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伤保险单位“关停并转撤”工伤职工权益如何保障?.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工伤保险单位“关停并转撤”工伤职工权益如何保障?.doc(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工伤保险单位“关停并转撤”,工伤职工权益如何保障? 有时候,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因运营变化等要素出现了“关停并转撤”,原用人单位主体资历消失,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伤关系也一笔勾销。只要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存续、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就不阻碍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现在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应的法律规定处理。我们来看一下不同阶段如何处理,以最常见的情况为例: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不阻碍职工工伤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
2、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也不阻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阻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接着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接着履行。”那么,与这类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应该“告”谁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征询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
3、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假设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假设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用人单位解散的,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时由公司财产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公司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进展清算,制定清算方案,公司财产优先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
4、成立清算组进展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展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展清算。”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假设公司在清算时没有依法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费用,职工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成心或者严峻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5、,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与这类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应该“告”谁呢?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创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查破产企业运营治理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一般破产债权。破产财产缺乏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