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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理学初阶行政法学院袁春兰导论导论n n一、法学的概念一、法学的概念 n n(一)(一)(一)(一)法学词源法学词源法学词源法学词源n n1.“1.“法学法学法学法学”这一用语的拉丁文这一用语的拉丁文这一用语的拉丁文这一用语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Jurisprudentia ,该词,该词,该词,该词是由是由是由是由iusius和和和和providereprovidere合成,前者解释为法律、正义、合成,前者解释为法律、正义、合成,前者解释为法律、正义、合成,前者解释为法律、正义、权利,后者表示先见、知晓、聪明、知识等,两者权利,后者表示先见、知晓、聪明、知识等,两者权利,后者表示
2、先见、知晓、聪明、知识等,两者权利,后者表示先见、知晓、聪明、知识等,两者合成一词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合成一词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合成一词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合成一词表示有系统、有组织的法律知识、法律学问。问。问。问。2.2.法学一词大约出现在公元前法学一词大约出现在公元前法学一词大约出现在公元前法学一词大约出现在公元前3 3世纪末的罗马共和世纪末的罗马共和世纪末的罗马共和世纪末的罗马共和时代时代时代时代n nBC254BC254年,平民出身的科伦卡纽士最先在公开场合年,平民出身的科伦卡纽士最先在公开场合年,平民出身的科伦卡纽士最先在公开场合年,
3、平民出身的科伦卡纽士最先在公开场合讲授法律知识,为世俗法学的产生铺平了道路。讲授法律知识,为世俗法学的产生铺平了道路。讲授法律知识,为世俗法学的产生铺平了道路。讲授法律知识,为世俗法学的产生铺平了道路。BC280BC280年科伦卡纽士担任执政官,年科伦卡纽士担任执政官,年科伦卡纽士担任执政官,年科伦卡纽士担任执政官,BC254BC254年又担任平年又担任平年又担任平年又担任平民神官,成为第一位平民神官。民神官,成为第一位平民神官。民神官,成为第一位平民神官。民神官,成为第一位平民神官。n nBC202BC202年,埃利乌斯以非神官的身份写出三部书,年,埃利乌斯以非神官的身份写出三部书,年,埃利
4、乌斯以非神官的身份写出三部书,年,埃利乌斯以非神官的身份写出三部书,包括三部分:十二表法正文,法学家的解释,诉讼包括三部分:十二表法正文,法学家的解释,诉讼包括三部分:十二表法正文,法学家的解释,诉讼包括三部分:十二表法正文,法学家的解释,诉讼方式。这三部书被称为埃利乌斯法书,为罗马法学方式。这三部书被称为埃利乌斯法书,为罗马法学方式。这三部书被称为埃利乌斯法书,为罗马法学方式。这三部书被称为埃利乌斯法书,为罗马法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的产生奠定了基础。n n3.3.法学的概念法学的概念法学的概念法学的概念n n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比安曾给古罗马五大法学家
5、之一乌尔比安曾给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比安曾给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乌尔比安曾给 “法学法学法学法学”JurisprudentiaJurisprudentia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法学法学法学法学是关于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正与不正的学问。是关于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正与不正的学问。是关于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正与不正的学问。是关于神事和人事的知识,正与不正的学问。”n n查士丁尼皇帝在编纂查士丁尼皇帝在编纂查士丁尼皇帝在编纂查士丁尼皇帝在编纂学说汇编学说汇编学说汇编学说汇编和和和和法学阶法学阶法学阶法学阶梯梯梯梯时,将此定义收录进去,使
6、它得以留传后时,将此定义收录进去,使它得以留传后时,将此定义收录进去,使它得以留传后时,将此定义收录进去,使它得以留传后世。世。世。世。n n4.“4.“法学法学法学法学”一词的演变一词的演变一词的演变一词的演变n nJurisprudence,Jurisprudence,JurisprudenzJurisprudenz,n nLegal science,Juristic science,Legal science,Juristic science,n nthe science of Law,science the science of Law,science dudu droitdroit,
7、n nScience Science juridiquejuridique,rechtswissenschaftrechtswissenschaft,n nLaw,Law,DroitDroit,RechtRechtn n5.5.西方法学词语演变的规律西方法学词语演变的规律西方法学词语演变的规律西方法学词语演变的规律n n第一,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和商品经济紧第一,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和商品经济紧第一,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和商品经济紧第一,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和商品经济紧密相关密相关密相关密相关n n第二,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与自然法学说第二,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与自然法学说第二,法
