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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诈骗活动的实证调查及预防对策初探【摘 要】:文章讨论的是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情形,对网络诈骗的现状进行了列举和简要分析。同时,通过对四所高校的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到大学生对网络诈骗的认识、看法和经历并对这些材料进行了统计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可实施的预防措施。【关键词】:网络诈骗;预防对策;计算机网络 一、网络诈骗的现状 (一)事实现状 据最新调查显示,2005 年我国互联网用户人数达到了 1.3 亿,电子商务市场整体增长迅猛,2005 年交易达 5531 亿元,比 2004 年增长 158%,而随着网上交易的兴起,更多的不法之徒也瞄准了这块新出炉的大蛋糕,把黑手伸向了一度纯洁的互联网。互
2、联网的诞生,让一些不法之徒发现了新的行骗途径,网络诈骗行骗方法简单,成本极低,只要有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一个人就可以很容易的散发欺骗信息,另外,由于网络的渗透性很强,没有社会和空间的限制,因此,从理论上讲,网络诈骗的潜在受害人是所有上网的人,这决定了网络诈骗比传统诈骗更能吸引骗子,于是众多的骗子涌向了网络。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的交易论坛、二手交易信息平台上都充斥着诈骗信息,各大知名网站也不例外。在某些号称有完善保护机制的著名专业交易网站上,也同样被骗子钻取空子,原本的信誉保证机制反而被骗子利用为行骗手段。下面是一个真实的案例:2006 年 1 月 15 日,北京网友”深蓝色”以网上银行的交易方式购
3、买了成都某网站出售的 30 元一个的 CN 域名。在输入自己银行卡号和密码后的第五天。其卡上 5000 多元现金不易而飞。”深蓝色”当即向银行方反映,由于反映人数多达 30 人,银行方向成都警方报案,经调查,此案为四川蓬浮人蒋贵所为,蒋贵去年 11 月利用在成都打工的机会自学了网业制作,其后便私自制作某银行的网上银行支付页面,打着低价以出售域名为幌子骗取买主的银行帐号与密码,盗取买主的存款。(二)法律现状 就行政法律规范而言,1994 年 2 月 18 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目的在于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
4、利进行。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权:监督、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查处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履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这样概括而模糊的规定,在具体适用时相当困难。我国行政法律规范对网络诈骗还无具体适用的法律。不管是网络诈骗的预防还是责任的追究,都难以适用现有的法律。就刑事法律而言,我国 1997 年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的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盗取国家秘密或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该条文的规定也不明确,只规定了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的情形。网络诈骗与传统
5、的诈骗不同,其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计算机网络秩序。其传播迅速,不定性强,使得其危害性也大于传统诈骗。所以不能适用传统的法律条款对其进行定罪量刑。这使得网络诈骗在犯罪事实的认定和适用法律方面比较困难,不利于网络诈骗案件的审理,也难以达到惩罚犯罪的目的。从实体法上看,刑法分类不具体,没有考虑网络诈骗的特殊性,正如法学家岳礼玲指出:”我国有关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的立法比较分散和概括,不具体。对于刑事犯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百八十七条三个条文,很难囊括目前针对计算机系统或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和侵害行为,也很难包括以计算机和网络为工具进行的其他种类的犯罪。”从程序
6、法上看,刑事诉讼法对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特殊侦察手段和证据规则方面还几乎是空白,这不利于对计算机及网络犯罪的追诉。就网络诈骗的司法控制而言,美国有学者估计,网络犯罪的发现率仅为1。公安机关在对已发现的网络诈骗进行侦查取证时,由于其主要证据属于电子证据容易修改和删除,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而且电子证据并未被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七种证据形式之中,因此如何确定电子证据的效力等问题已逐步成为困扰司法机关的新问题。二、实证调查 为了了解网络诈骗的手段和它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情况,我们以大学生为调查对象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分为三部分:网上购物、网上求职和网络诈骗。网上购物包括同学们在网上购物的频率、所购主要商品的
7、价格范围,以及购物时使用的网站、购物后使用的支付方式。网上求职包括大家是否有求职经历和对网上求职信息的相信度。网络诈骗部分包括是否遭遇、遭遇后的处理方式,以及是否得到有效处理,还收集了大家对预防网络诈骗的意见和建议。本次问卷调查,一共 700 份,有效份数为 583 份。本次调查分别在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和四川师范大学进行。我们对调查结果做了认真全面的分析:(一)调查数据统计 从年级上看,年级越高在网上购物人数的比例越大,而且频率也越高。例如:大二学生经常在网上购物的约有 4.1%,但大三却有 6.7%.从总体上看,未在网上进行购物的人占 62%左右.从性别上看,
8、女生在网上购物的频率高于男生.而在网上购买过商品的同学中,购买价格在 100 元以下的占大部分,大家购站多数 为知名网站,如淘宝、易趣。男生使用的支付方式多为银行卡,而女生多为邮寄。经统计,在网上求职的人约有 10%-20%。随着年级的增加,比例也相对增加。大家对网上提供的求职信息的相信度普遍较低。在调查人中 10%左右的人遭遇过网络诈骗。对于在遭受到网络诈骗后的处理方式上,大多数没采取救济措施,有些以投诉的方式解决.但报案或投诉后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是得到有效处理的 4 倍.这一点也说明网络诈骗大多没得到有效的处理.(二)结果分析 1.网站因素 大家购物的网站多数为知名网站,例如淘宝、易趣、卓
9、越等。知名网站建立了良好的营运模式,通常都要对卖家的信息进行审查和核对。所以在知名网站上购物的风险相对较小。当然也并非百分之百的安全,在知名网站上也出现过购物被骗的情况。但与小网站相比还是安全得多,由于小网站的制作成本低,为网络诈骗份子实施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了基础,而且这类网站的收款人多数为个人而非公司。大多同学都选择知名网站而非小网站,说明大家意识到了小网站所存在的问题,比较相信网站的实力和信誉。2.支付方式 同学们大多使用银行卡或者邮寄的方式进行支付。而网络诈骗的作案手段之一,就是虚构伪造银行网页,让被骗者误以为是正规银行网页而登录并使用网上银行进行转账。这就为网络诈骗提供了机会,使用银行卡支付具有一定危险性。三、预防对策 (一)技术手段 在遇到网上购物、求职等现实问题时,应实实在在的进行监察。网络监管平台不但要追踪用户的 IP 地址,同时应确认网上交易者的真实身份。因此,网页在上传和链接时应进行检查,审核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实行网络实名制,这样不但可以预防网络诈骗,也为公安部门查处犯罪提供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