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资源税法(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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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七章 资源税法 我国的资源税开征于 1984 年。1984 年 9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先行开征资源税,以实际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即“从价征收”。从 1994 年 1 月 1 日起,资源税开始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对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开始实行“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新资源税制。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节能减排、绿色经济成为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目标,资源税的征收,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资源地区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一、资源税的概念及计税方法 资源税(resource tax)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

2、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由于资源税的课税对象主要为计量单位标准的矿产资源,因此在对资源征税时,往往采用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不仅计算简单,而且便于管理。二、纳税人 资源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其他单位和其他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收购未

3、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单位和其他单位。三、税目、单位税额 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施“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一)税目、税额 资源税税目、税额包括 7 大类,在 7 个税目下面又设有若干个子目。现行资源税的税目及子目主要是根据资源税应税产品和纳税人开采资源的行业特点设置的。1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税额为 830 元吨。2天然气。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税额为 2l5 元千立方米。3煤炭。原煤征税;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税额为 0.30.8 元/吨。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原油、

4、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包括宝石、金刚石、玉石、膨润土、石墨、石英砂、萤石、重晶石、毒重石、蛭石、长石、氟石、滑石、白云石、硅灰石、凹凸棒石黏土、高岭石土、耐火黏土、云母、大理石、花岗石、石灰石、菱镁矿、天然碱、石膏、硅线石、工业用金刚石、石棉、硫铁矿、自然硫、磷铁矿等。税额为 0.520 元/吨、克拉或者立方米。5黑色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黑色金属矿石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石。税额为 230 元吨。6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锑矿

5、石、铝矿石、镍矿石、黄金矿石、钒矿石(含石煤钒)等。税额为 0.430 元吨或立方米挖出量。7盐。一是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税率为 l060 元吨;二是液体盐(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税额为 2l0 元吨。(二)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 一、从量定额计税方法 资源税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

6、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课税数量的确定:(一)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用于销售的,应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例 7-1】华北某油田 8 月份开采原油 55 万吨,销售原油 20 万吨,其适用的单位税额为 8 元/吨。计算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00 000 吨8 元/吨 =1 600 000(元)(二)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自用数量单位税额 如果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

7、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例 7-2】某华北油田 10 月份开采原油 8 000 吨,当月销售 7 000 吨,职工食堂和浴室消耗 10 吨。请计算该油田当月应纳资源税税额?(单位税额 18 元/吨)应纳税额=7 00018+1018 =126 000+180=126 180(元)(三)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 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的,应以最终生产出的固体盐的课税数量征税;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例 7-3】某南方盐场 11 月份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 1 600 吨,并在当月售出;以

8、外购液体盐 820 吨加工固体盐 550 吨,并在当月售出。请计算该盐场当月应纳资源税税额?(固体盐单位税额 10 元/吨,液体盐单位税额 2 元/吨)应纳税额=1 60010+(55010-8202)=16 000+3 860=19 860(元)(四)收购未税矿产品的 纳税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应于收购环节代扣代缴资源税,其计算公式为: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五)开采原煤用于连续生产的 纳税人开采原煤连续生产,而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据以计税。(六)金属和非金属矿原矿生产精矿的 金属和非金

9、属矿产品原矿,将原矿用于生产精矿的,纳税人因无法准确掌握移送原矿数量的,可利用选矿比将精矿折算成原矿数量。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例 7-4】某铜矿本月将开采的铜矿加工成铜精矿,入选后的精矿数量为 500 吨,选矿比为 1:32,铜矿单位税额为每吨 1.4 元,请计算该铜矿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应纳税额=500321.4 =22 400(元)二、从价定率计税方法 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 5%。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所称销售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

10、定。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计算缴纳资源税。第三节 税收优惠 一、减税、免税项目 资源税贯彻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思想,因此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比较少。(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三)自 2007 年 2 月 1 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 l5 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 l0 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 2 元征收。(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

11、减税、免税项目。具体包括: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二、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的规定 资源税规定仅对在中国境内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对出口应税产品也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第四节 资源税的会计处理及纳税申报 一、资源税的会计处理(一)应设置的账户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各种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根据新会计准则,无论是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其他业务收入,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均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此科目

12、属损益类科目,月末转入“本年利润”,是收入的抵减科目,与收入成配比关系。2应交税费 凡是需要交纳资源税的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账户进行会计处理。该账户的贷方登记企业应缴纳的资源税额,借方登记企业实际缴纳的资源税额。通过该账户,就可以集中反映企业资源税的应交和实缴情况。(二)会计核算 1销售应税产品的应纳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计算出销售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实际交纳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例 7-5】某煤矿本月对外销售原煤 1 200 000 吨,该煤矿所采原煤的资源税单位税额

