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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1.起重作业 1.1 一般规定 1)大型设备或构件的吊装应按 SY 6279 的规定执行。2)中、小型设备或构件的吊装应参照 SY 6279 的规定,并应执行下列规定:a)编制能够确保吊装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并按重要程度报请有关部门审批。施工中未经主管人员许可,不应改变方案。吊装前应经有关人员全面检查方案实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b)编制吊装方案应根据所使用起重机械的性能、吊装条件和工作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选择最有利的受力条件,并进行具体的分析计算,必要时要对工件采取补强加固措施。c)应将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向施工人员做技术交底。
2、施工人员应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d)起重机械和索具应有出厂合格证。作业前应按有关标准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e)吊装用的钢丝绳应有质量证明书,并应定期检查其是否有损坏现象及损坏的程度。1.2 吊装 1)大、中型设备吊装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当阵风风速大于 10.8m/s 时,不应进行室外吊装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应进行吊装作业。特殊情况下,吊装机械、索具以及被吊设备、构件必须具备良好的耐低温性能。2)吊装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明确分工。参加吊装的施工人员应坚守岗位,并根据指挥命令工作。吊装过程中任何岗位出现问题,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
3、,没有指挥者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或离开岗位。3)大、中型设备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试吊前参加吊装人员应按岗位分工,严格检查吊耳、起重机械和索具的装设情况,确认符合方案要求后才可进行试吊。4)吊装作业前,应在工件上系以牢固的溜绳,防止吊装过程中工件摆动、旋转或碰撞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5)被吊装工件表面的棱角刃面及影响吊装安全的部位,在拴系吊索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6)吊索应捆绑在工件的重心以上,并应对称捆绑牢固,防止偏重倾倒或滑脱。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7)吊起的工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如必须停留时,应采取可靠的措施。8)吊装过程中工作下
4、方、吊车扒杆旋转范围内和受力导向滑轮夹角区域内,不应有人停留和通过。9)吊装用滑轮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使用开口滑轮应将钩环锁固,防止钢丝绳脱出。滑轮贴地面使用时,应用木板垫起,防止泥沙进入轮内。不应在空中使用桃形开口滑轮和吊钩式滑轮。10)地锚应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埋设,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利用建筑物、构筑物作地锚时,应调查其结构情况并进行受力分析计算,在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应使用生产中的设备、管道等作吊装地锚。1.3 起重桅杆 1)起重桅杆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和验收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及GB/T 6067 的规定执行,并应有出厂合格证。起重桅杆在第一次使用前应作载荷试验。2
5、)桅杆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3)桅杆组装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组装质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4)桅杆的竖立、移动和拆装应按施工方案进行,并应核算地耐力。如地下有理设物或水位高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5)桅杆起重机移动时,各拖拉绳应有可靠控制。桅杆的倾斜度应小于 5,且倾斜幅度不宜超过 5m,桅杆底部应配置制动索具。调整拖拉绳时应先松后紧、松紧适当、对称进行。6)人字形桅杆底部应加设封绳,其两根兢杆之间的夹角宜在30之内。7)使用单桅杆时,拖拉绳设置不应少于 8 根;使用双桅杆或多桅杆时,每根桅杆的拖拉绳设置不应少于 7 根。1.4 吊车、卷扬机。1)卷扬机应安装牢固,受力时不得出现
6、扭动。卷扬机正反方向旋转正常,并与启动控制器上的方向标志一致。卷扬机外露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运转过程中不得拆除。2)卷扬机应检查转动部件的润滑情况、制动抱闸是否可靠、电气设施和导线绝缘情况是否良好、设备接地是否可靠。3)卷扬机卷筒到最近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宜大于或等于卷筒长度的 25 倍,且导向滑轮的位置宜在卷筒的垂直平分线上。卷筒内的钢丝绳最外一层应低于卷筒两端突缘高度一倍绳径。4)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紧凑、宜用排绳器,防止压扁、拆曲。绳端应在卷筒上固定牢固。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全部放完,至少应留有 4 圈。5)使用两台以上吊车联合作业,应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应出现过载现象。6)吊车
