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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自由秩序原理读书笔记 第一篇:自由秩序原理读书笔记 自由秩序原理读后感 哈耶克是20世纪最杰出的自由主义者,也是20世纪罕见的社会科学家。虽然哈耶克197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的学术奉献却远远超出经济学范围。他毕生发表了130篇文章和25本专著,涵盖的范围从纯粹的经济学到理论心理学,从政治哲学到法律哲学,从科学哲学到思想史。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方方面面,哈耶克绝不是玩票,而是见解卓著。 哈耶克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对社会哲学理论的独到见解。在自由秩序原理一书中,他认为社会存在自发的有益秩序,这种秩序是文化进化或者说是社会进化的产物。自发的有益秩序不只是集中在个人头脑中的学问,而是
2、存在于很多个独立人的学问之中。市场秩序就是其中的一个范例。通过对“适当规则的规定从而给予自发社会秩序以一种“有助益的性质的观念。从某个角度来说,哈耶克的社会理论问题探讨了三个概念:自由、一般性规则和竞争。其中,一般性规则一起先是因为其它缘由或者完全处于偶然被接受,而后得以持续,是因为实施它们的群体比其它群体进展得更胜利。 自由的定义 本书第一章探讨了自由的定义,它指的是最原始意义上的自由,仅指人与他人间的关系。这意味着,人在特定时间选择的各种物理可能性,与自由没有干脆关联性,不存在约束和强迫的意思。哈耶克所指的自由并不是指一切好的东西,也不是意味着一切弊端或恶行就不存在。它和个人自由、政治自由
3、和内在自由不同。 自由的价值 作者为了论证自由的价值优于设计的价值,主要是从唯理主义和阅历主义、责任和自由两方面进行了辩证的阐述。作者赞成J.L.Talmonde的观点,认为明主在抱有确定一样的集体目标时,才能实现。这种明主是理性的,是强制才能有效的。据此,作者提出理性进展成为一套被社会普遍接受的社会理论,这过程并不是人的才智预先设计的产物,因此不能将它归之于一种更高级、超自然的智能设计;社会理论的出现可能是适应性进化的结果。唯理主义传统假定,人是生来就具有才智和道德,这使得文明成为人类谨慎思索的结果;阅历主义则认为学问是不断探究、失败而积累的结果,主要表达在优越的制度和工具中。这些制度对 社
4、会的作用并不以人对它的相识程度而转移。 对于责任与自由的关系,作者认为自由不仅表示个人享受了选择的权力,也选择了所应当承受的负担,以及这种负担会带来的后果,可以说,自由和责任是不行分。在显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所处阶层不一样,是和责任有关。在一个等级社会中,每一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就产生了组织阶级的区分,而这正是贵族制传统产生的根源,这种传统通常是因为八邪人享受了特权而不必为他人供应服务,本身的利益只有增长却没有损耗,贵族就是靠如此积累,而慢慢进展起来。 自由与劳动和资本 作为经济学著作,不能少了探讨劳动和资本的问题。书中第八章“雇佣与独立实质上探讨了个人在劳动和资本上的自由问题,只不
5、过用了比较外表的术语。在这一章节里,作者特别提到,在通常状况下,人们不会期望被雇佣者实行没有规定管理的行为,也就是说,被雇佣者只能去做分派的任务,除此之外的工作无需涉及。对于劳动与自由的关系,作者还举了公务员的例子,他说一旦公务员成为被雇佣者中人数最多、势力最大的群体,同时他们作为公务员身份的权力也被被雇佣者主见,那么一般来说,公务员利益的涉及就会加快。因为这不被认为是为了公务员本身,而是为了整个公众而变更的,因此就有了利益的外溢性特征,受益者扩展到了公务员以外的人士。 对于自由和资本的关系,作者自第八章以后都有很多涉及。在第八章里面,作者提到,当时社会存在一种观点:群众到达了高品质的生活水平
6、常,会拉低富有者的生活水平;富有阶层的出现会剥夺他们应有或已有的东西。作者认为这一观点并不正确。在一个社会中出现少数人享有财宝是正常现象,这些财宝并非是抢夺于他人,或者他人不行享受的东西,它是先锋创新所得的产物。 此外,作者首先认可了受雇佣的人群是绝大多数,并且认为这种受雇佣不是马克思认为的剥削过程,而是生活更好的改善的过程,进而提出受雇佣者在民主社会里面成为能影响立法的群体,因此能影响全社会的观念取向。因此,在是否被雇佣的问题上,有的人宠爱选择雇佣,因为这意味着避开责任和压力,同时生活也过得能满意自己需求,但是这个世界又不能缺乏独立的人,即独立运用自己财产权利进行决策的人,独立的人是把生活和
7、工作都混合在一起的人。作者认为 雇佣会影响一个人的原创力和主动精神,只有独立的人才保有创建力和实践力,因此作为占社会支配地位的各雇佣成员的观念应当尽量不影响独立的人的自由的精神。 自由与法律、宪政 在讲解并描述自由和法律、宪政的关系时,作者说明,在现代社会中,爱惜个人免受强制之苦的前提,并不是他拥有财产,而是使他能够实施任何行动支配的物质财宝绝不应当处于其它机构或个人的掌控之下。假如政府运用强制权力干预群众的生活,这种干预是不行预见和避开的,就会导致最大的损害。因此,要有一套基础性原则对政府的干预加以制约,这就是一部“确定的宪法,它是任何自由政府的必要基础,它同时也意味着有限的政府权力。任何支
