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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202375 号关于印发武夷山市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效劳中心:为做好地震灾难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依据福建省地震 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试行和南平市地震灾难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试行,现结合我局工作特点, 制定武夷山市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我局2023 年 4 月制定的武夷山市卫生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武卫202323 号同时废止。附件:武夷山市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试行武夷山市卫生局2023年六月十五日主题词:地震灾难医疗卫生预案通知武夷山市卫生局2023 年 6 月 15 日武夷山市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试行1 总 则1
2、.1 编制目的为保证地震灾难发生后快速、高效、标准、有序地开展 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灾难及其 次生灾难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安康危害,预防和削减灾区 各类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发生,保障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安康和 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削减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治理、 就近救援;依靠科学、依法标准;准时反响、措施坚决;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和国家突
3、发公共大事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福建省 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南平市突发公共大事 总体应急预案、南平市地震应急预案、南平市突发 公共大事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南平市地震灾难医疗 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福建省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地震灾难导 致的人员伤亡、安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2 地震灾难大事等级依据南平市地震应急预案规定,地震灾难大事按严 重程度分为四级:(1) 特别重大地震灾难,是指造成人员死亡 30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我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 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7.0 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难。(2) 重
4、大地震灾难,是指造成人员死亡 50 至 300 人, 或造成肯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6.57.0 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难。(3) 较大地震灾难,是指造成人员死亡 20 至 50 人, 或造成肯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6.06.5 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难。(4) 一般地震灾难,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 人以下,或造成肯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5.06.0 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难。3 机构及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亲热协作、协调全都,做 好地震灾难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地震灾难医疗
5、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成 立的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120 医疗急救中心,市立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二院疾病预防掌握 中心和卫生监视所、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3.1 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市卫生局成立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市级有关医疗卫生气构负责人、市120 急救中心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在市人民政府以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市卫生局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依据医疗卫生救援规模,下设综合协调、医疗救治、疾病掌握和卫生监视、交通运输、后勤保障、信息宣 传等工作
6、组,分别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3.2 专家组市卫生局应组建专家组,对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供给询问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3.3 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卫生监视机构是地 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的专业技术机构。3.3.1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包括医疗队负责地震灾难所致人员损害的 医疗救援和灾民临时安置点的根本医疗保障和安康教育工作,并负责伤情、病情和疫情信息收集报告以及心理危机干 预等工作。地震灾区 120 急救中心及综合性医院是地震灾难的先期处置队伍,为第一支援梯队,周边乡镇卫生院为其次支援 梯队。3.3.2 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市防疫站负责灾区及灾民临时安置点疾病预防与掌握、
7、 监测与报告、疫情调查与掌握、环境卫生学评价、饮用水监 测、疾病掌握效果评价、指导开展环境消杀灭和卫生宣教工 作。3.3.3 卫生监视机构市防疫站负责灾区及灾民临时安置点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监视监测检查工作。对医疗卫生气构的疫情报告、传染病 防治等工作进展卫生监视和执法稽查。3.4 地震灾难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地震灾难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现场的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 责同志担当指挥,在事发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4 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4.1 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的分级响应地震灾难医疗卫生应急响应实行分级响应的
8、原则,依据 地震灾情的分级,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医疗卫生救援响应, 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响应一般分为四级,即级响应、级 响应、级响应和级响应。启动条件如下:(1) 级响应。省地震局公布或通报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 7.0 级以上地震,或省界周边 50 公里内发生 7.5 级以上地震时,启动级响应。(2) 级响应。省地震局公布或通报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 6.57.0 级地震,或省界周边50 公里内发生 7.07.5 级地震时,启动级响应。(3) 级响应。省地震局公布或通报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 6.06.5 级地震,或省界周边50 公里内发生 6.57.0 级地震时,启动级响应。(4) 级响应。省地震局公布或
