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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水务局年月 2 日发布-1 - /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 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实行分期建设,其前期工程存在水土保持方案未编报,为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等违法行为,尚未改正的;、位于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一级区内的保护区、保留区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对饮用水水源区水质有影响
2、的;、法律、法规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年月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 的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第二款: 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第三款:“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 规模发生重大变化
3、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 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化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在山区、丘 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 持补偿费。”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年月日国务院令第号, 年月日修订)第十四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 企业,其环境
4、影响报告书中的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二十六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年月日水利部令第号,年月日水利部令 第号修订)第七条“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办理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政发号)附件第 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调整方式:“随项目主体工
5、程审批权限下放。”三、实施机关(一)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仃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氾、标准;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水务局四、审批条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有效正确;.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二)不予以批准的情形:、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实行分期建设,其前期工程存在水土保持方案未编报, 行为,尚未改正的;为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等违法、位于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一级区内的保护区、保留区可能
6、严重影响水质的;、对饮用水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原件序号纸质电子份数新办备注初审后的(送审稿)原件纸质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 件纸质、法律、法规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申请材料提交材料名称文复印 件件建设单位申报文件原件纸 质发改局备案通知原件纸质土地使用证复印 件纸 质土地租赁协议、占地平面图报批稿复印件原件纸质纸质注:复印件应选用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 审批时限受理期限:、通过网上预审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改建、扩建、延续、变更、注销等业务办理的
7、,办理期限为个工作日(现 场核验时间不计算在内)、现场核验:受理后个工作日内组成核验组,到现场核验、审核:县水务局个工作日内对核验资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发证:县水务局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核准批复文件; 的,应当书名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八、 审批收费:作出不予核准决定-3 - / 5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无) 十、中介服务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提交方式()窗口提交 地址:西畴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水务窗口()网上提交:, 一站点切换(西畴县)一
8、办事指南一水务窗口。.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一:下午一(二)受理县水务局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在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 单位(申请人) 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 料补正告知书 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三)审核受理后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组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现场核验时间不计 算在内)(四) 审批发证县水务局在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情况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
9、定之日起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核准决定通知(批复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电话咨询:联系电话:().网络咨询:(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网上咨询的,日内在网上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和网上电话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日内由政务服务中心水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批结果批复文件。(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水务窗口电话投诉:政务服务管理局()西畴县水务局纪检办公室()西畴县委编办督检股() 网上投诉: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 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西畴县普兰路政务管理局 邮编:(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水务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网上办事一审批部门一文山州西畴县水务局一办事指南一表格下载获取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审批流程图发敲受理通知申请单备棄)申 濟单案fe 片 改-5 -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