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通用11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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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规章制度(通用11篇)公司规章制度 篇1 一、为加强考勤治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治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工程技术部、投资进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

2、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头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根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根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根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根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

3、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赐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赐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赐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其次个月起留用观察,发放根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制止打牌、下棋、串岗谈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与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

4、假的,必需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根据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与的,视为旷工,根据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需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根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打算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根据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治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展监

5、视、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仔细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惩罚员工的双倍予以惩罚。但凡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治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就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治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治理标准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规划、起草、审核、公布、解释、修改、备案与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

6、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动身,符合企业改革与进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留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开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与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规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标准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精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精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详细;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与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治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肯定时间与肯定范围内适用; 6、效劳性:制度本身应表达效

7、劳企业进展的需求。 六、公司治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与废止权。 七、公司治理中心行政组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与治理的归口治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规划; 3、依据规划催促、检查、帮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标准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与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治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治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以下职责:

8、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标准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依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规划。 十、治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规划进展协调与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规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留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与连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详细规定在上报时作出特地说明。 十二、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治理中心行政组帮助。 十三、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以下步骤进展: 1、收集资料,把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她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

9、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的:清楚简洁说明本制度掌握的活动与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与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4、制度标准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具体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与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存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构造排列可依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构造表达,内容简洁的也

10、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与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仔细研读,对制度草案进展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接受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治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治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展以下审查: 1、就是否符合法规

11、的根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就是否协调; 3、草案构造、条款就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与技术标准; 4、就是否切合企业实际与表达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治理中心行政组送治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治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公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依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公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公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需严格

12、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治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准时记录,并准时通知治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治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进展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冲突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

13、,其内容彼此冲突冲突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状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连续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无保存或连续适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展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三十二、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二。 三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规章制度 篇3 为了标准集团IT(信息技术)各项工作,提

14、高IT系统的牢靠性,提高IT总体效劳水平,并使得相关工作具有持续改善性及相互协作性,特制定统一的IT标准及标准,包括建立统一的设备治理标准,统一的IT网络及安全标准,统一的系统治理及维护流程等。 集团IT部在与各公司争论的根底上,结合各公司的状况,统一制定了以下集团IT治理规章制度,请各公司参照执行。由于集团各公司实际状况较简单,我们本次编写的规章制度掩盖面有限,存在不当之处请各公司指正,我们将随着集团IT系统不断进展,进一步修改完善集团IT的各项制度。 一、集团电脑设备治理标准 1、设备治理工作范围 集团相关电脑等IT设备均为集团资产。全部设备的维护、治理及设备规格的审核由各公司IT部相关人

15、员负责.各公司IT部门需设立IT治理员,负责电脑等IT设备的治理工作。对于本公司的全部电脑等IT设备必需列管(分类编号),并由财物部门供应固定资产编号,在显著位置粘贴固定资产编号标签。如有人员由于在集团内部调开工作,应首先归复原公司的全部IT资产后再向新公司申请。 2、设备选购规格 为了保障集团各项系统在硬件平台上的正常运行,便于统一设备维护工作,降低总体费用。集团内部应统一设备使用规格。各公司选购相关设备需经集团IT部统一审核。 3、非公司资产电脑治理方法 原则上非公司电脑等IT设备不得接入公司网络 a.公司员工之个人私有电脑(非公司资产)如有特别缘由,必需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最高主管

16、(如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由IT部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并统一安装集团防毒和补丁升级等系统安全程序方可参加公司网络。该电脑由IT统一编号记录在案,以便适时检查更新系统安全程序。 b、集团内其他友厂员工因公出差需参加当地网络,需经相关接待部门人员确认,并由IT部工程师检查系统安全性后,参加当地网络。 c、外来供给商的电脑不能擅自参加公司的内部网络。如有特别需求需要使用INTERNET等,必需由相关接洽部门最高主管确认后,才可接入与公司内网关键数据隔离的独立网段。 在硬件条件允许的状况下,集团IT部将逐步在各公司实施802.1X安全认证,采纳技术手段防止外来设备未经允许的接入状况发生。同

