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眉山市面向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四川眉山市面向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四川眉山市面向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 2023年四川眉山市面向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查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按照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的规定,现就入围眉山市2023年度选调职位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址)公布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
2、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中眉山市各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3楼)。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所列资格条件的要求,携带以下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高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1份(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出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毕业时间等情况证明并加盖印章。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参军入伍经历的证明材料。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4、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第(3)、(4)、(5)、(6)项所列条件须在2023年2月23日前取得,其中第(5)、(6)项所列条
5、件须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2号)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
6、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所有考生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均需持本人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和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
7、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四)所有来(返)川考生资格审查时除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需提供入川后24小时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审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参加本次资格审查和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
8、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按四川省防疫要求公告的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7.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八)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
9、川省、眉山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眉山疾病防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眉山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三)未尽事宜,请与眉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28-38168528。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