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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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Dan Dong XinTai Electric Co.,LTD (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5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一四年一月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1 本次公开

2、发行股份包括发行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和发行人股东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的股份,二者合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2,335 万股(以中国证监会实际核准的发行数额为准) ;涉及发行人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发行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将通过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以增加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其中,发行人预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符合公开发售条件的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预计为 260 万股, 上述符合公开发售条件的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上限为 946 万股。 (发行人本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将根据向网下投资者询价后确定的

3、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发行人股东通过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人股东中, 刘桂文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王建华、孙文东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更,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关于公开发行事宜的说明发行人关于公开发行事宜的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2,335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 年 1 月 1

4、6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335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欣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辽宁欣泰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温德乙(实际控制

5、人)及其夫人刘桂文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蔡虹(刘桂文姐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6、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将持续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直至相关的锁定期限届满,无论本人是否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辽宁欣泰股东温德乙、刘桂文及其关联人刘明义、刘明山、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3 明谦、刘芮杉、孙永健、刘雅文和李峻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也不由辽宁欣泰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欣泰电气

7、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辽宁欣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 除前述股东外的刘桂兰、蔡吉见、田秀梅等其他辽宁欣泰三十六名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股份,也不由辽宁欣泰回购该部分股份。 辽宁曙光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8、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王世忱、世欣荣和、润佳华商、机器人、安芙兰基金、国泰集团和张家港以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柏超、范永喜、王建华、孙文东、刘明胜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9、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4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10、 6 个月。本人将持续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直至相关的锁定期限届满,无论本人是否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1 月 3 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5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

11、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6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因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

13、行人审计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机构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机构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

14、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中介机构声明中介机构声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7 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

15、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8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 7,000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包括发行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

16、股份和发行人股东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的股份, 二者合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2,335 万股(以中国证监会实际核准的发行数额为准) 。 涉及发行人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的, 发行人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数量,新股发行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将通过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以增加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其中,发行人预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2,000 万股,符合公开发售条件的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预计为 260 万股,上述符合公开发售条件的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上限为 946 万股。 (发行人本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将根据向网下投资者询价后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拟公开发

17、售股份股东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前 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比例比例 拟转股数量(股)拟转股数量(股) 王建华 908,110.001.30%225,000.00孙文东 552,790.000.79%135,000.00刘桂文 9,103,500.0013.01%9,100,000.00合计合计 10,564,400.0015.10%9,460,000.00本次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将根据上述表格所示,从上至下优先发售,直至满足本次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人股东中, 刘桂文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王建华

18、、孙文东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更,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公司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控股股东辽宁欣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重大事项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9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19、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辽宁欣泰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温德乙(实际控制人)及其夫人刘桂文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蔡虹(刘桂文姐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20、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将持续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直至相关的锁定期限届满,无论本人是否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辽宁欣泰股东温德乙、 刘桂文及其关联人刘明义、 刘明山、 刘明谦、 刘芮杉、孙永健、刘雅文和李峻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21、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 也不由辽宁欣泰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欣泰电气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辽宁欣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辽宁欣泰的股份。 辽宁曙光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10 让和委托他

22、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王世忱、世欣荣和、润佳华商、机器人、安芙兰基金、国泰集团和张家港以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陈柏超、范永喜、王建华、孙文东、刘明胜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和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

23、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人将持续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直至相关的锁定期限届满,无论本人是否担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

24、级管理人员。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进行分红。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有滚存未分配利润 26,657.77 万元。根据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前滚存的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

25、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11 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计划: (1)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在外界环境和内部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当年盈利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 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如进行利润分配时,

26、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盈利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分配预案,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2014-2016 年,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即 2014 年-2016 年)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同时,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

27、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盈利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分配预案,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为了抓住磁控电抗器、变压器行业发展契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自身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将进一步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加大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投入。鉴于本公司重点开发的磁控电抗器系列产品尚处于行业成长期,公司未来在相关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过程中有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 为了确保公司能够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从而更好地为股东提供长期回报,同时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现金分红权益,公司计划未来三年各期如进行利润分配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

28、12 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 20%。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节能型输变电设备和无功补偿装置等电网性能优化设备, 其中输变电设备主要包括 110kV 及以下油浸式变压器、干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等。根据 2013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限制类行业包括“220 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非晶合金、卷铁心等节能配电变压器除外) ” 。根据工信部 2011 年第 42 号公告的节

29、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三批) ,公司现有油浸式变压器(主要为 S11、S13、SH15 系列) 、干式变压器(主要为 SCB10 及以上)均属于上述目录明确列示的节能配电变压器。但为满足市场需求和客户需要,目前公司还生产部分 S9 型变压器产品,该类产品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但节能性稍差。 公司将 S10 型及以下油浸式变压器及SCB9 型及以下干式变压器认定为限制类变压器产品。报告期内,该类产品销售占收入比重较低,且呈逐步下降趋势,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年度年度 项目项目 非节能干式变压器(非节能干式变压器(SCB9 型及以下)非节能油浸式变压器型及以下)非节能油浸式变压器 (S10 型

