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订立下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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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相关问题?l1.1.签劳动合同必须有试用期吗?签劳动合同必须有试用期吗?l2.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有试用期吗?非全日制用工可以有试用期吗?l3.3.如果是第二次签合同,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如果是第二次签合同,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l4.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该如何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该如何约定?l5.5.试用期的时间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里吗?试用期的时间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里吗?l6.6.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可以吗?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可以吗?l7.7.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l8.8.试用期辞职需履行什么义务?试用期辞职需履行什

2、么义务?l9.9.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l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而约定的不超过不超过6 6个月个月的考察期。的考察期。l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期。(第19条第二款)一、什么是试用期?一、什么是试用期?二、试用期的期限法律常识: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

3、,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要包括整一年。问题:如果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一年、三年,试用期的范围是?问题:如果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一年、三年,试用期的范围是?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期限3个月以下的个月以下的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不得约定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超过不超过1 1个月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超过不超过2 2个月个月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超过不超过6 6个月个月无固定期限的无固定期限的不超

4、过不超过6 6个月个月期限口诀:3135(无).126有关试用期的注意事项:有关试用期的注意事项:1.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一次试用期。2.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3.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4.4.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

5、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案例分析:有企业提出签订半年合同(不约定试用期)有企业提出签订半年合同(不约定试用期)3 3年合同年合同(约定(约定6 6个月试用期),获取个月试用期),获取1 1年年“试用试用”时间,理由是时间,理由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中仅约定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中仅约定同一用人单位对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但试用一次,但并没有规定试用期应该在什么时候才能用并没有规定试用期应该在什么时候才能用。第一次半年的合同期公司

6、自动放弃试用期,在劳动合第一次半年的合同期公司自动放弃试用期,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天内,公司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告知同到期前天内,公司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告知将续签将续签3 3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6 6个月,如果劳动者不愿个月,如果劳动者不愿续签的或不同意续签的或不同意6 6个月试用期的,则终止劳动合同,最多个月试用期的,则终止劳动合同,最多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劳动者同意续签的,则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劳动者同意续签的,则在订立订立3 3年期劳动合同时,就可以约定年期劳动合同时,就可以约定6 6个月的试用期,这样个月的试用期,这样等于劳动者在等于劳动

7、者在1 1年内都处于试用期内。年内都处于试用期内。劳动部在劳动部在19941994年就在年就在关于关于劳动法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若干条文的说明明:本条中规定的:本条中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适用于初次就业初次就业或再次就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因此,因此,试用期均仅适用于初次就业试用期均仅适用于初次就业,如果企业在与劳,如果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动者签订6 6个月合同时未订立试用期,将视为放弃试用期,个月合同时未订立试用期,将视为放弃试用期,再次签订合同时不能再约定试用期,道理很简单,企业既再次签订合同时不能再约定试用期,道理很简单,企业既然决定再

8、次续订劳动合同,显然该劳动者符合企业录用条然决定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显然该劳动者符合企业录用条件,如果续订合同时企业还约定试用期,这显然与法律设件,如果续订合同时企业还约定试用期,这显然与法律设立试用期的目的相违背。立试用期的目的相违背。三、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后果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83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劳动行政部门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

9、间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某公司与张某签订了某公司与张某签订了2 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 6个月,试用期工资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1600元,转正后的工资为元,转正后的工资为20002000元,并已按元,并已按约定实际履行,问:张某应向什么部门主张权利?某公司将约定实际履行,问:张某应向什么部门主张权利?某公司将要承担什么支付责任?要承担什么支付责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838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10、,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已经履行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试用期满月工资为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赔偿金偿金。赔偿金赔偿金=20004=8000=20004=8000元元补偿金补偿金=(2000-16002000-1600)4=16004=1600元元+l张小姐张小姐20082008年年7 7月月1 1日其应聘进入某公司从事设计日其应聘进入某公司从事设计工作,签定了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工作,签定了一年期劳动合同

1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至试用期至20082008年年9 9月月3030日止。试用期工资日止。试用期工资32003200元,元,转正后工资转正后工资40004000元。月底发放当月工资。元。月底发放当月工资。1010月月3131日,张小姐领到的工资仍然是日,张小姐领到的工资仍然是32003200元。张小姐不元。张小姐不能理解,遂与公司沟通。公司称延长试用期一个能理解,遂与公司沟通。公司称延长试用期一个月,从月,从1111月开始发放转正工资月开始发放转正工资。本案中,鉴于张小姐已履行了违法设定的两个月试本案中,鉴于张小姐已履行了违法设定的两个月试用期的事实,除了公司已经支付的试用期工资以外,用期的

