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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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en证券简称:天能重工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证券代码:证券代码:300569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园)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2020 年 10 月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 声声 明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2、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

3、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 重大事项提重大事项提示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根据联合信用出具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

4、级报告(联合20202599 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联合信用将根据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确定是否需要担保,并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发行的可

5、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3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6、 2、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7、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4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

8、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应当根据该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公司的股本规模、股票价格等情况,发放股票股利;公司不得单独发放股票股利。 5、利润分配的程序、利润分配的程序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9、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原因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度报告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比例低于百分之二十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利润分、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股利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提议进

10、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只以现金分红,不采取股票股利形式。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5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相关议案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预案发布独立意见;并经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

11、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三)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以公司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0,012,000

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5 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实施完成。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0,01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4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成。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

13、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总股本 230,408,0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6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028,527.0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送红股 0 股(含税)。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

14、-6 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230,509,800 股(含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 101,71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60 元人民币现金,上述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年度 2019年度年度 2018年度年度 2017年年度度 现金分红(含税) 12,908.55 2,175.17 2,250

15、.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948.77 10,233.71 9,558.28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47.90% 21.25% 23.54% 最近两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15,083.72 最近两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18,591.24 最近两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81.13% 报告期内,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占当期可分配净利润的比例均不低于 20%,现金分红能力较强,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方案会综合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及账面资金情况、资本性支出需求等因素。公司实际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16、。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风险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宏观与市场风险(一)宏观与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风电塔架行业的周期性与宏观经济的走势相关,宏观经济及下游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7 行业经济周期的变化会对本行业的市场规模产生一定影响。公司下游行业为风力发电行业,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及风力发电政策的影响会间接传导至公司所处的风电塔架行业。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政策鼓励风电行业的发展,风力发电需求旺盛,行业

17、迅速发展;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时,风力发电需求萎缩,行业发展则放缓。若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下游客户在风力发电方面的投资预算存在减少、延迟或取消的可能,会对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塔架行业集中度仍然相对较低,在低端塔架产品市场中竞争较为激烈且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竞争,导致行业利润率相对偏低。未来随着风电补贴退坡,电价下调,必然会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造成公司市场份额或销售利润率下降,市场竞争实力相对下降,使得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二)经营风险 1、经营管理风险、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

18、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更趋复杂,对公司在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不能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控制水平、引进专业人才、提升信息化建设速度,则公司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2、产业链拓展风险、产业链拓展风险 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的部分资金开发运营自有风电场,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陆续开展战略转型及产业链拓展,未来公司将加大对风电场的运营投入,同时逐步进入海上风电建设领域,上述新业务领域与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存在一定差异,会给公司带来经营、管理、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挑战和不确定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19、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8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尤其是钢材价格近几年波动较大,是造成公司单位成本波动的主要原因。 公司原材料采购采取“以销定采”的模式,原材料采购基本与销售合同相对应。公司通常在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尽快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锁定主要原材料价格,尽可能降低钢板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盈利造成的影响。同时,公司也存在由于资金紧张而导致原材料采购与销售合同签订日期存在一定间隔的情况。因此,虽然公司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已考虑原材

20、料的价格情况,且尽量及时采购以锁定原材料价格,但仍存在实际采购价格与预计价格存在较大变动造成合同毛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三)财务相关风险(三)财务相关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风险、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国有大型风力发电运营商,下游行业客户投资和需求存在波动,同时容易受到国家风电行业相关政策的影响。国家支持风电行业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下游行业客户投资和需求会相应进行变动,受此影响,公司的销售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同时,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受客户风场项目施工进度和要求的发货时间影响较大,所以公司的销售收入通常在各季度间甚至年度间存在一定的波动。随着公司的产业链拓展及业务转型,公司

21、将加大对风电场、光伏电站的运营投入,但上述行业受国家补贴的影响较大。补贴政策变化、风电上网电价的调整及电力交易等政策变化,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业绩波动较大的风险。 2、应收账款风险、应收账款风险 随着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长, 应收账款规模也在不断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分别为 43,971.75 万元、58,934.96 万元、116,138.99 万元和121,718.27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77%、 18.05%、 19.97%和 17.29%。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有大型风力发电运营商,客户付款周期长。上述企业