7、工作场地应平整,地面承压能力应满足该吊车的使用要求。7)吊车司机、指挥人员和所吊工件三者之间应保持视线清晰。如有障碍物,应增设指挥点或设专人传递信号。8)起吊过程中吊车司机应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如信号不清,司机应停止作业并通知指挥人员。9)起吊过程中,若起重机械及其附属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指挥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在故障处理以前不应继续进行吊装作业。1.5 手动起重机具 1)倒链、千斤顶应按铭牌规定选用,不应超载使用。2)倒链起吊重物,如需暂时将重物悬空,应将手链拴在起重链上,防止倒链自锁失灵。3)用两台以上倒链吊装一件重物,应随时调整各倒链受力,使各倒链均匀承载。4)用两只以上千斤
8、顶起重物时,选用千斤顶的起重能力应大于计算荷重的 1.2 倍。5)在松软地面使用千斤顶应垫好枕木,以免爱力倾倒。当重物升高时,重物下面要随时放入支承垫,不应将头、手脚或身体伸入重物下面。6)使用千斤顶应使载荷重心作用线与千斤顶轴线一致。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由于基座偏沉或载荷移位而使千斤顶偏斜、倾倒。使用多个千斤顶作业,应合理安排千斤顶的位置,使千斤顶均匀承载。7)不应随意加长千斤顶的手柄或用强力硬压。2 铆工、管工作业 2.1 铆工、管工作业人员应执行有关的安全规定。2.2 不应使用锤头淬火的大锤,不应戴手套进行打锤作业。多人同时进行打锤作业时,应保证每一作业者有足够的安全操作空间。2.3 铆工与
9、电焊工联合作业时,应戴防护眼镜。2.4 托辊两侧滚轮应保持水平,工件中心垂线和滚轮与工件中心连线的夹角不应小于 35,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宜超过 3m/min。2.5 高、窄构件立放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倾倒措施。2.6 配合起重吊运组装构件时,应注意吊钩和重物运动方向,不应在吊臂和重物下方作业。2.7 不应在容器内修理电动工具。工作间断或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2.8 在容器内进行多层作业时,应在两层作业区间增加隔离设施。2.9 使用滚板机、平板机等机械时,所有工作人员应互相配合,协调一致。2.10 使用卷扬机时,操作者应站在卷扬机的两侧,钢析滚到尾端应留足够余量,以免脱落。2.11
10、使用冲剪床、剪板机、刨边机时,应遵守下列要求:a)更换冲头、剪刀、刨刀时应停车,在断电状态下进行。更换后应格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b)铁屑、边角、废料应及时清理,清理时应停车。c)被剪切、刨削的钢板应放置平稳,压、顶牢固可靠。上剪未复位,不应再送料。d)冲、剪、刨削钢板时,操作者手与刀具的距离应在 200mm 以上。2.12 使用扳手时不应加套管。2.13 套丝作业时,工件应支平夹牢,工作台应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用力应均匀。2.14 管子组对时手指不应放在管口处。2.15 不应在探头管子上作业。2.16 不应把工具、撬棍、管件、螺栓等放在管内。2.17 翻动工件时,防止滑动及倾倒
11、伤人。2.18 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应绑扎牢固,禁止超高。人力搬运工件起落应一致。用滚杠移动工件时应防止压脚,不应用手直接调整滚杠,滚动前方不应有人。2.19 用机械切割管子时应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应用手或支架托住工件。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者应戴防护眼镜,并应站在侧面。2.20 装砂煨弯时管内不应有杂物,砂子粒度应均匀干燥,不应含有易燃易爆物。装砂架应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应站人,人工敲打上下应错开。堵砂盲板应花焊或留有气孔。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应有人。煨弯后需将砂子倒净。2.21 用卷扬机煨弯时,地锚、靠桩应牢固,附近不应站人。2.22 往沟槽内下管所用
12、索具、地桩应牢固,沟槽内不应有人。2.23 铸铁管的接口打口时,应佩戴防护用品。2.24 用酸碱清洗管子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酸碱液槽应加盖,并设明显警告标志。2.25 采用四氯化碳、乙醇等化学物品进行管道脱脂时,场地应通风良好,并清除易燃物,设置严禁烟火和有毒物品警告标志。2.26 管道系统吹扫时,吹扫口应固定牢固,吹扫口、试压排放口不应朝向电线、基坑。道路和有人操作的场地。2.27 非热力管道,设计未考虑膨胀因素,不应用蒸汽吹扫。2.28 吹扫时应设置禁区。2.29 清洗排放物不应随地排放。2.30 蒸汽吹扫时,管道上及其附近不应放置易燃物。3.焊接作业 3.1 电焊作业应执行下列规定:a)凡
13、有压力、带电和装有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管道和设备上不宜施焊。b)电焊软线穿越道路时,应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并不应与钢丝绳、氧气瓶、乙炔气瓶等直接接触。c)电焊工在合闸、拉闸时,头部应躲开,动作要快。d)焊接工作时应穿戴工作服、面罩、手套和鞋盖等,不应穿湿的衣服、鞋子、手套等进行工作、e)点焊及电焊作业时应防止弧光伤人。f)清除焊渣或用砂轮打磨焊缝时应戴防护眼镜。g)在容器内焊接除应执行 5.4 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穿戴胶靴、皮或帆布手套和口罩,避免身体与金属直接接触。否则应以橡胶板、石棉板或干燥的木板隔开;2)工作间断时焊钳应放在干燥的木板上或挂起;3)电焊软线穿过开口处应采取防护
