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健康检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废标、流标公告179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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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健康检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废标、流标公告17916项目编号:5101012018001389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健康检查服务选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国成都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与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一八年 八 月1 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2 2其次章磋商须知. .5 5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证明 条件. .23第 四 章服务技术规格、商务条件说明.25 第 五 章选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37第 六 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8第 七 章磋商程序. .39第八章合同草案条款 (参考文本).48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 .512 第一

2、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受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选购人)托付,拟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健康检查服务选购项目采纳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选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选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选购项目 基本状况1.项目编号:5101012018001389 2.选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健康检查服务选购项目 3.选购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4.选购代理机构: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资金状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78.3732 万元。三 、 选购项目简介: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健康检查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 四章)四、供应商邀请方

3、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其次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备独立的担当民事责任实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1.5 参与本次政府选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

4、动。3 3、供应商未对本次选购项目供应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本项目参与选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六、禁止参与本次选购活动的供应商1.依据关于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查询及运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选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选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选购严峻违法

5、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的选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选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选购项目。供应商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选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供应询问论证,其供应的询问论证看法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选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选购项目供应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得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 2018 年 8 月 7 日至 2018 年 8 月 13 日 9:30- 17:00(

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 11 号慧谷 1 栋 2 单元 703 室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获得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供应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供应本人身份证明。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 10: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 1 11 号慧谷 1 1 栋 栋 2 2 单元 703室响应文件必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

7、误的响应文件,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选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 10:30(北京时间)。4 十一、 本磋商邀请在四川 政府选购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磋商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 11 号慧谷 1 栋 2 单元 703 室。十三、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通讯地址:成都市菊乐路 216 号 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7782540 选购代理机构: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河支行 账号:51001508608051523368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

8、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 11 号慧谷 1 栋 2 单元 703 室邮编:610045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66433099 028-66089638(财务)传真:028-87305030 电子邮件:qul_ct5 其次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2 选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选购预算:人民币 78.3732 万元。超过选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人民币 78.3732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9、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值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供应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依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分)、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具体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10、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供应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选购项目选购需求、专业实际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状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供应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依据政府选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赐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11、参加评审。2、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供应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非特地面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选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赐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依据财库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选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残

12、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选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意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选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与政府选购活动时,应当供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根据四川省政府选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方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选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选购预算的,其响

13、应文件根据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与政府选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状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7 国家规定的优本项目选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选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磋商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需7 先、强制选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供应相关证明材料;若未供应,供应商自行担当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选购范围内的产品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8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 1、节能产品 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选购实施看法(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最新一期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选购和优先选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记产品 依据关于环境标记产品政府选购实施的

14、看法(财库200690号)的规定,最新一期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选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选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3、无线局域网产品 依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选购实施看法(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选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选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 , 应 当 优 先 采 购 符 合 国 家 无 线 局 域 网 安 全 标 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别信息平安要求的项目必需选购认证产品。9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

15、族地区的政府选购政策。10 信用记录查询 1、在评审前,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选购网网站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网页截图或者干脆打印的方式进行留存; 2、针对查询时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收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选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其次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惩罚确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将对全部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16、信用记录。11 磋商状况公告 供应商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选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8 12 磋商保证金 1 、 供应商应向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可以是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保函等非现金方式递交,递交保证金的时间以2018年9月2日 17 时前保证金到下列账户为保证金有效。(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函缴纳的时间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送达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为准)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电汇凭证、保函等复印件等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未按规定时间和数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应视为

17、非响应性响应予以拒绝 2 2 、 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河支行 帐号:51001508608051523368 3 3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4 4 、成 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与选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5 5 、发生以下状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在选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成交供应商无正值理由不与选购人签订合同的; 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结果工作询问 联系人:张先生

18、。 联系电话 028-66433099。14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公告后 2 个工作日内,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古女士。联系电话:028-66089638。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1栋2单元703室。9 15 供应商询问 依据托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66433099。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1栋2单元703室。邮编:610045。16 供应商质疑 依据托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磋商文件的质疑由四川泉灵招

19、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磋商过程由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磋商结果由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66433099。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武科东四路11号慧谷1栋2单元703室。邮编:610045。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选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选购文件、选购过程、选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选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18 政府选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选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选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选购网公告;政府选购合

20、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选购合同将向选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成都市财政局备案。19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总金额10%。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付方式:以选购人要求为准。退还时间:项目完成后退还。20 招标代理费用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1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二、总则1 1 、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书中所叙述项目的选购。2 2 、定义2.1选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选购的