8、配和支配各项权力的宪法,都必需限制全部权力机构的权力。 在这些法律和政策之中,最引人留意的是经济政策与法治这个论点。古典学派主见经济的自由进展。作者认为经济需要约束,虽然集中的支配经济制度可以让人们得到公认应得的收入,但不能认为集中的支配经济制度会比自由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更好。在法治的约束下,市场可以发挥更大的效用,但是人们越不能期望收入的公允。 自由与福利 作者认为福利国家的诸多福利活动会对自由构成威胁,缘由在于福利活动从外表上看是纯粹的服务性活动,但事实上它们是对政府的强制性权力的实施,而且具有排他性权力性质。在福利保障方面工会也起到重要作用。哈耶克认为工会的首要职责是防阻强制和暴力的作
9、用。工会对自由的影响表现为通过其在供应各种劳动方面所确立的有效垄断而抑制竞争的功能,使其无法成为配置全部资源的有效调整手段。 税费也起到保障的作用,这是收入再支配的一种形式。收入再支配的形成条件有两个:一是用大部分财产收入莱维特定阶级服务;还有一点是用这个收入来干脆补贴特定阶级。但是政府在实行税制的同时可能会遏制投资的自由,也就是说,政府的财政政策强有力地遏制了私人资本进入有利可图的广泛投资领域。 最终,作者谈到住房、自然资源、教化与自由的关系问题。作者认为住房租金限制是政治上必需的措施,公房和建筑补贴的供应更加是国家福利政策中恒久的一部分。对于自然资源也是一样,人们不断消耗各种资源,因此,对
10、可以消耗的资源的学问无限地增加,部分缘由是人们正在以极快的速率耗用者可运用的资源。作者在教化和探讨方面的观点是:政府不再充当教化的主要管理者和供应者,而应当成为个人的公正爱惜者,要执行这一点可以对高等教化进行补贴,因为补贴教化的回报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整个社会。自由的最终目的在于扩大人们超越前人的实力,对此,每一代人都要为学问的增长和道德观念与审美观念的进步奉献自己的一份力气。在这一点上,任何权力机构都无权确定什么观念应当被传承,只有阅历才能确定什么观念会被接受。 自由概念的探讨 相对来说,目前西方人对自由的理解显得更有创意,更具特性,这应当和自由的文化观念有亲热关系,他们宠爱突破常规,总想出
11、各种各样怪异的自由方式出来,而我们习惯中规中矩。我以前认为对自由概念的理解要结合文化背景和时代背景来看,在读了自由秩序原理之后,觉察自由潜藏在政策,劳资,法律,福利等诸多因素之中,那么考虑到这一层面,要分析自由的概念就又多了一层意味和深意。 其次篇:自由秩序原理读书笔记 自由秩序原理读书笔记 通过对本书的阅读,我对自由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哈耶克在本书中所探讨的“自由,需与政治自由内在自由以及作为力气或能量的所谓“自由严格区分开来。自由与政治自由混淆,将导向摧毁真正的个人自由的人民民主。与内在自由混淆,倾向于确定论。与作为力气或能量的所谓“自由混淆,为社会主义者实施强制供应了理由。自由,乃一否认性
12、概念,即他人的强制的不存在。在现实中,我们只能够将强制减至最小程度,因为强制只能用威胁运用强制来防止。 通过本书的阅读,是我懂得我们必需承认自己的无知。不存在全知的人。学问分散在每个人的头脑中。此种学问的分工特性使我们不能认为,我们中有人有足够的才智来设计一种完善的制度。并且没有人能够有实力获知他人所驾驭的全部学问。因此只有通过每个人的自由行动所产生的创新,才能使传统和制度获得累积性进展。 哈耶克提出,制度非某些人设计而成,而是产生与人们的自由行动。制度中必有我们的理性不及之处。我们不能认为我们能够通过理性觉察其意义,便确定其存废。不具强制性的道德规则亦因为我们理解不及,不能通过理性加以否弃。
13、道德规则使得人们的行动具有某种常规性,从而可以为个人所意料。我们力图改善文明时,应“旨在点滴的建设,而不是全盘的构建。必需辨清唯理主义的谬误。 哈耶克主见的同等乃法律面前的同等。而社会主义者主见的物质同等会使不同的个人在法律上得到区分对待,使某些人受到卑视性强制,另一些人建立起特权。取消私有财产继承制会使他物,如权利等世袭化,从而造成更严峻的不同等。酬劳与品德相符合一说之荒谬在于并不存在客观的品德评价标准。在支配必定使个人的酬劳取决于某个上级的好恶,而非市场对其产品或服务的公允的评价。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亮点在第一部分,尤其是其中个体主义的学问论部分的技术分析,是自由主义理论的有力武器。但其关
14、于法律法治的观点,却很缺少内容,这可能是因自哈耶克对法学的不擅长。而且他在此书中对于一般性法律原则的过度追求,正如他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中对市场秩序的过度推崇一样,在摆脱了旧有的唯理传统后又给“自由套上了新的枷锁。他似乎完全遗忘了自己几十年前探讨得出的并在此书中多次重复的结论:市场、法律、语言和国家都是人们行动的产物,而不是对原则思索的产物。 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不管这种说法对人或人类的尊严造成了何等的羞辱,我们都不得不承认文明的进展和维系往往不取决于人类才智的设计,而更多取决于我们是否能为未知与偶然之事象的进展供应最多的机会。无论尽如人意的偶然之事是否适时发生,然而我们必需对它们的发生有
