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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制度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制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 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 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
2、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 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1) 校舍安全隐患排查;(2) 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3) 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 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5) 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6) 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7) 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
3、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 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 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 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
4、与排除。未履行好自 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 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 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 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
5、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含卫生、保卫)工作,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学校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 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各完小校长为该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余任课教师为具体负责人。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将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
6、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校长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代表学校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校长自己若负有直接责任,校长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县教育局的处罚。在事故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还要由其个人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主要的领导 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具体责任人主要是指副校长、教导处、德
7、工处、安全办负责人、班主任或其他活动组织者。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若校长不在场,则具体责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后校长负领导责任,而具体责任人则要负主要责任。四、班主任责任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五、其他人员责任其他人员主要指值周教师、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由于自己的过失
8、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制度 2015-07-01 8:47 | #2 楼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e#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重大 隐患管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6 号)、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煤炭板块安全生产
9、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暂行规定,结合 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三条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通过整改即可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长时间或持续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难以排除的隐患。第四条重大隐患分为类重大隐患和类重大隐患。 类重大隐患是指各单位自身难以解决,需要公司帮助或协调解决的重大隐患。 类重大隐患是指各单位可以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
10、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所属的基本建设和生产井工煤矿、露天煤矿、洗煤厂、专业化服务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第二章 隐患预控、排查治理职责第六条为了使安全管理工作从“排查治理”转向“消除隐患”,由“事中、事后管控”向“事前预控”转变,由“查隐患抓整改”向“预防隐患产生”转变,实现从查现场隐患向查管理漏洞转变。公司成立隐患预控、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董事长常务副组长:总经理副组长: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成 员:公司各业务保安部门、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业务保安部门和单位开展隐患预控排查工作,
11、督促各专业组及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跟踪公司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各单位系统性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对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要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要求进行考核;按月组织召开重大隐患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 5 个专业组,负责公司层面系统性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工作,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扎实开展系统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地方政府、神华集团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各专业组组长全面负责本专业组各项工作,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检查指导分管专业组系统性隐患排查情况,掌握重大隐患整改进度。各专业组副
12、组长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局安全调度室)反馈月度系统性隐患排查情况、月度工作计划及负责的重大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生产组组 长: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副组长:生产管理部经理成员:生产管理部、总调度室、规划发展部、公共关系部、各矿井、开拓准备中心、地测公司相关人员。职责:组织开展生产方面系统性隐患的整治工作,制定需公司层面解决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在生产方面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组织进行验收销号;督察各生产单位生产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负责基层单位提报的生产方面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理意见的审核。(二)技术组组 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管理部经理、通风管理部经理成员:生产管理部
13、、通风管理部、总调度室、规划发展部、公共关系部、各矿井、开拓准备中心、地测公司、神东设计公司相关人员。职责: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一通三防、顶板管理、采掘等技术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需公司层面解决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在技术方面的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组织进行验收销号;督察各生产单位技术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提报的技术方面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理意见的审核。(三)机电组组 长:分管机电的副总经理副组长:机电管理部经理成员:机电管理部、信息中心、设备管理中心、物资供应中心、设备维修中心、车辆管理中心、各矿井、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 心、洗选中心、供电中心、皮带机公司相关人员
