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青藏高原绿色食品牦牛养殖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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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LB/T 104-2020青藏高原绿色食品牦牛养殖规程2020-08-20发布 2020-11-01实施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 布前 言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究所、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四川省草原科学院、中国农科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那曲地区草原站、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草业科学研究所、西藏农牧学院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巴桑旺堆、邱城、次顿、刘平、安添午、张志华、阎萍、朱彦宾、白军平、魏娜、姬秋梅、梁春年、旦久罗布、郭宪、参木友、李家奎、平措占堆、洛桑顿珠、孙广明

2、、达娃央拉。青藏高原 绿色食品牦牛养殖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青藏高原绿色食品牦牛养殖的产地环境、牛舍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套、引种、投入品使用、饲养管理、转运、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档案记录各个环节应遵循的准则。本规程适用于青藏高原绿色食品牦牛养殖。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 394 绿色食品

3、肥料使用准则NY/T 471绿色食品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 472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473绿色食品 畜禽卫生防疫准则NY/T 2766 牦牛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153号种畜禽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第6号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3第643号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投入品 inputs牦牛饲养过程中投入的饲草、饲料、饲料添加剂、水、疫苗、兽药等物品。3.2 养殖废弃物 yak producti

4、on waste牦牛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尿、病死牛及相关组织、垫料、失效兽药、残余疫苗、一次性使用的畜牧兽医器械及包装物和污水等。4 产地环境4.1 场址选择与布局4.1.1牛场建设前应经环境评估,产地环境应符合NY/T391要求。4.1.2 应选择地势较高、向阳、背风、干燥地域;水源充足且符合NY/T391要求。4.1.3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市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及公路、铁路等和主要干线2km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5km以上。4.1.4场区应选择在居民点的下风向或侧风向,远离化工厂、屠宰场、制革厂等容

5、易造成环境污染企业及居民点污水排出口;远离畜禽疫病常发区及山谷、洼地等易受洪涝威胁的地段;以及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区、检疫隔离场等。4.2 规划布局4.2.1场区整体布局合理,场内分区设置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及粪污无害化处理区,不同区域相对隔离,场区周围应设立防疫隔离带,场内应设有人员、物品、车辆消毒设施,定期更换消毒液。4.2.2 生活管理区应设在地势较高的上风向,生产区应设在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无害化处理区应设在地势较低且在生产区、生活管理区的下风向或偏离风向区域。4.2.3生活管理区入口要设置消毒池,消毒池长度不小于大型机动车车轮周长的一周半,宽度与大门宽度相等,深度能保证入场

6、车辆所有车轮外延充分浸在消毒液中,同时建立消毒间,消毒间安装相关消毒设施。4.2.4生产区入口应设置消毒室。各圈舍门口应设置消毒池。4.2.5无害化处理区应兼有粪污储存设施、粪污处理设施、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并有单独通道将粪污或其他处理物运出场区。4.2.6场内净道和污道、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要严格分开。人员、牦牛和物资运转采用单一流向。5 牛舍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套5.1根据牦牛的生物学特性及青藏高原气候条件,建造牦牛棚圈。5.2建筑材料和设备应选用高效低耗,便于清洗消毒、耐腐蚀的材料;地面、墙壁和屋顶应坚固、防水、防火、防风、防雪压。墙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含有毒物质。5.3饲养设备宜选用牦牛专

7、用产品。圈舍、通道、地面、储存装置不应由尖锐突出物。5.4饮水设施应安装合理,坚固无渗漏,冷季饮水应防冻结或安装恒温饮水设施。6引种6.1种牛引进应从具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牛场或来自非疫区的符合种用标准,并经过防疫检疫的健康牛群中引进,要严格执行种畜禽管理条例第7、8、9条,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检疫,附有检疫证、消毒证和非疫区证明,并对引进种牛进行编号。6.2 隔离观察引购的牦牛应在隔离舍(区)内隔离观察饲养15d以上,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转入生产群。7投入品使用7.1 饲草饲料7.1.1饲草的产地环境应符合NY/T391要求,生产用种子来源于绿色食品生产管理系统生产 的

8、牧草与饲料作物种子,并符合种子质量标准。生产过程中施用农药、肥料应分别符合NY/T393和NY/T394要求。7.1.2购置饲草饲料应来源于绿色种植基地的农作物秸秆或绿色牧草基地的优质牧草。饲料原料如玉米、麸皮、豆粨等应来源于绿色食品生产基地。7.1.3饲草饲料应品质优良,无污染、无霉变,并符合NY/T471要求。7.1.4精料原料来源及组成应符合NY/T471的规定要求,玉米、豆粕等不能为转基因品种。7.1.5应建立用草用料记录和饲草饲料留样记录,使用的饲草饲料样品至少保留3个月,对饲草、饲料原料及其产品采购来源、质量、标签情况等进行记录。7.1.6 不同种类饲草饲料应分类存放、清晰标识,防