15、所准备。 第三篇:自由与秩序讲稿 P1: 自由与秩序的关系对立?冲突?统一?共生?孰重孰轻? P2: 自由:权利、无拘束、动态。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马克思 自由包括不受外界约束和限制及可以自我作主地去行为两方面的含义。卢梭在其著作山中书简第8书中说到:自由不仅在于实现自己的意志,而尤其在于不屈服于别人的意志。自由还在于不使别人的意志屈服于我们的意志;假如屈服了,那就不是听从公约的法律了。亦如马克思所言: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东西,连自由的反对者在反对自由的时候同时也实现着自由没有一一个人反对自由,假如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 秩序:义务、有限制、静态。治之经,礼与刑。荀况 西方中世
16、纪神学家奥古斯丁认为,秩序就是有差异的各个部分得到最恰当的支配,每一部分都安置在最合适的地方。对于秩序的内在深义,即使各有各的不同观点,但秩序总是意味着某种程度的关系的稳定性、结构的一样性、行为的规则性、进程的连续性、事务的可意料性以及人身财产的平安性。正是有了稳定的秩序以及其显示出的良好的进展态势,才是人类社会与世界不断向前进展的保障性因素。P3: 自由与秩序的关系问题,从传统的思路上来看,大致也有基于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为动身点的区分, 但此二者都将自由与秩序的关系作了简洁化的处理。 集体主义的自由与秩序观:集体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原则, 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时, 主见个人利益首先听从社
17、会整体利益, 要求在个人和集体的关系中, 把集体的利益摆在第一位, 个人的利益听从集体的利益;集体主义也蕴含着特定的政治和经济主见, 认为政治的核心是权力, 尤其是对权力的争夺。自由必需以秩序为优先, 秩序才是所要关注的核心和终极价值。于是, 稳定便压倒一切, 稳定就是一种秩序。 卢梭在他的社会契约论中认为解决自由与秩序关系就是接受一种独特的社会契约。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完全的集体,这样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气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行分割的一部分。当个人听从普遍意志时,他不过是在听从自己本人并且照旧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18、。 康德以自由这一概念作为其道德和法律哲学的核心,却又不容忍人们怀疑国家主权的来源,要求人们用改进的方式而不是革命的方式更改国家,认为国家的最高权力对于其臣民只有权力,忍受立法权的滥用是人民的义务。黑格尔国家是现实存在的实现了的道德生活,是自由的表达,是理性的,是人的意志及其自由的外在表现中的精神理念。人具有的全部精神现实性都是通过国家才具有的。在黑格尔看来,公民是为国家而存在的。P4: 另一部分哲学家沿着相反的方向看待个体与整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古希腊智者学派哲学家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蕴含着以个人理性谛视世界的意味。个人主义的自由与秩序观:以个人为优先, 其次才是集体或社会
19、, 人们不能因为集体利益而对个人正值的利益有所损害。 洛克假设说,人类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状态,在自然状态下,人人独立、同等、自由,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全部权。然而自然状态之下,有许多缺陷、不便和危险。于是人们结束自然状态,缔结一项契约,根据这一契约人们共同组成团体,建立国家。人们联合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爱惜他们的财产。在这方面,自然状态有着许多缺陷。 贝卡里亚更是直截了当地说: “一切合理的社会都把保卫私人平安作为首要宗旨。 密尔则从个人优先于社会的角度阐发个人自由,将个人自由置于首位,主见国家应为了个人而存在,应当尽可能少地限制个人自由。
