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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 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第一批规划讨论课题“农村土地法律制度讨论”的根底工作是田野调查。在课题组工程主持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的筹划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中青年师生共五十多位,分成14个小组,从20xx年9月下旬开头,以我国中部省份湖北省为重点,对包括湖北省的10个市、县、区和山西、江苏、山东、广东等省份的4个地区进展了实地调查。调查农户达406家,访谈农夫计五百余人。 课题组主要围绕农地的权属状况、使用状况、流转状况、税费负担、征用状况以及纠纷状况这六个方面与各地的农夫、基层干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进展座谈和个别访谈,并向农户发放了问卷。此外
2、,课题组还从各地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内容涉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政策、统计数据、法院典型案件判决、土地权证、各地农地运作的试点方法等等。本报记者在对课题组报告仔细整理后,将其主要局部节选登载,盼望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忙。 一.权属状况 问题:土地归属一向为法律制度设计的重心。为反映出农夫本身对当下土地权属的熟悉,课题组提的第一个问题是“你耕种的土地是谁的”。作出有效选择的问卷430份,选“国家的”占60%,“村集体的”占27%,“生产队(小组)的”占7%,“个人的”占5%,“其他人的”占0.4%。 结论:认为土地属于国家的占有肯定优势。 解读:一个从法学视角令人感兴趣的问题是,即为何
3、大多数受访者都认为土地是国家的。虽然同为公有制的详细形式,国有与集体全部的制度旨趣仍是大有不同,而这种不同却被受访者所普遍无视。相当一局部的受访者还认为,两者的边界是模糊的。然而,这样的模糊或许不能简洁的归结于农夫法律意识的淡薄。譬如,作为农村社区精英的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都持相类似观点。课题组认为,影响集体成为适格私权主体的因素一是集体全部权所承载的公法义务淡化了其私权属性;二是集体全部权本身是不完整的;三是集体全部权主体的“缺位”。 二.使用状况 问题:在农夫对现行土地承包政策是否满足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04份有效问卷对此作出了选择,其中266份选择“满足”,占总数的64%;只有70份选
4、择“不满足”,占总数的18%。在农夫是否情愿种地的问卷调查中,共有413人对此问题作出了有效答复。其中198人表示“情愿”,占总数的48%;而有130人表示“假如税费负担减轻就情愿”,占总数的31%;而72人明确表示“不情愿”,占总数的17%。虽然愿种地者为多数,但仍缺乏50%。 结论:我国现行的农地承包政策在总体上虽然受到了农夫的拥护,但农夫种地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解读:一些地区的调查结果反映,农夫对现行承包政策普遍持“无所谓”甚至“不满足”的态度,主要缘由一是由于农地上负担的税费过重,加之农产品价格(尤其为粮价)上不去,所以种田几乎无利可图,在有些地区,甚至种田还要倒贴。这自然减弱了农夫对
5、土地的感情,也影响了土地承包政策的声誉;二是由于承包到户的政策与某些地区的状况不符,所以实施效果不抱负,从而影响了当地农夫现行土地承包政策的满足度。比方,山东平度地区始终在实行“两田制”,而中心的现行政策是统一实行“均田制”模式的土地承包,这样的政策调整,在基层牵涉面很大,影响了土地使用模式推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所以很难推行开来。 三.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状况 问题:在实行流转是否自愿的问卷调查中,课题组设计了“如何取得他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个问题,答复“通过村委联系取得”的有29人,占选取总次数的8%;答复“直接与别人联系取得”的有258人,占选取总次数的70%;选择“上述两种方法都可以”的有8
6、4人,占选取总数的20%;选择“不知道”的有8人,占选取总数的2%。在答复“假如把地给别人种,你是否会向他收取肯定费用”问题时,答复“会”的有153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8%;答复“不会”的有15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39%;答复“不但不会,还要贴钱”的有40人,占选取总数的10%;答复“视双方关系而定”的有37人,占选取总次数的9%。 结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时,绝大局部农夫可以自愿选择流转对象,但38%的有偿流转率反映了有偿流转在农村中并不占十足的主导地位。 解读: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的这种现状是由我国现有土地制度及中国的乡土社会所打算的。我国农地为集体全部,而农夫为集体中的成员,集体内部成
7、员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像“鸡蛋从左手滚到右手”一样,并不会对原土地全部人在集体土地上所享有的权利产生什么影响,因此集体对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的治理与约束极为放松;而中国农村乡土生活、熟人社会的现状,使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内部流转(包括与集体外的亲友之间的流转)双方对流转契约的态度也颇为随便。对集体外部人员而言,上述两种特点均已不再占有优势,因而此时集体与被流转人、流转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流转的程序与集体内部的流转相比有很大区分。 四.农村税费、农夫负担状况 问题:调查的地区在税费改革上进度不一,有的尚在进展有的已近尾声。总的来讲,改革成果不小,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详细可归为以下两点:一是
8、税改后,农夫负担得到不同程度的减轻,但在个别地区、个别时段也消失了“增负”现象;二是费税改革后,基层政府叫苦,公共事业与根底设施难以维持。 结论:农夫与政府关系的税款征收程序趋于标准、明确;农村理解、支持税费改革政策的是主流,但对将来持疑心和较悲观无奈的态度,对“负担反弹”仍有顾虑。 解读:在全国不少地方,税改前的农户负担是以田亩与劳力结合的方式确定的,在改革后,农业税则全部摊在田亩上,这样使无劳力或少劳动力的农户负担增加;同样的缘由,种田大户的负担也因此增加;在税改前,农村中的救济户、五保户的各种费用由村集体组织予以减免,在费改税后,村委会的减免打算权被取消,他们的负担因此而增加。为维系公共
9、事业运作而巧设名目、收派各种费用的现象有所抬头,像学校的教育集资、学杂费等,使农夫的实际负担增加的远不止统计表所显示的那些工程。 这主要反映了几方面的问题:(1)农村税费改革与公共支出、社会救济优抚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冲突;(2)农村税费改革结果与扶持农村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相抵触;(3)基层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精简仍做得很不够,不少地方的乡镇政府机构还是叠床架屋。 课题组调查时发觉,有些农村道路坑洼不平,水渠断破;在山西吕梁与乡村教师的访谈中得知,学校破败,教师的办公条件更是简陋的可怜,工资低又不能按月定额发放,这固然也有历史的因素,而上级地方政府和中心也是心有余而力缺乏,说得多,做得少,财政转移支出
10、力度的确是个问题。 五.农地征用状况 问题:在我们402份的问卷调查中,有56.30%的人选择“发生过土地征用”,还有32.80%的人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过征用。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率低,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发放率仅为49.8%,其中约11.40%为局部发放,没有发放的比例为16.30%;土地征用补偿费数额低,被征用地方的农户对补偿费的发放标准也不清晰,在149份问卷中,有41.60%的人都不清晰,知道按田亩数发放补偿费的仅为39.6%。 结论:在经济进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土地征用状况发生率也不同;但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土地征用现象将越来越普遍,将日益成为农村的一个根本问题。 解读:土地征
11、用已经成为农村,尤其是城市郊区农村中的一个焦点和难点问题。从调查各地的土地征用补偿状况看,在征用土地后,国家的收益是村集体和农户的好几倍。土地的全部升值,甚至土地被征用前的价值一局部也被征去了。作为对土地全部者的补偿,却由政府拿走了一块,同时资金使用权又统归政府。这样,土地全部者(从土地的收益归属的角度看)的角色就模糊了起来。 六.农地纠纷调处状况 问题:对广东、湖北、山东等地进展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在335个选择中,有64.2%的人面对土地纠纷选择由村干部解决,有4.2%的人选择由乡镇干部解决,有2.7%的人认为由法院解决;而除此之外的其他解决途径也占不小比例,为19.1%,这其中还有9.9
12、%的人依据纠纷的不怜悯况实行不同的解决方式。 结论:农村对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选择呈多元化特点,农地纠纷交由法院解决的比例过小。 解读:农地纠纷一段时间里在局部地方不被法院受理。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内部规定,对于大面积的农地税费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正常解决纠纷途径的不通畅也进一步造成农夫诉诸非正常方式解决纠纷,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说明,有超过19%的农夫选择了村、乡镇干部调解和诉讼以外的方式进展,这是一个值得留意的动向。 七.规制农村土地制度九条建议 第一、对土地治理法第10条进展调整。修改为:农地全部权主体应明确为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但于土地发包与调整时应敬重历史