14、措施;4)使用手提式照明行灯,电压应符合 5.6.14 的规定。h)在回转的托辊上进行容器焊接时,应经常检查容器的窜动情况,防止容器从托辊上脱落。i)电弧气刨前应检查电弧气刨枪各部分,要求完好、绝缘可靠、气路无漏气现象。风带两端应与接头连接牢固,控制系统灵敏、准确、安全。j)电弧气刨作业时应离开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 10m 以上。k)在容器内进行电弧气刨,所用软导线及气带等宜从容器上方开口处引入,并采取保护措施。l)在特殊环境下的焊接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3.2 气焊作业应执行下列规定:a)焊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氧气瓶、乙炔气瓶、减压阀是否安全可靠,并消除一切漏气隐患。b)乙炔气瓶与电
15、焊机、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小于 5m。c)氧气瓶、氧气表、割炬等不应有油污。d)氧气、燃气应使用专用胶带。胶带不应有鼓包、裂缝和漏气等缺陷。e)搬运气瓶应轻抬轻放,气瓶应有保护帽和防震交圈。乙炔气瓶上的易熔塞朝向处附近不宜站人。f)气割时工件应垫离地面,下部不应垫可燃、易爆等物件。g)冻结的燃气胶带不应用氧气吹扫或火烤。3.3 当气焊、气割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通风良好,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执行以下规定:a)作业时,当焊、割炬堵塞回火或连续产生爆呜时,应先拨掉乙炔气带接口再关闭氧气、乙炔阀门,并将该焊、割炬浸入冷水中,取出后钢针穿通。b)等离子切割作业时,应保证切割场地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按规
16、定穿戴防护用品,并应站在绝缘板上进行作业。3.4 气体保护焊应按以下规定执行:a)气体保护焊工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工作。根据工作情况定时换吸新鲜空气。b)磨削钍钨棒时应使用专用的砂轮,磨削的粉尘应由排风设备及时排出。c)更换钍钨棒时应切断电源。d)钍钨棒使用后应放在密闭的铅盒内。e)氩弧焊工作完毕,操作人员应清洗手、脸及其他外露皮肤。用后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指定地点。f)气体保护焊作业时,焊前应仔细检查电路、气体管路、冷却水循环系统、焊丝进给装置等,并要求安全可靠。g)气瓶宜放在阴凉处。h)气体预热器的端部电压不应大于 36V。4 电气作业 4.1 作业用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应它用
17、,并应定期进行校验。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每半年应耐压试验一次,操作棒每年应耐压试验一次,;试验应做好记录,试验不合格不应使用。4.2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4.3 在建筑物上开凿沟孔时,应戴好手套及防护镜,同时应注意工具、碎块掉下伤人。4.4 在天棚内工作时应站在铺设的脚手板上。不应站在不牢固的木楞或灰条板上,以免踩落伤人。4.5 管子穿线时作业人员头部应离开管口,以免铁线刺伤。4.6 电气设备安装应按以下规定执行:a)在搬动和安装较高、较重的电气设备时,应由专人指挥,采取措施,防止倾倒、震动、冲击。b)在安装、调整开关及母线时不应攀登套管及瓷绝缘子。调整隔离开关时,刀
18、刃、动触头和横梁附近不应有人。c)滤油时滤油设备及金属管道应接地良好。d)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e)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应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应触摸连接螺孔。4.7 架空线路作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a)挖电杆坑时应防止沟坑边土塌落。b)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线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应有人。基抗回填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c)登杆作业应设专人配合与监护。d)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应拴于瓷瓶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不应上
19、下抛扔。e)杆上紧线应在侧面操作。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应有人。f)紧线时应缓慢用力拉起导线,检查是否有挂住或打结情况,防止导线受力突然蹦起或拉断。g)架空线路作业杆下、导线下不应有人。h)拆线及倒杆工作应在绑好拉绳后进行。i)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应牢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j)架线时线路的每 2 3km 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应拆除。4.8 电缆敷设应执行以下规定:a)电缆盘上的电缆头应绑扎牢固。线盘应架在平稳牢固的放线架上。b)电缆敷设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穿过保护管时应缓慢进行,避免手被挤伤。c