20、他认为,国家的价值,从长远看来,归根结蒂还在组成它全体的个人价值。P4: 哈耶克刻意把哲学、法理学、政治学、历史学和经济学熔为一炉,根本目标是对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加以捍卫、整理和阐发。其目的要展示给人们一个原汁原味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哈耶克用“自生自发秩序概念表征这一思想体系。西方学术界对哈耶克的这一概念评价之高几乎到达了神化的地步。 1,自由制度是自生自发形成的结果。确定不是人为设计的结局,人为赐予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2,自由意味着对限制个人努力的否弃。这意思是说,自由是个人努力和个人行动的自由,限制人者对人的横加干预,不会有自由,要自由,就必需否弃人为干预和限制。3,自由的功用是
21、免除灾难。消退专制所带来的一切灾难的唯一有效的武器和手段就是个人自由。4,自由与责任二者一样。享有多少自由权利便担当多大责任,这是自由的本质规定之一。自由与责任分别,有自由者不担当责任,担当责任者无自由权利,这是封建集权专制的根本特征。5,自由社会的本质不是抽象实力,而是用其实力为他人服务的质量和数量。哈耶克对自由与秩序的观点, 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对前两种自由与秩序观的超越。对集体主义而言其更多则是从一种个人主义方面来避开其内在的对个人的一种漠视;对纯粹的个人主义而言, 则是将个人主义分为两个层面的含义: 一是基本上沿循亚当.斯密的古典自由主义进路, 强调个人目标乃至自我利益的追求, 就社会
22、长远的演化过程而言, 有其奉献;二是继承奥地利学派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观点, 主见个人主义式的社会分析, 是理解社会的唯一进路。在哈耶克的自由理论中, 自由是一否认性的定义自由意味着任何人不受随便的强制。对于秩序, 他认为有两种, 一种是人为秩序, 一种则是自发秩序。前者是在唯理主义者的固有结论下的一种自然的推导, 是对人类理性建构作用的过分乐观;后者则是一种演化论的思维, 除了对阅历和传统的敬重之外, 还有对理性所不及的领域的秩序的形成与演化的精确描述。P5: 美国哲学家杜威:社会由个人组成,由此可知,社会必需为个人而存在,或个人必需遵奉社会为它所设定的各种目的和生活方法,又或者社会和个人是相关
23、的有机的,社会需要个人的效用和附属,而同时亦要为服务于个人而存在。 庞德:一种文明的志向、一种把人类力气扩展到尽可能最高程度的思想,一种为了人类的目的对外在自然界和内在本性进行最大限度限制的志向,必需承认两个因素来到达那种限制:一方面是自由的个人主动精神、个人的自发的自我主见;另一方面是合作的、有秩序的、组织起来的活动。假如我们想要保持对自然和本性的限制,使之前进,并流传下去,那么对这二者就都不应当加以忽视。 哈耶克的理论事实上表达的是一种个人主义的哲学,然而却是一种试图把个人理解为一社会存在的哲学。他认为,自由主义最主要的一点是:个人自由不但不会带来社会的混乱,反而能够导致最适合演化需要的社
24、会秩序,同时也是文明进展最有效的原则。换言之,哈耶克的个人主义社会理论所根据的并不是先定的个人权利之公理主见,也不是任何理性体的人之观念,而是一种旨在说明为什么维护文明生活要求有一个增进和平共存的政治秩序的社会理论。P6: 自由与秩序两者互相依存,一方的存在必需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根据。秩序是人类实现自由目的的手段和条件。“自由只有通过社会秩序或在社会秩序中才能存在,而且只有当社会秩序得到健康的进展,自由才可能增长。自由则是人类之所以要建立秩序的目的所在。自由对于人类而言具有终极的价值,人类社会的一切制度设置和秩序支配,其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人类自由本性的实现。P7: 自由与秩序两者互相渗透。秩序总
25、是实现了人类某种自由的秩序,而自由又总是在某种秩序中的自由。假如只有秩序,没有自由,社会就会停滞不前;假如只有自由,没有秩序,社会就会陷于混乱。P8: 要找寻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 同的力气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宝,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听从其本人,并且照旧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在自由与秩序的关系问题上, 哈耶克认为不应当单独探讨自由与秩序两者的关系, 而应当放在法治即一种社会的大环境下进行才有意义。因此, 我们可以把其关于两者关系的得出通过一种人为的分解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法治与秩序的关系来进行论述。法治的引入 法治与自由:法治不是限制或取消