17、时要求各公司新购网络设备符合802.1X的标准。在各公司实施802.1x条件未成熟的状况下,可先使用电脑MAC地址绑定等相关技术手段,防止外来电脑随便接入。 4、软件许可证的治理 a、集团全部电脑安装的软件必需为正版软件。 b、集团常用标准软件(微软的各类软件等)许可证之选购由集团IT部依据各地的需求申请统一进展。非标准软件许可证之选购由各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IT部审核后由当地自行选购。如集团公司正式成立,集团内各公司应统一使用集团名称选购相关许可授权,以便于集团内各公司敏捷调配。 c、各公司由专人负责本公司许可证的治理,统计本公司许可证数量和使用状况。定期将信息汇至集团IT部。 临时不使用的

18、许可证可提交集团IT部,由IT部协调安排,防止许可证的闲置。如发觉 用户非法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需予以删除,如用户因工作缘由的确需要使用该软件,请马上与集团IT部进展联系,集团IT部将协调集团资源,在一周内提出解决建议。 5、设备损坏与赔偿 用户领用电脑等IT设备后,需对所领用的设备资产负责。平常要爱惜设备并严格按公司要求合理使用,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若用户使用的设备发生人为损坏、设备遗失等,需要按以下流程执行赔偿: a、设备遗失 由当地公安部门或人事部出具设备遗失证明后,经用户部门主管确认,由财务部按遗失当日为止,根据设备折旧年限计算残值,由用户本人作价赔偿。 b.设备损坏 用户正常使用的

19、状况下发生设备损坏,且产生修理费用,由公司担当。如因蓄意或不正规使用造成损坏,全部费用均应由用户本人担当。 6、设备报废 由各公司IT治理员依据设备使用现状和使用年限提出报废申请,依据相应的核决权限,提交各公司财务部门和总经理核准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资产注销手续。 设备消失以下状况可以申请报废: a、设备超过保修期,且修理费用超过其残值的50%。 b、修理后半年内超过两次以上修理的,且单次修理费用超过其残值20%的。 c、因配件停产缘由,无法修理,且无法用其他配件取代。 d、因特殊作业需求此设备已无法满意该作业,且此设备无法升级又不能满意任何其他作业所需的。 e、使用超过五年以上的,且无法满意当

20、前作业需求。 二、集团电脑用户使用标准 1、公司电脑的使用权限分类 为了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证集团内部业务的畅通运作。集团对电脑及IT资源的使用有肯定的限制。对属公司资产之电脑使用权限作以下分类: a、权限严格管制类 为了保障系统安全,公司对一般用户的电脑权限将进展严格管控,在此权限下,用户无法自行安装任何软件或修改任何系统配置,仅能使用与工作相关之应用程序。 b、非权限严格管制类 局部用户因工作特别需要,需提升本机权限,以便可以自行进展软件安装等操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各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可适当放宽用户对本机的权限。建议用于工作的私人笔记本电脑可以归入该类治理。 2

21、、用户电脑使用标准 a、用户必需在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集团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使用各公司IT部门供应的各项信息系统,并对自己的全部行为担当法律责任。 b、公司全部电脑等IT设备仅用于与工作相关的应用。仅有权访问经过授权的相应系统。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各项使用。 c、为了保证集团网络安全,全部要访问公司或集团网络资源的电脑,必需使用自己的域用户帐户登陆集团网络域,以便进展补丁及病毒库升级等工作。每个登录名必需设置口令、并定期修改。用户口令至少每半年修改一次,密码长度必需6位以上,必需与前1次密码不同。IT部将利用技术手段逐步对全部系统的密码强制实行以上策略。 d、因工作需要用户可以申请访问INTERN

22、ET,公司有权对用户的上网行为作记录。IT将保存最近2个月的上网日志,以供相关部门主管查询。 e、用户使用INTERNET时,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如有上述状况发生,IT将马上停顿其网络访问的权限,并知会相关部门主管。 f、集团供应的邮件系统。用户需合理使用,不得利用邮件系统传送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同时掌握邮件大小,原则上单个邮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内。 g、集团全部的信息资料包括用户本机的工作文档都属于公司全部,全部用户必需根据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爱护以上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传播任何机密资料。 h、用户需对个人电脑上所存储的文件负责。个人电脑中的公司重要文件