9、通报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 5.06.0 级地震,或省界周边50 公里内发生 5.56.5 级地震时,启动级响应。4.1.1 I 级响应和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I 级和重大级疫情,分别启动I 级响应和级响应,在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 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我市卫生行政部门应马上组织先期处置队伍和第一支援梯队赴现场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快速 收集和评估灾情、疫情并逐级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4.1.2 级响应发生较大地震灾难,市卫生局接到关于较大地震灾难医 疗卫生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马上启动医疗卫生 救援级响应:快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到达 地震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在市人民政府或抗
10、震救灾指挥部的 统一指挥下,马上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工作,组织专家对灾情、疫情等进展综合评估,并准时向市人 民政府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医疗卫生救援状况,并提出是否向上级恳求支援。4.1.3 级响应发生一般地震灾难,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一般地震灾 害卫生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马上启动医疗卫生 救援级响应:快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 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同时马上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和 专家组工作,组织专家对灾情、疫情进展综合评估,并准时 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状况。4.2 现场医疗救援4.2.1 先期处置接到地震灾难信息后,卫生行政部门和
11、医疗卫生气构都 应马上组织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到达现场,依据现场状况全力 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随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 急处置状况。医疗救援机构派出的先期医疗救援队伍应当指 定现场负责人带队。4.2.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为了准时准确把握现场状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 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地震灾难现场安全地带设置现场 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担 任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到达现场 后,由现场最高的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接任现场医疗卫生救援 指挥,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准时将现场伤 病员及处理状况报告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提出医疗救援
12、 工作需求、建议及后续处置方案的恳求。4.2.3 现场抢救应急医疗救援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准时赶赴现场, 依据现场状况全力开展救援工作,必要时在靠近救援现场的安全地带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抢救点。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措施要坚决,处置要恰当,既要乐观开展救治, 又要留意保护受伤人员和参与医疗救援人员的安全,准时撤离危急地带,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大事的发生。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要马上将伤病员转送出危急区。由现场业务职称最高的执业医师全面负责现场 检伤分类工作。依据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展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 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
13、塑料材料制成腕带, 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辩认或实行 相应的措施。依据现场施救力气的具体状况,必要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可向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提出扩大救援力气的建 议。4.2.4 转送伤员当现场处于危急环境或伤病员状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 病员后送并做好以下工作:(1) 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展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送途中有生命危急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 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在监护下转送。(2) 在转送中,医护人员必需全程亲热观看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展。为后续医疗救助和状况汇总 供给必要信息。(3) 在救治和后送的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开造成二
14、次损伤。(4)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要依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报告,准时调度辖区内的急救车辆赶赴现场转送伤 病员。同时要依据辖区内医疗救治资源的分布状况,合理分 流伤病员。4.3 卫生防疫地震灾难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状况组织疾病预防掌握和卫生监视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视,实行有效的预防掌握措施,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一般在紧急救援期黄金72 小时完毕后, 全面开展各项卫生防疫工作。4.3.1 疫情监测。市防疫站要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好疾病监测、报告、汇总、分析工作。网络直报系统遭到破 坏的,要通过 、 、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级疾病预防 掌握机构报告。4.
15、3.2 环境卫生。要准时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水源保护;催促、指导有关部门设置临时厕所和垃圾堆集点,做好粪便、垃圾的消毒、清运等卫生治理,妥当处理人和动 物尸体。加强蚊、蝇、蚤、蜱、鼠等病媒生物监测与防制。4.3.3 尸体处理。要遵循敬重逝者的原则,催促有关部 门和单位准时就地清理和尽快掩埋处理遇难者和动物尸体。 需要辨明逝者身份而不能马上处理者,存放时间应尽量缩短,遇难者和动物尸体掩埋前,必需消毒处理。4.3.4 食品卫生。要加强对救援食品的卫生监视和管理,做好灾区原有食品的卫生质量鉴定和处理,对灾区在简 易条件下生产经营的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进展卫生监视。4.3.5 饮水卫生。要加强对集
