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PDF

上传人:w****8 文档编号:8145454 上传时间:2022-03-14 格式:PDF 页数:96 大小:1.6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华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PDF_第1页
第1页 / 共96页
华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PDF_第2页
第2页 / 共9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华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PDF(9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da New Materials CZhejiang Huada New Materials Co o., L., Ltdtd. .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 198198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意向书书摘要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上海市广东路 689689 号)号)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 声明及承诺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

2、况, 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3、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 释义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华达新材 指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达有限 指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华达钢业 指 浙江华达钢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曾用名 硕强贸易 指 杭州硕强贸易有限公司,原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现已注销 华达板业 指 杭州华达板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华达彩板 指 杭州华达彩板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隆和物流 指 杭州隆和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普银金属 指 杭州普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原华达彩板的少数股东 华达集团 指 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华达通信器材 指 浙江华达通信器材集团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曾用名 一鸣包装 指 浙江一鸣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原华达钢业股东 仁祥投资 指 杭州富阳仁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恒进投资 指 杭州富阳恒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聚丰投资 指 杭州富阳聚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5、正久投资 指 杭州正久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发行人股东 青泓投资 指 杭州青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发行人股东 开泓投资 指 开泓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青泓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杭州龙祥房地产 指 杭州龙祥房地产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控制的企业 浙江龙祥房地产 指 浙江龙祥房地产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控制的企业 杭州绿阳房地产 指 杭州绿阳房地产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控制的企业 杭州金月湾房地产 指 杭州金月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控制的企业、浙江龙祥房地产参股的企业 华达光缆 指 浙江华达光缆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曾经控制的企业,现已注销 华达电信 指 杭州富阳华达电信器材有限公司,华

6、达集团曾经控制的企业,现已注销 华达绝缘 指 杭州富阳华达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控制的企业,现已注销 华达电缆包装 指 杭州富阳华达电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曾经控制的企业,现已注销 华达码头 指 富阳华达货运码头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控制的企业 华达涂料 指 杭州华达涂料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控制的企业 展和实业 指 杭州展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华达集团曾经控制的企业,现已注销 祥盛通信 指 杭州祥盛通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母邵根凤控制的企业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3 浙丰小额贷款 指 杭州富阳浙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7、不超过 9,840 万股 A 股的行为 反倾销 指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倾销方式进入本国市场,对已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国家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

8、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海钢联 指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港陆 指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天津轧一 指 天津冶金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冶金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 迁安轧一 指 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轧一全资子公司 厦门建发 指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153,发行人热轧板供应商 浙商中拓 指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906,发行人热轧板供应商 浙江中拓 指 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中拓之子公司 河北东海 指 河北东海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杭钢集团 指

9、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杭钢股份 指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126,控股股东系杭钢集团 宁波钢铁 指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杭钢股份全资子公司 吉林建龙 指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热镀锌铝板 指 以各种强度和厚度规格的冷轧钢板为基板,通过热浸镀处理使钢板表面得到锌铝合金镀层而制成的产品 彩色涂层板 指 以热镀锌铝板为基板,经过表面脱脂等化学处理后,经喷涂、烘烤而制成的产品 CIF 指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按到岸价进行交易,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由卖

10、方转移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4 至买方 FOB 指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按离岸价进行交易,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注: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5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29,5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9,840 万股(含本数) ,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9

11、,340万股。本公司股东有关股份限售安排及锁定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 1、控股股东华达集团承诺、控股股东华达集团承诺 (1)承诺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 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满二年内不减持承

12、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5)若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承诺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6 (6)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13、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2、实际控制人邵明祥、邵升、实际控制人邵明祥、邵升龙龙,及实际控制人姐妹,及实际控制人姐妹邵明霞、邵春霞邵明霞、邵春霞承诺承诺 实际控制人邵明祥、邵升龙及实际控制人姐妹邵明霞、邵春霞承诺如下: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

14、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满二年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4)若本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5)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

