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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期、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假期、考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劳动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陕核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凡在集团公司从业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二章 劳动纪律劳动纪律第三条 员工应遵守以下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接班制度,不擅自离岗,不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要求,不违章指挥,
2、不违章作业,不玩忽职守,保证安全生产.服从领导管理和工作调动,听从工作指挥,不浪费资源,不消极怠工,爱护公共财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员工作,务实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形象和信誉。遵纪守法,严禁参与各种违法乱纪活动,尊重民风民俗;不打架斗殴,不聚众滋事,严禁酗酒闹事。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服从大局。第三章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第四条 工作时间依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根据集团公司的生产特点,项目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轮班工作、轮班调休、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等工作方式。
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工作的视为正常工作,其待遇已包含在野外津贴中.公司机关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公司机关员工(除驾驶员外)不享受加班工资,已经加班的,由所在部门安排调休.第五条 休息休假及假期待遇法定节假日:元旦休假 1 天,春节休假 3 天,清明节休假 1 天,“五一”劳动节休假 1 天,端午节休假 1 天,中秋节休假 1 天,国庆节休假 3 天。国家进行调休,统一安排放假的,执行国家规定。带薪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在年休假期间,员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
4、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及以上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员工计划休年休假的,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原则上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2排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累计工作满 1 年不
5、满 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无故旷工 2 天以上(含 2 天)的员工。员工在一年内因病假、事假等请假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本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员工带薪年休假,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在保证生产(工作任务)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结合员工意愿有计划地安排休假。员工年休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探亲假: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与配偶或父母不同城居住(范围划定在地级市),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期 30 天,可分次休假,
6、但最多不超过三次,路费只报销一次往返。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 天.路费只报销一次往返。已婚员工探望父母亲,每四年休假一次,假期为 20 天。与配偶和父母都不同城居住的,可同时请探配偶假和探父母假,也可分别请假,同时请探配偶假和探父母假的,假期可合并计算。路费只报销一次往返。3员工探亲(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假往返路费,仅限于报销除飞机、火车软卧、火车动车(高速列车)一等座、轮船二等及以上舱位、出租车、磁悬浮列车以外的公共交通费.乘座长途公共汽车的,按实际支付费用报销
7、;乘座飞机、火车软卧或火车动车(高速列车)一等座、轮船二等及以上舱位的,可按火车硬卧或动车(高速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标准抵报,超出部分由本人负担.员工本人确因工作繁忙,不能休当年探望配偶假的,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可报销配偶探亲往返路费一次,路费报销标准同上。员工由于工作原因由单位通知中断休假的,单位应另行给假补休未休的假期,同时给予路程假,并按规定报销补休假的探亲路费。在试用期、实习期间的员工,不享受探亲假期和路费报销待遇。见习期上半年期满的,下半年享受探亲假,下半年期满的,从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员工报销探亲路费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休假种类、时间、地点等事项并粘贴好报销票据;报销
8、单由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登记后再履行公司规定的有关审批手续后报销。员工探亲根据路途远近和实际需要合理给予路程假,路程假在请假时确定.探亲假和路程假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探亲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的,增加晚婚假 20 天。若只有一方达到晚婚年龄,达到晚婚年龄的一方享受晚婚假,未达到晚婚年龄的一方只享受法定婚假 3 天.一方或双方再婚的仅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4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9、(路程假参照探亲假第十款之规定),路费自理.员工因工作需要未休完婚假的,可给予补休未休的婚假。婚假和路程假均包含公休假日,不包含法定假日.婚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产假: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晚育(年满24 周岁初育)的,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 15 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 天产假。怀孕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作产前检查的时间,可视为劳动时间。
10、女员工的哺乳期是从婴儿出生至一周岁,哺乳时间每日二次,每次三十分钟(不含往返路程时间),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员工产假期满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申请哺乳假,哺乳假自产假期满起至婴儿满一周岁止。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哺乳假期间,工资待遇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按照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5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休丧假 3 天。员工到外地为直系亲属奔丧的,可视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路程假参照探亲假
11、第十款之规定),路费自理.丧假和路程假均包含公休假日,不包含法定假日。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二级(或县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并出具医疗诊断书和有效休假证明,可准休病假。因急诊住院的员工在3天以内由家属或本单位其他员工持入院手续帮助办理请假手续。期满需继续休病假的,须提前 2 天重新申请,提供医院因病休息证明、诊断书、原始病历。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单位工作年限,给予 324 个月的医疗期。具体标准为: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在集团公司内部工作 5 年以下的为 3 个月,5年以上的为 6 个月。
12、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在集团公司内部工作 5 年以下的为 6 个月;5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为 9 个月;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为 12 个月;15 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 18 个月;20 年以上的为 24 个月.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依据 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对于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种(非急诊、住院治疗以外的病种),单位视员工病情、年龄情况审批两次病假,累计不超过 30 天,距退休年龄不足 3 年的可转为待岗休息,不再审批病假。其他人员进行医疗鉴定,鉴定结果确实不能上岗6的,办理病退或退职