8、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与自然法学说第二,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与自然法学说密切相连密切相连密切相连密切相连n n第三,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得益于西方社第三,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得益于西方社第三,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得益于西方社第三,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得益于西方社会特有的各种历史文化条件会特有的各种历史文化条件会特有的各种历史文化条件会特有的各种历史文化条件n n第四,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一个内容第四,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一个内容第四,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一个内容第四,法学一词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一个内容不断丰富、含义日渐深刻的过程不断丰富、含义日渐深刻的过程不断丰富、含
9、义日渐深刻的过程不断丰富、含义日渐深刻的过程n n(二)法学的研究对象:(二)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以法律现象及其法学以法律现象及其法学以法律现象及其法学以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n n1.1.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研究静态的法律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研究静态的法律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研究静态的法律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研究静态的法律n n2.2.法学的研究对象其次是研究动态的法律法学的研究对象其次是研究动态的法律法学的研究对象其次是研究动态的法律法学的研究对象其次是研究动态的法律n n3.3.法学还要研究法律与经济、政治、道德、宗法
10、学还要研究法律与经济、政治、道德、宗法学还要研究法律与经济、政治、道德、宗法学还要研究法律与经济、政治、道德、宗教等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教等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教等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教等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n n(三)法学的层次(三)法学的层次n n首先,法学作为一门科学,表现为一种知识系首先,法学作为一门科学,表现为一种知识系首先,法学作为一门科学,表现为一种知识系首先,法学作为一门科学,表现为一种知识系统。这是法学最基本的层次。统。这是法学最基本的层次。统。这是法学最基本的层次。统。这是法学最基本的层次。n n其次,法学还是一种智慧之学,即是关于法律其次,法学还是一种智慧之学,即是关于法
11、律其次,法学还是一种智慧之学,即是关于法律其次,法学还是一种智慧之学,即是关于法律的能力、方法、技巧和思维的学问。的能力、方法、技巧和思维的学问。的能力、方法、技巧和思维的学问。的能力、方法、技巧和思维的学问。n n最后,法学还应当是精神之学,它应当全面展最后,法学还应当是精神之学,它应当全面展最后,法学还应当是精神之学,它应当全面展最后,法学还应当是精神之学,它应当全面展现并传播法律的精神。现并传播法律的精神。现并传播法律的精神。现并传播法律的精神。n n二、法理学二、法理学n n法理学法理学法理学法理学是以作为整体的法律的共同性问题和一是以作为整体的法律的共同性问题和一般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
12、一门理论法学,着重揭般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法学,着重揭示法律的基本原理。示法律的基本原理。第一章第一章 法学历史法学历史n n课前提示课前提示n n本章分别介绍中国和西方法学的历史。在学习时,要了解中西方法学的历史进程,认识和把握其发展规律,在继承前辈先贤的思想遗产的基础上,增进法学知识并拓展法学思维的空间,熟悉法学的思考进路和话语方式,理解和把握法理学的话语体系和基本的问题意识,从而增强对现实法律生活的认识和法律发展的洞见能力。第一节第一节 西方法学的历史西方法学的历史n n一、西方法学产生的前奏一、西方法学产生的前奏古希腊的正义、古希腊的正义、法治观念法治观念n n(一)古希腊没有产
13、生法学的原因(一)古希腊没有产生法学的原因(一)古希腊没有产生法学的原因(一)古希腊没有产生法学的原因n n1.1.古希腊各城邦存在的历史较为短暂,且缺少安定古希腊各城邦存在的历史较为短暂,且缺少安定古希腊各城邦存在的历史较为短暂,且缺少安定古希腊各城邦存在的历史较为短暂,且缺少安定的环境,这对于应用性极强的法学的产生是非常不的环境,这对于应用性极强的法学的产生是非常不的环境,这对于应用性极强的法学的产生是非常不的环境,这对于应用性极强的法学的产生是非常不利的。利的。利的。利的。n n2.2.古希腊的立法未能充分发达古希腊的立法未能充分发达古希腊的立法未能充分发达古希腊的立法未能充分发达n n