12、事实,除了公司已经支付的试用期工资以外,张小姐还可以按张小姐还可以按40004000元月工资标准向公司主张两个元月工资标准向公司主张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合计月工资的赔偿金,合计80008000元。元。案例分析:(一)辞职应注意的问题(一)辞职应注意的问题l1.1.辞职理由的选择辞职理由的选择l 如果没有办理,那你的辞职理由应当说单位没办如果没有办理,那你的辞职理由应当说单位没办保险,所以辞职。保险,所以辞职。l因此可以拿到,工资因此可以拿到,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社保补贴社保补贴l2.2.应当履行的义务应当履行的义务l 应当应当提前三天通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

13、并办理工作交接。四、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问题案例分析:l 周某与公司约定了周某与公司约定了2 2年的合同期,试用期年的合同期,试用期1 1个月,并约定:员工如果提前解除合同,必须个月,并约定:员工如果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提前3030天提出天提出,否则自上个月计算工资之日起,否则自上个月计算工资之日起,至员工离开公司之日期间的工资不予发放。一至员工离开公司之日期间的工资不予发放。一周后周某想离开公司,他不知是否要提前周后周某想离开公司,他不知是否要提前3030天天告知公司?否则公司是否有权扣发工资?告知公司?否则公司是否有权扣发工资?l 20092009年年1111月,北京信息科技大

14、学何玉好不容易在一家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何玉好不容易在一家计算机培训学校找到了一份实习辅导员的工作,校方承计算机培训学校找到了一份实习辅导员的工作,校方承诺试用期月工资诺试用期月工资10001000元。何玉元。何玉 非常看重这个机会,每天非常看重这个机会,每天早出晚归,干得很卖力。一个多月后,校方突然以早出晚归,干得很卖力。一个多月后,校方突然以“年年龄太小,不适合这个工作龄太小,不适合这个工作”为由辞了她,而且没有一分为由辞了她,而且没有一分钱工资。钱工资。一家重点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小瑞几个月前就找到了工一家重点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小瑞几个月前就找到了工作,让同学羡慕不已。作,让同学羡慕不已。可她

15、却说,可她却说,“我在一家大公司试用我在一家大公司试用啊,累死累活干了快啊,累死累活干了快2 2个月,公司个月,公司说试用期不合格说试用期不合格需要进行需要进行培训,请先交培训,请先交500500元培训费。我对此提出质疑,公司却说,元培训费。我对此提出质疑,公司却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试用期是不是可以随意辞退员工?(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16、(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所签订或变更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所签订或变更的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

17、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18、任工作的;能胜任工作的;“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构成要件的构成要件:第一,用人单位第一,用人单位招聘时招聘时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第二,录用条件明确具体,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录用条件明确具体,符合法律规定;第三,劳动者第三,劳动者被证明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经过考核)(经过考核)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l20082008年年1 1月,黄某参加了北京市某区主办的专场招聘会,月,黄某参加了北京市某区主办的专场招聘会,经面试,被一家模具公司录用为销售部经

19、理助理。经面试,被一家模具公司录用为销售部经理助理。20082008年年1 1月月2121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2 2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约定了并约定了2 2个月的试用期。黄某入职一段时间后,公司个月的试用期。黄某入职一段时间后,公司领领导认为导认为其工作态度十分认真,但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都不其工作态度十分认真,但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都不理想,与招聘时对空缺岗位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理想,与招聘时对空缺岗位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20082008年年3 3月月6 6日,该模具公司以黄某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日,该模具公司以黄某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

20、录用条件为由,决定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关系,件为由,决定解除与黄某的劳动关系,并不予支付任何经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济补偿。本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本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付赔偿金。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什么是见习制度?什么是见习制度?什么是见习制度?什么是见习制度?l见习制度原本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培养和选拔人见习制度原本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培养

