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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应急预案河南省特大消费平安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为做好我省特大事故(险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平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查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原则,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由省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迅速启动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施行详细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操纵灾害开展
2、,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部门负责的原则。 (一)省政府成立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省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平安消费委员会办公室(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局长担任。 省政府办公厅值班:03715908241、5954622 省政府平安消费委员会办公室(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调度值班:03713921789、3936993() (二)省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在以下领域设立六个专业指挥部,分别由主管副省长担任指挥长,有关部门
3、为牵头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1.第一专业指挥部,负责工矿商贸企业主要是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由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负责牵头。 值班:03713921789、3936993() 2.第二专业指挥部,负责道路交通、火灾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由省公安厅负责牵头。 值班:03715991155转指挥中心 3.第三专业指挥部,负责水上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由省交通厅负责牵头。值班:03717447062 4.第四专业指挥部,负责特大急性中毒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由省卫生厅负责牵头。 值
4、班:03715952828、5951308(夜) 5.第五专业指挥部,负责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由省建立厅负责牵头。 值班;03716226290 6.第六专业指挥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由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牵头。 :03715907541 教育、旅游、林业、水利、民航、铁路、军工、文化等部门或单位,应当分别成立专业指挥部,负责各自领域的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三)省政府各部门、各省辖市人民政府、驻豫部队和武警部门在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分别按职责参加省各专业指挥部,其负责同志为专业指挥部成员
5、。 (四)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事故(险情)发生地省辖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各参加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分工: 1.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组织技术专家进展灾害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展组织、协调、指导。 2.省公安厅:组织、协调、指导公安干警抢险、救助、侦察和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3.省建立厅:负责组织技术专家进展建筑灾害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展组织、协调、指导。 4.省消防总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灭火、侦检,
6、消除泄露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备。 5.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机构施行抢救。 6.省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对泄露有毒有害物质进展检测分析,提出相应措施并组织施行。 7.省质量技术监视局:协助牵头部门组织技术专家进展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灾害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展组织、协调、指导。 8.抢救机构:负责组织、指导抢救队做好事故的抢险和伤员救助工作。 9.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备治理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有关设备,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10.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备,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
7、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11.省平安消费专家组:负责选派专家,组织专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并对抢险救援进展技术指导。 四、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 1.发生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方式及时补报。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通过、伤亡人数;事故缘故、性质的初步推断;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8、。 2.有关部门接到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逐级上报。 3.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建立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民航局、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防科工委、省文化厅、郑州铁路局、黄河水利委员会等专业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政府。由省政府通告有关单位。 4.特大事故(险情)报告程序和分工; 按照分口负责、严格把关、及时汇报的原则,各类事故在向省以下有关单位报告的同时,报告省政府平安消费委员会办公室(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省总工会。由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负责向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报告,省总工会向全国总工会报告。特别严峻等恶性事故
9、,由省委、省政府报告党中央和国务院。 (1)煤矿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省政府、河南煤矿平安监察局。由河南煤矿平安监察局上报国家煤矿平安监察局。 (2)道路交通、火灾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省政府、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上报公安部。 (3)军工及民爆器材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省政府、省国防科工委。由省国防科工委报告国家国防科工委。 (4)水上运输和公路工程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省政府、省交通厅。由省交通厅上报交通部。 (5)特大急性中毒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省政府、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上报卫生部。 (6)特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
10、定报告省政府、省建立厅。由省建立厅上报建立部。 (7)其他特大事故(险情),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省政府。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险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平安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省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省辖市人民政府在接到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当地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 4.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参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
11、制定详细施行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按照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施行工作; (3)按照预案施行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征询题,及时对施行方案进展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5)按照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平安和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及时向省政府、省总指挥部办公室(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和相应的专业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9)做好事故(险情)信息的发布工作; (10)办理省总指挥部和各专业指挥部
12、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抢险救援应分组同时进展。 (1)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消除污染、抢救人员、抢修设备、供电供水、畅通讯息、抢险物资运输等工作。 (2)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3)治安治理组:负责现场戒备、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4)医疗抢救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处理善后事宜。 (7)信息新闻组:负责事故(险情)情况的搜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消费运营单位、学校、公众
13、聚拢场所等,要充分认识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装备必要的设备设备,实在加强组织领导。 (二)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认真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施行方案,并报省政府、省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职责的各级有关部门、各类消费运营单位都要建立健全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按照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正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 (四)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本身特点,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特大事故(险情)的认识,催促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任何组织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省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负责人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