20、)不应使水及湿物落入已熔化的电缆胶、锡或铅液中。盛装上述液体的容器,不应用手直接传递,作业人员应戴手套和眼镜,防止烫伤。d)制作电缆头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毒、防火和防伤害措施。e)敷设电缆支架应稳固,转动灵活,防止脱杠和倾倒。转动时应站在外侧,防止挤伤。4.9 蓄电池作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a)配制电解液、注入电解液及充电时,应穿戴好防酸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眼镜,并应先启动通风设备使室内通风良好。b)在配制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徐徐倒入蒸馏水中,同时用玻璃棒不断搅动,以使混合后均匀散热。不应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c)电解液温度不应超过 45.d)充电时如果发生停电或其他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充电设备。
21、e)在未连接好蓄电池之前不应合闸。f)蓄电池室内不应存放饮用水及食品。4.10 带电工作时应遵守下列规定:a)带电工作时应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b)带电工作时应扎紧袖口,用安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身体不应直接接触带电体。c)不应与带电工作者直接传送物件。d)不应在 6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上带电工作。19.4.11 在下列情况下不应带电工作:a)阴雨天气;b)易燃、易爆及潮湿场所;c)有接地故障的电气设备上。4.12 在切断电源时,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等应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返送电。4.13 电气设备停电后应使用合格验电器检验是否有电。在室外设备上验电应
22、在干燥情况下进行,并设专人监护,应避免由验电造成接地短路。4.14 施工人员接近带电体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人员在作业中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 的规定。b)设备不停电时的最小安全距离(并加监时遮拦,不应随便移动和超越)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5 人员在作业中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 6 设备不停电时的最小安全距离 4.15 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应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并应遵守下列规定:a)检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b)在室内配电装置中的某一间隔工作时,在四周应设遮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并装好接地线
23、。c)在室外变电所工作时,其四周应放置栏绳和警告牌。d)作业人员在工作中不应拆除或移动遮栏和警告牌。4.16 装设接地线应遵守下列规定:a)对停电及可能送电的设备作业时,应装设接地线,并将三相短路。接地线应采用多股裸铜线并装设在明显处。b)在变电所作业时,长度 10m 以下的母线应装设一组接地线。大于 10m 的母线,其接地应不少于两处。c)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应先装设接地的一端,再装设设备上的一端。在装设时应先进行放电。d)装、拆接地线时应戴绝缘胶手套。4.17 恢复供电应遵守下列规定:a)作业人员退出施工场地并仔细清查工具、材料,设备上下不应有物件遗留。b)拆除接地线。c)拆除临时遮栏
24、和警告牌,恢复常设遮拦。d)合闸送电。送电顺序是:先高压,后低压;先隔离开关,后主开关。4.18 电气试验应遵守以下规定:a)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b)电气设备做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c)用兆欧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人与被测试件接触。测定后应安全放电。d)雷雨天时不应进行高压试验。e)电气设备、材料需安全放电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放电。f)电力传动系统及高低压各种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警告牌,防止误合闸。g)电工调试人员应熟知试验设备的
25、性能及使用方法,不应使用不合格的试验设备。5 仪表安装作业 5.1 仪表盘安装就位后应立即紧固基础螺栓,防止倾倒。多台仪表盘并列就位时,手指不应放在连接处。不应在盘顶和仪表上放置工具等。5.2 不应在带压、含有生产介质的工艺设备或管道上拆装仪表的部件,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5.3 在有毒介质和高温、低温、蒸汽系统的场所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有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安全措施。5.4 安装电动仪表时还应遵守 6.4.6 的规定。5.5 使用油浴设备,自动温度调节器应正常可靠,加热温度不应超过所用油的燃点。加热时不应打开上盖,防止烫伤。5.6 油浴设备周围不应放有易燃易爆物品,不应带电向炉内放入或