16、中式供水的卫生监视,做 好临时用水的监测、消毒工作。4.3.6 化学中毒、放射事故预防和处理。卫生应急队伍 要尽量远离化工厂等潜在危急源,做好个人防护。因灾消灭 化学中毒或放射事故大事后,当地卫生部门要乐观协同环保 部门开呈现场毒物监测和毒物安康影响评价,做好中毒患者 的医疗救治等工作。4.3.7 心理干预。灾难发生后,要准时组织心理干预队伍、志愿者等,对灾民、遇难者亲属、现场救援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乐观预防、准时掌握和减 缓灾难的心理社会影响。4.3.8 安康教育。组织编印卫生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灾 后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学问, 充分利用群众媒介如
17、播送、电视、报刊等和多种形式如 黑板报、宣传画、讲课等宣传灾后防病学问,大力提高灾 区群众的卫生学问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4.3.9 自救与个人防护。受灾的医疗卫生气构,要快速开展自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恢复自身医疗卫生设施和功能。对因水、电、油、气等能源供给中断造成医疗卫生效劳无法 正常开展的医疗卫生气构,卫生行政部门要准时协调有关部 门,调拨发动机、净水器等仪器设备和有关能源,尽快恢复 能源供给。参与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人员要留意做好自救与 个人防护,在保障自身安全的状况下,开展地震灾难的医疗 卫生急救救援工作。4.4 信息报告各类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要准时向派出单位、卫生行政部 门报告医疗卫生救
18、援工作状况。4.5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地震灾难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 构得到救治,经市人民政府或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医疗卫 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 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应急响应终止后,要组织开展总结评估,认真分析工 作中好的做好、困难和阅历教训。4.6 地震灾难后期的医疗卫生工作4.6.1 灾区医疗卫生气构的恢复卫生工作派往灾区的医疗抢救队在完成医疗抢救任务撤离灾区前,须做好与灾区医疗机构的交接工作,确保灾区伤病员医 疗救治工作的连续性。灾区医疗卫生气构与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要在当地 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纳入
19、地方政府灾后重建整体打算,统 一规划,优先安排,确保灾区医疗卫生气构尽快恢复医疗卫 生效劳力量,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医疗卫生效劳秩序。4.6.2 灾区伤病残人员的治疗与康复连续做好灾区留治伤病员的治疗与康复工作。可以实行 门诊、巡回医疗、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对伤病残人员进展 检查、治疗,帮助其尽快康复,同时还要对觉察的漏诊伤 病员准时赐予治疗。4.6.3 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开展地震灾难对安康影响后果评价的同时,连续做好灾区的各项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大灾之 后无大疫。(1) 快速恢复和重建疾病监测系统要尽快恢复市、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强对传 染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
20、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加强疾 病监测与报告工作,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掌握措施。要加强灾 区重点传染病的预防与掌握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2) 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依据“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 学治理,社会监视,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灾民临时 安置点和公开场所的环境卫生,清运垃圾污物,做好人畜粪 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消灭蚊、蝇孳生地,开展居住地及 其四周的灭鼠工作,努力消退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3) 加强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监视治理要依照职责强化对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 节的卫生监视治理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康体检和食品卫生学问的宣传培训。加强饮用水源和临时供水
21、的卫生监视治理,定期监视水 质监测结果,保障饮用水安全。(4) 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与预防性服药。要尽快恢复和重建打算免疫设施和冷链系统,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邓接种或普服药物工作,提高人群保护力量,预防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尽快恢复受灾地区打算免疫的常规接种,尤其要加强对流淌人口的查漏补种,保护易感人群、消退免疫空白, 防止打算免疫所针对疾病的爆发、流行。(5) 连续深入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意识。5 保障措施5.1 信息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根底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 实现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卫生监视机构与卫 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
22、 共享。5.2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各类卫生应急阶段要依据专业特点和地震灾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的物资和技术资金装备,包 括现场医疗抢救设备、消杀药械、预防用生物用品、检验设 备、交通工具、通讯办公和后勤物资、个人防护、标识等。5.3 物资储藏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消杀药品 和器械等物资的储藏打算建议。市经贸等部门负责组织应急 物资的生产、储藏和调运,保证供给。应急储藏物资使用后 要准时补充。5.4 交通运输保障各级卫生应急机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依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抢救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应准时向市政府请
23、示汇报安全运输保障的需要,取得铁路、交通、民航、 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保证卫生应急工作的顺当开展。5.5 经费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准时申请、调 整、安排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必要的经费,对经费使用情 况做好监视工作。5.7 人员防护保障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应佩戴明确的标识以说明身份,应 配备防护服等防护设施,确保其自身安全。6 公众参与卫生部门要做好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学问普及的组织工作,协作有关部门对社会公众开展地震灾难自救互救知 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力量。7 附则7.1 责任与奖惩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卫生行政部门对地震灾难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赐予表彰和嘉奖。对失职、渎职的有关 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峻追究责任。7.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