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泸州面向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四川泸州面向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四川泸州面向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 2023年四川泸州面向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招录选调生资格审查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根据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规定,现就泸州市2023年度选调生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址)公布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进入资格
2、审查人员名单公告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调剂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中泸州市各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6日15:0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3楼(江阳西路飞跃街2号)。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中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上述原因造成缺额的不
3、再递补。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四川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复印件各1份。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提供退役士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4、。 (5)获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获奖学金的考生,须提供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学
5、校、院(系)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7)原则上考生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可亲笔写下委托书(在委托书中注明不能参加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将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交代办人,代办人同时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15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
6、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避免影响考试,凡报考我市职位考生(含资格审查代办人员)进入资格审查、面试场地时,须规范佩戴口罩、检测体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资格审查或面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入场。 2.资格审查、面试前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且无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含资格审查代办人员),需提供考前3天内2次川内有资质的
7、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面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面试前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6)面试前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且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 (7)面试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A、
8、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按规定到达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5.考生(含资格审查代办人)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等特殊情况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二)缴费及其它有关事宜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2号文件)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体检等有关事宜将泸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4.未尽事宜,请与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科联系(电话:0830-3193359)。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