30、及以下)型及以下) 合计合计 容量(kVA) 41,050.00117,131.00 158,181.00金额(元) 4,644,660.897,062,991.45 11,707,652.342013 年1-6 月 占收入比重 2.12%3.22% 5.33%容量(kVA) 70,393.00166,658.00 237,051.00金额(元) 7,895,386.5515,719,018.10 23,614,404.652012年度 占收入比重 1.72%3.42% 5.14%容量(kVA) 100,295.00306,875.00 407,170.00金额(元) 11,250,139.1

31、715,095,614.09 26,345,753.262011年度 占收入比重 2.72%3.65% 6.37%容量(kVA) 342,207.00364,139.50 706,346.50金额(元) 23,617,578.1517,572,110.65 41,189,688.802010年度 占收入比重 6.68%4.97% 11.65%报告期内,上述非节能产品(限制类产品)销售占总销售额比重较低,且呈逐年下降趋势。从目前公司的产品结构来看,节能型输变电设备中的主要变压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13 产品、智能箱式变电站等均具有良好的节能特性,属于满足市

32、场需求和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的设备。 该类产品取得了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沈阳变压器研究院出具的公司产品节能性的说明, 认为上述产品为国家鼓励应用的节能型产品。 无功补偿装置等电网性能优化设备主要包括新型磁控并联电抗器及成套装置和电容器及成套装置,均为调节电网无功,提升电能质量的重要设备,对于电网节能降耗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公司主要产品属于节能产品,且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应用广泛,但仍然面临由于产业政策变化引发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变动,影响公司持续盈利的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硅钢片、钢材和铜材等。报告期内,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例分别为 91.32%、91.

33、86%、91.31%和 91.60%,公司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是造成主营业务成本波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和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主要原材料 主要原材料 2013 年年 1-6 月月2012 年度 年度 2011 年度 年度 2010 年度 年度 平均单价(元/吨) 11,986.8813,510.8316,160.21 14,905.80平均单价变动率 -11.28%-16.39%8.42% -25.36%采购量(吨) 2,862.185,167.115,778.39 6,310.00金额(万元) 3,430.866,981.209,338.00 9,405.56硅钢片 占当

34、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 24.36%25.14%28.41% 33.21%平均单价(元/吨) 47,722.3450,323.5956,758.06 48,895.12平均单价变动率 -5.17%-11.34%16.08% 18.40%采购量(吨) 582.22992.82927.16 1,522.41金额(万元) 2,778.494,996.235,262.38 7,443.84 无氧铜杆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 19.73%17.99%16.01% 26.28%平均单价(元/吨) 3,792.763,983.034,616.55 4,188.93平均单价变动率 -4.78%-13.72

35、%10.21% 12.60%采购量(吨) 899.532,298.822,844.34 2,782.32金额(万元) 341.17915.631,313.10 1,165.49钢材 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重 2.42%3.30%3.41% 4.12%说明:表内采购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14 公司主要产品的定价策略系成本加成方式,即依据原材料现行价格,按相对稳定的毛利率计算确定。公司产品销售合同签订后,采购部在一周内将所需主要原材料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从而降低因主要原材料价格在合同执行期的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但是受经济形势的影响,

36、主要原材料价格可能会发生剧烈波动,从而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自 1999 年 3 月设立以来持续被认定为福利企业(目前持有证书编号:福企证字第 210620005 号;有效期限至 2015 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92 号) 、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767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0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第一,由税

37、务机关按公司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即征即退增值税,具体数额为每人每年 3.5 万元;第二,本公司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第三,对本公司按限额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退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尽管多年来公司残疾人员工数量一直较为稳定,但是如果未来生产车间的残疾人员工大量离职,则对公司取得社会福利企业认定资格有影响。 2008 年 12 月 5 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 继 续 取 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 证 书 编 号GF201121

38、000037,有效期 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 。公司所享受税收优惠占历年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22.85%、23.85%、20.94%和 23.88%,公司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年 1-6 月月 2012 年度年度 2011 年度 年度 2010 年度年度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占净利润比例 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 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 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所得税优惠 249.0510.91% 634.2410.23%551.399.83% 634.86 10.7

39、5%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227.229.95% 577.959.32%495.388.84% 588.61 9.97%福利企业所得税21.830.96% 56.290.91%56.011.00% 46.25 0.7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15 2013 年年 1-6 月月 2012 年度年度 2011 年度 年度 2010 年度年度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占净利润比例 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 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 金额 占净利润比例收优惠 增值税优惠 256.0811.21% 583.9