26、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全部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 哪里没有法律, 哪里就没有自由。总之, 关于自由与法治的关系, 可表述为, 自由是法治的基础, 法治则是自由的表达和保障。没有自由的法治, 比赤裸裸的压迫更加恐怖,因为它于外表的堂皇中侵蚀着个人的权利;而没有法治的自由, 也不行能是一种有所保障的自由, 最终也会被其他诸如强权所危害和吞噬。 法治与秩序:在法治与秩序之间,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 两者同样也是一种互相的关系: 法治之下,才能形成一种具有约束性的以及有稳定预期的秩序, 而这种秩序并不是强加于人的, 而是与传统、风俗等都亲热相关。这样在保障了每个个体最大可能地依据
27、其不危害他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秩序对法治而言,除了法治的结果外, 更多的还有这样一层, 即一个良好的秩序是自发的秩序有助于为法治的实现形成一种至少不会造成阻碍作用的外部条件和内在气质。P9: 在法治的环境中, 自由与秩序是一对相生相克的概念体, 并且在程度上可以互相转化。自由通过法治能够形成一种良好的秩序,这种秩序之下, 每个个体得到充分敬重的同时, 自然也就会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形成和演进, 且这种不断自发形成和演进的社会秩序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强化对一般规则的遵守, 从而保证自由始终能够得以爱惜而不受到其他强权的随便干预和损害, 还能使得对秩序的一般性及合理性要求通过法治对自由进行一种约束而达致;
28、秩序成为法治下的秩序, 反过来同样能够在满意秩序的形成和演进中确保自由不被随便侵损, 使得两者互相促进而相得益彰。P10: 当代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东方大国,社会经济进展很不平衡。法制现代化的任务极为困难。这就需要有一个充分行使公共职能的强大国家的存在,需要依靠一个现代的、理性化的、法制化的政治架构来推动法制的转型,需要国家和政府自觉担负起正确引导法律进展方向的时代责任。只有这样,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才有现实的可能性。因此我们提出构建表达自由的法治秩序的命题,其基本要求有: 秩序是实现自由的基础;我们认为自由的关键是意志自由,而意志自由意味着选择自由。法律通过授权性规范为主体确定自己行为供应了多种
29、合法性模式,用明确而确定的语言确定了在各种预设条件下的行为模式及其法律后果,这就削减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偶然性和盲目性,增加了可意料性,从而为主体自主选择自由的行为供应必要的法律条件和制度保障.法治下的社会较易适应文明的挑战,因为它的成员能够在个人自由的自我空间中发挥创建力,而各成员也易在自由的社会秩序中互相协调,所以整个社会比较有活力。换句话说,愈能保障个人自由的社会便愈能产生丰富、进步的文明,同时社会也愈有关心大家合作的秩序。自由是评价秩序的基本尺度;马克思也认为,“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手段,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挡运动的手段一样法律是确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
30、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那里的法律成为真正的法律,即实现了自由,哪里的法律就真正地实现了人的自由。在现代社会,法的现象是确认、扩大和实现主体自由的重要机制,社会主体正是借助于法并在法律的范围内来实现自己权利的。因此,自由是法的现象的重要价值内容,法是人民自由的圣经,确认和维护公民自由的法律才是“良法。表达自由的秩序是当代法治的价值取向。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情境下,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关系总是变动的,抽象地讲,很难说哪个是第一位的,哪个是其次位的。但是,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事实上还是一个社会本位的社会,个人仍在相当程度上依附于集体,依附于社会,个
31、人独立人格缺乏。在现实中对集体利益的爱惜,会导致对个人利益的侵扰,对社会秩序的强调也会导致对个体权利的漠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确定着中国社会的大趋向毋庸置疑地将变得更加自由,人将更为独立和更为个体化,更具有进步心和独创性,我国的立法取向应当留意于对公民权利的爱惜,法律不仅仅是冷冰冰的理性规则,它同样也应当有民胞物与的人文情怀和人性关心!可喜的是,我国的立法取向已经发生这样的转变,从宪法中公民权利位序的转变,物权法草案中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同等爱惜原则的提出,这都说明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宽容,个人的自由与尊严得到越来越多的敬重。 第四篇:自由秩序原理中的思想观点综述与读后感 自由秩序原理中
