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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法律制度土地利用规划法律制度土地利用规划法律制度土地利用规划法律制度v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土地利用规划概述v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v第三节第三节 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 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土地利用规划概述v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v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v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v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土地利用规划概述v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v二
2、、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v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v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v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对一定区域范围内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与整治的统一部署,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对未来一定时期土地利用进行的超前性的调配和安排。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土地利用规划概述v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v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v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v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四、土地利用
3、规划的类型体系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v(一)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一)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公共政策属性公共政策属性综合性综合性空间层次性空间层次性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v第一轮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1987年开始,规划期限为1990-2000年。v第二轮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1997年开始,规划期限为1997-2010年,内容以保护耕地为重点。到2000年底,全国各地基本上完成了五级规划并开始正式实施。v第三轮第三轮规划从2002年开始试点,先后共布置了12个县级试点、14个市级试点、2个省级试点。规划期限原定为2004-2020年,后调整为2006-2020
4、年。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内容(3 3)六大专题研究:)六大专题研究: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3.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统筹区域土地利用4.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5.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6.规划管理保障措施规划管理保障措施(1 1)上一轮规划()上一轮规划(1997-20101997-2010年)实施评价年)实施评价(2 2)“四查清、四对照四查清、四对照”工作工作1.对照、查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对照、查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2.对照、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对照、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3.对照、
5、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对照、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4.对照、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及处理情况;对照、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及处理情况;大纲文本大纲说明图件大纲文本大纲文本以条文格式为宜。以简洁的语言,概况性地论述以条文格式为宜。以简洁的语言,概况性地论述规划的主要结论和规划的具体要求,是最终成果文本的重规划的主要结论和规划的具体要求,是最终成果文本的重要基础,应该具有法律条文似的清晰的约束、限制以及引要基础,应该具有法律条文似的清晰的约束、限制以及引导的作用。导的作用。大纲说明大纲说明首先是对文本的解释,另外,说明应该详细论述首先是对文本的解释,另外,说明应该详细论述文本条文的由来以及因土地利用所
6、产生的积极效用。文本条文的由来以及因土地利用所产生的积极效用。大大纲纲前前期期工工作作v指标控制用途分区管制指标控制用途分区管制(1)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量、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八项(2)指导性指标如亿元二、三产业GDP耗地量、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3)用途分区管制新一轮规划的基本模式(二)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二)土地利用规划的任务v1.分析土地利用问题分析土地利用问题v2明确土地利用目标和基本方针明确土地利用目标和基本方针v3拟定土地利用控制指标拟定土地利用控制指标v4调整土地
7、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v5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制定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土地利用规划概述v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v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v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v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v1目的性原则目的性原则v2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v3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原则v4动态平衡原则动态平衡原则v5逐级控制原则逐级控制原则v6因地制宜原则因地制宜原则v7弹性原则弹性原则v8综合效益原则综合效
8、益原则v9多方案比较原则多方案比较原则v10满意性与可行性兼容原则满意性与可行性兼容原则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概述土地利用规划概述v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v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二、土地利用规划的特点与任务v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三、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v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四、土地利用规划的类型体系v(一)按规划时限划分(一)按规划时限划分长期规划中期规划短期规划v(二)按规划范围划分(二)按规划范围划分国家规划地方规划在我国通常按行政区域范围将规划分为全国、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五
9、个层次。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全国国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地地区区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省省级级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乡乡级级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基基本本农农田田保保护护区区规规划划县县级级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耕耕地地规规划划城城镇镇用用地地规规划划交交通通用用地地规规划划水水利利工工程程规规划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土地地整整理理规规划划土土地地开开发发规规划划土土地地复复垦垦规规划划v(三)按规划性质划分(三)按规划性质划分第二节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
10、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v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v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v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v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v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v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第二节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v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v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v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1、的法律效力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v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v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v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v指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指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空间上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1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v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性1.总体性总体性2长期性长期性3权威性权威性4强制性强制性5整体控制性整体控制性第二节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v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v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v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v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v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v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