14、3.3.希腊尚未出现职业的法学家阶层,与法律的解释希腊尚未出现职业的法学家阶层,与法律的解释希腊尚未出现职业的法学家阶层,与法律的解释希腊尚未出现职业的法学家阶层,与法律的解释和运用相关的活动如法律教育未能开展。和运用相关的活动如法律教育未能开展。和运用相关的活动如法律教育未能开展。和运用相关的活动如法律教育未能开展。n n(二)柏拉图的法学思想(二)柏拉图的法学思想n n1.1.法的正义理论法的正义理论法的正义理论法的正义理论柏拉图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柏拉图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柏拉图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柏拉图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n n首先,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手段首先,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手段n n其次,正
15、义的实现与否关键在于法律是否体现正当其次,正义的实现与否关键在于法律是否体现正当n n2.2.法治的理论法治的理论法治的理论法治的理论n n首先,法律是根据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的首先,法律是根据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的n n其次,为了确保法治,必须加强守法其次,为了确保法治,必须加强守法n n(三)亚历士多德的法治理论(三)亚历士多德的法治理论n n1.1.法治的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地服从,法治的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地服从,法治的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地服从,法治的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地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而大家
16、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法律法律法律n n第一,作为法治基础的法律,应当是一种好的法律第一,作为法治基础的法律,应当是一种好的法律第一,作为法治基础的法律,应当是一种好的法律第一,作为法治基础的法律,应当是一种好的法律n n第二,法律制定后,应当为全社会普遍遵守第二,法律制定后,应当为全社会普遍遵守第二,法律制定后,应当为全社会普遍遵守第二,法律制定后,应当为全社会普遍遵守n n2.2.法治的根据法治的根据法治的根据法治的根据n n首先,法律是经过众人的经验审慎考虑后制定的,首先,法律是经过众人的经验审慎考虑后制定的,首先,法律是经过众人的
17、经验审慎考虑后制定的,首先,法律是经过众人的经验审慎考虑后制定的,与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相比,具有更多的正确性。与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相比,具有更多的正确性。与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相比,具有更多的正确性。与一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相比,具有更多的正确性。n n其次,法律具有稳定性其次,法律具有稳定性其次,法律具有稳定性其次,法律具有稳定性n n以上两个原因,使亚里士多德得出一个结论以上两个原因,使亚里士多德得出一个结论以上两个原因,使亚里士多德得出一个结论以上两个原因,使亚里士多德得出一个结论:法治优法治优法治优法治优于一人之治。于一人之治。于一人之治。于一人之治。n n3.3.亚里士多德对加强法
18、治提出的具体措施亚里士多德对加强法治提出的具体措施亚里士多德对加强法治提出的具体措施亚里士多德对加强法治提出的具体措施n n首先,必须对法律加以分类,以区别对待首先,必须对法律加以分类,以区别对待首先,必须对法律加以分类,以区别对待首先,必须对法律加以分类,以区别对待n n其次,必须加强立法其次,必须加强立法其次,必须加强立法其次,必须加强立法n n再次,必须加强执法再次,必须加强执法再次,必须加强执法再次,必须加强执法n n最后,强调民众对法律的遵守最后,强调民众对法律的遵守最后,强调民众对法律的遵守最后,强调民众对法律的遵守n n二、罗马法学二、罗马法学n n(一)罗马法学的历史(一)罗马
19、法学的历史(一)罗马法学的历史(一)罗马法学的历史n n1.1.形成时期(形成时期(形成时期(形成时期(BC3BC3世纪左右,即世纪左右,即世纪左右,即世纪左右,即BC304-BC202BC304-BC202年)年)年)年)n n2.2.发展时期(发展时期(发展时期(发展时期(BC2BC21 1世纪,即世纪,即世纪,即世纪,即BC201BC201BC27BC27年)年)年)年)n n3.3.昌盛时期(昌盛时期(昌盛时期(昌盛时期(AD1-3AD1-3世纪,即世纪,即世纪,即世纪,即BC27BC27年年年年-AD284-AD284年)年)年)年)n n4.4.衰落时期(衰落时期(衰落时期(衰落时
20、期(AD3AD3世纪末世纪末世纪末世纪末6 6世纪初,即世纪初,即世纪初,即世纪初,即AD284AD284527527年)年)年)年)n n5.5.中兴时期(中兴时期(中兴时期(中兴时期(6 6世纪中叶,世纪中叶,世纪中叶,世纪中叶,AD527AD527565565年)年)年)年)n n(二)罗马法学的特征(二)罗马法学的特征n n1.1.罗马法学是以私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罗马法学是以私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罗马法学是以私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罗马法学是以私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n n2.2.罗马法学是以唯理论为指导思想的法学罗马法学是以唯理论为指导思想的法学罗马法学是以唯理论为指导思想的法学罗马法学是以唯
