、 仪器因功能落后淘汰、缺乏维修配件及替代品、使用时间过久而主要部件自然丧失功能、其它原因损害等必须报废的,仪器责任人、所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提交设备科核实后按规定上报处理。科室未按规定要求办理的,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 16、仪器报废后,科室应及时将报废仪器残质交回设备科库房,会计及时清帐处理;报废仪器残质届时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处理,或医院派员就地处理;严禁任何科室或个人
12、私自处理报废仪器残质,违反规定者,医院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个人或科室非法所得的双倍罚金,再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0. 5分。但科室必须作出处理责任人的书面意见上报设备科。 二、 凡医疗科室领取合格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后应做到: 1、 严格按照产品规定的贮运、存放、使用标准执行;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2、 使用产品时应自觉遵守产品效期先近后远的原则: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 3、 因不可估量的原因造成产品滞留而导致积压时,至少应在产品有效期前三个月通知设备科库房,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退货或更新数量的处理意见;未及时回报而致产品失效报废者,造成的损失由
13、所在科室承担全额赔付责任,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但科室必须作出处理责任人的书面意见上报设备科。 4、 凡属植入性材料,临床应用时,使用者必须做好产品溯源性、属性、合格性、流向终端的全部记录,并复印一份回报设备科库房备案;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2分/份。 5、 凡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单体价值达200000元以上者,应提供产品流向的可证明的资料(使用记帐清单复印件),或将使用后的残质及时退回设备科库房,以资备案或会计核资清帐;未按要求执行者,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01分/例。 6、 检查时,发现高值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有缺失的,科室将承担损失的全额赔付,并扣处科室综合考核分值
14、02分。但科室必须作出处理责任人的书面意见上报设备科。 三、科室管理工作缺陷 1、科室未按要求建立医疗设备管理记录本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1分/次。 2、科室组织的年度设备增购计划、拟购设备的讨论,没有相关记录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3、科室组织的年度设备使用与安全评价、季度医疗设备使用与安全评价,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4、科室组织的新增设备的操作培训、设备应用事故的分析和上报处理意见,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5、科室研究的配套材料的使用控制措施等,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执行不到位的,扣处科室
15、考核分值0. 2分/次。 6、科室应当进行新添设备的应用宣传、拟订科研应用计划,没有相关记录的或没有按规定执行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 7、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漏报、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上报的,没有组织不良反应事件原因分析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8、计量工作管理和配合不到位的,扣处科室考核分值0. 2分/次。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7篇】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不熟悉仪器性能和没有掌握操作规程者不得开机。 二、建立使用登记本
16、(卡),对开机情况、使用情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三、价值5万元以上的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无关人员不能上机。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四、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各台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五、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该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检修由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设备须在故障
17、排除以后方能继续使用。 六、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遗失。 七、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大型设备或对临床诊断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部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九、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第8篇】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2) 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二)
18、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不许扩散和转让、淘汰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装置设备调剂。 4、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5、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
19、按合同执行。 7、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9、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调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以追究,严肃处理。 【第9篇】设备科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及其它医疗应用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的原则。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验收、资料归档及仪器的定期检查、维护,负责仪器消耗品、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
20、 (二)、设备的配置和调配,经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后,由设备科具体办理。 (三)、制定严格的使用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操作培训达标后,方可独立上机操作。各科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日常维护及常规技术检查。 (四)、医疗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按照规范标准归档保存;但采购价格达到30万元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移送医院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确保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商务资料、技术资料的应急救助性。 (五)、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仪器设
21、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医务部和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核,经院长批准后执行。如违反规定自行利用,造成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使用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 医院业务科室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年编报年度设备申购计划,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医院年度预算计划形成年度采购预算计划,并由院长审批后执行。 (一)、申购 1、申购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申购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医疗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若申购的医疗仪器设备属于列入国务
22、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还应填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和填写四川省卫生厅制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并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上述材料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经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非甲、乙类医用设备由设备科组织并按医院采购预算计划进行购置,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报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取得配置批复后执行。 2、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和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由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3、申购十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申购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完成申购论证,十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按国家政策及医院
