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视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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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ilkroad Digital Vision Co., Ltd.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文化体育产业总部大厦号文化体育产业总部大厦 17 楼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招股意向书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本次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

2、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创业板风险提示创业板风险提示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2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3、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

4、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3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不超过2,78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

5、总股本的25%。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2016年10月2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1,113.33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16 年 10 月 18 日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关注以下重大事项提示,

6、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十、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等承诺” 。 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十、 (二)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二、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发行人

7、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十、 (三)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 三、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相关中介的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十、 (四)关于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8、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 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 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萌迪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九节、十四、 (五)填

9、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 五、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本次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九节、十五、公司股利分配情况、未来分配政策及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 六、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请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七、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详见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九)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

10、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公司拥有高素质的稳定人才团队,公司专注于 CG应用领域,综合竞争力将不断提高,销售规模也将不断扩大。保持较高的管理效率和人均产出水平,是公司能保持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保荐机构经过核查,认为本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八、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运行情况良好,业务开展正常稳定, 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6 年 1-3 季度, 公司收入为 27,279.33万元,同比增长 28.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63.34

11、万元,同比增长 1,996.93%。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6 目 录 声明及承诺声明及承诺 . 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 4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 . 9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 . 11 一、公司简介. 11 二、公司经营情况. 11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2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13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 1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5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16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当事人的关系. 17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2、18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 19 一、经营风险. 19 二、技术风险. 21 三、财务风险. 21 四、成长性无法保持的风险. 23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引致的风险. 23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引致的风险. 23 七、股市波动风险. 24 第五节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 25 一、公司基本情况. 25 二、公司设立情况. 25 三、公司设立以来的资产重组情况. 26 四、公司的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 26 五、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28 六、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9 七、公司股本情况. 49 八、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51 九、公司员工

13、情况. 51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52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 60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7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60 二、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规政策. 72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概况. 74 四、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 92 五、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99 六、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111 七、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118 八、技术

14、与研发情况. 118 九、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22 十、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122 十一、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122 第第七节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27 一、独立经营情况. 127 二、同业竞争. 128 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128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33 五、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133 第八节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134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13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

15、公司股份的情况. 13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14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福利安排. 141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14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情况 144 七、本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144 八、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44 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45 十、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47 十

16、一、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148 十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48 十三、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和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及实际执行情况 148 十四、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150 第九节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2 一、合并财务报表. 152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157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157 四、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信息. 158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58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

17、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8 六、主要税项. 171 七、分部信息. 173 八、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74 九、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75 十、或有事项、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177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179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194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216 十四、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影响及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221 十五、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未来利润分配政策,及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224 第十节第十节 募集募集资金运用资金运用 . 229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229 二、募集

18、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230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36 四、募集资金其他情况. 23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238 第十一节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240 一、重大合同. 240 二、对外担保情况. 240 三、重要诉讼、仲裁事项. 240 四、其他事项. 241 第十二节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有关声明 . 242 第十三节第十三节 附件附件 . 248 一、附件. 248 二、附件的查阅. 248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9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

19、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丝路视觉/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丝路有限/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指 深圳丝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丝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弧影图像开发制作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李萌迪 圣旗云网络 指 深圳圣旗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旗云国际 指 旗云国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圣旗云网络子公司 瑞云科技 指 深圳市瑞云科技有限公司,圣旗云网络子公司 武汉深丝路 指 武汉深丝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成都深丝路 指 成都深丝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厦门深丝路 指 厦门深丝路数码科技有限

20、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北京深丝路 指 北京深丝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广州丝路科技 指 广州丝路数字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原名称为广州市丝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深圳丝路文化 指 深圳丝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青岛深丝路 指 青岛深丝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珠海丝路 指 珠海丝路数字视觉有限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北京润禾 指 北京润禾互动视觉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南京深丝路时代 指 南京深丝路时代教育有限公司,丝路视觉子公司 珠峰基石 指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文化产业基金 指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21、合伙),公司股东 聚嘉投资 指 深圳聚嘉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苏州亚商 指 苏州亚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南海基业 指 深圳市南海基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东方盈创 指 深圳市东方盈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金杜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大华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亚太联华 指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原名称为河南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3