13、为 0.8 元/吨,应纳资源税 960 000 元,则相关会计处理为:(1)计提资源税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6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960 000(2)缴纳资源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960 000 贷:银行存款 960 000 2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纳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交缴纳的资源税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缴纳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例 7-6】北方某盐场本月将原盐 1 250 吨加工成精盐 1 000 吨,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自用原盐单位税额 25

14、元/吨,计算应缴资源税 31 250 元,则相关会计账务处理为:(1)计提资源税时:借:生产成本 31 2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1 250 (2)缴纳资源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31 250 贷:银行存款 31 250 3收购未税矿产品应缴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实际支付的收购款,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缴纳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例 7-7】某炼铁厂收购某铁矿开采厂矿石 10 000 吨,每吨收购价为 125 元(其中资

15、源税 25 元),购进价总计 1 250 000 元,增值税进项税额 212 500 元,价税合计 1 462 500元,企业代扣代缴资源税款后用银行存款支付收购款。则相关会账务处理为:借:原材料 1 2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12 500 贷:银行存款 1 212 500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50 000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在购入液体盐时,按所允许抵扣的资源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按外购价款扣除允许抵扣资源税后的数额,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应付的全部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加工成固体盐后,

16、在销售时,按计算出的销售固体盐应缴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抵扣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例 7-8】某盐厂本月外购液体盐 2000 吨,每吨含增值税价款 58.5 元,液体盐资源税税额为 3 元/吨,该盐厂将全部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 500 吨,每吨含增值税售价为 468元,固体盐适用资源税税额为 25 元/吨。则相关会计账务处理为:(1)购入液体盐的分录:借:在途物资 94 000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000 贷:

17、银行存款 117 000(2)验收入库时:借:原材料-液体盐 94 000 贷:在途物资 94 000(3)销售固体盐时:借:银行存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 4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2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2 500(4)本月应纳资源税=12 500-6 000=6 500(元)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6 500 贷:银行存款 6 500 二、资源税纳税申报(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

18、天。(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二)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缴纳税款的期限。资源税的纳税期限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l5 日或者 1 个月,纳税人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 l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

19、期满之日起 10 日内申报纳税;以 l 日、3 日、5 日、l0 日或者 l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l0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三)纳税地点 1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2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也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四)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本表(该申报表的内容及格式参见表 7-1 所示)适用于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或个人申报缴纳资源税。主要按应

20、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区分填列。1.产品名称按企业应税产品名称及收购未税矿产品名称据实填报。2.课税单位按税法规定的数量单位填写。如吨、千立方米等。3.课税数量根据本期应税资源的销售数量、自用数量,按适用税率分别填列。4.单位税额填写本地区适用定额税率。5.免税项目各栏目填报要求与应税项目是一致的,故不重述。(五)资源税扣缴报告表 资源税扣缴报告表填报内容与纳税申报表基本相同。其中:产品名称、课税单位、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均按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具体情况填写。表 7-1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时期 产品名称 课税 单位 课税数量

21、单位税额 应纳税款 已纳税款 应补(退)税款 备注 应 纳 税 项 目 减 免 税 项 目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会计主管 纳税人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 代理人地址 (公章)(签章)(公章)经办人 电话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申报表日期 接收人 综合案例 一、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北京市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李明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路 100 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工商银行路分理处 0000156 税务登记号:略 二、业务资料 该集团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健全,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

22、7,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为 1 月。2009 年 8 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其下属煤矿 8 月份外销自产原煤 30 万吨(资源税 06 元吨),货款均已收到;生产副产品天然气 1 万立方米(资源税 2 元千立方米),全部用于本煤矿职工生活。2.其下属油田 8 月份生产原油 140 万吨(资源税 8 元吨),除 20 万吨自产自用外,其余全部用于外销(已实现销售),取得应收票据一张。此外,生产副产品天然气 10 万立方米(资源税 2 元千立方米)、其中 4 万立方米用于本油田职工生活,其余外销给临近的水泥厂(已实现销售,取得货款)。3.其下属盐场 8 月份购进液体盐 8 万吨(资源税 3

23、元吨),支付价款 200 万元。经加工制成固体盐 6 万吨(资源税 25 元吨),售价 600 万元。4.其下属开采有色金属矿的企业 8 月份开采出铜矿石、黄金矿石各 28 吨,均已实现销售,货款均未收到,资源税税额分别为 1.5 元吨和 2.5 元吨;同月收购未税石膏 10 吨,税额为 2 元吨。要求:1.根据资料,计算本月应纳及代扣代缴的资源税额;2.编写会计分录并填制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案例分析:1.纳税人自产原煤销售,应纳资源税,但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应纳资源税额=300.6=18 万元。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80 000 2

