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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医院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有效控制和打击“医闹”,维护患者的合理诉求和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于医疗纠纷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2.编制依据: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公安部(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通告。 3.事件定义: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家属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的最终医疗结果不能接受,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医闹”
2、是指患者及其亲属,或社会其他无关人员为达到某种目的,有组织、有预谋的利用医疗纠纷和当事人的过激情绪,人为制造群体事件,激化医患矛盾,扩大事态,用极端手段要挟医院,以图从中谋利的非法行为。本预案涉及医疗纠纷(包含医闹)是指患方拒不依照正常程序、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矛盾,以各种非正常行为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甚至非法组织、策划、煽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患者亲属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各种非法行为。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人为利用医疗纠纷,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以极端手段自发或被无关人员有预谋利用和煽动医患双方对抗情绪,导致纠纷矛盾升级,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甚
3、至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医闹”行为。 5.工作原则:有效预防,分级负责,妥善处理,化解矛盾,防止激化,正当防卫,快速平息,由警察协助打击主要闹事人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成立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负责处臵医疗纠纷应急指挥机构。 组长:庄* 成 员:申*、黄*、李*、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主要职责有四个方面: 1.1发现纠纷和“医闹”苗头,立即组织好调查、核实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判断是单纯医疗纠纷还是有组织的“医闹”行为,并及时上报给分管校长。 1.2预测事件的紧迫程度,可能形成的规模,表现的行为方式,蔓延发展及事态扩大
4、的可能趋势,同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有效的协商调解和处臵工作,避免医疗纠纷事态进一步扩大。 1.3负责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有关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分析、评估。对医院内部处臵无效、事件有可能升级的医疗纠纷(医闹)行为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1.4负责联系公安部门、尸检机构、尸体保存机构的工作。 2.进一步加强同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对有组织的“医闹”事件或危及到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事件,要立即拔打学校保卫处电话(9110),请保卫处立即派保卫人员到医院执勤。及时侦察、取证、并对蓄意闹事的各种行为进行认定
5、并及时报警(南昌市110),由警方依法处理。 三、预防预警机制 1.信息收集:患方对医疗服务提出质疑时,医务人员要耐心进行解释,防止矛盾激化,主动了解患方的意图,掌握其动向,做到心中有数,逐级汇报。对有组织的“医闹”行为,领导小组要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收集有关信息,并积极做好汇总、上报、分析和判断事件发展趋势。 2.预警行动:医疗纠纷和“医闹”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要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要求尽快履行职责,积极协商处理。协商处理不奏效,事态不能平息或事态一开始就矛盾激化升级有失控趋势,出现下列十种行为之一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南 2 昌市110)。 2.
6、1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2.2故意损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财物的; 2.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 2.4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2.5冲击或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 2.6在医疗机构内摆设灵堂,举行各种形式的祭祀活动的; 2.7围堵医疗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的; 2.8抢夺尸体或拒不按规定将尸体移至法定停尸场所,陈尸要挟; 四、应急响应 1.启动:医疗纠纷发生后在未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前提下,由医院各部门按规定以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兼顾医患双方正当权益和以人为本的方式积极自行处臵,包括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医疗事故鉴定或进入
7、司法程序。 医疗纠纷经初步处臵未得到有效控制,事态未平息且仍有升级的趋势并出现以上8种非法行为之一的,领导小组要启动本预案,同时请求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应急处臵。 2.现场处臵:领导小组人员马上到场,按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臵工作。 3.响应措施: 3.1接到医疗纠纷(医闹)事件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尽快到达现场,组织调查,摸清情况,针对“医闹”的不同行为方式和发展态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处臵方案,争取工作主动权,使医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2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主管校长、高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瑶湖派出所,立即请保卫处工作人员到位执勤,维护医院的秩序和人身安全。 五、应急终止
8、 医疗纠纷已经按程序解决,医闹事件已经平息,医患双方无异议,医疗机构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由医院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终止。 六、预案制定及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2篇: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医院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为有效准确、依法妥善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
9、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定义: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活动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二、组织机构 (一)医疗纠纷处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加强对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制定和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制度和预防、处理预案。对发生的医疗纠纷按照法律法规和预案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二)领导组办公室(医务科) 主 任: 成 员: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和日常管理;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向患者提供医疗争议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等咨询服务;及时调解 医疗纠纷;负责医疗事故和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
10、;协调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督促医患双方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求的各种材料;总结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医院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增强医疗事故防范意识,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保卫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保卫医疗纠纷现场及有关证据;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事态难以控制应及时报警,坚决制止各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等医闹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其他患者及其家属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后勤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五)新闻发布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负责医疗纠纷处理的摄像、录音
11、取证,和新闻媒体沟通,对外发布信息。 三、医疗纠纷风险分级 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 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危重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占据医院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患方对医院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解释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三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医院诊疗、办公场所,严重干扰医疗正常工作的;