13、性形成的土地边界。其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作出确认,并澄清其功能。法律可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法人,担当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关于土地权属登记,可做出如下适当超前的规定:农地全部权由县级土地治理部门负责登记发证;土地承包使用权由农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土地治理部门核实后发放使用权证。 第四、探究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路径,转变目前农村以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的小农经济状态,建立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根本单位的农业经济联合体,使其逐步走上合作经营的道路。 第五、落实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自主权。一是修改农地承包法第3条,将农地实行单一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修改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方式
14、相结合的农地使用体制”;二是修改农地承包法第20条,将该法规定的30年、50年及70年的期限确定为农地使用的最长期限,而详细每一块土地的使用期限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和使用权人于签订承包合同(或其他形式的使用权合同)时在法定最长期限内协商确定;三是转变政府职能。 第六、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进展完善。 第七、切实减轻农夫负担。 第八、对农地征用问题,一是把发放对象直接指向被征地农户;二是为落实土地全部者权利,可以考虑在国家统一的监管体系下,由集体组织直接向市场供给土地;三是遏制地方政府圈占农地的冲动。 第九、对农村错综简单的土地纠纷,应敬重传统的争议解决模式,并在此根底上渐渐增加人民法院在纠纷解
15、决中的作用。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2 在目前全国上下进入法治建立的新时代,我县农夫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爱护意识和民办法识的状态又如何呢?为了解现今我县农夫的法律意识状况,更好地加强和增进农夫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我们选择几个乡镇实行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农夫法律意识状况进展了调查。 一、目前我县农夫的法律意识状态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夫法律学问贫乏的现象得到了肯定的改观,农夫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农夫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
16、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总体来看全县农夫的法律意识依旧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可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局部农夫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峻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爱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爱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爱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非常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17、。 2、农夫对法律的熟悉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在许多的村民自治选举中我们看到许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选票,候选人用金钱买选票的事情屡屡发生。他们不知道这样滥用自己权利的后果是导致选举结果并不能到达真正实现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损坏自己的利益告终,而这种权利、义务意识的浅薄最终不能到达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3、农夫法律维权意识存在误区。觉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维权的手段,特殊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赔偿等问题上更是望而却步。由此造成很多本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司法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的
18、问题,演化成了信访问题。法律意识维权上的这一误区直接造成对政府的信任往往赛过对法律的信任,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信访的工作量以及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二、产生的缘由 大多数农夫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学问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的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阔农夫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特别少。所以,法律在广阔农夫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非常淡薄,甚至是触犯刑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峻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旧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 三、针对以上的现象,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农夫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
19、大家都积极参加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气氛。现在的传媒的力气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当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或是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留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义不容辞的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号召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广阔农夫的文化水平都偏低,枯燥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确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阔农夫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当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编写好宣传材料,最好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电视短片,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
20、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首先,这支队伍应当要具备肯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识根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当要熟识农村、农夫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夫常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宣传日,搞好法律询问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夫的法律意识的提高。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整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整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很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