26、取出物件。5.7 使用酒精试漏现场严禁烟火。6.机械设备安装 6.1 清洗机械零部件的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并应划定明确的禁火区域,配备必要消防器具,悬挂警告牌。用过的废油及废布应放在指定位置。6.2 拆装设备的零部件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不应将手插入零部件的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等支垫物时,手指应放在支垫物的两侧。6.3 组装大型机械设备或机器零部件时应防止碰伤、压伤。在机盖下作业时,应将机盖支垫牢固可靠。6.4 在用倒链吊起的设备部件下作业时,应将手链打结保险。6.5 用油加热零部件时,应严格控制油温。6.6 采用压力机具装配的零部件应放在加压机具的中心位置。工件底座应放平垫实。6.7 使用
27、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扳手上加套管或用锤击打。高处作业应使用死扳手,并用绳子拴挂。6.8 检修机械设备应切断电源,停止机械运转。机械设备未停稳前,不应用手脚或其他物件强制停止。7.无损检测作业 7.1 无损检测人员要求 无损检测人员应按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7.2 射线检测 射线检测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检测时宜利用建筑物、设备、地形作为屏蔽,尽量减少射线对人员的影响。b)在现场进行检测时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应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必要时设专人警戒。检测人员每年允许接受的最大射线照射剂量为 510-2SV,非检测人员每年允许接受的最大射线射剂量为 510-3S
28、V 当射线剂量或照射量超过上述规定时,应缩短人员的工作时间或采取增加人员至射线源的距离的方法减少人员接受的剂量。c)使用射线机前应认真检查机件、控制部件和输源管是否完好,确保连接可靠、传动灵活。d)若发现源丢失或发生源脱落等意外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7.3 超声波检测 超声波检测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用水浸法检测时,应防止水槽内的水溅入仪器而造成漏电。b)当超声波检测仪通过充电器直接用 220V 交流电源在现场工作时,应将充电器与仪器牢固连接,防止脱落。7.4 磁粉检测 磁粉检测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在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进行磁粉检测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防止仪器过热
29、着火。b)在进行磁粉检测前应注意检查设备的绝缘性能,防止通电后触电伤人。c)采用磁悬液用水作为分散媒介且受检区为仰位时,不应使用支杆法等直接通电方法磁化工件,应采用磁轭法检测,且应保证磁轭开关、插头以及连接电缆密封、绝缘。d)采用磁悬液用煤油作为分散媒介时,工作区域附近应避免明火。e)采用干磁粉作为显示介质时,操作人员应戴防尘罩,以防磁粉吸入。f)当进行荧光磁粉检测时,所使用的黑光灯的滤光片应完好,不应有裂纹。人眼应避免直接注视紫外光源,造成眼球损伤。7.5 渗透检测 渗透检测时应注意以下事项:a)渗透检测的作业场所及周围应通风良好,不应有明火。b)配制和使用渗透检测剂的作业人员应穿带防护用品
30、,防止中毒。c)渗透检测剂应储存在密封容器内,置于阴暗凉爽的地方。应避免烟火、热风烘烤和阳光照射。喷罐式检测剂的储存温度不应超过50.d)在容器内进行渗透检测作业时应防止中毒。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渗透检测作业不应与易产生火花的作业工序同时进行。8.绝热防腐作业 8.1 绝热作业应执行以下规定:a)绝热工程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口罩、毛巾等常用防护用品。接触矿渣棉、玻璃棉、珍珠岩时,衣袖、裤脚、领口应扎紧、围住。b)工作前应检查脚手架及工具,发现不安全之处应及时处理。c)在设备、容器、管道上进行绝热作业拧紧绑扎铁丝时,不应用力过猛,铁丝头应嵌入绝热层内。不应站在保护层上走动或进
31、行作业。d)在生产运行中的设备、容器、管道上进行绝热层铺设时,应向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证后,方可进行作业。e)在对地下管道、设备进行绝热作业时,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及酸类等危险品后,方可操作。f)使用含有纤维、粉尘绝热材料或制品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空输送散装材料时,应用袋、筐或箱装运,不应采用绳索绑吊。2)在脚手架和网格板上加工绝热制品时,应采取避免粉尘飞扬的措施。3)在各种棉毡的缝合过程中,应防止钢针或铁丝伤人。g)对易燃、易挥发、有毒及腐蚀性绝热材料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易燃、易挥发物品应避免阳光曝晒,存放处严禁烟火。2)有毒和腐蚀性剂液桶应封闭严密。发现封闭不
32、严、损坏和破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剂液溢出。3)制剂在配制加热过程中应仔细搅拌。加热温度不应超过规定,防止液体崩沸。4)在接触刺激性物质的场所,应设有随时冲洗的设施。h)作业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皮肤过敏人员不应参与作业。i)进行喷涂作业时,不应将喷头对准人。施工中发现喷头堵塞,应先停物料,后停风,再检修喷头。8.2 防腐作业应执行以下规定:a)防腐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或面罩。b)防腐使用的各类仪器、安全阀等均应定期校验,喷砂罐、硫化锅应定期进行液压试验。c)用于防腐作业的易燃、易爆、有毒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应与其他材料混淆。挥发性的物料应装入密封的容器存放