23、及资料,平日必需存入公司/集团之资料库或文件系统,以爱护公司资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以预防个人操作不慎及遭病毒破坏、或离职人员恶意破坏等导致资料遗失或泄密所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笔记本电脑用户需特殊加强设备的物理爱护,防止因电脑失窃造成数据损失。 i、公司假如发觉员工利用网络恶意散布病毒,群发垃圾邮件、窃取公司重要文件等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提交人事行政部,按相关规定惩罚。 三、集团网络标准标准 1、集团网络治理体系 集团网络骨干架构的规划由集团IT部,统一进展,各公司IT相关人员必需依据集团IT部制定的网络标准架构进展网络的配置和建立。全部网络设备均由所属单位的网络治理人员操作,其

24、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展操作,或更改设备的物理联接方式。 2、集团网络拓扑构造 a、集团的网络将依据应用的重要性采纳相应的分级构造,全部各公司的网络必需能够访问中心网络,以保障各项应用的正常运行。 b、集团IP地址规划 集团总部内部IP地址段为172.16.0.0/16,韩通船舶为172.17.0.0/16,新韩通船舶为172.18.0.0/16,文景为172.19.0.0/16,中冶为172.20.0.0/16,海洋水建为172.21.0.0/16。各公司目前采纳IP地址段不符合统一规划的,由集团IT部与各公司IT治理员逐步实施改良。 c、DHCP启用 为了便利集团内部出差员工的使用,各公司应在局

25、部或全部办公区域对客户端用户启用DHCP。以避开用户重新更改网络设置之麻烦。并依据本规章之非公司资产电脑治理方法来帮助外来用户访问相应资源。 d、VLAN启用 为了提高系统安全性,防止网络风暴对系统的影响,各公司IT治理员需依据本公司应用状况,在本地网络内划分VLAN。 3、各公司INTERNET接入架构 各公司需加强INTERNET网络出入口治理,各公司的INTERNET接入方案必需遵循以下原则,并经集团IT部审批前方可实施。 在未实行安全措施的状况下,制止内部网直接连接INTERNET,必需有防火墙或代理效劳器等才可连接外部网络。如有专线与总部连接的公司可以通过DMZ(隔离区)与集团总部相

26、连,以保证内部网络的独立安全。 4、微软Active Directory名目架构 集团采纳基于微软Active Directory(简称)作为集团的名目效劳,集团各公司的AD根域需统一为集团域。 AD集中掌握用户登录,身份验证以及名目对象的访问掌握。通过单点网络登录,治理员可以治理分散在网络各处的名目数据和组织单位,经过授权的网络用户可以访问网络任意位置的授权资源。通过基于组策略的治理则简化网络治理,提高了对于简单网络的治理简便性。 四、集团系统日常维护标准 1、日常维护工作范围 a、日常维护工作指对公司现有IT根底系统的运行维护,以保障用户所使用的根本系统及上层应用正常运作的根底工作,是各项

27、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各地IT治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做好系统日常维护记录。IT治理员每天必需检查以下各项系统之运行状态,如有特别需准时处理。 基于WINDOWS Server的网络根底架构,包括AD 效劳器,DHCP ,DNS或其他INTERNET代理系统。 各公司内部数据库及应用系统。 防病毒,补丁升级等安全支持系统。 全部IT治理人员负责的主机、网络设备及设备运行环境的日常检查。 全部系统及数据的日常备份和系统故障恢复。 2、病毒日常防范工作 各公司IT治理员必需保证公司内全部电脑都安装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保证病毒库准时得到更新。集团依据各厂现有状况,建议用户端采纳360的防毒解决方案(

28、包括安全卫士和杀毒软件按)。 3、病毒应急处理流程 各地应建立病毒应急处理机制,治理人员发觉当地病毒爆发时,应准时把已感染的电脑断网隔离,防止集中到其他网段和电脑,并把相关病毒信息准时告知集团IT部,便于集团IT部和其他公司协同制订紧急处理措施。 4、系统补丁更新工作 由于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软件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各公司必需准时安装补丁程序以消退这些安全隐患。为了加强系统补丁治理,建议各公司利用360安全卫士的修复漏洞功能和软件管家软件升级功能进展修复。 5、数据备份和恢复 各公司IT治理员需依据各类资料的重要性,相应安排每天/每周/每月的备份规划。要求IT治理员能够准时恢复文件效劳器及邮件等重

29、要数据。如关键应用效劳器发生故障,要求IT治理员在4小时内恢复系统的应用,并在8小时内恢复备份数据的使用。 五、集团IT员工自律标准 1、集团信息系统中全部数据(包括用户本机数据)均属于公司全部。全部IT员工必需根据公司现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来爱护以上数据。发觉任何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马上提交人事行政部议处,并且公司保存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2、IT人员因工作关系可能接触到局部公司重要数据,未经相关人员之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传播相关内容。严格制止IT人员恶意毁坏、篡改资料。一经发觉以上行为马上开除,并依据其后果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IT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学习,切实做