21、和选拔人才一种人事制度才一种人事制度。l主要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主要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但当时的见习期制度但当时的见习期制度只适用于国家分配工作的高校毕只适用于国家分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业生,不适用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适用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毕业生毕业时拿到的叫派遣证)(毕业生毕业时拿到的叫派遣证)l20062006年年2 2月月2727日人事部、日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防科学技

22、术工业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l20062006年年9 9月河北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出月河北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帮助回到原籍尚,帮助回到原籍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竞争力。高校毕业生可与本市、县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竞争力。高校毕业生可与本市、县人事部门联系在本地参加就业见习。人事部门联系在本地参加就业见习。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见习毕明确规定,见习毕业生一般是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

23、河北生业生一般是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符合见习岗位要求的河北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原则上在原籍所在地的就业见习单位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原则上在原籍所在地的就业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对安排到企事业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发给每参加就业见习。对安排到企事业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发给每月不低于月不低于300300元的生活补贴。元的生活补贴。因此,现在的见习制度是针对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的一种职业培训因此,现在的见习制度是针对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的一种职业培训制度,并非就业制度,因此毕业生就业时所签劳动合同中不应有制度,并非就业制度,因此毕业生就业时所签劳动合同中不应有“见习期见习期”的规定。同时毕

24、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受劳动法(广义)的规定。同时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受劳动法(广义)的调整。的调整。问题:如何区分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问题:如何区分试用期、实习期、见习期?l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由劳资双方由劳资双方约定约定。l实习期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学习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参与实践学习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l见习期见习期: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国家对大学

25、毕业生分配派遣分配派遣到用人单位后到用人单位后的一种考核制度。的一种考核制度。l 2007 2007年年 3 3月,某大学大四学生王敏来到一家网络公司应月,某大学大四学生王敏来到一家网络公司应聘行政助理一职,公司领导对王敏较为满意,决定录用。王聘行政助理一职,公司领导对王敏较为满意,决定录用。王敏也很高兴自己能够顺利找到一份工作,不过由于王敏还没敏也很高兴自己能够顺利找到一份工作,不过由于王敏还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网络公司就提出先从有拿到毕业证书,网络公司就提出先从20072007年年4 4月开始在这里月开始在这里实习一下适应环境,等拿到了毕业证书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实习一下适应环境,等拿到了毕业

26、证书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法。王敏询问了一下,等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还要经过试用法。王敏询问了一下,等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还要经过试用期。网络公司领导很明确的回答:毕业生都是要经过实习期、期。网络公司领导很明确的回答:毕业生都是要经过实习期、试用期,然后才能成为正式员工。试用期,然后才能成为正式员工。案例分析:实习前应提出将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提出不应再有实习前应提出将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提出不应再有试用期。最好要签一个实习协议。试用期。最好要签一个实习协议。一、什么是试用期?二、试用期的期限三、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后果四、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问题(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辞职应注意的

27、问题(一)辞职应注意的问题回顾总结违约金相关问题违约金相关问题l1.想跳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l2.要不要缴纳违约金?l3.违约金太高怎么办?【案例分析案例分析】l 20092009年年2 2月月3 3日,王某与上海某冶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公司安日,王某与上海某冶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公司安排王某赴南非办事处工作,工资为每月人民币排王某赴南非办事处工作,工资为每月人民币80008000元,合同期限自元,合同期限自20092009年年2 2月月3 3日起至日起至20122012年年1 1月月3131日止,如果王某提前离职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日止,如果王某提前离职则应当承担违

28、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王某赴南非的路程费及公司为其安排岗位所付的其他各项费用之和。数额为王某赴南非的路程费及公司为其安排岗位所付的其他各项费用之和。l 20092009年年3 3月,王某到达公司在南非的办事处,但由于水土不服、蚊月,王某到达公司在南非的办事处,但由于水土不服、蚊虫叮咬等原因,王某身体出现腹泻、呕吐、严重水肿等情况。工作至虫叮咬等原因,王某身体出现腹泻、呕吐、严重水肿等情况。工作至4 4月底,月底,身体状况没有任何好转的王某向公司提出回国工作的请求,公司不予批准,身体状况没有任何好转的王某向公司提出回国工作的请求,公司不予批准,无奈之下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无奈之下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