22、规模较大,信用较好,应收账款不可收回的可能性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9 较小。但是,由于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资金,若不能及时收回,可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 3、存货较大和减值风险、存货较大和减值风险 报告期内,因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各期期末的存货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构成,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9,641.15 万元、75,379.57 万元、82,816.12 万元和 110,769.48 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3.82%、37.55%、25.83%和 27.73%

23、,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02%、23.09%、14.24%和 15.73%。公司的存货金额较大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的经营模式,但是存货较大占用了公司较多的流动资金,资金成本较高。未来,若公司由于客户项目变更或取消等原因导致库存产品滞销,原材料、产品等价格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将对其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相关风险(四)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德州新天能赵虎镇二期 50MW 风电场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1、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虽然本次发行可转债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已经过充分的可

24、行性研究论证,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宏观经济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不排除因上述不确定因素的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施,或者实施进度低于预期的风险。 2、募投项目投资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募投项目投资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储备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尽管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并为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但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募投项目最终实现的投资效益与预期可能存

25、在差距。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0 3、行业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行业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2019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关于 2019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通知,提出 2018 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由于风力发电项目施工周期相对较长,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场地整理、设备采购、交通运输等方面问题较多,存在可能导致项目延期的不确定性因素,若公司募投项目未

26、来不能按照计划并网发电,存在无法享受国家补贴导致风电项目的收入将减少的风险。 4、业务资质办理的风险、业务资质办理的风险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原电监会 9 号令)相关规定,从事发电业务的,应当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无法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公司将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项目建设,并积极依法按照相关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申请相关资质所要求材料并取得相关经营资质,预计不存在法律障碍。但若监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变更业务资质或许可要求等,募投项目存在无法办理相关的业务资质或延迟办理相关业务资质的情形,从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本次可转债发行

27、的风险(五)本次可转债发行的风险 1、本息兑付风险、本息兑付风险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本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不能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2、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8、1-1-11 (1)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为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波动。转股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本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 公司董事会

29、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如果本公司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本公司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本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本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3、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转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以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

30、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方面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或董事会所提出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存续期内可转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

31、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2 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不实施的风险。 (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在本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也将因“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的规定而受到限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且如果在修正后公司股票价格依然持续下跌,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4、可转债的投资风险、可转债的投资

32、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不仅取决于可转债相关发行条款,还取决于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等多种因素。因此可转债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市场价格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使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5、可转债转股后原股东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可转债转股后原股东权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相关的投资尚未产生收益。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 可能导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 原股东分红减少、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此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33、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这将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的股份,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6、利率风险、利率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3 7、可转债未担保风险、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担保。如果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本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

34、影响的事件,本可转债可能因未设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 8、信用评级变化风险、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经联合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联合信用将根据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跟踪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则可能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5、1-1-14 目目 录录 声声 明明. 1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2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2 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3 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风险. 6 目目 录录. 14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18 一、基本术语. 18 二、专业术语. 21 第第二节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一、公司基本情况. 23 二、本次发行概况. 24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36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38 第三节第三节 风

36、险因素风险因素 . 39 一、宏观与市场风险. 39 二、经营风险. 39 三、财务相关风险. 41 四、政策风险. 43 五、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44 六、本次可转债发行的项目风险. 45 七、其他风险. 48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5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50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及股东持股情况. 50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51 三、公司组织结构图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51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3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85 六、公司

37、主营业务情况. 95 七、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96 八、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19 九、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123 十、核心技术与研发情况. 133 十一、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137 十二、公司境外资产情况. 148 十三、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发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48 十四、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149 十五、最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49 十六、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55 十七、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和资信评级情况. 162 第五节第五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合

38、规经营与独立性 . 164 一、发行人及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情况. 164 二、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177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179 第六节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89 一、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189 二、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189 三、关于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的说明. 198 四、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0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6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

39、差错更正. 202 六、财务状况分析. 205 七、经营成果分析. 242 八、现金流量分析. 262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265 十、技术创新性分析. 267 十一、重大事项说明. 269 十二、本次发行影响分析. 270 第七节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71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27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27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296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措施. 297 第八节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98 一、最近五年募集资金情况. 298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99