32、的思想观点综述与读后感 内容提要:这篇综述首先简要介绍经济学家哈耶克,然后对三篇相关论文进行一个思想综述,其中谈到了哈耶克是怎样论述自由、秩序和宪政,论文作者又是如何结合中国的实际来谈论自由;在自由能不能当饭吃一文中,作者深刻剖析了自由的含义与价值;最终一篇文章谈论哈耶克的自由和法治观。综述之后是本人的一些思索与浅见。 关键词:自由秩序原理、自由、秩序、宪政、法治 哈耶克(1899-1992)Hayek,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生于奥地利维也纳。先后获维也纳高校法学和政治科学博士学位。20世纪20年头留学美国。先后任维也纳高校讲师、奥地利经济周期探讨所所长、英国伦敦经济学院
33、教授、德国弗莱堡高校教授等。1938年加入英国籍。哈耶克是20世纪最杰出的自由主义者,也是20世纪罕见的社会科学家。虽然哈耶克1974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但他的学术奉献却远远超出经济学范围。他毕生发表了130篇文章和25本专著,涵盖的范围从纯粹的经济学到理论心理学,从政治哲学到法律哲学,从科学哲学到思想史。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这方方面面,哈耶克都见解卓著。 关于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一书,我阅读了部分章节,由于外文译作难免晦涩,我另外阅读了多篇关于此书的论文、书评、读书笔记,以下就其中最有价值的几篇作一个主题综述。 上海市宣扬党校一位匿名作者在自由、秩序、宪政一文中,这样概括哈耶克的思想:
34、自由:在哈耶克看来,所谓“自由,指的是“一个人不受制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的状态,即假如一个人不受制于不正值的强制,那么他就是自由的。私有制与自由竟争制度是对自由社会的重要保障。“生产资料驾驭在许多个独立行动的人手里,才没有人限制我们的全权,即只有作到经济权力的分散,才会有自由竟争的制度,社会中个体才会免于被专制。哈耶克反对支配经济,他认为支配经济使得人们只关切财宝支配的结果,忽视对行为规则的遵守,破坏了社会法治,同时也会不行避开的增加政府对于社会的限制权,导致政府的强制,最终会破坏自由。 秩序:哈耶克将秩序分为“自生自发秩序和“人造秩序。“自生自发的秩序是人之行动而非意图的
35、后果,它能为不同的个人实现其各自的目的供应了有益的条件,它对应的是内部规则,哈耶克把它具体称为法律;而“人造的秩序却恰恰相反,它是人为设计的结果,是一种有助于实施某个先行确定的具体的目的的集体工具,它对应的是统治者制定的规则。哈耶克主见尽量维护自生自发的秩序,警惕刻意设计的人造秩序对文明的破坏。 宪政:宪政的含义就是“以法治国,意味着,政府除了依法办事之外,不得对个人实行强制,这意味着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而支配经济与法治南辕北辙。 此外,对于“自由,作者进行了这样的补充与思索: 1、两种自由观、两种自由传统英式传统和法式传统。前者的含义是“Freedom from,免于做什么的自由;后者的含义是
36、“Freedoms todo含义是做什么的自由、参与的自由。-1- 哈耶克在两者之间选择了支持英国传统。 2、自由与民主。在哈耶克眼中,民主与自由是完全不同的。民主关切的是谁去驾驭公共权力的问题,它强调的是公共权力要由民众来行使;自由关切的公共权力的界限问题,它强调的是公共权力不能超越确定的界限。自由是民主的条件,民主是自由的保障。 3、中国“自由主义的匮乏。传统中“自由主义的匮乏让中国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遭受了深重的苦难。首先,传统的中国社会的高度整合,缺少多元化,人与人之间缺乏一种同等的契约交往,政治力气单一。其次,罪感文化的缺乏,缺乏一种“求放心,强者反己的自省自警精神,所以自古就响荡着“
37、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高呼。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型的国家,一方面需要树立中心权威,用国家这个机器来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来推动社会的快速进展;另一方面高度集中权力不行能把商品经济带向秩序化,不行能把中国社会引向民主化。在西方进展模式之外探究出一条适合中国特殊状况的独特的经济、政治与社会良性进展道路,还需要艰辛的努力。 自由能不能当饭吃读哈耶克一文中作者有三点相识: 第一点,自由不是面包,不能当饭吃,但自由可以创建数量巨大的优质“面包。哈耶克在书里开宗明义地说:“在一个日益进展的社会中,任何对于自由的限制,都将削减人们所可尝试之事务的数量,从而亦会降低进步的速率。换言之,在这样一个日益进展的社会中,行动