22、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 老股 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前,公司原股东持有的股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0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专业释义专业释义 CG 指 CG 是 Computer Graphics 的缩写, 核心概念是计算机数码图像制作; 国际上习惯将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进行视觉设计和创作的数字视觉服务统称 CG 数字视觉服务 指 利用 CG 技术, 融合三维动画、 虚拟现实、 立体影像等技术,结合

23、互动娱乐、显示设备、互联网等因素,整体进行可视化或互动体验的视觉服务 可视化 指 利用 CG 技术,将信息数据、多种实际或抽象需求,转换成数字化的、可直观看见的图像、影片、场景,并依此进行互动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交互技术 指 通过计算机输入、 输出设备, 以有效实现人与计算机直接 “对话”的信息传输技术 3D 建模 指 运用 CG 技术,虚拟构建具有三维数据的仿真化立体模型 渲染 指 英文为 render;指在 CG 技术中,根据由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图像场景需求(包括几何、视点、纹理、照明和阴影等信息的结构性文件),通过计算机运算模拟,并最终绘制输出数字化图形图像或视频动画的过程。 渲染是计

24、算机图形学的重要课题, 是生成 CG 产品关键工序 云渲染 指 利用云端技术的分布式并行集群计算系统,使用云技术CPU、 以太网和操作系统构建的超级计算机, 满足各种互联网渲染需求的服务 后期处理/后期制作 指 利用计算机技术,将录制或渲染完成的图像、影片、配音配乐等素材进行处理加工,生成最终文件的过程 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 指 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简称 VR,利用电脑模拟产生一个三维的虚拟景象,提供使用者多种感官的模拟; 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简称 AR,是将真实世界信息和虚拟图像信息叠加处理集成的新技术, 将真实世界信息利用电脑技术模拟

25、仿真虚拟信息后再叠加至真实世界, 从而达到超越现实的增强的新体验和运用; 混合现实,Mix reality,简称 MR,既包括增强现实和增强虚拟,是合并现实和虚拟世界而产生的新的可视化环境 Photoshop、 Maya 和 3DS MAX 指 Adobe Photoshop, 简称 PS, 是美国 Adobe 的图像处理软件;Maya 和 3DS MAX 为美国 Autodesk 公司开发的三维动画处理软件;上述均是 CG 制作常用的工具软件 本招股意向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6、招股意向书 1-1-11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公司简介 (一)(一)简要情况简要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Silkroad Digital Vision Co., Ltd. 注册资本: 8,333.3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萌迪 成立日期: 2000 年 3 月 23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2 年 12 月 14 日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文化体育产业总部大厦 17 楼 主营业务: 通过电脑动画、图像设计、多媒体技术开发、虚拟数字技

27、术开发、视觉艺术设计、展览策划及展示设计等多种形式,为建筑、设计、会展、广告、动漫、游戏、影视、文体娱乐等行业的客户提供涵盖静态、动态和场景综合及其他各类的数字视觉综合服务。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萌迪。李萌迪直接持有本公司 3,340.98万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0.09%。有关李萌迪的简介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六、 (二)实际控制人” 。 二、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从事以计算机图像技术(以下简称 CG 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视觉综合服务业务,是专业化、全国性的 CG 视觉服务提供商,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自

28、2000 年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 CG 的技术应用和市场推广,将 CG技术和艺术相结合,依托稳健的技术实力和优秀的创意设计能力,为各行业的客户提供数字视觉服务。公司依靠历史积累的技术实力、行业口碑、品牌形象、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2 规模实力等竞争力,并通过不断推陈出新的创意设计、技术应用和优秀作品影响力,持续获得各个领域的市场青睐。 公司 CG 数字视觉服务的业务形式涵盖 CG 静态视觉服务、 CG 动态视觉服务、 CG 视觉场景综合服务和其他 CG 相关业务。 公司 CG 数字视觉服务运用行业市场领域主要有几大方面:一类是以建筑设