40、29.41%654.2111.67% 595.00 10.08%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优惠 40.171.76% 80.351.30%131.392.34% 118.93 2.01%税收优惠影响数合计税收优惠影响数合计 545.3023.88% 1,298.5120.94%1,336.9923.85% 1,348.79 22.85%净利润净利润 2,283.54- 6,202.02-5,606.63- 5,903.11 -如果公司未来不符合或不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或不再符合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的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4应收账

41、款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末,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069.42 万元、 14,364.51 万元、17,965.12 万元和 24,799.17 万元,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别为 35,409.37 万元、41,535.38 万元、46,154.58 万元和 22,052.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年 6 月月 30 日日 2012 年年 12 月月 31 日 日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占营业收入比例占营业收入比例 应收账款应收账款 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占营业收入比例 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占营

42、业收入比例 直销型客户 20,620.51 83.15%- -14,485.0380.63% 31.38%贸易型客户 4,178.66 16.85%- -3,480.0919.37% 7.54%合计 合计 24,799.17 100.00%- -17,965.12100.00% 38.92%2011 年年 12 月月 31 日 日 2010 年年 12 月月 31 日 日 项目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占营业收入比例占营业收入比例 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占营业收入比例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占营业收入比例 直销型客户 10,65

43、2.59 74.16%25.65%9,606.9086.79% 27.13%贸易型客户 3,711.92 25.84%8.94%1,462.5213.21% 4.13%合计 合计 14,364.51 100.00%34.58%11,069.42100.00% 31.26%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原因是由于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国内电网、风力发电、电气化铁路、石油、石化、冶金、煤炭等行业的优质客户,客户付款周期长。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应收账款按账龄分布为:1 年内的应收账款所占比例为 89.52%,1-2 年的比例为 9.39%,2-3 年的比例为 0.78%,3 年以上的比例为0.

44、31%,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但是,由于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资金,若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16 能及时收回,仍然可能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如形成坏账将给公司造成损失。 5资产抵押风险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为 10,600 万元,长期借款为 7,9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0 万元。具体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型借款类型 贷款银行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金额金额 公司抵押担保物公司抵押担保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 2013.03.26-2014.03.25 2,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5、大连分行 2013.05.10-2014.05.09 6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2013.01.04-2014.01.03 5,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013.05.15-2014.05.14 5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013.06.18-2014.06.18 2,1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支行 2013.05.10-2014.05.09 400.00房屋和土地抵押担保短期借款 合计合计 - 10,600.00-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09.08-2015.09.07 5,000.00房屋和土地抵押担

46、保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07.09-2014.07.08 2,900.00房屋和机器设备抵押担保 长期借款 合计合计 - 7,900.00- 交通银行丹东分行 2010.05.12-2014.05.11 1,500.00房屋和土地抵押担保交通银行丹东分行 2011.07.28-2013.07.27 5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合计合计 2,000.00 本公司以原值合计为 16,564.70 万元的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物。上述资产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若本公司不能及时偿还银行借款,上述资产可能会被执行偿还借款,从而影响本公司正常的

47、生产经营。 6收入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网、煤炭、石油石化、冶金、风力发电、电气化铁路等领域,而下游行业的大型客户一般在每年一季度制定当年的投资计划,随后陆续组织实施,采购多集中于每年的三、四季度。受下游行业客户的影响,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1-1-17 司的销售有一定的季节性,第一、二季度属于销售淡季,第三、四季度属于销售旺季,该特点使得公司的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上半年销售占全年比重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年 1-6 月月 2012 年年 1-6 月月 2011 年年 1-6 月月 2010 年年

48、 1-6 月月 项目项目 金额金额 占全年比占全年比 金额 占全年比金额 占全年比 金额金额 占全年比占全年比 金额金额 占全年比占全年比 营业收入 22,052.62 - 20,340.7244.07%16,203.7339.01%13,675.11 38.62%利润总额 2,576.06- 2,631.9437.40%2,227.0435.23%2,828.24 41.86%净利润 2,283.54- 2,312.8337.29%1,943.0734.66%2,473.58 41.90%注:2010 年和 201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2012 年和 2013 年 1-6 月已经审

49、计。 7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2013 年年 1-6 月月2012 年度年度 2011 年度 年度 2010 年度 年度 营业收入 22,052.6246,154.5841,535.38 35,409.37营业利润 2,085.265,620.505,151.87 4,478.94利润总额 2,576.067,037.266,321.82 6,755.91净利润 2,283.546,202.025,606.63 5,903.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 2,084.035,494.105,166.74 4,473.44本公司产品主要面

50、向电网、煤炭、石油石化、冶金、风力发电、电气化铁路等行业。这些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如果宏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将会加大对上述行业的投资需求,从而有力带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需求;反之则有可能抑制需求。本公司业务盈利情况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本公司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若宏观经济处于不景气周期,导致上市当年重点行业和主要客户需求大幅减少,将会对本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下游行业的大型客户一般在每年年初制定当年的投资计划, 若公司上市当年的第一、 二季度获取订单大幅减少,则公司上市当年的收入和利润将会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出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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