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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 著作权 一、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而不需再履行任何法定手续。即著作权自动取得。总结:1 专利和商标必须申请+审批。2 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字行使,思想内容的相同近似合法。3 著作、商标、专利的侵权行为,表现为制作和销售假冒行为,使用侵权产品行为不是侵权。例外,软件的恶意使用人侵权。二、著作权的主体(一)一般作品的著作权:作者(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合作作品的作者须具备创作合意与 2 合创事实两个条件。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全体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须征得全体合作作者的同意。对于可以分割的合
2、作作品,作者对于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如音乐作品:词曲可分割 2 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由合作作者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成的,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权利,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 演绎作品是指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法理:演绎作品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也是一种创作方式。因此,法律规定,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注意只有四种方式 1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但其对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另外,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者和演绎作品作者的同意。(四)汇编作
3、品的著作权人:报纸、期刊、数据库;(五)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和依合同获得报酬权;3 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六)委托作品的著作权 委托作品没有订立合同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作者本人。总结:自传体小说,无约定?写谁归谁。2 第一人称为历史人物的,无约定?谁写归谁(七)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含转让和赠与),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此规则也适用于计算
4、机软件等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享有展览权,此外的其他权利仍由著作权人享有。即美术作品的所有权转移后,持有人享有所有权和展览权。(八)身份不明的作品的著作权 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总结:身份不明的美术作品持有人享有该作品的所有权以及除署名外的著作权。(在此地方展览权已经被著作权涵盖了)三、著作权的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即作者依法决定是否将其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要件。发表权是一次性的权利,一
5、经行使即归消灭。总结:1 转让和赠与推定为发表。2 发表权保护期按照财产权的保护处理。其他人身权按照永久保护。保护期限:自然人:终身&死后 5年,法人:50 年 2、署名权,即标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具体包括作者决定是否署名及如何署名等。、修改权,即作者本人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总结: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和改编权不是一回事,后者是财产权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但是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人身权,不得转让。(二)著作财产权 1项权利,但不是必定全都享有,可能一件作品的著作权人只享有3 项中的部分。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
6、控制其作品的使用并获取财产收益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1、复制权,即通过印刷、拓印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和 2 加在一起时出版权,属于出版者行使的权利,是专有的权利,作者享有却行使不了,只能卖给出版者去行使!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因此,图书并没有出租权。、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因此,文字作品没有展览权。、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注意表演权是作者的权利
7、!不是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享有邻接权中的表演者权中的表明身份权。另外,表演者权又分为活表演权(如王菲翻唱传奇)和机械表演权(指的是光盘及mp3 等播放),因此,各卡拉 ok 厅均应向作者付机械表演权使用费,、放映权,即通过各种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等作品的权利。注意客体 7、广播权,即以无线、有线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设备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 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享有、表演者享有、音像制作者享有)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将作品固定
8、在有关载体上的权利。10、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1、转让权,著作权人可以转让上述部分或全部权利,并获取报酬的权利。12、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于他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分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13、获得报酬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因作品的使用或转让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四、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针对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根据著作权法22 条的规定,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一)
9、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总结:购买正版使用是吗?不是合理使用,因为是有偿行为。(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注意:仅限于政治、宗教和经济,而体育、娱乐或文艺则不能算合理使用范围)(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10、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总结:上述三项是媒体的特权。(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意味着学生使用需付费(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总结:公安机关调取死者生前日记是吗?不是,未发表,不是合理使用而是依职权合法使用(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总结:募捐义演和慰问演出是吗?募捐义演不是的,是向公众收费的,而慰问义演是的。(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
11、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总结:外出旅游摄影是吗?博物馆内的参观摄影是吗?前者是的,后者不是,因为后者在室内。另外需注意的是,仅指这四种方式,要是进行触摸、拓印则不是合理使用。(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口诀:四中全会 总结: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学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行;法理:偿还历史之债(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总结:不问是哪国文字作品。五、著作权法定使用许可制度 法定许可使用制度是指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传播者在使用他人已经发表但没有著作权保留声明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12、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合理使用无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则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其次,合理使用的范围较为广泛,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十二种,而法定许可的范围较窄。再次,前者是任何人用,后者是传播者的特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定许可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报刊社:作品在刊登后,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但对文章内容的修改,则应征得作者的同意。(二)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造录
13、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例如从 she 出道十年来的各个 C专辑到 C合辑。只限音乐作品 (三)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支付报酬。不限音乐作品 (四)出版社:为实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或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断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美术、摄影作品。但应当按规定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七、邻接权 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赋予作品