21、理论为指导思想的法学n n3.3.罗马法学是具有强烈实务精神的法学罗马法学是具有强烈实务精神的法学罗马法学是具有强烈实务精神的法学罗马法学是具有强烈实务精神的法学n n4.4.罗马法学是与国家权力紧密结合的法学罗马法学是与国家权力紧密结合的法学罗马法学是与国家权力紧密结合的法学罗马法学是与国家权力紧密结合的法学n n三、西欧中世纪法学三、西欧中世纪法学n n(一)注释法学(一)注释法学(一)注释法学(一)注释法学n n1.1.前期注释法学派前期注释法学派前期注释法学派前期注释法学派n n2.2.后期注释法学派后期注释法学派后期注释法学派后期注释法学派n n(二)教会法学(二)教会法学(二)教会
22、法学(二)教会法学n n四、西方近代法学四、西方近代法学n n(一)古典自然法学派(一)古典自然法学派(一)古典自然法学派(一)古典自然法学派n n(二)哲理法学派(二)哲理法学派(二)哲理法学派(二)哲理法学派n n(三)历史法学派(三)历史法学派(三)历史法学派(三)历史法学派n n(四)功利主义法学派(四)功利主义法学派(四)功利主义法学派(四)功利主义法学派n n(五)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五)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五)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五)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n n五、西方现代法学五、西方现代法学n n(一)自然法学的复兴(一)自然法学的复兴(一)自然法学的复兴(一)自然法学的复兴n n
23、(二)新分析法学(二)新分析法学(二)新分析法学(二)新分析法学n n(三)社会学法学(三)社会学法学(三)社会学法学(三)社会学法学n n(四)经济分析法学(四)经济分析法学(四)经济分析法学(四)经济分析法学n n(五)批判法学(五)批判法学(五)批判法学(五)批判法学第二章第二章 法学体系法学体系n n本章主要介绍法学体系的基本概念和各类别的法学分支学科,展示法学知识的整体面貌。其中,“法学体系的概念”属于必须掌握的内容。本章首先对法学体系的概念、特征及其意义做全面介绍,然后对法学体系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简略叙述。在学习中应重点掌握法学体系的概念,并能够把握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比较
24、法学、边缘法学几大法学类别的主要特征和区别。第一节 法学体系的概念n n一、法学体系的概念一、法学体系的概念n n(一)体系的概念: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一)体系的概念: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一)体系的概念: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一)体系的概念: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形成的一个整体。互制约而形成的一个整体。互制约而形成的一个整体。互制约而形成的一个整体。n n科学体系的诞生始于亚里士多德科学体系的诞生始于亚里士多德科学体系的诞生始于亚里士多德科学体系的诞生始于亚里士多德,他首次将哲学和其他首次将哲学和其他首次将哲学和其他首次将哲学和其他科学分离开来,开创了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
25、他科学分离开来,开创了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他科学分离开来,开创了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他科学分离开来,开创了逻辑学、伦理学、政治学、美学、物理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独立研究,为后来美学、物理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独立研究,为后来美学、物理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独立研究,为后来美学、物理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独立研究,为后来的科学研究奠定了科学的学科划分基础。的科学研究奠定了科学的学科划分基础。的科学研究奠定了科学的学科划分基础。的科学研究奠定了科学的学科划分基础。n n(二)法学体系的概念:又可称为法律科学体(二)法学体系的概念:又可称为法律科学体(二)法学体系的概念:又可称为法律科学体(二)法学体系的
26、概念:又可称为法律科学体系,它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组成的相互联系,它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组成的相互联系,它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组成的相互联系,它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或系统。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或系统。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或系统。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或系统。n n1.1.法学体系不同于法学学科法学体系不同于法学学科法学体系不同于法学学科法学体系不同于法学学科。n n2.2.法学体系不同于法学课程体系法学体系不同于法学课程体系法学体系不同于法学课程体系法学体系不同于法学课程体系。n n二、法学体系的特征二、法学体系的特征n n(一)系统性(一)系统性