12、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停尸闹丧,拒绝将尸体移送太平间或殡仪馆,在医疗场所设灵堂、摆花圈、拉横幅等行为的;患方在医疗机构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等情形。 四、报告 1、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应当立即到位,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解释处理,同时向医务科或院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纠纷。 2、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必要时通知保卫科报警。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院值班
13、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需医务科协调处理的,应通知医务科人员及时到位。 3、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同时向院领导报告,同时,通知保卫科报警(情况紧急时,医务人员或医务科工作人员直接报 警),掌握基本情况后,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4、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院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五、处置 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及时赶赴现场。 (二)
14、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解释相关情况。 (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五)保卫科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院公共财物的安全; 二、三级风险医疗纠纷负责报警,并向警方提供有关人员违法闹事的证据。 (
15、六)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汇同保卫科负责向民警介绍纠纷基本情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育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 法处理医疗纠纷。公安机构依法强制移尸的,保卫、后勤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强制移尸。 (七)发现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由新闻发布组(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介绍情况,并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新闻稿。 (八)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患方的咨询和投诉,耐心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意见,认真做好笔录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级风险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必要时医务科人员出面沟通协调。 二级风险纠纷以医务科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处理,其他科室及职能部门配合,必要时分管院
16、长出面接待,请县卫计局医政股工作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 三级风险纠纷分管院长应当及时赶赴现场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处理,其他副院长及相关科室、职能部门配合,必要时院长出面接待,县卫计局分管副局长及医政股到现场协助处理。 (九)医务人员及医疗纠纷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复印复制有关病历资料、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权利;应当告知患方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丧、打砸医疗机构和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十)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重大
17、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组织院内或院外专家会诊。 (十一)医务科应及时将专家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向患方通报和 解释,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办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十二)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物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依据规定予以配合和支持。 (十三)医疗纠纷发生后,按照“调解优先,合法、自愿”原则,由医患双方进行协商。对索赔金额未超过二万元的,可由医院与患者及其家属协商解决,患者及其家属来院人数在5人以上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索赔金额超过二万元的
18、,劝导患者及其家属向县医调委申请调解;经劝导,患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调节不成功的,建议患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责任追究 根据客观事实及处理结果,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师定期考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我院医疗纠纷奖惩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罚。 推荐第3篇: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兰州辅仁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准确、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
19、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活动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医疗纠纷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及时便民、依法妥善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医务科是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指定专人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 第五条 医院保卫部门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在门(急)诊大厅、输液大厅、抢救室、手术室、收费(挂号)处、药房(库)和贵重设备、危险物品存放处,以及易发生聚众闹事的场所安装报警、电视监控等安防设备或
20、配备相应设施。 第六条 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的投诉登记、医疗纠纷场所的安全保卫、报警工作。对患方的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和制止。 2、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 3、业务部门(护理部、药剂科)负责医疗纠纷相关问题的调查、答复、组织会诊、专家讨论。 4、企划部负责医疗纠纷的媒体采访工作,负责纠纷现场的取证工作。 5、后保部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6、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负责人全程协助处置。 7、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医疗纠纷风险分级 第七条 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
21、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危重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患方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解释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 2 要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计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 医疗纠纷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行政调解的、卫计医调会调解的、以及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自解决之日起7个
22、工作日内,医务科负责向主管卫计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医疗纠纷简要情况、处理经过、赔款数额、会诊讨论意见以及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第四章 处 置 第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1、在接到医务科的通知后,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及时赶赴现场。 2、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医院领导,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解释相关情况。 3、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业务部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23、 4、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医务科应按规定建议家属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 5、保卫工作人员或保安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院公 - 4 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丧、打砸医疗机构和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 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和业务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组织院内或上级医院专家会诊。 第十七条 医务科应及时将专家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向患方通报和解释,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