21、的自由流淌,农夫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爱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良,有些地区农夫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夫是我国重要的组成局部,更是祖国的将来和民族的盼望,农夫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爱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农夫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养的凹凸,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立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立中农夫的法律意识,并和农夫进展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夫切身利益的法律学问进展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洁的法律学问发给农夫,使得一些农夫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立后农夫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
22、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展此次关于农夫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构造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 ,其中有效率为 65% ,其中年龄分布比拟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夫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殊是维权意识开头加强,农夫也越来越留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夫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立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夫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详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夫法律学问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夫的法律学问水
23、平有了肯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进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夫对法律学问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熟悉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生疏感打算了农夫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其次,法律学问欠缺,对法律的熟悉程度缺乏。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觉,许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方许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学问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夫的社会行为根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展的。 第三,权利意识
24、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治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夫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无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爱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夫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阔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
25、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阔农夫会毫不迟疑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夫的心中,政府治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冲突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查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根底学问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养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把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缺乏。大局部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缺乏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缘由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缘由是不
26、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维权意识比拟剧烈的状况下,法律学问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二、农夫法律意识淡薄的缘由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养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缘由相互交错,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觉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承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 仅为23。85% ,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肯定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夫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定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
27、高,阻碍农村法制建立的进程。 其次,法律在农村的实施状况较差。农夫法律意识的培育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亲密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夫在遇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夫不信任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布满向往。而农村的行政执法状况又如何呢?局部基层执法人员素养低下,农村执法监视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定减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信任、敬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夫
28、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殊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缺乏,未能依据农村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地进展普法宣传,只是简洁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意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无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熟悉,注意实体法,而不重视表达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夫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许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忙,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
29、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夫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转变,但这远远缺乏。要想把我国建立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需转变农夫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夫。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展: 第一,积极探究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纳多种形式进展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学问,培育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进展的视角搞清晰现阶段农夫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开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夫学习法律的热忱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