9、止饲草饲料变质和交叉污染。7.1.7 使用自制配合饲料的牦牛养殖场应保留饲料配方。7.2 兽药7.2.1兽药使用应符合NY/T472要求。7.2.2 使用时应按照产品说明操作,处方药应按照兽药出具的处方执行。7.2.3 建立兽药采购记录和用药记录。采购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购买日期、数量、批号、有效期、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等信息。用药记录应包括用药牛只的批次与数量、兽药产品批号、用药量、用药开始时间和结束日期、休药期、药品管理者和使用者等信息,同时应保留使用说明书。7.2.4 兽药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储藏,过期药物应及时销毁处理。7.2.5 应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8 饲养管理8.1 放牧8.1

10、.1放牧场放牧场应进行科学规划,划区轮牧。依据地域差别,可分为冬春牧场(草场)和夏秋牧场(草场), 也可分为冬春牧场,夏季牧场和秋季牧场三种。放牧场严禁使用具二次中毒和有残留的除草剂、杀虫剂、灭鼠剂等农药。8.1.2 冬春季放牧管理冬春季放牧要晚出牧,早归牧,充分利用中午暖和时间放牧和饮水,上午在阳坡山腰地段放牧,下午在阴坡地段放牧,日落后收牧并进行饲草饲料补饲。晴天放较远的山坡;风雪天近牧,放避风的洼地或山湾。放牧牛群朝顺风方向行进。 8.1.3夏秋季放牧管理夏秋季放牧要早出牧、晚归牧,延长放牧时间,让牦牛多采食。天气炎热时,中午让牦牛在凉爽的地方反刍和卧息。出牧后由低逐渐向通风凉爽的高山放

11、牧。夏秋放牧要及时更换牧场和搬迁,每隔1520d轮牧一次。8.2 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牦牛的饲养管理8.2.1牦牛犊的饲养管理牦牛犊出生后,做好防寒保暖,出生后尽量早吃初乳,吃足初乳,初乳全部供犊牛采食。牦牛犊在2周龄后即可开始采食牧草,3月龄可大量采食牧草。从出生到6月龄,牦牛犊宜全晡乳饲养,哺乳至6月龄后,应断奶并分群饲养。8.2.2成牛的饲养管理成牛应按性别单独组群,防止早配;夏季安排较好的草场放牧,放牧时控制牛群,距离不应太远;在冬春季,除放牧外,还应补饲精料,每头牛每天补饲0.5kglkg。8.2.3种公牛的饲养管理配种季节的放牧管理:牦牛配种季节一般在610月份。在配种季节应每天或每隔

12、几天补饲一次谷物、豆科粉料或碎料加曲拉、食盐、脱脂乳等蛋白质丰富的混合饲料,每头牛每天补饲lkg1.5kg。在自然交配情况下,公、 母比例为1: 1425。非配种季节放牧管理:在非配种季节应种公牛和母牦牛分群放牧,与育肥牛、阉牦牛组群,在远离母牦牛群的牧草场放牧。8.2.4参配母牛的饲养管理在母牦牛发情前一个月内完成参配母牦牛组群。参配牛群集中放牧,及早抓膘。8.2.5妊娠母牦牛的饲养管理妊娠母牦牛放牧时要避免在冰滩地放牧,注意避免剧烈运动、拥挤及其它易造成流产的事件发生,不宜在早晨及空腹时饮水。在怀孕前5个月可和空怀母牛一样以放牧为主,怀孕最后2个3个月每头牛每天应补饲干草lkg2kg或精料

13、0.8kg1kg。8.2.6牦牛育肥的饲养管理牦牛育肥,冷季采取“放牧+半舍饲+补饲+驱虫健胃”的半舍饲模式与“驱虫健胃+晴天放牧+补饲+棚圈保暖”的防掉膘模式,夏季采取“驱虫健胃+强度放牧+补饲”强度放牧模式。8.3 饲养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和饲养人员应具有相关管理和饲养经验,熟悉牦牛生活习性,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饲养和管理工作。场内兽医人员不对外诊疗牛羊及其他动物的疾病,配种人员可以到场外服务,但必须要满足场内相关规定。8.4牛群观察8.4.1 应对牛只和生产设施定期巡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诊治或隔离处理病牛、死牛、伤牛。8.4.2日常应仔细