38、的自由之所以被给予个人,并不是因为自由可以赐予个人以更大的满意,而是因为假如他被允许按其自己的方式行事,那么一般来讲,他将比他依据我们所知的任何叮嘱方式去行事,能更好地服务于他人。 其次点,要真正获得选择“面包的自由,还需要信息。假如一个人没有驾驭优质、对称的信息,即使在自由社会,你也很难真正的自由,很难选到自己想要的“面包,“面包的问题,从外表上看,是一个形而下的问题,从根本上来说,却是一个形而上的问题。 第三点,假如你生产不了面包或者不情愿生产,自由将赐予别人生产的权利,仍将促进整个社会的福祉。哈耶克在爱惜“罕见和“稀有的问题上,表达了对公共意志的警惕,公意不能损害个人自由。坚持自由,首先
39、必需坚持“意识到自己的无知乃是获得真知的前提,我们不能确定“稀有“罕见的尝试的最终价值,哈耶克认为,某些少数人进行“罕见“稀有的尝试,对社会往往最有价值。 朱苏力的书评一文,主要是谈的自由和法治: 一、哈耶克独到而深刻的“自由观念。自由秩序原理一书的基本命题是,自由使得每个个体都能更充分地运用自己的学问,进行空前的试验和创建,积累对于自己有用的学问,并由于人类具有仿照实力,也就是积累对于人类有用或潜在有用的学问,使得他人和人类社会从中获得应付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和危险。例如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可能为群体生活供应了一种backup,而使得群体在状况转变时免于灭顶之灾。 二、哈耶克谈法治。哈耶克列举了“真
40、正的法律的一些特性:抽象的一般性规则,具有公开性、可意料性,法律面前人人同等。由于对于自由原则的高度重视,哈耶克得出对程序的轻视。 “自由始终是本人认为最奇妙的词汇之一,它让我联想到“志向之类绚丽的词。古 往今来对自由的定义林林种种,结合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境遇,个人处在不同的心情,对“自由这个词就有不同的感受。华莱士在受刑就义时高喊“Freedom,他的自由应当指苏格兰人民抗拒霸道的英格兰统治的自由。当人们有自由的时候,才可能敢想,才可能去做。我记得曾听说过的一段介绍中国历史的精彩的言论:明清时期封建专制统治加强,通过严刑酷法和大兴文字狱等让人不敢反,通过以宗族制为基础的整套社会结构让人不能反
41、,通过读书仕途科举八股让人不想反,这“不敢“不能“不想就是对自由进行限制的生动写照。自由似乎总暗暗有着叛逆的内涵。哈耶克在谈论自由的时候,特殊理性地指出了自由的价值backup。它为社会的进展转变供应了一种非主流的可能性,当状况转变了、当目前的状态满意不了进展的需求、当社会呼喊进步的时候,特立独行或许就是变更的思路,甚至是变革的领导。所以爱惜对另类的自由,可以说是一种忍痛“护爱,但是假如人人同等、天赋人权这样的思想深化人心,自由原则也是天经地义的。 哈耶克是新自由主义学者的代表人物,中心主见是市场经济自由原则,反对支配主义经济,由此引发许多中国学者对中国经济的反思。关于这一点,我的看法是,一切
42、从实际动身。虽然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起先转型,却饱受诟病,甚至有西方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面对众说纷纭的局面,还是应当一切从实际动身。市场经济有巨大的优势,支配经济也有重要的优点,在两者之间找寻一个最正确的吻合点,是对当今执政者的执政实力的考验。那么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来找寻这个吻合点呢?先举一个例子,假如一个人有一笔钱,他想进行一些投资,让自己更加富足。这时他可以选择买股票、买基金、买保险、买房,还可以存银行赚利息,还可以组织一批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创业,等等。每一种投资的方式其实都没有对错之分,只有影响的不同。比方假如这个人投资买房,那么他可能就要担当数年还贷的压力,那么这几年他的经
43、济状况或许就比较惊慌,承受不了严峻的意外,当然假如胜利还完贷款,他可以拥有一份丰厚的不动产。假如这个人投资股票,那么就要时刻关切股票行情,在大喜大悲中熬炼自己的心智,假如这一切是他能够承受和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他可以选择投资股票。一个国家的运作也是同样的道理。是以GDP为本位还是以综合国力的提高为目的?是经济总量的增长更重要还是经济公允更要紧?是促进展摆在第一位还是保稳定摆在第一位?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怎样做,而在于要什么。要什么才确定了怎样做,无论怎样做都不能说是完全错误的,无论怎样做都有这种做法的有点,只有要什么这个价值观的选择上,可能出现偏差,引起动乱。中国目前的状况,稳定应当摆在第一位,没有