2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选购人是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选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据选购人的托付依法办理选购事宜的选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选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泉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3 3 、本项目 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实质性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第一章第五节所述的资格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选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4 4 、 充分、公允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4.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

22、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动。选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干脆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与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后续的政府选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项目中,托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3 前期参加供应商处理。为选购项目供应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选购项目的其他选购活动。供应商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确定

23、选购需求、编制选购文件过程中供应询问论证,其供应的询问论证看法成为选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选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选购项目供应规范编制。4.4 供应商实际限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选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11 4.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购活动。4.6 供应商与选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选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4.7 回避。政府选购活动中,选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

24、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与选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与选购活动前 3 年内担当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与选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限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选购活动公允、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中须要依法回避的选购人员是指选购人内部负责选购项目的详细经办工作人员和干脆分管选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选购代理机构负责选购项目的详细经办工作人员和干脆分管选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选购活动中须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

25、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选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选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选购代理机构将刚好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 5 、竞争性磋商选购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选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担当全部与参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选购法其次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选购人依据选购项目的特别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选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6、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担当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供应联合体协议原件。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选购人签订选购合同,就选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选购人担当连带责任。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根据联合体分工担当相同工作的,将根据资质等级较12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6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政府选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选购活动。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

27、.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7.1 供应商必需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因供应商自身缘由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选购代理机构不担当相应责任;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

28、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选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选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缘由未能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选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供应商在政府选购活动中供应虚假材料的; (六)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选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需载明响应文

29、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 学问产权(实 质性要求)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运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运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扰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学问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担当全部相关责任。9.2 除非磋商文件特殊规定,选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学问成果及学问产13 权。9.3 供应商将在选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纳自有或者第三方学问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供应相关学问产权证明文件。运用该学问

30、成果后,供应商需供应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供应无限期支持,选购人享有运用权(含选购人托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运用权)。9.4 如采纳供应商所不拥有的学问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需包括合法获得该学问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 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 .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打算响应文件和参与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留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 .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全部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具体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的要

31、求供应响应文件,并保证所供应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觉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与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 选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全部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选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5 日;不足上述时间的,

32、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 供应商认为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须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确定是否接受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4 12.1 依据选购项目和详细状况,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供应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得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 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获得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根据要求参与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

33、同放弃参与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干脆作为无效处理。12.3 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或者参与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担当。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包括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三部分,分册装订。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选购人、选购代理机

34、构就有关报价的全部来往书面文件均须运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需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假如出现差异和冲突,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有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选购项目全部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纳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7. 响应文件格式17.1 供应商应执

35、行磋商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要求。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518. 响应文 件的编制和签署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晰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选购项目名称、选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日期、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样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资格性响应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其他资格性证明文件(详见第三章)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晰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选购项目名称、选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日期、供应商名称

36、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样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其他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磋商函 2、供应商基本状况表 3、报价一览表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8、商务要求应答表 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0、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状况表 11、供应商诚信承诺函 12、项目服务方案 13、其他资料 18.3 电子文档壹份,电子文档采纳 U 盘制作。18.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晰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6 1

37、8.6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运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要逐页编目编码。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纳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9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根据四川省政府选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10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 全部资格性响应文件(1 正

38、2 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全部其他响应文件(1 正2 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递交。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晰地标明选购项目名称、选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日期、供应商名称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9.3 全部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坚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20. 响应文件的递交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选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

39、0.2 选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缘由。20.3 本次选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根据本章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选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样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

40、7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当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被没收。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假如出现下列不一样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样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样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41、(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样的,根据上述规定的依次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实行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担当法律责任。五、评审 22.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23. 确定成交供应商23.1 选购人将按磋商小组举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选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选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42、23.3 选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报告中举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选购人自主实行公允、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选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4 选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觉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8 (1)发觉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与本项目选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行抗力,不能接着参与政府选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虚假材料; (

43、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选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选购。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1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选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刚好向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供应查询所需资料。24.2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选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选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选购合同且已经

44、履行的,将认定选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担当赔偿责任。25. 成交结果25.1 选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刚好书面通知选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刚好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须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刚好向选购人交纳。25.3 成家供应商不能刚好领取成交通知书,选购人或者选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6. 成交通知书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选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 成交通知书对选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选购人无正值理由变更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

45、正值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选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选购人/选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选购活动。 27 、代理服务费:19 27.1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本磋商文件特殊约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选购代理机构支付。27.2 成交供应商须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规定。(2)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代理服务费,可运用银行转账、电汇的方式支付。(3)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8% 七、合同事项 28. 签订合同28.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选购人签订选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缘由逾期未与选购人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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