23、制度完成申购论证。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主要内容: (1)拟购医疗仪器设备品名、国产或进口、参考价格等。 (2)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要求。 (3)申购理由、主要用途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4)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经济效益预测。 (5)拟购医疗仪器设备配套条件是否具备。 (6)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人才培养与储备情况。 (7)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维修技术力量保证及维修途径。 (8)如拟购进口医疗仪器设备,结合工作需要,与国产同类设备比较,说明购买理由。 (9)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医疗技术发展前景(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质量安全性)。 (二)、审批 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由主管院长
24、、院长审批决定;十万元及以上医疗仪器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审批决定。 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紧急采购申请,应该优先办理,但必须办理规定程序的审批。 (三)、采购 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医院制度,按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采购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廉洁自律,完成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向厂商承诺采购医疗设备,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有关人员承担。若采取试用方式,试用后仍需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对未中标的试用设备,医院不承担对其使用损失的补偿。 采购方式分为: 1、公开招标采购: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
25、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医疗卫生项目分别是:*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医用直线加速器、数字*射线摄影装置(dr)、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超声波诊断仪、伽玛刀(-刀)、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2、邀请招标采购(询价采购):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特点是:邀请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遴选推荐的仪器设备的市场应用公信度好;产品档次具有可比性;性能稳定、功能齐全,完全满足临床学科规划的要求。 3、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医院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医
26、院领导批准,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新技术、新开展项目,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适合替代设备的。 (2)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以及专机专用消耗材料,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3)在原招标的范围内,由于学科发展需要追加配置,为了保证设备的系统性和具有降低配置成本的。 (4)预先声明可能对原采购配置保留分段追加配置意愿的。 (5)医院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进行采购,才能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 (四)、验收 厂商代表、设备科工程组技术人员、档案员与使用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完成验收工作。对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等,应由
27、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进行。填写医院设备验收记录表,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填写培训合格证明,收集齐全相关档案资料后整理存档。对于紧急购置不能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报请院领导审批同意,可简化手续,但必须补办验收手续。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进口仪器的验收 (1)按合同规定期限,货到时应及时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委派业务人员到现场,与医院设备科、使用科室三方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所列项目逐项核对,并做好验货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如发现短缺、破损、或与招标内容不符的,应及时通告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及时处理或索赔。 (2)产品必须具
28、备进口产品报关单复印件、商检报告及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相关资料。 (3)安装、调试合格后,必须作好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留存,然后交付接收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应按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商进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经济及其它损失)应按合同规定交涉办理。停机修理耗用的时间应要求相对延长保修期。 2、国产仪器的验收 (1)凡在医疗器械公司购买的设备仪器,如型号、规格、应配备的附件、配件等验收不合格,拒绝接收,立即办理换货或退货。 (2)直接向生产厂商订货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附属装置的配备以及途中损耗验收不合格,应拒绝接收,拒绝付款,退回原厂或由原厂来人处
29、理等,通过双方协商议定的事项必须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照章办理。 (3)验收时须注意发票上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是否与实物相符,价格是否与合同或协议相符,如不符合应及时与售货方联系、交涉,或拒付货款。 (五)、使用和管理 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设备科,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1、设备科要协助仪器设备的使用科室结合本科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日常维护制度、保管规则和应急预案。 2、 建立万元以上在用医疗设备单机运行管理记录本,对应用、工作量、维护、故障、维修和分析评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3、仪器设备应安
30、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科室仪器设备台账、仪器设备的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记录本等,对使用人员要进行培训;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等大型医用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如因工作调换,应办理移交手续,换新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机。 4、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程序,按使用规程操作,非指定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5、大型医疗设备或对临床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或恢复正常时,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员,通知医务部和临床科室,避免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设备科应积极组织抢修。 (六)、保养和维修 1、各科室的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熟悉其一般性能和结构,随时进行清洁
31、卫生和一般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仪器的整洁美观,完整无损,保证随时备用。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应每周通电开机一次。 2、设备专职维修人员对正常运行的仪器设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查询,每年对全院仪器设备组织轮流全面保养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并适当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仪器设备发生临时故障时,操作人员按操作手册或主动与专业工程师电话指导维修仍无法自行恢复正常的,应及时报告设备工程组组织维修。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组织处理。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维修人员要经常主动到各科室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对急救设备应积极组织抢修
32、,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对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 5、产品如因处于保修期间或其它技术原因,需要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来院或移送院外维修的,应该征求使用科室同意,并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执行。设备工程组责任人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对维修过程做好相应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6、凡通过维修的仪器设备均应作好详细的维修记录,归档备查。 7、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护(pm),针对每类设备的特点,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和程序,并做好数据记录,必要时对预防性维护后的设备进行重新校准。 8、做好休息和节日期间的维修值班,确保休息和节日期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9、定期开展业务学习会,每月至少组织一
33、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疑难问题,积极参加各类医疗仪器其设备的维修培训。 (七)、设备操作培训制度 熟练操作仪器设备是对操作者的基本要求,设备购置的前后以及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均应对操作者进行培训和教育。 1、使用科室在购置设备前要确定设备操作人员以及日常维护保养人员(论证报告中注明)。 2、操作人员应在设备购置前熟知设备性能,具有实际使用过或进修操作过同类设备。 3、设备招标谈判时,应该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提供相应的操作与应用培训、售后持续的技术支持等内容。 4、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进行试运行培训,使用科室应组织操作人员现场培训演练,包括操作与技巧、日常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基本内容。 5、培训合格后
