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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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 民族学院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廉政建立制度 为标准选购与招标工作,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强化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工作人员政治素养,促进学校廉政建立,依据国家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立的有关规定,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建立教育、制度、监视并举的廉政建立措施。详细规定如下: 一、教育方面 1、选购与招标治理处要将廉政建立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要常常讨论廉政建立的有关问题和措施,提高工作人员拒腐防变和抵挡风险的力量。 2、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告诫全体人员保持应有的慎重。每年至少2次,春季、秋季学期各一次。 3、加强全体人员业务学习与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政策水

2、平。 4、积极参加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结合廉政建立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5、学校主管领导与单位负责人签订廉政建立责任书,单位负责人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廉政建立承诺书。 二、制度方面 1、建立选购工程的主、协办制度。形成相互协作、相互监视的机制。每一个选购工程,必需由2人同时办理,一人为主办人,另一人为协办人,同时明确主办、协办人员各自职责。 2、建立和完善供给商信息库,并以此为根底,根据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工程申报单位、归口治理单位一起确定邀请供给商名单和投标人。 3、建立选购工程的回避制度。如选购工程的申请者、邀请供给商和投标人中与本处工作人员有亲戚和其他利害关系的,本处工作人员应主

3、动回避。 4、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对数额较大的选购工程的招标信息、招标步骤、中标结果等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准时公开。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准时将国家选购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及选购的有关信息向全校教职工公开。 5、建立和完善其他各种内部掌握制度和流程。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对选购工程的申请与受理、任务分派、选购信息公布、确定选购方式、招标文件编制、遴选确定投标人、开标、评标过程、选购档案立卷与归档、选购结果的统计、利用等均制定相关的程序。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另行制定保密制度、档案制度等。 三、监视方面 1、仔细学习并遵守学校对选购与招标工作的监视治理方法,主动承受学校有关部门、全校教职工及投标供给商

4、的监视。 2、每个选购工程,主办人、协办人要进展沟通和商议,在确定选购方式、产生邀请供给商、开标、评标过程等环节上要相互沟通和协作。 3、要努力提高效劳质量,改良效劳态度。要仔细受理校内用户的申请。做到热忱效劳、文明用语,急躁细致。承受用户的监视。 4、要维护学校利益和办公室的形象,根据公开、公正、公正、诚信的原则接待供给商。做到公平待人、不卑不亢。仔细受理供给商的投诉和意见反映。承受供给商的监视。 5、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工作人员不得有意透露或无意泄露尚属保密的内容:如用户单位的购置规划、工程预算和工程标底、尚在制作的招标文件、评标过程等。 6、根据选购与招标治理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参与供给商举

5、办的产品展现会、公布会、答谢会、庆典会。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参与以上各种活动。 7、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工作人员不得承受供给商、施工单位赐予的钱物、支付凭证或有价证券。 8、选购与招标治理处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不得私自承受招标代理机构、供给商、施工单位的宴请、旅游或其他各种可能影响公务的消遣活动。 物业经理人: 篇2:BH大学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立治理规定 BH大学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立治理规定 为加强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立,标准领导干部及员工的纪律行为,保持队伍的清正廉洁,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集团思想建立及其他各项工作,依据中纪委、北京市及上级部门党风廉政建立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

6、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方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各司其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奖优罚劣,严厉责任追究等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协作。 各级党政领导职责分工如下: (一)集团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对集团的党风廉政建立负责。 (二)集团副总经理对联系单位的经营、治理与效劳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立负监视治理责任。 (三)各单位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立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集团机关各部门主任,对本部门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立以及对其下属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立

7、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标准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集团科学进展,集团执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标准集体议事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动。 集团党政联席会、集团干部会等是集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集团决策包含以下方面: (一)集团进展规划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争论打算,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集团大额资金投资运作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争论决策。 (三)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干部聘请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争论决策。 (四)劳资奖金安排依据详细工作状况,通过集团党政联席

8、会讨论打算。 三、仔细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集团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在每年召开的年终干部考核大会上,领导干部要根据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进展公开述职。 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总支委员会、党支部以沟通思想、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坚持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简称“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一次。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判和自我批判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加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沟通思想熟悉,总结阅历教训,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

9、开展批判,到达统一思想、增加团结、相互监视、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立 (一)依据上级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员工、党员、各级治理人员仔细学习,深刻领悟有关党风廉政建立的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坚决贯彻章程、廉政准则,仔细执行、落实学校和集团制定的党风廉政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部署和要求,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立各项工作任务。 (三)集团领导班子对集团的党风廉政建立状况以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洁状况要进展监视、检查和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集团机关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立状况和党员廉洁自律状况要进展监视、检查。 (四)集团党委、各党支部以及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干部,都

10、应积极支持、协作学校党委、纪委做好本单位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订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 (五)仔细调查、处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热忱接待群众来访,仔细做好信访工作。 (六)依据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仔细制定、完善有关党风廉政建立制度,并自觉遵守。 (七)严格遵守上级制定的各项党风廉政规定、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直接领导的干部员工,一起搞好党风廉政建立。 六、增加自律意识,坚持廉洁廉政 (一)严格财务制度,任何单位不得设账外账、不得建立小金库,不得以私人名义存公款。 (二)在工程大中修、物资选购、设备购置以及其它经营、治理

11、工作中,要遵守学校招投标治理规定,不得暗箱操作,制止个人收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回扣和任何形式的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礼品礼物等馈赠。因各种缘由未能拒收时,必需在一周内到集团党政办公室登记上交,由集团党政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三)在经营治理、社会交往中不得承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宴请及相关的消遣消费活动。 (四)各级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组织或借业务款待、开会等名义租用高级宾馆。 (五)各级领导干部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弄虚作假,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规、制度。 (六)各单位副总以上干部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友供应经商办企业

12、的各种便利条件。 (七)各级领导干部未向集团党政领导说明理由,不得猎取兼职酬劳。 (八)各级干部应积极爱护、支持、鼓舞反腐倡廉的检进行为,对举报人、办案人不得打击报复,对办案工作不得阻碍干扰。 七、监视检查与责任追究 (一)集团与各单位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书,各单位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与重点岗位员工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集团定期召开专题会,仔细讨论、布置、检查党风廉政建立工作。 (三)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应检查一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的开展状况,对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进展仔细总结。 (四)集团党委和各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立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者应仔细总结、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立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状况和廉洁自律的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 (五)集团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仔细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落实状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规违纪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依据情节轻重赐予批判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党政办负责。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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