13、;鉴定结果能上岗而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假期(医疗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病假期待遇:停工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的,岗位工资按一定比例发放,停发绩效工资.1个月内零星病、伤休假,岗位工资全额计发;休假满 1 个月不满 3 个月者,岗位工资按 80计发;休假满 3 个月不满 6 个月者,岗位工资按 70%计发。停工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停发病假期工资,支付疾病救济金,疾病救济金按岗位工资的 60%计发,停发年功工资和绩效工资.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国家有关规定,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政府劳动行政部
14、门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留薪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支付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不能正常参加工作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因工伤退休(职)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工伤假假期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事假假期员工请事假 1 天以上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一个自然年度内,原则上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月制度工作日,无特殊原因,事假累计超过月制度工作日的解除劳动合同.事假假期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员工事假期间,停止支付工资,其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标准7缴纳。第四章第
15、四章 休假审批休假审批第六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各分(子)分公司负责人休假,由本人提出并填写休假审批表,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休假。第七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副职及以下员工休假,由本人提出并填写休假审批表,部门和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休假.第八条 直属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员工休假,由本人提出并填写休假审批表,项目经理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休假;项目部副职及以下员工休假,经项目经理同意后休假。第九条 集团公司员工连续请事假 2 天(含)以内或连续请病假 5 天(含)以内,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员工连续请事假 5 天(含)以内或连续请病假10 天(含)以内,须经集团公司
16、分管领导批准后休假,连续请事假 5 天以上或连续请病假 10 天以上,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第十条 休假结束返回单位后,应到批准休假人处履行销假手续,经准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门登记,由其在员工休假销假项内填写实际休假时间、天数等情况,核算工资.第十一条 员工休假期间应按考勤管理要求在当月的考勤表上完整记录。第十二条 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逾期不返回单位又未履行请假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四章第四章 考勤管理考勤管理第十三条 公司机关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须各打卡一次.第十四条 按照公司上下班作息时间,员工上班在规定时间后到达公司视为迟到;下班在规定时间前离开公司
17、视为早退;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 3 次计一次缺勤,以后每迟到或早退 1 次,均计缺勤一次。8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在月底做好员工考勤情况的统计汇总,并通报缺勤员工本人。员工每缺勤一次,计扣当月相应一天工资。第十六条 员工外出、漏打卡、出差等特殊情况,每次由本人及时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的考勤特殊情况说明表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经确认的特殊情况不计缺勤,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各职能部门月底将本部门或本人签字确认的考勤特殊情况说明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七条 公司各分公司、非全资子公司须在每月 3 日前将派驻人员考勤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直属项目部也须按上述规定时间上
18、报考勤情况,上报的考勤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分管领导签字后通知项目经理部发放工资,未经通知,不得发放工资。第十八条 各分公司、非全资子公司、直属项目部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一经查实,扣发负责人及考勤员10%的绩效工资作为处罚。第十九条 每月考勤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在下月初做好统计,制作 月度出勤登记表,并在工资发放日前完成。第二十条 违纪员工工资的发放:员工无故旷工不计发工资。一年内无故旷工 1 天者,除扣发旷工日工资外,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一年内累计无故旷工 25 天者,除扣发旷工日工资外,扣发当年绩效工资的 20;一年内累计旷工 57 天者,除扣发旷工日工资外,扣发
19、当年全部绩效工资的 50;一年累计旷工超过 7 天不足 15 天者,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外,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的 80;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15 天(含 15天)者,除扣发旷工日工资外,扣发全年全部绩效工资,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待岗处理。员工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按比例扣发年绩效工资。受到警告行政处分的扣发年绩效工资的 30,每加重一级,增发扣除绩效工资 10.9员工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留用期间按本人全部工资(含绩效工资)的 50计发。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第二十一条 计算员工休假、缺勤时间待遇时,均以制度计薪日为准。年制度计薪日为 261 天,月制度计薪日为 21.75 天。第二十二条
20、 各全资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工时、休假、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审核,按规定程序研究后实施。第二十三条 各直属项目部视项目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部每年安排不超过四次集中休假(休假时间不得超过本细则规定的假期),超过四次的一律不得报销路费,超过假期的视为事假,同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印发执行后,如国家和当地政府有新政策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经集团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自本实施细则执行之日起,集团公司原有相关制度废止。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
21、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附件一:月度出勤登记表序号姓名出勤时数假类时数出差时数迟到早退10备注填写说明:1、出勤天数依据员工考勤表统计;2、假类指病假、事假、公假、婚丧假、休假等;3、迟到早退以次数计;4、备注主要填写未尽事项。附件 2:请、销假审批单姓名部门职务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请假类别丧假工伤假探亲假年休假事由请假时间部门负责人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本人已于年月日到岗上班,特此销假.请假人签名:销假手续部门(分管领导)确认审批总 经 理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本次未超假。意见本次超假天,按()假核扣工资。11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 3:本月考勤特殊情况说明表部门:年月迟到/早退/旷工日期姓名漏打卡、未打卡原因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