34、,培训师应填写培训要点和演练合格纪要,并由受训人员签字确认,交设备科作为设备验收内容之一同时存档。 6、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如遇操作或应用方面的新问题,应及时向设备科报告,设备科应积极协调指导或组织再培训。 7、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严禁粗暴操作,医院组织落实长期性的操作培训和继续教育。 8、操作人员应爱护仪器设备与器械,如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与器械损坏,按相应赔偿制度执行。 (八)、医疗设备使用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1、设备科对全院医疗设备的成本效益情况进行监控,考核、收集营运资料,为医院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提供决策依据。 2、凡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并具有收费项目的医疗设备
35、,必须每年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3、按照医院规定期限,各临床科室组织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单机成本效益分析表,并于次年2月1日前交设备科。 4、设备科会同财务科根据各临床科室提供的数据,核实医疗设备的年利润、年利润率、成本回收率等,组织对照申购论证指标做好评价工作,设备会计根据评价意见,统一制作全院医疗设备经济效益分析报表,并呈送院领导审阅。 三、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维修零配件及其它物资的管理 (一)、坚持计划性为主,做到既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又减少库房积压,增强医院资金周转,各科室根据医疗业务开展情况(特别是新技术项目),向设备科提出全年度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需求计划(可以分期采购
36、)。 (二)、库房应有一定的贮备量,但贮备最多不超过一个季度的使用量,要加强计划采购,避免盲目性,注重质量,注重效期,监控入出库异动产品,厉行节约。 (三)、采购员依据计划和签约合同采购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应该与库房管理员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再递交设备会计办理入库,做到“发票、入库凭单、实物”三者一致。 (四)、验收入库的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要及时登账,按规定标准存放,做到定期盘点,账物相符,发放物资按先进先出原则,防止霉烂、损坏、变质、积压浪费。 (五)、库房禁止闲杂人员入内,严禁吸烟,注意防火、防爆炸、防鼠、防盗。 (六)、各科室领用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维修零配件,均
37、应填写临床科室卫生材料领用申报表,必须经领用科室主任、护士长或其授权人员签字认可。设备会计办理出库下账后,与出库单据一起转交库房管理员妥善存档与核发物资。 四、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仪器设备,应准予或强制报废: 1、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的。 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以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的。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4、设备损坏修复费用达原值的30%以上,并且预计修复再用寿命达不到同类仪器一半的。 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要求的。 6、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
38、械及相关设备。 (二)、报损报废事故分类 1、凡造成五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或虽不能修复但仪器使用已超过规定时限2/3的,按i级责任事故处理。 2、凡造成五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既不能修复,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三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i级责任事故处理。 3、凡造成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五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ii级责任事故处理。 4、凡造成三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一百万元以下医疗
39、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v责任事故处理。 5、凡造成五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一百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v级责任事故处理。 6、凡造成净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vi级责任事故。 (三)、固定资产、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时,科室必须填写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程序表,由仪器管理责任人或操作人员署名填写准确的报废事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医院工程组组织维修技术人员鉴定,并署名签署意见。递交设备科登记造册,按照申报程序办理审批。 (四)、设备科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遂宁市政府有关
40、规定标准,根据医院审批报废意见,整理、统计、填写“医院国有资产报废明细表”和审批请示文件,按照规定要求上报上级各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设备科、财务科、审计室在医院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下按政策法规处置废品实物。 (六)、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一律交回设备科按照规定统一处理。任何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如有违规者,应及时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设备赔偿制度 (一)、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增强使用人员的责任心,对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对仪器设备的人为损坏、丢失,构成事故的责任人,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二)、赔偿分类 1、构成
41、一般事故的责任人,按科室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但必须报设备科备案。 2、构成一般责任事故的责任人,由财务科、审计室和设备科评估仪器设备的在用净价值,并经主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赔付比例,或者按照维修费用照价赔付。报院长审批。 3、构成初级责任事故及以上的责任人,由财务科、审计室和设备科评估仪器设备的在用净价值,并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赔付比例。报院长审批。 4、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移送司法处理。 (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能落实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不能落实到责任人的,由仪器设备所在科室赔偿。 (六)、赔偿手续的办理:由设备科根据核实的事实,依据
42、赔偿标准提出赔偿意见,提交医院主管领导审批,或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七)、属于责任事故的,除经济赔偿外,还应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其它相应处理。 【第10篇】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
43、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三级医院定1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二级医院定5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医疗设备科及分管院长,
44、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
45、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第11篇】医疗设备与消耗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消耗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一、购进的各种医疗设备、消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以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一般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质量验收。 二、验收工作必须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三、医疗设备验收应有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管理
46、部门及厂商代表共同参加,如要申请进口商检的设备,必须有当地商检部门的商检人员参加。验收结果必须有记录并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字。 四、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对所有与合同发票不符的情况,应作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报商检部门索赔。 五、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按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和检测方法,逐项验收。对大型医疗设备的技术质量验收,应由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进行。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 六、对于紧急或急救购置的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可以简化手续,或按先使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的程序进行,但必须由医疗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七、验收合格的设备应由经手人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会计作记账凭证,一联交库房保管作入账凭证,一联交采购部门存查。 八、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