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第十三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以下职业卫生要求: 第一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其次条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第三条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第四条有配套的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第五条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爱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安康的要求。 第六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爱护劳动者安康的其他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行以下职业病防治治理措施: 第一条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治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其次条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 第三条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盒劳动者安康监护档案。 第五条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第六条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