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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 K12 教育 教案试题 美国 1787年宪法的形成及基本内容 一、美国 1787年宪法的形成 在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13 个殖民地根据邦联条例,首次成立了以大陆会议为形式的松散的中央政府。在这种体制下,大陆会议没有征税权,同时由于缺乏全国性的行政和司法机构,国会只能依靠各个州的地方政府(各地政府之间往往缺乏协作)来实施其制定的法律。国会对于各州之间的关税也无权介入。由于条例规定只有所有州一致同意才能修改邦联条例,而且各州对于中央政府非常不重视,经常不派人参加中央会议,因此国会经常因为表决人数不足而被迫休会。1786年 9 月,五个州的行政长官在安那波利斯举行会议,讨论如何修改邦联条例以促
2、进各州之间的通商往来。会后他们邀请各州的代表来到费城进一步讨论发展联邦政府的事宜。在激烈的辩论之后,邦联国会在1787年 2月 21 日批准了修订邦联条例的方案。除罗德岛州之外的 12 个州都接受了邀请,并派代表参加1787年 5月在费城举行的会议。最初的决议案写明了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起草邦联条例的修正案,但是会议最终决定重新起草一部宪法。费城制宪会议代表投票同意采用秘密会议的方式,并且同意新的法案需要获得13个州中的 9 个州的批准才能生效。1787年 9 月 17 日,该宪法草案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们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 13 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
3、国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的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1789年 3 月 4 日,这部宪法正式生效。该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二、美国 1787年宪法的基本内容 1.宪法确认了某些资产阶级的民主原则。(1)分权与制衡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行使,这三权之间分立的状态十分明显,同时又保持着一种互相牵制、互相平衡的关系。(2)有限政府原则。它与法治原则相联系,即联邦政府的权力要受法律限制,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度。(3)代议政府原则。它与人民主权原则相联系,联邦宪法序言中显示美国人民是宪法的制定者,但必须通过选派代表管理国家。2.宪法存在的某些反民主内容。(1)公开承认奴隶制,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奴隶制度的合法性。(2)轻率对待公民权利。宪法从特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可是获得独立后的美国却没有在宪法中规定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制宪代表解释说这种权利在各州法中已有规定。而实质上联邦宪法并未确认各州法规定的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效力,即便是默认,但因各州规定不同,公民享受的权利也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