27、(一)系统性(一)系统性n n系统的特点是各组成部分相互依赖,共同构成一个系统的特点是各组成部分相互依赖,共同构成一个系统的特点是各组成部分相互依赖,共同构成一个系统的特点是各组成部分相互依赖,共同构成一个整体,整体的性质不同于任何组成部分,也不同于整体,整体的性质不同于任何组成部分,也不同于整体,整体的性质不同于任何组成部分,也不同于整体,整体的性质不同于任何组成部分,也不同于各部分的简单相加。各部分的简单相加。各部分的简单相加。各部分的简单相加。n n法学体系的各法学分支学科组成了法学体系这一整法学体系的各法学分支学科组成了法学体系这一整法学体系的各法学分支学科组成了法学体系这一整法学体系
28、的各法学分支学科组成了法学体系这一整体,法学体系的性质和功能并不体现在各分支学科体,法学体系的性质和功能并不体现在各分支学科体,法学体系的性质和功能并不体现在各分支学科体,法学体系的性质和功能并不体现在各分支学科的简单相加,法学各分支学科的相互配合和相互支的简单相加,法学各分支学科的相互配合和相互支的简单相加,法学各分支学科的相互配合和相互支的简单相加,法学各分支学科的相互配合和相互支撑构成了法学体系的整体性质和功能。撑构成了法学体系的整体性质和功能。撑构成了法学体系的整体性质和功能。撑构成了法学体系的整体性质和功能。n n(二)层次性(二)层次性(二)层次性(二)层次性n n法学体系的一层又
29、一层的结构,显示出法学研究范法学体系的一层又一层的结构,显示出法学研究范法学体系的一层又一层的结构,显示出法学研究范法学体系的一层又一层的结构,显示出法学研究范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n n(三)现实性(三)现实性(三)现实性(三)现实性n n法学体系的建立主要是对作为人类社会法律现象的法学体系的建立主要是对作为人类社会法律现象的法学体系的建立主要是对作为人类社会法律现象的法学体系的建立主要是对作为人类社会法律现象的内在规律的直接反映。建立在法律现象之上的法学内在规律的直接反映。建立在法律现象之上的法学内在规律的直接反映。建立在法律现象之
30、上的法学内在规律的直接反映。建立在法律现象之上的法学体系也就只能是社会现实的产物。体系也就只能是社会现实的产物。体系也就只能是社会现实的产物。体系也就只能是社会现实的产物。n n(四)开放性(四)开放性(四)开放性(四)开放性n n法学体系的建立具有现实性,也具有开放性。法学法学体系的建立具有现实性,也具有开放性。法学法学体系的建立具有现实性,也具有开放性。法学法学体系的建立具有现实性,也具有开放性。法学体系的建立依赖于法学家的主观的理论建构。法律体系的建立依赖于法学家的主观的理论建构。法律体系的建立依赖于法学家的主观的理论建构。法律体系的建立依赖于法学家的主观的理论建构。法律现象的开放性、不
31、同地区和国家社会交往,会形成现象的开放性、不同地区和国家社会交往,会形成现象的开放性、不同地区和国家社会交往,会形成现象的开放性、不同地区和国家社会交往,会形成法律文化的相互交流和法律制度上的相互借鉴。这法律文化的相互交流和法律制度上的相互借鉴。这法律文化的相互交流和法律制度上的相互借鉴。这法律文化的相互交流和法律制度上的相互借鉴。这就形成了法学理论、法学体系开放状态。就形成了法学理论、法学体系开放状态。就形成了法学理论、法学体系开放状态。就形成了法学理论、法学体系开放状态。n n三、法学体系的意义三、法学体系的意义n n(一)加深对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一)加深对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一
32、)加深对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一)加深对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n n(二)确立法学研究的基础领域(二)确立法学研究的基础领域(二)确立法学研究的基础领域(二)确立法学研究的基础领域n n(三)推进法学研究向纵深发展(三)推进法学研究向纵深发展(三)推进法学研究向纵深发展(三)推进法学研究向纵深发展n n(四)便于法学各分支学科的横向联系和相互(四)便于法学各分支学科的横向联系和相互(四)便于法学各分支学科的横向联系和相互(四)便于法学各分支学科的横向联系和相互交流交流交流交流第二节 法学体系中的类别n n一、法学分支学科的类别一、法学分支学科的类别n n(一)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一)法学分支
33、学科的划分(一)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一)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n n1 1以研究对象为标准,可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法以研究对象为标准,可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法以研究对象为标准,可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法以研究对象为标准,可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n n2 2以研究