24、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办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第十八条 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物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据规定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十九条 经专家讨论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额少于0.5万元的,由医院与患方协商处理,协商成功签订协议书。 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医疗机构专用接待场所进行,并告知患方推举不超过3名代表参加协商。 第二十条 患方索赔金额超过0.5万元的;或院方认为存在重大过失,估计患方索赔金额可能超过0.5万元的,医务科应当及时向卫计医调会和理赔中心报案。
25、第二十一条 卫计医调会和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之后,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向其介绍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及专家讨 - 6 推荐第4篇: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1.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重大医疗纠纷,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 (3)工作原则 根据医疗纠纷弓I发突发性事件的范围、性质、危害程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作出快速反应,通过协商、调解、
26、诉讼等途径依法予以解决,确保医患双方的权益。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同济医院的重大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过程和结果在认识上产生意见、分歧及争议,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发生危害医院财产和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及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甚至弓I发社会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停尸闹丧,或聚众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 2)故意损坏或窃取医疗机构财产、设备和病历、档案等重要资料的。 3)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 4)聚众闹事5人(含)以上。
27、 5)有其它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行为,经劝说无效的。 2.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重大医疗纠纷处置的组织领导,成立区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置重大医疗纠纷事件。 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院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医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办公室挂靠医务处医疗安全科,安全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1)修订并及时完善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2)统一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 3)统一指挥重大医疗纠纷现场处置工作。 (3)办公室成员职责: 1)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规定,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利益
28、。 2)建立医患沟通制度,及早发现医患纠纷苗头,排除医患纠纷矛盾,了解并尽力解决患者及其家属的困难和需求,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3)制定医疗纠纷处置预案。 4)出现医疗纠纷后,医院积极主动与患方保持沟通,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办法和程序,妥善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问,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 5)医疗纠纷处置结束后,及时总结。 3.重大医疗纠纷处置的分级和响应 (1)重大医疗纠纷的分级:重大医疗纠纷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 1)特别重大医疗纠纷事件(I级) 社会影响恶劣,诱发社会稳定问题,有下列
29、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医疗纠纷事件: 有职业医闹或社会黑恶势力等参与造成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行为。 聚众闹事5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治安事件。 其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严重扰乱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2)较重大医疗纠纷事件(II级) 医院总体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重大医疗纠纷事件: 在医疗机构内,身着孝服、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拉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围堵大门、堵塞交通等行为。 医务人员、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 抢夺尸体,在医院的公共场所停放或故意将尸体从太平间移到医疗场所陈尸等严重恶劣事件。 聚众闹事3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治安事件。
30、 3)重大医疗纠纷事件(级) 医院部分科室或诊疗场所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医疗纠纷事件: 在公共场所散发传单、散播谣言、静坐、下跪等造成恶劣影响的。 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经劝说无效或者尸体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又阻碍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等行为。 限制医务人员、工作人员人身自由或围攻、殴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等行为。 聚众闹事2O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治安事件。 4)次重大医疗纠纷事件(IV级) 医患双方不能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次重大医疗纠纷事件: 写恐吓信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等其他信息,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辱骂医务人员,干扰医务人员及其家属正
31、常工作、生活。 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书,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经劝说无效。 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医务资料或医疗器械,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工作。 聚众闹事5人以上。 (2)重大医疗纠纷的响应: 1)IV级响应:现场处置工作侧重于现场调解、疏导。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现场指挥,其他成员按职责要求妥善处置纠纷。同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情况适宜于现场调解的,由公安机关协调现场调解,办公室成员积极配合。请公安机关应及时有效控制局面,驱散无关人员,恢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 2)级响应:现场处置工作侧重于现场秩序的控制,为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创造条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副组长现场指挥
32、,同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保卫处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现场警力配备,及时有效控制局面,依法移尸,驱散无关人员,恢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有效处理社会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 办公室负责承担纠纷现场处理工作,保卫处负责联系公安机关。 3)II级响应:现场处置工作侧重于消除治安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推动事态平息。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副组长现场指挥,同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保卫处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别有用心的个别人员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疏导、驱散无关人员,强制清理现场,加强局面控制。 4)I级响应:处置工作在于
33、迅速控制现场局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平息事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办公室主任现场指挥,同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保卫处协助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现场控制或现场缉捕违法犯罪分子,迅速平息事态。办公室成员负责同患者家属协调。 4.应急响应终止 医疗纠纷弓I发的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控制,医院正常诊断序恢复后,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了结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响应终止。 5.评估总结 重大医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事件的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进行全面评估与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分管院领导。 6.实施时间一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工作流程图 五、医疗风险预警