15、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7 (二)实际控制人(二)实际控制人其他其他亲属承诺亲属承诺 实际控制人其他亲属邵关根、邵根凤、邵文庆、邵群英、胡正华、汪生卫、倪文达、施金根、邵淑萍、胡利苹、胡利芳、倪玉琴、施云霞、吕凌霄、曲晓玉、曲建一、盛立峰承诺如下: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

16、部分股份。 2、 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4、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5、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7、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三)本公司股东仁祥投资承诺(三)本公司股东仁祥投资承诺 1、承诺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若今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承诺人延长股份锁定期,则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8 3、在锁定期满二年内减持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18、4、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5、若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6)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四)本公司股东恒进投资、聚丰投资承诺(四)本公司股东恒

19、进投资、聚丰投资承诺 1、自华达新材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 也不由华达新材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 2、若今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承诺人延长股份锁定期,则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3、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

20、减持。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9 (五)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五)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季绍敏、钱军良、董洁宇、蒋玉兰、陈光连、朱玉田、孙灿平承诺如下: 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今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承诺人延长股份锁定期,则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1、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 4、若承诺人减持华达新材股份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5、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减持情况。若本人通过其他方式减

22、持的,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将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规定: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职届满后的半年内,每年转让的华达新材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达新材股份。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0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

23、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有关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一)稳定股价的承诺”。 三、持股三、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股东华达集团、仁祥投资、邵明祥、邵升龙,对本次发行上市后一定期间内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具体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

24、及自愿锁定承诺”。 上述承诺中涉及股份数量、股份价格的,如遇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量、价格作相应调整。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四、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诺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赔偿等措施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 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

25、情况(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1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五、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 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并就此出具了相关承诺, 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七)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采取约束性措施的承诺”。 六、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六、发行人

26、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发行人评估机构分别就各自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承诺。具体承诺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本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

27、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九、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 (一)利润分配原则(一)利润分配原则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28、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未来三年的具体分红计划(三)公司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未来三年的具体分红计划 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同时,在

29、确保足额年度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未来仍存在资金支出的安排,如公司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的,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未来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的安排,按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调整现金与股票股利分红的比例。 本分红回报规划方案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正式实施。 本方案执行期限届满前,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并按照决策程序进行重新审议。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和产品

30、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一)原材料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为各种规格的热轧板,报告期内采购额占比均在90%左右。钢铁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热轧板的价格对公司产品定价有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3 较大影响。由于从采购到销售的时间间隔以及价格传导的影响,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可能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下游行业需求变动风险(二)下游行业需求变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热镀锌铝板和彩色涂层板,主要应用于建筑、家电、汽车等领域。一方面,作为公司产品目前主要下游市场,建筑行业的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建筑行业

31、的需求出现下滑的态势,将会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及盈利能力。另一方面,由于新型材料技术的快速发展,相关领域对于产品的需求变化较快,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市场的需求,市场开拓难以达到预期,则无法把握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机遇,影响公司的产品结构升级及长远发展。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公司的出口销售约占 20%-30%左右。目前,已有印度、欧盟、俄罗斯、泰国、越南等国家和组织为保护本国或本地区的企业,对我国彩色涂层板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或征收反倾销税,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贸易成本,影响了公司与上述国家或地区内企业的交易量。未来,如果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对公司主要出口产品设置贸易壁垒,展开反倾销、

32、反补贴调查并征收高额关税,则使公司面临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影响公司产品的出口销售,制约公司的盈利和发展。 十一、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本招股意向书的审计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新冠疫情发生后,发行人属于浙江省第一批恢复生产的重点企业, 已于2020年2月26日全部恢复正常。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的复工时间、物流周期、上下游企业复工时间等受到了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会计师对公

33、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 1-3 月的母公司及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4 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7678 号”审阅报告。发行人 2020 年 3 月末及 2020 年 1-3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0.03.31 2019.12.31 变动变动比例比例 资产总计 214,719.77 174,083.54 23.34% 负债合计 118,643.62 80,086.82 48.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6,076.1