34、范围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国内以研究范围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国内以研究范围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国内以研究范围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国内法学和国外法学。法学和国外法学。法学和国外法学。法学和国外法学。n n3 3以学科功能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理论以学科功能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理论以学科功能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理论以学科功能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法学和应用法学。法学和应用法学。法学和应用法学。n n4 4以研究方法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出以研究方法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出以研究方法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出以研
35、究方法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出比较法学、注释法学、实证法学(含分析法学比较法学、注释法学、实证法学(含分析法学比较法学、注释法学、实证法学(含分析法学比较法学、注释法学、实证法学(含分析法学和社会学法学)、哲理法学等学科。和社会学法学)、哲理法学等学科。和社会学法学)、哲理法学等学科。和社会学法学)、哲理法学等学科。n n5 5以法律运作过程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以法律运作过程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以法律运作过程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以法律运作过程为标准,将法学分支学科划分出立法学、司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分出立法学、司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分出立法学、司法学、法律解释学、法
36、律社会分出立法学、司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等学科。学、法律人类学等学科。学、法律人类学等学科。学、法律人类学等学科。n n(二)法学分支学科的归类(二)法学分支学科的归类(二)法学分支学科的归类(二)法学分支学科的归类n n1 1两分法: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大类。两分法: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大类。两分法: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大类。两分法: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大类。n n2 2四分法: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四分法: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四分法: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四分法:国内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四大类。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四大类。
37、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四大类。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四大类。n n3 3五分法: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五分法: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五分法: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五分法: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边缘法学五大类。比较法学、边缘法学五大类。比较法学、边缘法学五大类。比较法学、边缘法学五大类。n n4 4六分法: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六分法: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六分法: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六分法: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学、外国法学、国际法学、法学与其他学科之学、外国法学、国际法学、法学与其他学科之学、外国法学、国际法学、法学与其他学