34、与处置方案 为加强医疗风险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1.目的 前移医疗安全管理工作重心,重在预防,坚持重点科室、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的防范,提前发现、处置可能诱发医疗纠纷的风险要素,努力减少或消除医疗安全隐患。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本院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医疗活动,包括对各种医疗风险的预警、处置、评价及结果反馈等。 3.医疗风险点的认定、信息来源与采集。3.1风险点的认定 3.1.1告病危患者、疑难患者、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高额住院费及欠费患者等特
35、殊患者; 3.1.2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非正常二次手术及重大手术(事项)报备的住院患者; 3.1.3申请全院大会诊的住院患者; 3.1.4开展高风险的医疗技术项目或者新技术新业务的科室,医疗纠纷及医疗缺陷明显增多的科室; 3.1.5容易发生医疗差错、纠纷的重点诊疗流程和环节。3.2信息来源与采集 3.2.1利用电子病历系统每日采集告病危、疑难、住院超过30天、高额住院费用、欠费和申请全院大会诊的住院患者信息; 3.2.2临床科室主动上报的各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非正常二次手术及重大手术(事项)报备,每日收集报告信息; 3.3.3每月末总结当月医疗纠纷投诉情况,投诉量排名前5位的科室和医疗组作为
36、下月重点监控对象; 3.3.4上一年度发生医疗纠纷量排名前5位的科室及心脏大血管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骨科、产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新生儿病区列为本年度重点监控对象; 3.3.5定期及不定期总结分析医疗纠纷情况,分析查找容易发生医疗差错、纠纷的诊疗流程和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4.风险预警及处置流程 4.1医务处医疗安全科对收集到的医疗风险点信息进行筛查评估,确定需重点关注的医疗风险点。 4.2医务处医疗安全科应采取病区走访、查看病历、参加全院大会诊或者个别约谈等方式与患者、主管医师、医疗组长、科主任或医疗副主任沟通,妥善处置预警风险,并做好记录和签字。 4.3医务处医疗安全科应对预警风险的
37、处置结果进行持续追踪,对可能涉及多个科室和职能部门的医疗问题,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商,提出解决方案。 4.4医务处医疗安全科在处置预警风险的过程中,应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及时与当事科室科主任及医疗副主任沟通。 4.5患者出院或者风险解除,视为本次风险预警处置结束,医务处医疗安全科负责人在应在处置记录上签字、存档。 5.管理责任 5.1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应在科主任和医疗副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住院患者医疗风险预防、评估、处置、缺陷整改等工作。科主任及医疗副主任是本科室医疗风险预警与处置的第一责任人,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预警与处置工作情况将纳入科主任及医疗副主任的绩效考核。 5.2临床科室应积极主动上
38、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医疗事件的,不扣科室每月绩效考核分;对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且能够有效化解医疗纠纷的,可予以奖励;对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且虽经努力仍未能避免医疗纠纷发生的,可申请减少或免除因该医疗纠纷产生的绩效考核、文明优质服务、晋升考核等扣分及医疗责任赔偿扣款。 5.3医务处医疗安全科全面负责医疗风险预警与处置工作,应切实做好医疗风险认定、信息采集,并及时作出反应;对医疗风险预警处置情况定期总结及评价,结果向医院领导报告,并反馈至相关科室。 附件:1.同济医院医疗风险预警与处置流程 2.同济医院医疗风险预警与处置情况反馈表 附件1:同济医院医疗风险预警与处置
39、流程 附件2:同济医院医疗风险预警与处置情况反馈表 推荐第5篇: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黎溪镇卫生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 为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次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清远市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伤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及时便民、依法妥善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医院设立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配备
40、专(兼)职人员接受患方的咨询和投诉。 第五条 成立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医院办公室、医务科、门诊部负责医疗服务投诉和纠纷的接待,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 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护人员诊疗行为的真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例;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 1 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 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10人,患方对卫生院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占据卫生院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次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41、经解释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 三级风险:患方来投诉的人数超过10人,聚众占据卫生院诊疗、办公场所,严重干扰医院工作;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等情形。 第七条 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当立即到位,及时了解情况,同时向医务科(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纠纷现场处理纠纷。 第八条 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赶赴现场组织调查。非上班时
42、间和节假日发生医疗纠纷,行政总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需医务科协调处理的,应通知医务科工作人员及时到位。 第九条 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同时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向110或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情况紧急时, 2 医务人员或医务科工作人员直接报警),掌握基本情况后,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条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一)
43、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理要求及 时赶赴现场。 (二) 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有关情况如实向医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解释相关情况。 (三) 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医疗事故处 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 (四) 患者在医院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 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尸检。 (五) 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院办公室应按医 务科工作人员请求,负责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3 解或者向
44、患方所在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求参与医疗纠纷处理(或请公安机关协助联系)。 (六) 保安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 序,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院公共财物的安全。三级风险医疗纠纷时负责报警,并向警方提供证据。 (七) 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负责向民警介绍 纠纷的基本情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育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八) 发现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 接待,介绍情况,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新闻稿。 第十二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患方的咨询和投诉,耐心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意见,认真做好笔录和解释工作。 一级风险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 二级风险以上纠纷以医务科工作人员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协调,其他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必要时分管院长出面接待。 第十三条 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同时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违法行为。 4 第十四条 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即可使应当积极配合,事实就是反映医疗经过,必要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