29、。冶金公司认为王某在职期间冶金公司认为王某在职期间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消极怠工,没有充分履行翻,消极怠工,没有充分履行翻译职责,故拒绝向王某发放译职责,故拒绝向王某发放4 4月份工资,同时王某严重违反当初约定,遂要求月份工资,同时王某严重违反当初约定,遂要求王某承担路程费等共计王某承担路程费等共计2 2万余元的违约金。双方发生争议,王某诉至劳动仲裁万余元的违约金。双方发生争议,王某诉至劳动仲裁后,公司以上述理由提出反诉。后,公司以上述理由提出反诉。l1.1.王某在工作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而冶金公司并未提供王王某在工作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而冶金公司并未提供王某消极怠工的证据,因此公司应当支

30、付王某某消极怠工的证据,因此公司应当支付王某4 4月份的工资。月份的工资。l2.2.本案争议的焦点其实是约定的违约金是否有效。本案争议的焦点其实是约定的违约金是否有效。l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2条、条、23条及第条及第25条规定,条规定,只有两种情形只有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设置违约金,一种是双方约定了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设置违约金,一种是双方约定了服服务期条款务期条款,另一种是双方约定了,另一种是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除此之外双,除此之外双方即便约定了违约金,也将被认定为无效。方即便约定了违约金,也将被认定为无效。l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还应当

31、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还应当就劳动者违约的事实就劳动者违约的事实进行举证进行举证,而不是只凭一纸合同便可直,而不是只凭一纸合同便可直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六六)违约金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对其进行专业技专业技术培训的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

32、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22条条(六六)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仅两种仅两种)1 1、服务期违约、服务期违约(D22D22)服务期服务期: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提供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对劳

33、动者进行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在服务期协议里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同中或者在服务期协议里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期间。提供劳动的期间。培训费用的范围:培训费用的范围: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

34、接费用直接费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师徒式等内部培训不在此范围师徒式等内部培训不在此范围(1)约定服务期的条件)约定服务期的条件A、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培训;B、用人单位支付了、用人单位支付了专项的培训费用专项的培训费用;C、培训的性质是、培训的性质是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六六)违约金违约金(2)约定服务期的期限)约定服务期的期限 目前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大于或等于劳动目前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大于或等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的期限。服务期大于合同期限怎么办?服务期大于合同期限怎么办?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

35、同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3 3)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的数额 本法第本法第2222条条2 2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

36、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案例案例 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1 1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训费用为3 3万万6 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 3年,否则,要赔偿公司的培训年,否则,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费。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 2年后想要解除合同,按年后想要解除合同,按照规定,需赔偿公司的金额?照规定,需赔偿公司的金

37、额?36000/31=12000元2 2、竞业限制违约、竞业限制违约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和与和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按月给予劳动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

38、约定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是指劳动者离开单位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小帖士案例分析l何某自何某自20062006年年1212月起在原告亳州市永和豆浆店打工,后该店聘请面月起在原告亳州市永和豆浆店打工,后该店聘请面点师将该店的面点制作方法传授给何某。点师将该店的面点制作方法传授给何某。20082008年年8 8月月1313日,双方签订日,双方签订了员工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年,如解除合同,何某两年内

39、了员工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一年,如解除合同,何某两年内不得在亳州任何相同或相似的快餐店工作,不得做相同或相似的食不得在亳州任何相同或相似的快餐店工作,不得做相同或相似的食品,如有违约赔偿违约金一万元。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何某离开该品,如有违约赔偿违约金一万元。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何某离开该店到该市另一豆浆店从事类似工作。店到该市另一豆浆店从事类似工作。l 20092009年年4 4月月2121日,原告向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违约金日,原告向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违约金一万元,并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停止侵权。一万元,并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停止侵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原告处

40、学会永和豆浆店的面点制作方法,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原告处学会永和豆浆店的面点制作方法,从事面点工作,应属于竞业禁止的对象。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离开永事面点工作,应属于竞业禁止的对象。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离开永和豆浆店与另一豆浆店建立劳动关系,从事类似于永和豆浆店的工作,和豆浆店与另一豆浆店建立劳动关系,从事类似于永和豆浆店的工作,违法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履行竞业限制的约定。违法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履行竞业限制的约定。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何某于判决生效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亳州市永和豆浆店违约金之日起五日内