30、好各项相关系统的日常安全检查,发觉漏洞马上汇报,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4、用户之电脑数据备份等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除非经过用户同意,原则上IT维护人员不行接触用户电脑上的任何数据文件。 5、严格限制效劳器上数据的存取掌握权限,全部权限变更需经相关数据之拥有者(Data Owner)部门主管书面确认前方可执行。 6、为确认操作人员的身份,以便跟踪操作记录。全部系统治理员必需使用本人帐户登陆系统。严格限制类似ADMINISTRATOR、ROOT等级治理员帐户的使用。上述超级治理员帐户由IT主管安排给12名经授权的IT人员,只有在个人帐户无法解决问题的状况下才可使用。每次使用超级治理员帐户时,需有明

31、确记录,以利事后核查。 7、对于文件效劳器,数据库等重要系统启动审核功能,记录任何系统权限的变更及关键数据的读取状况。 8、全部IT系统日志属公司重要数据,未经IT部门最高主管同意,不得向任何人供应查询。如有公司相关部门要求查询,需以书面方式提交申请并由申请部门主管和IT主管同意后记录在案,方可供应查询,如有业务部门需复制这些查询数据还需公司最高主管书面同意。 9、对于用户要求的密码初始化等涉及用户资料安全的操作,需有书面申请并在确认用户身份后执行。严禁直接响应用户电话申请进展操作,以防非技术因素的身份哄骗现象的发生。 10、在用户电脑维护中,制止IT维护人员查阅、复制、修改和删除任何用户数据

32、。如因工作需要必需进展用户数据的复制备份等操作,必需经用户签字同意后,在用户监视协作下进展。 11、用户效劳中,在完成用户初始化设置后,需首先指导用户修改初始密码后再让用户使用。并指导用户使用根本安全手段爱护重要数据(如文件效劳器的使用、本机文件的存放,需归档备份的数据)。 公司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其次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法人。 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独资的

33、,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东承诺: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 第四条公司名称:市和平钢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宅:市东道主路325号; 邮政编码:5295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钢材。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标准的,以登记机关依据前款加以标准、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莫金, 住宅(址):证件名称: 证件

34、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治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治理工作进展监视,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

35、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担当债务; (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进展。)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以下职权: (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规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治理者,打算有关公司治理者的酬劳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 (五)审议

36、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打算;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打算;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打算;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打算; (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前款打算时,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打算,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打算公司的经营规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

37、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打算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打算其酬劳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根本治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38、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打算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需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打算;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规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治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根本治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39、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其次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展监视,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打算的(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予以订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

40、人 其次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当。 其次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十四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打算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其次十五条公司清算方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规定进展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其次十六条公司清算

41、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其次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其次十八条本章程于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规章制度 篇5 公司一般会依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做出惩罚,但是公司是否考虑过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呢? 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主要是要看在员工与公司发生纠纷时,是否可以做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

42、九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依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必需符合几个要件:第一,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需经过民主程序。其次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返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性规定。第三,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需向劳动者公示。这三个要件缺一不行,否则不能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劳动案件的依据,也就是否认了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适用性即合法性。 对于这三个必要条件在法庭审理中的举证责任,除了其次点以外,第一点和第三点均应由公司方供应证据。由

43、于,依据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见,有责任供应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把握治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供应;用人单位不供应的,应当担当不利后果”规定,公司对于自己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及该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均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要供应会议记录及公示记录。由于其属于用人单位把握治理的证据,应当由用人单位供应;用人单位不供应的,应当担当不利后果。 有些公司在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的状况下,仅依据工作考核治理作业指导书对员工进展惩罚,并依此做出除名的处理打算是不合法的行为。首先在法律上说这种作业指导书是否可以算做公司的规章制度呢?这种作业指导书只是对操作人员的一种行为或程序上的指导,并不能算做法律规定的公司规章制度,其形式上就存在争议。其次,一般这种作业指导书也不会是通过公司民主程序制定的,通常是在几个公司治理人员的争论下就通过了。这一点也不能够符合本文上述司法解释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什么是公司的民主程序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其次款“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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