14、。职责:组织开展机电(运输)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需公司层面解决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在机电(运输)方面的重大隐 患整改完毕后,组织进行验收销号;督察各生产单位机电(运输)方 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提报的机电(运输)方 面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理意见的审核。(四)工程组组 长: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副组长:工程管理部经理成员:工程管理部、规划发展部、公共关系部、各矿井、开拓准备中心、生产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神东设计公 司、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监理公司相关人员。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工程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工作,完成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中工程方面的组织安排工作,
15、在工程方面的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组织进行验收销号;督察各相关单位工程方面的系统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基层单位提报的工程方面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理意见的审核。(五)督导组组 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副组长:安监局总工程师成 员:安监局、企业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职责:负责组织召开重大隐患整改月度专题会议;负责对已认定的类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负责对公司范围内所有重大隐患分类 建立台账,并编制报表,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上报信息;对纳 入本安信息系统管理的一般隐患,实行整改监督。同时,对公司各单 位的隐患管理按月进行分析,督促、指导单位按确定的方案整改,并 进行通报;负责基层单位提报的其它
16、方面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处理 意见的审核。第七条各单位须建立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明确本单位管理层、所属部门和生产区队(车间)的职责和相关岗位责任,定期进行系统性隐患排查。同时,要明确类重大隐患的认定流程和隐患责任部门,建立本单位重大隐患台账。第八条承包商施工期间,作业活动及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管理,公司在与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 要明确双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第九条公司每年与重大隐患整改责任部门签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年底按责任书约定内容兑现奖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由企业管理部负责起草,安监局根据重大
17、隐患验收结果,对责任部门拿出奖罚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兑现。第三章 隐患认定第十条一般隐患认定:一般隐患依据现行规程、规范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本质安全管理各类考核标准认定。第十一条重大隐患认定:各专业组、各单位要及时按照业务分工,审核确认、类重大隐患。(一)各单位分管领导要按照业务分工,及时组织本单位相关业 务部门审核确认本单位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对确认的类重大隐患, 要按照“五定”原则,制定具体的整改治理措施;对认定的类重大 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在每月 5 日前进行梳理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按隐患所属专业报相关专业组和安监局 ,同时要认真分析隐患产生的原
18、因,对于内部管理原因产生隐患的要上报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并制定防止隐患重复出现的具体措施。(二)各专业组须在每月 10 日前,对基层单位上报的类重大隐患及本专业组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制定 整改方案,同时,要对公司上月专题会议上审核确认的重大隐患整改 情况进行梳理,并报安监局。(三)安监局负责汇总各专业组报送的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系 统性安全隐患)和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提交公司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审议。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报神 华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四)每月 5 至 10 日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各专业组召开专题会议, 由各专业组副组长汇报其分管
19、范围内已上报的新发现的重大隐患(系 统性安全隐患)和已挂牌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 况;会议集中审核认定上报的重大隐患,评价隐患整治效果,并提出 进一步治理意见,下发会议纪要和隐患治理督办表。(五)公司重大隐患除依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认定外,需同时符 合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中任意一条标准。第四章 隐患挂牌督办与治理第十二条一般隐患管理:所有新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需在排查认定后的 24 小时内录入本安信息系统。按照系统运行模式,进行督办、预警、消警和考核管理。第十三条 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挂牌管理: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已认定的所有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
20、患) 实施挂牌管理(含类和类)。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井工煤矿必须在井口显著位置进行挂牌,其它单位须在作业人员出入较集中的显著位置进行挂牌,接受公众监督,发挥警示作用。标牌内容包括: 隐患内容、产生地点、主要危害、治理措施、应急预案、治理责任部门、督办责任部门、治理进展情况等(详见附件 4)。公司对被认定为类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管理,由公司安监局负责通过本安信息系统实施挂牌。第十四条隐患治理隐患治理要严格按照整改意见、措施或方案执行,当条件发生变化时,责任单位或部门要及时跟进新的措施。重大隐患(系统性安全隐患)治理要严格按照公司每月专题会议要求执行,类、类重大隐患需延期整改的,要经单位主要负责
21、人和相关专业组组长审定。第十五条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主要内容:(一)治理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七)跟踪督办单位或部门。(八)公司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第五章 隐患报告管理第十六条所有被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均需通过公司本安信息系统进行上报。第十七条对已被认定的重大隐患,安监局需在认定后 24 小时内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特殊情况须立即上报),公司总调度室按照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煤炭板块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暂行规定上报中国神华生产指挥中心。第十八条每月 5 日前,各单位需将本
22、单位的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汇总后,形成报表(详见附件2)报公司安监局;相关专业组报送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公司安监局将于每月 20 日前,将各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安全 监察局。第十九条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应包括单位、编号、分类、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牵头部门、督办部门、发现日期、整改时限、实际完成整改日期、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意见、是否销号等(详见附件 3)。重大隐患纸质档案管理要由专人负责,保存期限为3 年。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现重大隐患后不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行为、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行为,均有权