38、科之学、外国法学、国际法学、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缘学科六大类。间的边缘学科六大类。间的边缘学科六大类。间的边缘学科六大类。n n或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应用法学、或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应用法学、或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应用法学、或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应用法学、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国际法学、边缘法学等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国际法学、边缘法学等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国际法学、边缘法学等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国际法学、边缘法学等六大类。六大类。六大类。六大类。n n5 5七分法:将法学体系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七分法:将法学体系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七分法:将法学体系分为理论法学
39、、法律史七分法:将法学体系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际法学、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立法学学、国际法学、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立法学学、国际法学、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立法学学、国际法学、外国法学和比较法学、立法学和法律社会学、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缘学和法律社会学、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缘学和法律社会学、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缘学和法律社会学、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缘学科、部门法学七大类。科、部门法学七大类。科、部门法学七大类。科、部门法学七大类。n n二、法学体系中的主要类别简介二、法学体系中的主要类别简介n n(一)理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的共同问题和(一)理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的共同问题和(一)
40、理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的共同问题和(一)理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的共同问题和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一般包括了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一般包括了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一般包括了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一般包括了法理学和法哲学。其基本特征是法理学和法哲学。其基本特征是法理学和法哲学。其基本特征是法理学和法哲学。其基本特征是:n n1 1高度抽象性高度抽象性高度抽象性高度抽象性n n2 2高度概括性高度概括性高度概括性高度概括性n n3 3理论的基础性理论的基础性理论的基础性理论的基础性n n4 4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普遍适用性和指导性n
41、n(二)应用法学:是以直接服务于法律实践为目(二)应用法学:是以直接服务于法律实践为目(二)应用法学:是以直接服务于法律实践为目(二)应用法学:是以直接服务于法律实践为目的,并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的,并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的,并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的,并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总称。总称。总称。n n一类是以具体法律规范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一类是以具体法律规范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一类是以具体法律规范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一类是以具体法律规范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为研究对象而形成法学分支学科。另一类是系为研究对象而形成法学分支学科。
42、另一类是系为研究对象而形成法学分支学科。另一类是系为研究对象而形成法学分支学科。另一类是以法律制度的运作及其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以法律制度的运作及其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以法律制度的运作及其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以法律制度的运作及其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分支学科。其特征是:分支学科。其特征是:分支学科。其特征是:分支学科。其特征是:n n1 1较强的实用性较强的实用性较强的实用性较强的实用性n n2 2较高的针对性较高的针对性较高的针对性较高的针对性n n3 3学科的广泛性学科的广泛性学科的广泛性学科的广泛性n n(三)法律史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三)法律史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思想的历史及其