33、。d)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作业完后应将残存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及其他杂物按规定处理。e)防腐人员接触有毒、有害气体时,遇有恶心、呕吐、头昏等情况时,应立即送到空气新鲜处休息,严重者送医院治疗。f)在设备、容器内进行喷砂除锈、防腐衬里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人员不应穿带钉鞋、易产生火花的衣服和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设备应接地良好。2)设备内应通(排)风良好,必要时设防爆通风装置。3)设备内衬里进行多层作业时,应采取隔离措施。运料、运送模板时,应在没人的地方靠器壁运送,防止砸坏已衬表面和伤人。4)不应一进行防腐衬里,一边用火花检测仪或针孔探测器进行检查。g)沥青防腐作业中,熬制沥青时应
34、缓慢升温,当温度升到180200时,应不断搅拌,防止局部过热与起火。沥青温度最高不应超过 230。h)沥青锅应有防护栏杆,装运热沥青不应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应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9.容器及管道试压 9.1 进行气压试验及中压(含中压)以上管道试压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试压时应注意外界温度对介质压力引起的变化。9.2 压力试验前应对容器和管道各连接部位的紧固螺栓进行检查,应装配齐全、紧固适当。9.3 水压试验时设备和管道的最高点应设置放空阀,排净空气;最低点应装设排水阀。试压后应先将放空阀打开,然后将水放净。9.4 气压试验时气压应稳定,输入端的管道上应装安全阀。试压过程中容器和管道
35、应避免撞击。升压和降压时应按规定进行。9.5 试压时临时采用的法兰盖、盲板厚度应满足强度的要求。盲板的加入处应作出明显标记,试压后应及时拆除。9.6 试压时盲板的对面不应站人。9.7 在度压过程中检查密封面是否渗漏时,脸部不宜正对法兰侧面。9.8 气压试验时,试验单位的安全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督。9.9 设备、管道在水压试验时,应采取防寒措施。试压后,应将积水放尽并用压缩空气吹净。9.10 用脆性材料制造的容器、管道不应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9.11 试压区域应设置警戒线。10.试运转 10.1 机动设备试运转前应编制试运转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规定,并报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审批。10.2
36、施工单位应成立试运转小组,组织有关工种和试运转人员认真试运转方案、安全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10.3 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和工艺流程,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试运转操作程序。10.4 设备试运转前应具备以下条件:a)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应全部施工完毕,施工技术资料齐全。b)施工现场存放的可燃物和边角余料应彻底清除,消除隐患。c)润滑、液压。冷却、水、气、汽、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等附属装置均应按系统检验,并符合试运转的要求。d)试运转区域应设置围栏和警告牌,以防无关人员误入。10.5 采用手动盘车时应防止挤手。10.6 电气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送电、启动前应达到下列
37、要求:a)人员组织完善,操作保护用具齐备;b)工作接地及保护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c)通讯联络设施齐全、可靠;d)配电室、仪表箱已上锁,警告牌已设置;e)所有开关设备均处于断开位置;f)所有人员均已离开即将带电的设备及其系统;g)送电或启动条件具备后应按停送电方案要求操作。10.7 不应对运转中机器的旋转部分或往复移动部分进行清扫,擦抹和加注润滑油。在擦抹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应将棉纱、抹布缠在手或手指上。不应用于触摸的方法去检查轴封、填料函的温度。10.8 不应在可能受到伤害的危险地点停留。10.9 对高温或低温设备和管道的螺栓热紧或冷紧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10.10 试运转过程中对管道系
38、统进行吹扫时,检查人员应站在被吹扫管道、设备的两侧,用靶板进行检查吹扫情况。附录 A: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作业项目 对下列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应附安全计算结果,并附简图,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的方案还应组织专家审查、论证。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b)基坑支护与防降水工程5 米;c)土方可挖工程5 米;d)模板工程;e)脚手架工程24 米;f)悬挑式、门型、挂脚手架、吊蓝、卸料平台 g)特种设备安装、拆除;h)大型构件吊装起重机满负荷起吊,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移动式起重机 i)在高压电下方及其附近作业。;j)特殊高处脚手架、金属升降架组装作业。k)拆除