29、计、房地产行业为主的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应用领域,一类是以工业/广告、会展行业为主的新形态商业和展览展示应用领域,一类是以动漫、游戏、影视为主的文化创意娱乐产业;此外公司通过云渲染技术,将 CG 制作的技术生产系统性集中起来,扩展了 CG 行业的制作能力,并通过 CG 培训,不断为自身和行业输送专业人才。 公司提供的数字视觉服务种类齐全, 应用广泛, 公司服务区域逐渐由华南、华东和华北地区向全国主要城市与地区发展。近年来,公司已成为我国数字视觉行业创意和制作规模较大、业务布局覆盖全国的数字视觉综合服务供应商之一,逐步确立了在国内数字视觉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通过承做中交南沙、中海石油、招商蛇口、中国

30、国家博物馆、育碧软件、新世界集团、华夏幸福基业、华三通信、雨润集团、太平财产保险、长城电脑、深圳地铁、怡亚通等客户项目,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拥有广泛的市场知名度。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6.0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 41,017.79 37,101.21 30,550.83 28,030.99 负债合计 13,831.25 10,906.33 7,662.02 7,280.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6,816.60

31、 25,676.24 22,564.79 20,399.03 少数股东权益 369.94 518.64 324.02 351.40 股东权益合计 27,186.54 26,194.88 22,888.81 20,750.4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1-6 月月 2015 年年 2014 年年 2013 年年 营业收入 17,787.38 34,642.97 33,597.97 27,520.00 营业利润 680.87 3,236.16 2,893.09 3,307.32 利润总额 831.72 3,769.70 3,457.6

32、8 3,570.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62.55 3,131.80 2,999.13 3,071.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 833.63 2,678.55 2,518.40 2,847.51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6年年 1-6月月 2015 年年 2014 年年 2013 年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0.75 1,210.77 605.80 2,832.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02.58 -2,383.12 -2,238.02 -1,289.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4.10 2,996.67 -1,135.38 5,763.1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9.23 1,824.32 -2,767.61 7,306.90 (四)主要财务指标(四)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 2016.06.30/ 2016 年年 1-6月月 2015.12.31 /2015 年年 2014.12.31 /2014 年年 2013.12.31 /2013 年年 流动比率(倍) 2.51 2.83

34、3.35 3.39 速动比率(倍) 2.42 2.74 3.21 3.2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2.34% 28.67% 24.08% 24.28%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22 3.08 2.71 2.4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0 2.49 3.25 4.11 存货周转率(次) 24.98 22.33 22.17 20.6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 0.38 0.36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10 0.32 0.30 0.38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0 0.15 0.07 0.3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

35、.12 0.22 -0.33 0.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7% 12.99% 14.10% 21.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8% 11.11% 11.84% 20.23%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经审批及后续调整,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预计募集资金数预计募集资金数额额/预计投资规模预计投资规模 备案备案批文批文 环保批文环保批文 1 数字视觉制作基地建设项目 6,551.12 玄发改201475 号 玄环建许字201438 号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36.81 深发改备案20

36、130028 号 深人环函2013284 号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4 3 信息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1,622.90 深发改备案20130027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81.94 - 合计合计 11,492.77 - 若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十节、募集资金运用” 。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股票种类 人民币

37、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不超过 2,780 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22 元/股(按 2016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2016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与本次募集资

38、金净额之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发行市净率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发行费用概算 3,908.43 万元 其中:其中:保荐保荐承销费

39、承销费 2,800.00 万元 审计费审计费 561.01 万元 评估费评估费 28.00 万元 律师费律师费 185.00 万元 与本次发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相关的信息披露费披露费 310.00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发行手续费 15.56 万元 材料制作费材料制作费 8.86 万元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并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上述决议的有效期 24 个月;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不再进行老股转让(即公司股东不再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转让方式与新股一并向投资

40、者发售) 。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一)发行人发行人: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萌迪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3030 号文化体育产业总部大厦 17 楼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花样年福年广场 B4 栋 108 室 联系电话: 0755-8832 1687 传真号码: 0755-8832 1687 联系人: 董海平 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邮箱: (二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41、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10-6083 8888 传真号码: 010-6083 6960 保荐代表人: 刘顺明、王彦肖 项目经办人: 何锋、刘煜麟、李斯阳 (三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玲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28 楼 电话: 0755-2216 3333 传真: 075