23、向各级安监局、纪检监察部及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核实,并予以查处。第六章 隐患管理要求第二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隐患但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作业活动,坚决要求停产整改。第二十二条 重大隐患未彻底整改前,必须编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重大隐患在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人员安全时,必 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 戒标志,停产停建整改。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 要加强维护和保养,严防事故发生。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组和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
24、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事故或灾难的重大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办法相关条例的要求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并制定应急预案。各专业组和单位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 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各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 要立即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第二十四条被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建治理重大隐患的单位, 在治理工作结束后,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需向公司相关专业组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由公司相关专业组组织
25、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被集团公司责令停产停建进行治理的重大隐患,须报集团公司备案或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第二十五条重大隐患验收销号:公司挂牌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意见,措施全部完成后,由责任单位(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在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销号, 责任部门要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5)形成重大隐患验收报告,经 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将纸质版报安监局。第七章 责任追究与奖惩第二十六条各专业组和生产建设经营单位要及时对职责范围内的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提出改进意见。追溯隐患产生的根源,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具体追究程序如 下:(一
26、)地方政府或上级部门提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相关规定且需公司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的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业 组组长组织进行责任追究,10 日内追究完毕,形成隐患责任追究报告,经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处理后,报安监局存档管理。(二)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 办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类重大隐患,由相关专业组副组长组织进行 责任追究,5 日内追究完毕,形成隐患责任追究报告,经专业组组长签字确认处理后,相关专业组存档管理,报安监局备案。(三)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 办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类重大隐患,由基层单位分管领导组织进行 责任追究,3 日内追究完毕,形成
27、隐患责任追究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处理后,本单位安全管理办公室存档,并报安监局备案。(四)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般隐患,由隐患责任区队(厂、站)负责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当日内追究完毕,每月汇总一次,形成月度隐患责任追究报表,经本单位分管安全领导签字确认处理后,报本单位安全管理办公室存档。(五)隐患责任追究报告应包括:隐患内容、隐患产生原因、隐患责任划分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防止隐患重复发生的管控措施 及隐患责任追究小组成员签字表等内容。(六)隐患责任处罚方式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教育培训 三种。主要依据为: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
28、法、神 东煤炭集团管理人员问责暂行规定及各基层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七)公司级、部门级、基层单位级隐患责任处罚情况按周通报, 重大隐患及时通报,并下发各单位贯彻学习;区队级隐患责任追查情 况在本单位按月通报,较大隐患及时通报,并下发各区队贯彻学习。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责任,各专业组要严格履行隐患排查与治理职责。公司将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落实情况纳入公司本安管理体系中进行考核,对因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将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提高一个事故等级进行处罚。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或相关专业组要严格履行隐患排查与治理职责
29、, 对未履行职责者,将按照神东煤炭集团管理人员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对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时, 公司将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本安管理月度绩效考核总分中直接扣分:(一)单位未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扣2 分。(二)单位未保留隐患责任追究记录,每发现一次扣1 分。(三)责任部门未按本办法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每发现一次扣 1.5 分。(四)责任部门未按本办法规定,及时反馈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 整改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1.5 分;整改情况内容不真实,发现一处扣0.5 分。(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
30、或部门,且未及时报告说明原因的,每有一条扣 2 分。(六)责任部门或单位未按本办法对重大隐患进行复查验收的, 每推迟 1 天扣 0.5 分。(七)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未按本办法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和台账的,每发现一次扣 1.5 分。(八)由公司重大隐患专题会议研究通过重大隐患的,对负有主要管理责任部门扣 5 分,一般责任部门扣 3 分。(九)对举报重大隐患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单位或部门,每发现一次扣 5 分。(十)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责令停产整顿的重大隐患,每停产一次扣责任单位 5 分。(十一)被上级部门、国家监察监管部门查出,相关单位或业务 主管部门未查出的重大隐患,每发现一条扣责任
31、单位或部门 3 分。被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查出,单位未查出的重大隐患,每发现一条扣责任 单位 1 分。(十二)由于现场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被两级公司、地方管理部门查出通报,检查或通报的问题被公司列为重大隐患的,每有一条对责任单位扣 3 分。第三十条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公司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司各类重大隐患进行举报,对发现、反映和排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预控、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神东 2015293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