30、法方式,搞好法律救济,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夫对法律的深层熟悉。一方面要结合农夫群众文化素养较低、认知力量有限的实际状况,在法制教育中转变单一的说教方式,实行多种形式和方法,如实行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询问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夫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加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洁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播送、电视、网络等媒介掩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展农村普法工作。 其次,加强法制建立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
31、使农夫都进展有效的社会参加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需有完善标准的法律体系。政府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展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展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夫参加进来,治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实行一些针对的方式。 对提高老人法律意识来说,一是开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律询问等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效劳,帮忙老人排疑解难;二是为特别老年人供应上门效劳,工作人员对有残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进展了一次走访,能准时满意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为老年人发放法律效劳手册及工作人员联系卡,通过此项工作来满意老年人根本的法律需求,将有救济需求进便于准时联系;四
32、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救济专题询问活动。开展法律救济现场询问活动,答复了老年人关怀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消退了老年人心中心怀疑。 而对于提高儿童来法律意识来说,一是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规划,真正做到规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二是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可由省、自治区、
33、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状况做出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制教育特地课程;三是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规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展法律学问的培训。可实行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展。四五普法期间,力争将全部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轮训一遍。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阔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4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沟通,全面建立农村的今日,法律开头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夫的生活,那么,农夫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爱护意识和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
34、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急迫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时机,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绽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全部的这些都必需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致了解),意识也盼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夫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
35、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答复我问时理解问题的力量。 三、调查的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根本状况 由于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纳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终的有效问卷为56份。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 1、你对法律学问了解多少? a、该了解的都了解了12.8% b、不太
36、了解65.3% c、不了解21.9% 2、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 a、能,我对法律特别有信念10% b、不能,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18.3% c、现在还不能,但随着社会的进展,法律会渐渐完善。31.7% d、说不好40% 3、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会: a、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40% b、带上一群人,拳头解决17.5% c、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10% d、拿钱私了32.5% 4、您觉得您的法律意识强吗? a、很强20% b、一般72% c、不强18% 5、您觉得法律和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关系? a、关系亲密55.8% b、关系不35.82% c、没关系
37、8.33% 6、您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吗? a、严格遵守47.5% b、局部遵守28.3% c、有时会14.12% d、对法律规定不了解10%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吗? a、知道,并且非常清晰9% b、体知道48.8也有一些像有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家是熟人,是朋友,不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爱护;更有甚者,一些村会的干部的法律意识也非常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法律的普及渐渐深入农村,局部村民一般都还是能确定法律的价值的。可是
38、,还有很多村民对相当局部的法律标准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的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地去了解法律,从而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局部人对法律给予的检举权、控告权还不甚了解。 (3)妇女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且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广农村,应当特殊是在偏远的山村里,多数的妇女经济上还不能够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会的敬重。家庭也时有发生,妇女受卑视、受虐待、受摧残的事时有发生,但她们却忍气吞声,不会拿法律的武器爱护自己,来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以上现象的分析: 在我国农村,多数农夫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学问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有条
39、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农夫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特别少。所以,法律在广农夫的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非常淡薄,甚至是触犯刑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峻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旧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虽然,犯罪的缘由非常简单,但犯法的自然是法律意识不高。但许多懂法的也照旧如此。在农村里,一些普法教育单单靠形式化、外表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些传单,而这些根本就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不行能从根本上提高农夫的法律意识。 我觉得针对以上的现象,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此来提高广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1