39、、爆破工程;l)建筑幕墙、预应力结构张拉、桥梁、网架等施工;m)有毒有害作业;n)大型物件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或危险品的装卸及运输。o)水上作业、沉井、沉箱、金属容器内作业。p)采用四新技术,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附录 B:必须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项目范围 1.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作业项目,见附录 A。2.重要临时设施:包括施工供用电、用水及其管线,道路,作业棚,加工间,及其它危险品库等。3.重要施工工序:包括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重要转动机械试运,管道吹洗等。4.特殊作业:包括机械设备安全和操作、
40、架子搭设、现场电工、电焊工和高空作业、爆破、水上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临近高压线路施工,电缆沟、接触易燃易爆、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作业等。5.施工动火作业。附录 C:各项目应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例会制度 3.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制度;6安全检查制度;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分包方的安全管理制度;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0.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1.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 1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3特殊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4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5安全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制度;附录 D:公司安全部门应建立的安全管理
41、台帐名称表 1.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2.专职安全员建档、登记台帐;3.安全工作会议记录;4.安全文件管理明细台帐;5.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记录台帐;6.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通知单(总结评价报告);7.安全奖励、事故惩处登记台帐;8.各单位/项目安全月报、季(年度)安全情况目标指标考核表;9.事故调查、统计、报告管理台帐。附录 E:公司建立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帐、表、册、卡及应保存的资料名称表 1.公司职能部门:(1)安全文件发放登记台帐;(2)专、兼职安监人员建档、登记台帐;(3)安全工作会议(例会)记录;(4)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5)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6)违章及罚款登记台帐(含罚款通知单
42、);(7)油田施工动火作业票;(8)安全奖惩登记台帐;(9)伤亡事故及惩处登记台帐;(10)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11)安全月(年)报;(12)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记录;(13)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14)危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含购买申报、领用登记表);(16)职工体检表(含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档案);(17)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2项目部:(1)安全工作例会记录;(2)施工装备检验、维护保养记录;(3)安全施工交底记录;(4)安全奖惩登记台帐;(5)违章事故及罚款登记台帐;(6)安全检查及整改登记台帐;(7)特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台帐;(8)安全考试统计台帐;(9)项目安全教育和活动记录 (10)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其他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作业计划、措施、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总结等。3班组:(1)班前活动记录(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2)安全施工交底记录;(3)安全会及事故分析记录;其他资料: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措施、安全施工作业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