44、稳定的国内环境,保障不了经济的进展。任何政策的制定,都应当最大限度地考虑实际状况,见好就接着坚持,见不好就马上调整变更。而一切评判好坏的最终标准,应当是“以人为本。 参考文献: 1、朱苏力:书评,法律书评频道,法律图书馆网 2、匿名:自由能不能当饭吃读哈耶克, 南方周末,2023年8月12日版 3、匿名:自由、秩序、宪政读书报告,中共上海市宣扬党校网 第五篇:论自由读书笔记通用 论自由读书笔记通用6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确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可能你如今毫无头绪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论自由读书笔记通用6篇,盼望对大家有所关心。 论自由读书笔记1 论自由成书于1
45、859年,100多年后再读此书,照旧觉得很有启发,很多观点用在当下也毫不落伍。假如说,真存在所谓符合社会规律性的言论,那论自由中的某些观点应当也可以归入这类言论。 一、第一章内容简洁梳理 第一章厘清了本书所探讨的自由的范围。对于自由的探讨,历来是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的热门论题,经久不衰。本章起先就提到,这篇论文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这里所要探讨的是所谓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在这个前提下,作者又起先探讨不同时期不怜悯况下的自由。历史上的自由,是对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卫。这时候,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给统治者运用权力划定确定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
46、的自由。谋取这种自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得统治着对某些自由权利的承认。另一种是通过宪法。但是如今指作者的时代,“人民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反对时,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人们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意义已经大于对统治者权利的限制,“统治着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 以此,有人认为“人民无须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作者对此做了反对,实际状况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要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权力这一点也照旧丝毫
47、不失其重要性。作者又进一步指出,“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他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仅防卫官府是不够的,还要防卫得势力言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集体看法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预,界限在哪里?他首先确定了言论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来起作用的事情,还要由言论来办。作者通过分析,认为确定那些在法律惩办或者言论支持之下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 作者以英国的状况为例,分析了人们在特定事务上所持的看法完全取决个人的择取,而毫无准则。以此,说明本文的写作目的,“即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限制方法限制个人之事,不管所用的手段是法律惩办下的物质手手段或是公众看法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确定以他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可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预,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他还认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确定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和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人类自由的适当领域有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