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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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满洲里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_物业经理人 (满政发202386号) 关于印发满洲里市物业治理暂行方法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满洲里市物业治理暂行方法(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登记号:MGS-2023- 0011)已经市政府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2023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满洲里市物业治理暂行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治理工作,维护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

2、方法。 其次条 在满洲里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治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满洲里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治理活动的监视治理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治理主体,负责物业治理活动的推行、实施和治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治理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物业治理有关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组织召开辖区内物业区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并对其物业治理活动进展培训、指导和监视;负责监视、检查辖区内物业效劳企业的效劳行为,催促其履行物业效劳合同;负责调解物业治理活动冲突纠纷,协调解决物业治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 物业治理要遵循“以人为本,管建并重”的思想,注意行业

3、形象、人员素养和效劳水平的综合提升,根据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向,通过政策扶持,标准行为,严格治理,引导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治理机制,促进物业治理行业安康进展。 其次章 完善治理制度 第六条 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标准退管工程行为。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我市从事物业治理的物业效劳企业应当交纳履约保证金,标准原则为物业治理工程月效劳费总额,按接收物业工程总建筑面积分段累积计算,但不低于以下标准: 20万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6万元。 2050万平方米的不低于10万元。 5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15万元。 履约保证金缺乏最低标准时,物业效劳企业应准时补足。 物业效劳企业正常退出物业治

4、理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予以返还;非正常退出物业治理工程,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由辖区政府(管委会)支付此后过渡治理期间的物业效劳费。 第七条 新建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实行社会评审制度。 新建住宅是否到达交付使用条件,由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政府(管委会)及街道和社区代表、前期物业效劳企业、随机抽取35名物业买受人代表共911人组成“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评审委员会”,根据满洲里市新建住宅小区住宅与综合设施同步交付使用治理暂行方法进展综合评审确定。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评审结果做出是否同意竣工验收备案的打算。 第八条 住宅物业工程实行物业治理匹配制度。 根据“以新带旧、以大带小、以优带劣、平衡资源”的原

5、则,各区政府(管委会)对尚未推行物业治理的住宅区进展改造并具备根底条件的,将其交与接近物业治理工程的物业效劳企业实施物业治理。 第九条 建立物业治理市场清出机制。 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及资质年检不合格的物业效劳企业,依据有关规定注销其资质,清出物业治理市场。 第三章 优待政策扶持 第十条 对在我市从事物业治理的物业效劳企业予以资金扶持,资金额度为本年度物业效劳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立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额。 第十一条 对经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及生活确有困难的优抚对象(业主),其应交纳的物业效劳费由辖区财政担当,物业效劳企业凭区政府(管委会)、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确认金额向区

6、政府(管委会)申请拨款。 第十二条 各区政府(管委会)对住宅物业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工资和办公经费赐予补贴,详细标准根据业主委员会所属物业区总建筑面积确定: 5万平方米以内的,工资200元/人?月,办公经费50元/月; 510万平方米的,工资300元/人?月,办公经费70元/月; 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资400元/人?月,办公经费100元/月。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社区人员兼任的,不管管辖物业区建筑面积大小,人员工资一律在社区工资根底上每月补贴150元,办公经费按前款标准发放。 第十三条 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将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列专项业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编制。 第十四条

7、鼓舞社会力气参加城市生活垃圾运输工作。对成立生活垃圾运输队伍并符合肯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供应小额贴息或无息贷款,引导生活垃圾运输逐步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进展。 第十五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要对雇用社会救济及优抚人员、退役军人(士兵、士官)、大中专毕业生的物业效劳企业和从业人员制定相应优待政策,爱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鼓舞物业效劳企业利用主业开展公益类、效劳类延长产业,通过开源节流、技术创新进展品牌化经营。市发改委、民政、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优待政策。 第十七条 对创优达标活动中获得物业效劳先进企业及优秀、示范工程的,应按不同获奖等级赐予企业相

8、应嘉奖。 第四章 标准效劳行为 第十八条 新建物业交付使用前,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效劳单位应对相关共用管线和设施设备进展验收,阅历收合格后,开发建立单位应当与专业经营效劳单位就相关共用管线和设施设备办理移交手续,并签订协议。 第十九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效劳单位,应当直接为业主供应效劳,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并依法担当接收后的物业治理区域内相关共用管线和设施、设备修理、养护责任。托付物业效劳企业代为修理、养护的,应当与之签订托付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 供水、供电单位负责业主入户表以外局部(包括表)的管线和设施、设备修理、养护;供热单位

9、负责业主户外局部(实行计量表则为表外局部,包括表)的管线和设施、设备修理、养护;供气单位负责物业区域内全部燃气管线及附属设施(包括用户计量器具)的修理、养护;通讯、有线电视单位负责物业区域内及至业主户内终端局部全部管线和设施、设备修理、养护。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修理、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准时恢复原状。业主委员会、物业效劳企业或其他治理人应予以协作。 其次十条 物业效劳企业要将物业效劳合同商定的效劳标准、效劳内容、物业效劳费构成向业主明示,每年至少一次公示物业效劳费收支状况,便于业主监视。 第五章 加强综合治理 其次十一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公开

10、、质价相符原则,依据不同物业类型、不同物业效劳等级 重新测算制定物业效劳费政府指导价。 其次十二条 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强对物业效劳收费的监视治理,确保其收支标准、公开、透亮。 其次十三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治理规约,将住宅(车库或库房)转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车库或库房)转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治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否则工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注册;已经登记注册的,应随着营业期限截止、执照年审或注销逐步予以取缔。 其次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缴纳物业效劳费义务,物业效劳企业依法追缴物业效劳费的,相关执法等部门

11、应积极赐予法律支持。 其次十五条 新建住宅工程综合验收环节中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满洲里市新建住宅小区住宅与综合设施同步交付使用治理暂行方法,对达不到验收条件的,不得交付使用。 其次十六条 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准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效劳企业等当事人在物业治理活动中的投诉,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监视、指导。 各区政府(管委会)受理投诉后,应当进展调查处理(来自:),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投诉人。 投诉内容涉及其他行政治理部门职责范围的,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移送有关行政治理部门,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其次十七条 在物业治理活动中违反本方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

12、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其次十八条 本方法以下用语的含义是: (一)物业效劳企业履约保证金是指:由物业效劳企业向辖区政府(管委会)支付的,用以保证物业效劳企业信守合同,诚恳经营,以及非正常退出工程后过渡治理所发生的费用。 (二)相关共用管线和设施、设备是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所需的线路、管道,以及与之相连接的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效劳所需的机电、电子等设备,也包括与之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是指:业主将住宅(车库或库房)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见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其次十九条 此方法由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此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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