43、发展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思想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其基本特征是:其基本特征是:n n1 1历史真实性历史真实性历史真实性历史真实性n n2 2历史规律性历史规律性历史规律性历史规律性n n3 3文献资料性文献资料性文献资料性文献资料性n n(四)比较法学(四)比较法学n n比较法学的基本特征是:比较法学的基本特征是:比较法学的基本特征是:比较法学的基本特征是:n n1 1研究方法的独特性研究方法的独特性研究方法的独特性研究方法的独特性n n2 2学科领域的广泛性学科领域的广泛性学科领域的广泛性学科领域的广泛性n n3 3研究内容的层次性研究内容的层次性研究内容的层次性研究内容的层次
44、性n n4 4研究对象的跨国(区)性研究对象的跨国(区)性研究对象的跨国(区)性研究对象的跨国(区)性n n(五)边缘法学:是法学和其他学科因部(五)边缘法学:是法学和其他学科因部分研究对象的交叉重合而形成的法学分支分研究对象的交叉重合而形成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边缘法学的主要特征有:学科的总称。边缘法学的主要特征有:n n1 1学科领域的交叉性学科领域的交叉性学科领域的交叉性学科领域的交叉性n n2 2学科属性的多样性学科属性的多样性学科属性的多样性学科属性的多样性n n3 3研究内容的针对性研究内容的针对性研究内容的针对性研究内容的针对性第三章第三章 法与法律法与法律n n本编通过法与法律
45、的概念辨析,而进入对法律基本问题的讨论。本章首先在中西方两种文化背景下探究法律概念的历史发展,着重分析了狭义的“法”法律的特征和作用,最后介绍法律渊源基本知识。在学习时,重点要求掌握法律的特征、作用和渊源,难点是理解中西方“法”与“法律”词义的文化差异。第一节 法律概念的历史发展n n一、一、“法法”的汉语意义的汉语意义n n(一)法(一)法(一)法(一)法=灋:灋:中文中文中文中文“法法法法”字,在西周金文中字,在西周金文中字,在西周金文中字,在西周金文中写作写作写作写作“灋灋灋灋”。n n“灋灋灋灋”是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氵,表示水。是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氵,表示水。是由三个部分组成。
46、(一)氵,表示水。是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氵,表示水。(二)廌,一种动物。(三)去,动作。(二)廌,一种动物。(三)去,动作。(二)廌,一种动物。(三)去,动作。(二)廌,一种动物。(三)去,动作。“水水水水”不不不不仅有仅有仅有仅有“公平的公平的公平的公平的”象征性含义,而且有象征性含义,而且有象征性含义,而且有象征性含义,而且有“裁判的裁判的裁判的裁判的”功功功功能性的含义,把罪者置于水上,随流飘去,有驱逐能性的含义,把罪者置于水上,随流飘去,有驱逐能性的含义,把罪者置于水上,随流飘去,有驱逐能性的含义,把罪者置于水上,随流飘去,有驱逐的意思。公平、裁判的含义通过的意思。公平、裁判的含义通
47、过的意思。公平、裁判的含义通过的意思。公平、裁判的含义通过“灋灋灋灋”跃然于纸上。跃然于纸上。跃然于纸上。跃然于纸上。n n相传在很久以前,舜委任皋陶为司法官。皋陶正直相传在很久以前,舜委任皋陶为司法官。皋陶正直相传在很久以前,舜委任皋陶为司法官。皋陶正直相传在很久以前,舜委任皋陶为司法官。皋陶正直无私,执法公正,非常受人爱戴。他在处理案件时,无私,执法公正,非常受人爱戴。他在处理案件时,无私,执法公正,非常受人爱戴。他在处理案件时,无私,执法公正,非常受人爱戴。他在处理案件时,若有疑难,就令人牵出一头神兽,该神兽名廌,又若有疑难,就令人牵出一头神兽,该神兽名廌,又若有疑难,就令人牵出一头神兽
48、,该神兽名廌,又若有疑难,就令人牵出一头神兽,该神兽名廌,又名獬(名獬(名獬(名獬(xiexie)豸()豸()豸()豸(zhizhi)。n n异物志异物志异物志异物志说:说:说:说:“东北荒中,有兽名獬,一角,性东北荒中,有兽名獬,一角,性东北荒中,有兽名獬,一角,性东北荒中,有兽名獬,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n n汉代王充汉代王充汉代王充汉代王充论衡论衡论衡论衡 是应是应是应是应说:说:说:说:“鹿者,一角之羊也,鹿者,一角之羊也,
49、鹿者,一角之羊也,鹿者,一角之羊也,情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情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情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情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n n此兽似羊非羊,似牛非牛,似鹿非鹿,也有人说它此兽似羊非羊,似牛非牛,似鹿非鹿,也有人说它此兽似羊非羊,似牛非牛,似鹿非鹿,也有人说它此兽似羊非羊,似牛非牛,似鹿非鹿,也有人说它同麒麟相象。它的头上
50、长着一支独角,锋利无比,同麒麟相象。它的头上长着一支独角,锋利无比,同麒麟相象。它的头上长着一支独角,锋利无比,同麒麟相象。它的头上长着一支独角,锋利无比,故又俗称独角兽。獬豸有区别罪与非罪的本能,有故又俗称独角兽。獬豸有区别罪与非罪的本能,有故又俗称独角兽。獬豸有区别罪与非罪的本能,有故又俗称独角兽。獬豸有区别罪与非罪的本能,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见人争斗时,用它的一只角罪则触,无罪则不触。见人争斗时,用它的一只角罪则触,无罪则不触。见人争斗时,用它的一只角罪则触,无罪则不触。见人争斗时,用它的一只角向无理、有罪的一方触去,是非曲直,立见分晓。向无理、有罪的一方触去,是非曲直,立见分晓。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