41、支付给原告亳州市永和豆浆店违约金1000010000元,被告何某元,被告何某在在20112011年年8 8月月1313日前不得在亳州任何与永和豆浆店相同或相似的快餐店日前不得在亳州任何与永和豆浆店相同或相似的快餐店工作,不得做与永和豆浆店相同或相似的食品。工作,不得做与永和豆浆店相同或相似的食品。2 2、竞业限制违约、竞业限制违约 竞业限制的前提条件竞业限制的前提条件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义务主体义务主体必须是商业秘密的知悉者,实际接触、了解必须是商业秘密的知悉者,实际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相关人员和企业高级管理

42、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不得超过2 2年年。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行业及业务范围;区域范围行业及业务范围;区域范围。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约定;约定;按月按月支付,没有规定则竞业限制无效。支付,没有规定则竞业限制无效。劳动者违约责任劳动者违约责任由双方约定由双方约定。违约金数额违约金数额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可以约定。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不遵守约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那签订的保密协议是无效的。注意l张某自张某自20042004年任某公司技术开发部副主任,劳动合同期年任某公司

43、技术开发部副主任,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限为一年,每年签订一次,20052005年年1212月月3030日双方重新续签日双方重新续签了合同。为了保护公司新产品的工艺配方等技术信息,公了合同。为了保护公司新产品的工艺配方等技术信息,公司与张某于司与张某于20062006年年9 9月月1212日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一份,张某保日签订技术保密协议一份,张某保证在协议签订后证在协议签订后5 5年时间里,不得离开公司到其他企业工作;年时间里,不得离开公司到其他企业工作;5 5年之后如离开公司,自离开后的年之后如离开公司,自离开后的3 3年内亦不得到生产类似年内亦不得到生产类似产品的企业工作。若有

44、违反上述条款,张某应赔偿公司技产品的企业工作。若有违反上述条款,张某应赔偿公司技术开发费术开发费1010万元;公司保证在张某为公司工作服务期间,万元;公司保证在张某为公司工作服务期间,如无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公司不得辞退张某;公司在调如无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公司不得辞退张某;公司在调整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时优先考虑张某,并每月支付张某技整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时优先考虑张某,并每月支付张某技术保密费术保密费300300元。元。l 20082008年年1 1月月2020日,张某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公司日,张某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公司明确拒绝。张某于明确拒绝。张某于20082008年年1 1月月26

45、26日之后再未到公司上班。日之后再未到公司上班。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七)无效合同(七)无效合同问题问题问题问题:1.1.1.1.合同中规定如下内容合法吗?合同中规定如下内容合法吗?合同中规定如下内容合法吗?合同中规定如下内容合法吗?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个人受伤的,责任自负,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个人受伤的,责任自负,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个人受伤的,责任自负,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个人受

46、伤的,责任自负,公司概不负责。公司概不负责。公司概不负责。公司概不负责。答:不合法。根据答: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简称(简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即使一个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的规定,即使一个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章操作,负了伤以后也被认定为工伤,也要享受跟没有违章章操作,负了伤以后也被认定为工伤,也要享受跟没有违章操作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操作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l口头合同有效吗?l小黄去一家公司应聘,对方的人事经理比较看好小黄。人事经理问小黄:“你希望拿多少工资?”小黄说:“其他的公司,没有低于1万的,”。l但是,小黄又说:“不过,我到你们公

47、司,月薪不到1万也行,我可以只要8000,但是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当我入职第一天,签劳动合同以后,你们公司要一次性预支我五个月的工资,即4万元。因为我母亲病了需要一笔治疗费”。l总经理跟人事经理说“你再跟他商量一下,他的月薪能不能再低一点,降到五千,我们一次性支付他八个月的工资,还是保证他能拿到4万元。”l一年以后,他的业绩非常突出。小黄去找总经理,说:“应该给我涨点工资。”总经理问:“那你要涨多少?”“至少要涨到1.2万。”小黄回答。总经理当时就急了:“那不行,不可能,你非得这样要求的话,我一分钱也不给你涨。”小黄很生气:“你不给我涨工资我就辞职。”总经理威胁道:“你敢违反劳动合同,我就告你

48、,你必须支付违约金。”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七)无效合同(七)无效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劳动法劳动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性规定的。(一)违反法律、行政(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

49、取欺诈、威胁(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50、的;(四)患职业病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行政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七)行政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知识窗知识窗(七)无效合同(七)无效合同1 1、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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