13、划之间的关系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v(一)体系(一)体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省、地(市)、县(市)、乡(镇)国家、省、地(市)、县(市)、乡(镇)宏观性控制规划宏观性控制规划 实施性规划实施性规划v(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自上而下,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自上而下,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第二节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v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v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v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三、土
14、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v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v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v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v1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审批各类土地利用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审批各类土地利用项目的法定依据目的法定依据 v2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使用土地和开发、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使用土地和开发、整治、保护土地的法定依据治、保护土地的法定依据v3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依法查处违法批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依法查处违法批地、用地的法定依据。用地的法定
15、依据。第二节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v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v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v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v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v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v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v(一)编制依据(一)编制依据v(二)编制原则(二)编制原则 v (三)编制程序(三)编制程序(一)编制依据(一)编制
16、依据v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v2国土整治和环境资源保护的要求国土整治和环境资源保护的要求v3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v4上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编制原则(二)编制原则v1宏观控制与微观管理相结合原则宏观控制与微观管理相结合原则v2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v3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土地利用率v4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农用地v5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利用v6占用耕地与开发复
17、耕相平衡占用耕地与开发复耕相平衡(三三)编制程序编制程序v1准备阶段准备阶段v2调查和研究阶段调查和研究阶段v3编制规划方案阶段编制规划方案阶段v4规划审批和实施阶段规划审批和实施阶段编制工作任务书编制工作任务书组织工作班子组织工作班子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专题调查研究专题调查研究土地利用战略研究土地利用战略研究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编制规划成果,形成送审稿编制规划成果,形成送审稿上报审批上报审批公布实施公布实施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业务培训业务培训落实经费落实经费补充调查补充调查.调查研究调查研究阶段阶段.准备阶段准备阶段
18、.编制规划编制规划方案阶段方案阶段.规划规划审批审批和实施阶段和实施阶段政府审议政府审议方案论证协调方案论证协调政府审议政府审议论证论证通通不不过过通通不不过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第二节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v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v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v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v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v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v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
19、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v(一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分级审批分级审批v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批准。v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v除此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除此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
20、、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v(二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1)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批准。(2)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谁的能源、交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
21、规划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二节第二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规定v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v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二、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v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v四、土
22、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v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与修改v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v(一一)土土地地利利用用分分区区和和乡乡级级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的的公公告告v(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村庄集镇规(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村庄集镇规划的关系划的关系 v(三)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三)土地利用计划管理v(四)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四)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承担的法律责任v(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五)土地
23、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一)土地利用分区和乡级土地利用(一)土地利用分区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总体规划的公告v1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分区是指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依土地利用分区是指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依据土地的适宜性和利用现状,依据当地社会经济据土地的适宜性和利用现状,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及布局要求,划分出土地主要规划用的规划指标及布局要求,划分出土地主要规划用途相对一致的区域。途相对一致的区域。(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村庄集镇规