34、5 93,996.72 2.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6,076.15 93,996.72 2.21% 项目项目 2020 年年 1-3 月月 2019 年年 1-3 月月 变动变动比例比例 营业收入 112,567.33 102,565.07 9.75% 营业利润 2,503.44 2,112.03 18.53% 利润总额 2,434.02 2,129.45 14.30% 净利润 2,079.43 1,803.52 15.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079.43 1,803.52 15.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163.09 1,559.58

35、38.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62.49 6,921.24 -465.00% 非经常性损益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0 年年 1-3 月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49.35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79.1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36、出 -69.42 小计小计 -99.19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15.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3.66 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各地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发行人预计 2020 年上半年业绩将实现同比增长;预计 2020 年 1-6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281,666.58 万元,同比增长 9.5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34.73 万元,较 2019 年上半年同比下降-15.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18.40 万元, 较 2019 年上半年同比增长 2.03%。 上述业绩预测中相关财务数据浙江华达新型材

37、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5 为发行人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发行人最终可实现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6 第第二二节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主体 公司 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9,840 万股(含本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元/股 发行市盈率 【】 倍 (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 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38、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19 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发行市净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届时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

39、投资者 (中国法律、法规、规则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不含增值税金额) 保荐承销费用:5,744.57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1,835.38 万元 律师费用:922.64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54.72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74.75 万元 合计:9,132.06 万元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7 第第三三节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一、发行人基本资料资料 中文名称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40、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Huada New Materials Co., Ltd. 注册资本 29,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邵明祥 成立日期 2003 年 7 月 25 日 股份公司整体变更日期 2015 年 12 月 21 日 住所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大桥南路 198 号 邮政编码 311413 电话号码 0571-58837980 传真号码 0571-58982959 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一)设立方式 发行人前身华达有限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是以截至 2015 年 8月 3

41、1 日经天健审计的华达有限账面净资产 30,104.09 万元为依据,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 (二)(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华达新材以截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0,104.09 万元为基数,折合股本总额为 12,000 万股,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8 三三、发行人股本情况、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一)本次发行股份股份情况情

42、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29,5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 9,840 万股(含本数)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二)(二)相关相关人员的持股数量及比例人员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六位股东,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持股数(万万股)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华达集团 22,678.00 76.88% 2 仁祥投资 3,348.00 11.35% 3 邵明祥 1,549.00 5.25% 4 邵升龙

43、 664.00 2.25% 5 恒进投资 636.00 2.15% 6 聚丰投资 625.00 2.12% 合计合计 29,500.00 100.00% (三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邵明祥持有发行人 5.25%的股份,持有华达集团 70%的股权,持有恒进投资 19.42%财产份额;邵升龙持有发行人 2.25%的股份,持有华达集团 30%的股权;邵春霞持有仁祥投资 26.43%的财产份额;邵明霞持有仁祥投资 26.43%的财产份额; 邵关根持有仁祥投资 15.69%的财产份额; 邵根凤持有仁祥投资 10.35%的财

44、产份额。邵关根和邵根凤系夫妻关系,邵明祥、邵升龙、邵春霞、邵明霞系邵关根和邵根凤的子女。 2、盛立峰持有仁祥投资 2.75%的财产份额,盛立峰系邵明祥配偶之弟。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9 3、吕凌霄持有仁祥投资 0.55%的财产份额,曲晓玉持有恒进投资 1.16%的财产份额,梁成伟持有恒进投资 1.16%的财产份额。吕凌霄系邵明霞之子,曲晓玉系邵明霞配偶之弟,梁成伟系吕凌霄配偶之兄。 4、邵文庆持有仁祥投资 2.75%的财产份额,邵群英持有仁祥投资 0.33%的财产份额;胡正华持有仁祥投资 0.50%的财产份额,汪生卫持有仁祥投资 0.33%的财产份额