14、观察牦牛的食欲、精神状态、饮水、粪便和行为表现等。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8.5消毒8.5.1 制定严格消毒制度,定期检测消毒效果。8.5.2 选用的消毒剂应符合NY/T472的规定。8.5.3 消毒剂使用应按照说明书操作,各种不同类型的消毒剂宜交替使用。8.5.4 消毒应包括环境消毒、用具消毒、饮水消毒等。8.5.5 带牛消毒时应选用对皮肤、黏膜无腐蚀、无毒性的消毒剂。8.5.6 所有牛舍在牛群转入前应彻底清洗、消毒完后,至少空置1月。8.6 疫病防控8.6.1 疫病监测8.6.1.1 定期对牛群进行检测,对环境、管理制度进行安全评估,及时调整饲养管理制度和免疫预防措施。8.6.1.

15、2 对口蹄疫、炭疽、包虫病等对牦牛威胁较大及当地常发疫病进行监测。8.6.2 免疫接种8.6.2.1 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和牛群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制定免疫接种计划并严格实施。8.6.2.2 超过免疫保护期或免疫效果不佳的牛只应及时补充免疫。8.6.2.3 建立免疫档案,记录免疫的疫苗种类、厂家、有效期、产品批号、接种日期、接种量等信息,应存档备查。8.6.2.4 疫苗保管应符合疫苗保存条件。8.6.3 重大疫病应急措施制定重大疫病应急预案,如发现重大疫病倾向,迅速封琐疫区,对感染牛只及疑似感染牛只立即进行隔离。并尽快向当地畜牧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9 转运9.1牦牛离开饲养地和外运前,应经动物

16、检疫部门实施产地检疫合格,并出具检疫证明和标识,合格者方可外运。9.2 应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交通路程、季节等不同条件及牛群种类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9.3 销售或转群前禁饲12h,运输时要加装防护栏,厢内不能有钉子等尖锐物品,同时要采取防滑措施。9.4 运输途中应备足所需的药品、器具,并携带好检疫证明和有关单据,运输过程车速平稳,防止剧烈颠簸及急刹车等。10 废弃物处理与利用10.1养殖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符合GB 18596的规定。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采用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处理,对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应达到GB7

17、959的相关规定要求。10.2过期的疫苗等生物制品及其包装不得随意丢弃,应按照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10.3 对病死牛要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10.4 对非正常死亡的牛只应由专门的兽医进行死亡原因鉴定和处理。11 档案记录11.1购牛档案在购牛后,应及时建立购牛档案,记录购牛日期、购牛产地、购入数量、牛只年龄、体重、饲养员姓名等信息。11.2 种牛记录种牛来源、品种、类群、特征、系谱、主要生产性能等。11.3 生产记录包括日期、牛舍内温度、湿度、光照度、二氧化碳、氨气,引种、发情、配种、妊娠、流产、产犊和产后监护,哺乳、断奶、分群、存栏数量,饲料来源及配方、各种

18、添加剂使用情况、喂料量,牛群健康状况、免疫记录、用药记录、发病及治疗情况、死亡数、死亡原因等。11.4 出场记录应记录出场牛号、出售日期、数量和销售地记录等,以备查询。11.5 生产性能记录牦牛生产性能测定按照NY/T 2766执行。11.6资料存档建立养殖规程技术档案,做好生产过程的全面记载,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存3年以上,以备查阅。 附录A(资料性附录)青藏高原绿色食品 牦牛养殖规程牦牛允许使用的部分兽药目录类别药名剂型途径剂量停药期抗寄生虫药伊维菌素注射液皮下0.2mg/kg35 天,产奶禁用浇泼剂外用0.5mg/kg2 天,产奶禁用左旋咪唑片剂口服7.5mg/kg3 天,产奶禁用注射液肌内7.5mg/kg20 天,产奶禁用抗菌药氨苄西林钠盐肌内静脉5-10mg/kg10 天,产奶 2 天苄星青霉素注射剂肌内2-3 万单位/kg30 天,产奶 3 天普鲁卡因注射剂肌内1-2 万单位/kg10 天,产奶 3 天硫酸小檗碱片剂口服3-5g0 天注射液肌内0.15-0.4g0 天氯唑西林注射剂(钠)乳管200mg/乳室泌乳期10 天,产奶 3 天200-500mg/乳室干乳期30 天红霉素乳糖酸注射剂静脉3-5mg/kg21 天,产奶禁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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