14、的传播形式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以著作权为基础。邻接权的保护期限为 5年。邻接权中,除表演者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一)表演者权 表演者权是指演员或其他文学、艺术作品的表演人(包括演出单位),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人身权:A 表明表演者身份、B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财产权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许可他人录音录像、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C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总结:音像,T,网络均享有网络传播权。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的,由组织者征得著作权
15、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演绎作品进行演出的,应当同时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二)出版者权:专有出版权、版式设计权;包括复制权和发行权 总结:出版权是来自作者的专有许可,因为作者的出版权在我国无法行使,出版是特许行业。(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录制者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出版、出租、网络传播并获取报酬的权利。该权利的保护期为 50 年,自改制品制作完成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总结:出版、出租、网络 音像制作者使用他人的作品制作音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若为演绎作品,还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许可,录制表演活动的,还须同表演者
16、签订合同,并支付报酬。(四)播放者权 播放者可以许可他人转播、录制其广播电视节目。八、著作权侵权行为 侵权举证采用过错推定:不能证明其出版复制行为有合法来源的,推定其为侵权;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倒置;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第二章 商标权 一、商标注册 绝对禁止条件 首先,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总结:在先权利例如
17、,姓名、肖像,以及美术作品著作权;其次,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更不得注册(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总结:上述项目,都是正式的标志,不能商业化庸俗化使用。(6)带
18、有民族歧视性的;“东亚病夫”牌(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病必治”牌牙膏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黑社会牌(9)地理标记: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如天津电视机厂制造北京牌 B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法理:公共资源禁止专用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如荣昌牌)或者 b 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如杭州龙井、宁夏红)c 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青岛啤酒)再次,商标法规定(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
19、、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复再次,商标法规定(12 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a 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 c 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最后,商标法规定(1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1、无名注册同类保护 2、有名无注同类保护(指的是驰名商标的子品牌,如伊利下的特仑苏)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20、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 有名有注的跨类保护 无名 注册 同类保护 有名 未注册 同类保护 有名 注册 跨类保护 二、商标侵权行为 (一)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 第 52 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造假户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 5条第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
21、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卖假户 总结;善意销售也是侵权,但是可以免责;3、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如印刷企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要符合三条件 总结:正向冒:我产品+他商标;反向冒:他商品+我商标(如大品牌购入小品牌的商品并贴上自己的商品出售,赚取差价,这好似一种消灭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经侦行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二)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
22、50 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规定,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唯一要求主观上有过错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如将有名的立方漆牌作为企业字号:某省某市立方漆涂料厂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A 注册为域名,B 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
23、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第三章 专利权 一、专利权的客体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形式。(一)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发明是与“自然规律”有关的思想创新,是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但自然规律本身并非发明,即科学发现不同于发明。前所未有 (二)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主体必须是产品,且必须有确定的形状、固定的三维构造,能自由移动。对于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产品及颗粒状等的固态产品,以平面图案设计为特征的产品,不可移动的建筑物均不能被授予实
24、用新型专利。作为实用新型的产品的对象的产品还必须具有实用性,即能够在生产中运用,一旦实施,能够取得某种技术的、社会的或经济的效果。另外,实用新型的真正内涵是一种技术的思想,产品的形状、构造及其结合只是这种创造性技术思想的体现,并非法律保护的实质。前所已有(三)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运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可以是立体的,也可以是平面的。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离开了具体的产品就无所谓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并不考虑实用目的,所解决的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作为要素,以追求美感目的为核心的。另外,外观设计
25、还必须适于工业应用,即可以通过工业手段大量复制。对于外观设计,原则上也是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的,但这两种法律在权利的保护效力上却是有很大差别的。著作权法并不排斥他人独立创作出相同或类似的作品,即著作权法独创性原则的体现;而专利法则不允许对相同或类似的设计授予专利。因此外观设计权的专有程度大大强于著作权,所以其保护期限也相应短于著作权。另外,由于我国现行商标法并不保护立体商标,一些立体的、原可作为商标申请的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另外,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一项重要权利,对其应当按照使用在先的原则予以认定和保护。经营者擅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
26、使用,并取得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侵害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在先使用权,造成或者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或者混淆的,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5 条第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予以查处。实用新型强调实用性,而外观设计强调美观性(四)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1对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如赌博机 2科学发现。由于科学发现本身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因此法律不授予其专利。因为它是前所以有,如牛顿的能量守恒定律等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但电脑学习机等发明可以授予专利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缺乏专利所要求的完整重复性(注意,对于诊断和治疗疾病而发明的各种仪器设备是可以被授予专利的。)3 和 4 是方法不授予专利而实物是授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