40、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302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304 五、其他差异说明. 304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304 第九节第九节 董事、监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05 一、发行人相关声明. 305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0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30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307 三、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30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30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10 青岛天能

41、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7 六、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311 七、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312 第十节第十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314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8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 公司、 本公司、股份公司、天能重工 指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天能有限 指 青岛天能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有限 指 青岛泰胜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天能有限前身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吉林天能 指

42、 吉林天能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湘能重工 指 湖南湘能重工有限公司 云南重工 指 云南蓝天重工有限公司 哈密重工 指 哈密红星重工有限公司 庆云重工 指 庆云天能重工塔筒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天能 指 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山西天能 指 山西天能古冶重工有限公司 济源新能源 指 济源金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能中投 指 天能中投(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泽新能源 指 安泽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上电 指 北京上电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德州新能源 指 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榆林天能 指 榆林天能重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淮阳新能源 指 淮阳县永恒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德州启明 指 德州启明新

43、能源有限公司 庆云新能源 指 庆云天能重工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格浪 指 青岛格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太康新能源 指 太康县伟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缘兴富 指 宁波天缘兴富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玉田新能源 指 玉田县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贵南新能源 指 贵南县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19 共和新能源 指 共和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海新能源 指 兴海县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垣曲新能源 指 垣曲辉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白城新能源 指 白城天能中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巴尔虎新能源 指 新巴尔虎左旗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安

44、天润 指 大安市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安新能源 指 大安绿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旭能 指 青岛旭能中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如东天润 指 如东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台州新能源 指 台州南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阳泉新能源 指 阳泉景祐新能源有限公司 远景汇力 指 江阴远景汇力能源有限公司 长子远景 指 长子远景汇合风电有限公司 连云港重工 指 天能重工(连云港)有限公司 兴安盟天能 指 兴安盟天能重工有限公司 靖边风润 指 靖边县风润风电有限公司 永鑫新能源 指 常州永鑫新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鑫昇新能源 指 阿巴嘎旗鑫昇新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天能机械 指 青岛天能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钮博新能源 指 保

45、定天能钮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天能 指 广东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响水新能源 指 响水旭能海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德州一期项目 指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 德州二期项目 指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二期 50MW 风电场项目 Vestas 指 Vestas Wind Systems A/S 及其全球各地投资设立的各子公司,包括Vestas-American Wind Technology, Inc.、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维斯塔斯风力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等,该公司总部位于丹麦,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整机销售,风力发电场整体设计、运行及维护,为全球领先的风力发电整机生产商之一 GE 指

46、General Electric Company 及其子公司 GE Wind Energy GmbH、 通用电气亚洲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通用电气能源 (沈阳)有限公司等公司,为全球领先的风力发电整机生产商之一 Gamesa 指 Gamesa Wind Co.Ltd, 总部位于西班牙, 主要从事风力发电机整机销售,风力发电场整体设计、运行、维护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0 中广核 指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新能源 指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华润新能源 指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中节能 指 中国

47、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湘电新能源 指 湘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泰胜风能 指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天顺风能 指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大金重工 指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风科技 指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 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国电 指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华电 指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电 指 中华电力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48、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次发行 指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最近三年一期、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年、2019 年和 2020 年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7 年 12 月 31日、2018 年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日和 2020 年 6 月30 日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德和衡律所 指 北

49、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联合信用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和信会所、 和信会计师 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1-21 评级报告 指 联合信用出具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联合 20202599 号)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募集说明书 指 青岛天能重工股

50、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专业术语二、专业术语 风力发电/风电 指 利用风力带动风机叶片旋转,将风能转化为机械能源,然后再转变成电力的发电过程 风力发电塔架/风机塔架/风机塔筒/风塔/塔筒 指 风力发电机组的支撑结构,一般采用钢板卷制、焊接等形式组成的柱体或锥体结构, 内部附有机械内件和电器内件等辅助设备 风电场 指 可进行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的场地、区域或范围,由多台风力发电机组构成 装机容量 指 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功功率的总和 吉瓦/GW 指 功率单位,1GW(吉瓦)等于1,000MW(兆瓦),等于 1,000,000KW(千瓦) 兆瓦/MW 指 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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