40、、营造一个家都积极参加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气氛 现在的传媒的力气是巨的。各类传媒应当要加法律的宣传力度其。通过电视、电影或是其他的文艺作品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留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应让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 广的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像枯燥的法学理论确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农夫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里,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当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他们。编写宣传材料,最好是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短片电视剧,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
41、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 首先,这支队伍应当要具备肯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识根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当要熟识农村、农夫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夫常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的宣传日,搞好法律询问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4、有关部门在普法教育上还应适当投入 由于像编写教材、发行书籍,建立专业的普法队伍、定期下乡,全部的这些都是需要资金支持的。而且,我国的农村地域宽阔、条件也是千差万别的。首先,在村会里,就应当设立专项资金,订一些相关
42、书籍、报刊杂志,一来可以供村干部学习,起榜样带头作用;二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法气氛。其次,还可以用村里的传统方法,比方办壁报,做一些宣传的栏,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准时传递给农夫。 5、一些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应做好表率工作 由于目前,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触目惊心的违法现象在报刊、电视,特殊抒农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爱护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一种误会,对法律权威性的误会。所以,领导机关、执法机关应当要以自己的实际行为为广的农村居民做出表率!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调研,让我从中学习了许多。也要特殊的感谢我的父亲,是他,教会我怎样去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
43、解到了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在读本科生的努力方向:那就是决不能仅仅拘泥于书本的学问,更要把从书本学到的学问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去。 通过这次关于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的调研,也让我深刻熟悉到提高农夫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肯定会在广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5 一、实践背景及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体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点也将从以普及法律学问为根底向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转变。城乡法制建立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具有直接参加的特点。 这次我以隆尧县城及其所辖下的毛尔寨村作为缩影点。通过对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学
44、问状况的调查,了解现今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学问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隆尧县城乡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识,削减法盲。通过这次调查,使得法律学问得到普及,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进而使城乡居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动隆尧县的法制化进展的进程,推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二、问卷分析与总结 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到达了百分之百。经过此次问卷调查我们发觉:虽然城乡居民的法律素养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1、绝多数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学问匮乏 与以前相比,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整体而
45、言仍旧是很薄弱的。现实生活,相当一局部居民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不够全面,不习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居民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权,有的人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而有些人“以暴制暴”。在抽样调查中,设问“在平常的生活中,您是否留意运用法律手段来进展维权”时,答复“常常”的占29.5%,答复“很少”的占.5%,答复“没有”的占6%。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很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映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在答复“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答复“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爱护自己”的占9.5%,答复“用武力解决”的占33%,答复“通过关系解决”的占38%,答复“感
46、觉很屈但是认为也是没方法的事”的占19.5%。由此可见,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制化过程中,人们对法律学问把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益合法的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在调查中,我发觉居民的法律学问很匮乏,绝多数居民表示对法律学问,特殊是与平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学问完全不了解,而且也很少主动去了解法律学问,在“你对我国法律体系了解吗?”这一个问题中,选择“特别了解”的占5.5%,选择“一般般(了解不全面的)”的占67%,证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完善,法律意识也渐渐地深入到城乡居民的心里。然而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占27.5%。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仍旧有些人对我国法律体系一无所知,试问居民法律学问匮乏,对自己享有的根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明确,怎么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居民猎取法律学问的途径比拟单一 随着国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加,借助现代各种传媒手段,法律学问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相应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种方式快速便捷地猎取相关的法律学问。但是在我的调查中发觉,居民了解法律学问的途径比拟单一化。从“你一般通过哪些方式猎取法律学问?”这一问题的答复中我了解到,通过媒体(电视、报纸杂刊、互联网)的方式猎取法律学问的比例是71.5%,通过通过阅读法律的书籍的方式猎取法律学问的比例是9.5%,通过和亲朋好友谈天的方式猎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