24、划的关系村庄集镇规划的关系v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村庄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划相衔接;v城市规划、村庄集镇规划中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v在城市规划区、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集镇规划。(三三)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土地利用计划管理v1 1 土地利用计划的概念和分类土地利用计划的概念和分类概念概念v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各类用地数量的具体安排各类用地数量的具体安排。分类分类v土地利用计划按时间可分为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土地利用计划按时间
25、可分为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v2 2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四)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承担(四)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v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
26、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v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
27、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保障措施v1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与管理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与管理v2建立实施规划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实施规划的领导责任制v3实行规划公告制度实行规划公告制度v4建立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制度建立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制度v5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v6加强城市和村镇规划审核加强城市和村镇规划审核v7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审查
28、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审查制度v8强化现代高新技术的应用强化现代高新技术的应用v9制定有利于规划实施的经济政策制定有利于规划实施的经济政策v10强化土地利用立法和监察管理强化土地利用立法和监察管理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案例v案情案情某社区现位于江苏省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该社区居委某社区现位于江苏省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该社区居委会前身村民委员会于会前身村民委员会于1998年年6月依法征用本村第四组集体耕月依法征用本村第四组集体耕地地10.21亩(亩(6806.66平方米)建设村胶合板厂,该胶合板厂平方米)建设村胶合板厂,该胶合板厂厂长系本村村民王某。厂长系本村村民王某。2000年经土
29、地初始登记办理了以权利年经土地初始登记办理了以权利人为胶合板厂的国有土地工业使用权证书,登记国有土地使人为胶合板厂的国有土地工业使用权证书,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用权面积10.2664亩(亩(6844.3平方米)及该厂法定代表人为平方米)及该厂法定代表人为王某。王某。2004年年5月王某在办理了城市规划许可证及企业工商月王某在办理了城市规划许可证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后,又以招商引资为名获取优惠,将某市翱翔商贸营业执照后,又以招商引资为名获取优惠,将某市翱翔商贸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公司另与该社区居委会签订了在位于上述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公司另与该社区居委会签订了在位于上述地块北侧的耕地地块北侧的耕地6.5
30、8亩(亩(4386.66平方米)租赁协议书,将平方米)租赁协议书,将此地和胶合板厂土地共同建设瓜果批发市场。此地和胶合板厂土地共同建设瓜果批发市场。根据城市发展规划要求,该地不适宜作为瓜果批发市场之根据城市发展规划要求,该地不适宜作为瓜果批发市场之用,用,2005年年1月市政府将该案交国土资源局查办。月市政府将该案交国土资源局查办。v经查:1.王某将原胶合板厂工业用地改为瓜果批发市场商业用地之土地用途变更,未经县以上有权机关批准;2.某市翱翔商贸有限公司租赁该社区居委会耕地建设瓜果批发市场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查处v1.依法注销该胶合板厂原土地登记及国有土依法注销该胶合板厂原土地登记及国
31、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同时对属居委会征地用于建地使用权证书,同时对属居委会征地用于建设胶合板厂并擅自改变用途行为予以依法收设胶合板厂并擅自改变用途行为予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回国有土地使用权。2.对某市翱翔商贸有限对某市翱翔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公司未经批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行为,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用农用地建设行为,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并处每平方米原状,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元以下罚款。济宁市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济宁市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v一、人多地
32、少,人地矛盾日趋尖锐一、人多地少,人地矛盾日趋尖锐v二、煤炭开采,造成土地大面积塌陷二、煤炭开采,造成土地大面积塌陷v三、局部土地污染、退化严重三、局部土地污染、退化严重v四、节约和集约用地总体水平不高,地区差四、节约和集约用地总体水平不高,地区差异明显异明显v五、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整理复垦开发难度五、耕地后备资源匮乏,整理复垦开发难度大大我国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v1.1.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后备耕地资源少。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后备耕地资源少。v2.2.优质耕地减少和工业用地增长过快。优质耕地减少和工业用地增长过快。v3.3.建设用地粗放浪费较为突出。建设用
33、地粗放浪费较为突出。v4.4.局部地区土地退化和破坏严重。局部地区土地退化和破坏严重。v5.5.违规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违规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济宁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济宁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指指 标标2005年年2010年年2020年年指标属性指标属性总量指标(公顷)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600861599695597873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526413524302524302约束性园地面积279192829328323预期性林地面积335563526135953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168043176636186451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56461396
34、28145424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72996505979256预期性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323973700841031预期性增量指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56720253预期性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633414613预期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596814336约束性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596814336约束性效率指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176158146约束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公顷)377912183预期性济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济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v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
35、的整体控制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v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制度健全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制度v构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构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v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利益调节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利益调节机制v完善规划的全社会参与制度完善规划的全社会参与制度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v构建集约用地考核机制构建集约用地考核机制v完善土地市场交易机制完善土地市场交易机制v增强部门纵横协调机制增强部门纵横协调机制v创立地区利益平衡机制创立地区利益平衡机制v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机制v设立监控预警反馈机制设立监控预警反馈机制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实施保障措施v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v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v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v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v推进规划民主决策推进规划民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