45、, 倪文达持有仁祥投资 0.55%的财产份额, 施金根持有仁祥投资 0.39%的财产份额; 倪玉琴持有恒进投资 1.16%的财产份额; 邵淑萍持有仁祥投资 0.22%的财产份额; 胡利苹持有恒进投资 1.16%的财产份额, 胡利芳持有恒进投资 1.74%的财产份额;施云霞持有恒进投资 0.87%的财产份额;邵文庆、邵群英系邵根凤的弟弟和妹妹,胡正华、汪生卫、倪文达、施金根系邵根凤兄弟姐妹的配偶,倪玉琴系倪文达的妹妹,邵淑萍系邵文庆之女,胡利苹、胡利芳系胡正华之女,施云霞系施金根之女。 5、邵红军持有仁祥投资 0.33%的财产份额,汪红霞持有仁祥投资 0.22%的财产份额,汪红霞系邵红军兄弟之配

46、偶。 6、俞良法持有仁祥投资 1.65%的财产份额,俞红英持有恒进投资 2.90%的财产份额,俞红英系俞良法之女。 7、严金财持有仁祥投资 0.33%的财产份额,严金祥持有仁祥投资 0.33%的财产份额,严金财和严金祥系兄弟关系。 8、季绍敏持有聚丰投资 8.26%的财产份额,盛建丽持有聚丰投资 2.06%的财产份额, 季绍俊持有聚丰投资 1.18%的财产份额, 季绍敏和盛建丽系夫妻关系,季绍俊和季绍敏系兄弟关系。 9、寿军海持有聚丰投资 1.77%的财产份额,寿明军持有聚丰投资 1.18%的财产份额,寿军海和寿明军系兄弟关系。 10、熊仕德持有恒进投资 0.87%的财产份额,熊仕达持有恒进投

47、资 0.87%的财产份额,熊仕德和熊仕达系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四、发行人的发行人的业务业务情况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多功能彩色涂层板、热镀锌铝板及其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十多年的持续投入与创新,公司现已发展成为冷轧、热镀、彩涂产业链布局完整,产品规格齐全,供货及时,产品质量良好,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良好社会声誉的行业领先企业。 公司在建筑应用领域拥有较强行业影响力,2019 年公司产、销量已

48、超过 120万吨,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出口额连续三年突破 10 亿元,产品目前主要销往我国华东地区及东南亚、南亚、西亚、东欧、南美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2016 年下半年在包含宝钢、沙钢等大型钢铁企业的钢铁产业出口企业百强榜上名列第六十八位1, 2016-2018 年彩色涂层板出口量连续位居全国第一2,2015-2018 年连续位居杭州富阳区十强外贸出口企业第一名3,2019 年度杭州市外贸出口领军企业4,杭州市“鲲鹏计划”首批受表彰的企业。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示意图如下所示: 1 数据来源:海关信息网 2 数据来源: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3 数据来

49、源: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文件 4 数据来源:杭州市商务局文件还是网站信息?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1 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对钢铁企业生产的板材进行深加工。 通常公司采购钢铁企业生产的热轧钢板作为原材料,通过酸洗和冷轧工序形成冷轧板,然后通过热镀工序形成热镀锌铝板,其中部分热镀锌铝板直接对外销售,部分通过彩涂工序形成彩色涂层板对外销售。公司主要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主要产品的用途及特点 1、热镀锌铝板、热镀锌铝板 热镀锌铝板是以各种强度和厚度规格的冷轧钢板为基板, 通过热浸镀处理使钢板表面得到锌铝镀层而制成的产品。热镀锌铝板既保持了钢的强度和成型性,又

50、结合锌和铝的耐腐蚀性,同时表面生成高装饰性的光银灰色泽及规则的花纹,使产品更加美观。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2 热镀锌铝板广泛用于建筑、汽车、家电等工业产品中。建筑工业中,用于各类工业及民用建筑的轻钢龙骨、 建筑层面板、 瓦楞板、 卷帘门等; 在汽车工业中,用于汽车车体的外壳、内板、底板等;在家电和轻工业方面,用于各类家用电器的外壳和底板等。 公司热镀锌铝板实物图如下所示: 2、彩色涂层板、彩色涂层板 彩色涂层板也称为有机涂层钢板、预涂钢板、彩涂板、涂层板等,是以热镀锌铝板为基板,经油漆涂覆、烘烤、冷却而制成的复合材料产品。彩色涂层板既有钢板的机械强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其他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