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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 集团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为规范 XX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派出董事、监事人员的管理,保障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派出董事、监事”,是指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公司章程和有关协议,应由集团公司委派担任董事、监事的人员。第三条集团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任职一般不超过 3 家公司。董事不得兼任监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不得兼任经理层职务;集团公司派往参股公
2、司的董事、一般不提名为该公司的经理层职务,监事不得兼任经理层职务。第四条董事、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集团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参与所任职公司的决策时,代表集团公司的立场,执行集团公司的意志,在维护所任职公司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保障集团公司的合法利益。第五条产业管理部是集团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的工作办公室。对派出董事、监事的工作提供服务和协调。第二章第二章派出董事、监事的任职管理派出董事、监事的任职管理第六条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除不得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具备以下条件:11、熟悉并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熟
3、悉公司法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企业、忠于职守;3、掌握任职公司主要经营管理业务,具备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能力,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经过相关培训;4、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5、集团公司和任职公司要求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七条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由集团公司产业管理部会商人力资源部提名拟任人选,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后,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正式委派。第八条根据集团公
4、司确定的拟任人选,由产业管理部按拟任职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或其他约定,以股东名义向拟任职公司股东会发出董事、监事人选的委派函,并抄送人力资源部。第九条派出董事、监事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任期制。期满后由集团公司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决定续聘、解聘。专职董事、监事的人事关系统一由产业管理部管理。第十条 派出董事、监事本人提出辞职的,首先应当向集团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方可辞职,并以股东名义通知任职公司。第十一条解除现任派出董事、监事职务,由产业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提出提案,报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批准后,以股东名义通知2任职公司。第十二条担任董事长职务,离任时
5、按规定应进行离任审计的,必须进行离任审计。第十三条 离任的派出董事、监事对所知悉的集团公司和其任职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持续保密义务。未经集团公司或任职公司同意,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与集团公司或原任职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在与集团公司及原任职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担任职务。第三章第三章 派出董事、监事的工作管理和评价派出董事、监事的工作管理和评价第十四条 派出董事、监事的日常工作管理由产业管理部负责。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时,产业管理部派员作为派出董事和监事的工作人员列席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十五条 任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前,派出董事、监事应将会议议题告知产业管理部,产业管理部应将会议议题与其他有关
6、职能部门进行磋商,拟订意见或建议后,一般事项,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定;重大事项,需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形成决策意见,方可作为集团公司正式意见或建议由派出董事、监事提交会议并根据集团公司的决策和意图发表意见、行使投票权。第十六条派出董事、监事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时,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应提出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意见,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出书面委托书,并注明授权范围。第十七条 派出董事、监事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特殊情况报告制度。1、年度工作报告。派出董事、监事应就下列事项提出年度书面材料送产业管理部,产业管理部汇总后向集团公司汇报:3 任职公司经营决策程
7、序的执行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任职公司执行国家财政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任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情况;任职公司其它重大事项;其它履行职责情况。2、特殊情况报告制度。任职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第十八条 派出董事、监事每年履行职责的情况由产业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公司监察审计部等部门和公司工会,作出年度综合评价,并作为派出董事、监事任期届满时进行任期评价的依据。第十九条 派出董事、监事的薪酬待遇按集团公司规定办理。除集团公司规定的薪酬及相关待遇外,派出董事、监事不得在任职公司取得其他薪酬。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每年召开一次派出董事、监事年会,由集团公司产业管理部通报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运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派出董事、监事交流介绍履行职责情况,通报重要事项;集团公司进行工作布置。第四章第四章 附则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产业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