24、.开采原油应纳资源税额=1408=1120 万元。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 600 000 生产成本 1 6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1 200 000 开采天然气应纳资源税额=1002=200 元,企业用于职工生活的天然气应当缴纳资源税。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20 应付职工薪酬 8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00 3.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生产固体盐,其外购液体盐的资源税额允许扣除。外购液体盐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 17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 000 贷:银行存款 2 340 0

25、00 销售固体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 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 500 000 4.开采矿石应纳消费税额=28(1.5+2.5)=112 元。会计分录如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12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12 收购石膏代扣代缴资源税额=102=20 元。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 2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20 月终,企业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账户借方合计为 240 000 元,贷方合计为 12 880 332元(180 000+11 200 000+200+1 500 000+112+20),应申报缴纳资源税额为 12 640 332元(12 880 33

26、2-240 000)。企业应于次月(9 月)1 日至 10 日内到规定的地点就上述金额申报纳税,结清税款。缴纳税款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12 640 332 贷:银行存款 12 640 332 5.纳税申报表:略 训练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A.开采地 B.生产所在地 C.销售地 D.收购地 2.某油田 1 月份生产原油 10 000 吨,其中已销售 8 000 吨,自用 1 500 吨(不是用于加热、修井),另有 500 吨待销售,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 8 元,其 1 月份应纳的资源税税额为()元。A.80

27、 000 B.64 000 C.76 000 D.12 000 3.下列油类产品中,应征收资源税的为()。A.人造石油 B.天然原油 C.汽油 D.机油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A.应税矿产品 B.生产盐 C.资源 D.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 5.在资源税中,煤炭的征税范围包括()。A.洗煤 B.选煤 C.煤炭制品 D.原煤 6.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税率,即()。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单一税率 D.固定税额 7.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A.应税产品开采的当天 B.应税产品全部使用完毕的当天 C.应税产品投入使用的当天

28、D.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8.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为课税数量。A.销售数量 B.开采数量 C.计划产量 D.生产数量 9.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A.纳税人 B.扣缴义务人 C.管理人 D.征收单位 10.某锰矿开采企业 6 月计划开采锰矿石 6 000 吨,实际开采 6 200 吨,计划销售 5 500吨,实际销售 5 800 吨,则当月资源税应税数量为()吨。A.5 500 B.5 800 C.6 000 D.6 200 11.资源税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税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A.收到货物的当天 B.出售所收购货物的当天

29、 C.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时间 D.支付货款的当天 12.某油田当月生产原油 7 500 吨,当月销售 7 200 吨,生产的原油中有 4 吨赠送给关系单位,还有 296 吨待销售,该油田单位税额为每吨 8 元,该油田当月应纳资源税为()元。A.57 640 B.57 632 C.60 000 D.60 040 13.按照现行资源税制度规定,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销售的,其计税依据是()。A.固体盐的销售数量 B.固体盐的销售金额 C.已用的液体盐数量 D.加工成的固体盐数量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现行资源税主要有()特点。A.具有受益税性质 B.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C.具有级差收入税的性质

30、 D.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2.资源税的税目其中包括()。A.天然气 B.天然矿泉水 C.盐 D.煤炭制品 3.下列资源税应税产品,适用从量定额征收的有()。A.铜矿石 B.铁矿石 C.原煤 D.盐 4.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从事应税资源开采或生产而进行销售或自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B.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 C.进口应税产品的个人 D.私营企业 5.按照资源税的有关规定,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B.代扣代缴税款的,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C.预收货款销售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D.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为

31、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计算题 1.某煤矿 3 月开采原煤 200 万吨、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 25 000 千立方米,当月销售原煤 180 万吨,销售采煤过程中的天然气 2 000 千立方米,当地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 3元/吨;天然气 12 元/千立方米,请计算该煤矿当月应纳资源税额?。2.某油田 9 月生产原油 20 万吨,当月销售 19.5 万吨,加热、修井用 0.5 万吨;开采天然气 1 000 万立方米,当月销售 900 万立方米,待售 100 万立方米。若原油、天然气的单位税额分别为 30 元吨和 15 元千立方米,请计算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额?3.新疆某油田2010年10月份开采销售原油1万吨,销售油田开采天然气200万立方米。该油田适用的单位不含税售价为每吨 5 000 元,天然气适用的单位不含税售价为每万立方米1800 元。请计算该油田 10 月份应纳资源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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