42、5-2216 3380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7 经办律师: 靳庆军、周蕊 (四四)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梁春 住所: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 7 号楼 12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 B 座 16 楼 电话: 0755-8290 1348 传真: 0755-8296 6250 签字注册会计师: 方建新、高德惠 (五五)资产评估师机构:)资产评估师机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有限公司

43、机构负责人: 杨钧 住所及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路大街 9 号院五栋大楼 B2 座 14 楼 电话: 010-8831 2680 传真: 010-8831 2675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东峰、郭宏 (六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深南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电话: 0755-2593 8000 传真: 0755-2598 8122 (七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当事人的关系 截

44、至本次发行前,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8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询价日期: 2016 年 10 月 20 日、2016 年 10 月 21 日 2、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6 年 10 月 25 日 3、申购日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4、缴款日期: 2016 年 10 月 28 日 5、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日期: 2016 年 11 月 1 日 6、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申请在深交所上市 深

45、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1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一)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水平无法持续提升引致的风险水平无法持续提升引致的风险 1、客户特点引致的公司管理风险。公司客户具有客户数量多、地理分布广泛、所需产品个性化程度高的特点,加大了公司的管理难度。 2、经营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随着经营规模扩大,人员数量增长,公司下设多家分子公司,分布于多个省市,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若公司在内部控制、营销管理、人力资源、业务协调、信息沟通、内部资源配置等方面不能适应规模扩大的需要,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和业务的持续发展。 3、 大项

46、目、 新领域引致的风险。 随着 CG 技术在下游各个领域的深入应用,单个 CG 项目特别是 CG 视觉场景综合服务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大型 CG 应用项目对公司的技术、创意、质量与时间控制、项目组织与风险承受能力等多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加大了流动资金的需求与财务状况的波动性,如果公司出现大项目管理不善的情形,将会对经营效益和品牌形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客户下游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二)客户下游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 在公司客户收入构成方面, 目前房地产类和建筑设计类客户占近五成左右。近年来,公司持续拓展其他行业客户,通过多元化来降低房地产行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地产

47、行业受城市化进程、宏观政策调控等较多因素影响,短期内如果房地产行业出现开工量、销售量等大幅下滑,仍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三三)公司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公司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行业及下游客户的特点,以及年度春节假日影响,公司与下游客户的销售和结算呈现一定的季节性,一般而言公司上半年为销售淡季,下半年为销售旺季,下半年营业收入占全年的比重较高;而从公司成本结构来看,人员工资、房租等部分成本、费用则相对刚性,季节性不明显,从而净利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

48、,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项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深圳丝路数字视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1-1-20 润水平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因此,公司同一年内各季度利润不平衡,一季度净利润可能为负数。 公司经营业绩呈现较强的季节性波动风险,如果季节性波动扩大,将对公司全年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四)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服务于建筑、设计

49、、工业/广告、动漫、游戏、影视、文体娱乐等行业的客户,不同行业的客户需求与我国宏观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如果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下游行业与客户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数字视觉服务领域市场集中度不高。由于市场前景广阔,吸引了新的竞争者不断进入本行业,市场呈现出同业竞争与跨业竞争并存的态势。 具体而言,在 CG 静态视觉领域,公司面临着众多中小企业的竞争,目前公司主要服务于中高端客户,产品价格相对较高,不排除部分客户因价格因素选择其他竞争对手的可能性。在 CG 动态视觉领域及 CG 视觉场景综合服

50、务领域,公司除面对本行业优秀企业间综合实力的竞争之外,还面临着会展、文化活动、广告、影视娱乐等领域内传统服务公司的竞争。若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 则可能被竞争对手超越, 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租赁经营场所引致的风险(六)租赁经营场所引致的风险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目前办公和经营场所均系向第三方租用,大部分均与出租方签订了期限不超过 5 年的租赁合同。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是电脑,易于搬迁;且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所在城市均有大量的办公和经营房屋可供租赁,使公司因办公和经营场所变更所受的影响较小。但公司目前租赁的办公场所在租期届满后如发生退租或者出现租金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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