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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淑萍徐淑萍法学研究方法论及学位论文的写作法学研究方法论及学位论文的写作根据论文样本根据论文样本1 1论文(样本)论文(样本).doc.doc写出:写出:目目 录录摘摘 要(要(15001500字左右)字左右)关键词(关键词(3 35 5个)个)引引 言(言(1000100030003000字之间)字之间)文献综述(介绍你的写作思路与写作方法)文献综述(介绍你的写作思路与写作方法)结结 语(结论、结束语)(语(结论、结束语)(10001000字左右)字左右)致致 谢谢本门课程考试题本门课程考试题 结合本人所学专业,撰写一篇文献综述(结合本人所学专业,撰写一篇文献综述(3000500030005
2、000字)。要求字)。要求如下:如下:1.1.应有不少于应有不少于1010篇文献(专著、论文等)。篇文献(专著、论文等)。2.2.标题自拟;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标题自拟;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1.51.5倍倍行距。行距。3.3.切记在试卷上写上切记在试卷上写上姓名、学号、级别、法律硕士姓名、学号、级别、法律硕士。4.2011 4.2011年年6 6月月1919日下午日下午5 5:0000前发至我的邮箱。(邮件主题前发至我的邮箱。(邮件主题“试卷试卷”、姓名、姓名)第一讲第一讲 法学研究方法论概述法学研究方法论概述第二讲第二讲 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及研究与思维
3、方法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及研究与思维方法 第三讲第三讲 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提纲)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提纲)及文献综述及文献综述 第四讲第四讲 法学硕士学位论文(正文)的撰写法学硕士学位论文(正文)的撰写第五讲第五讲 标题、摘要、关键词、引言、结语、标题、摘要、关键词、引言、结语、后记(致谢)后记(致谢)第六讲第六讲 注释、参考文献及论文格式注释、参考文献及论文格式第七讲第七讲 关于调查报告与案例分析的写作关于调查报告与案例分析的写作 特别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特别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第一讲第一讲 法学研究方法论概述法学研究方法论概述一、有关概念一、有关概念二、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4、与结构二、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基本内容与结构三、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基本原则三、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基本原则四、法学研究方法论在中国法律实践中的意义四、法学研究方法论在中国法律实践中的意义五、目前国内法学研究方法论在研究方面存在的局限性五、目前国内法学研究方法论在研究方面存在的局限性 “科学是随着科学是随着研究法研究法所获得的成就而前所获得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更提高进的,研究法每前进一步,我们就更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种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远景。满种种新鲜事物的更辽阔的远景。”巴甫洛夫巴甫洛夫 一、有关概念一、有关概念 (一)方法
5、与方法论(一)方法与方法论 方法方法就是主体为接近和认识客体,并始终跟踪客就是主体为接近和认识客体,并始终跟踪客体、与客体的发展保持同步的概念性工具和手段。体、与客体的发展保持同步的概念性工具和手段。方法论方法论是指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从是指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从具体学科层面上讲,具体学科层面上讲,方法论方法论是指根据某一学科内各是指根据某一学科内各具体方法的生成顺序和内在逻辑结构等特点,将其具体方法的生成顺序和内在逻辑结构等特点,将其按一定的方法论原则组织起来,并予以理论化和系按一定的方法论原则组织起来,并予以理论化和系统化的结构体系。统化的结构体系。方法论是方法的理论化
6、和体系化。方法论是方法的理论化和体系化。方法论涉及到研究主体思考问题的角度选择,研究方法论涉及到研究主体思考问题的角度选择,研究对象范围的确定,研究途径的比较选择,研究手段对象范围的确定,研究途径的比较选择,研究手段的筛选和运用,研究目的的限定等;的筛选和运用,研究目的的限定等;方法论的主要功能或目的方法论的主要功能或目的“是要帮助科学发挥最好是要帮助科学发挥最好的效力,或者说是要引导如何从事科学研究,而不的效力,或者说是要引导如何从事科学研究,而不是指导平庸的科学如何工作是指导平庸的科学如何工作”;“方法论方法论”对研究者带有约束性甚至强制性的规定,对研究者带有约束性甚至强制性的规定,它明确
7、地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先它明确地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怎样才能事半功倍,取得最大做什么,后做什么,怎样才能事半功倍,取得最大的效益。的效益。方法则是一种具体的和散在的方法则是一种具体的和散在的“技术手段技术手段”和理和理论论“媒介媒介”。方法的功能或目的,旨在提高研究效率,但不能方法的功能或目的,旨在提高研究效率,但不能给予人以指导;给予人以指导;方法不能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先做什么,只在方法不能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先做什么,只在这两个问题解决后,它只提供用什么做,即怎样这两个问题解决后,它只提供用什么做,即怎样做的问题。做的问题。不同的方法论者,
8、可以使用同样的方法。不同的方法论者,可以使用同样的方法。(二)法学研究方法论(法学方法论、(二)法学研究方法论(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研究方法论就是主体在一定的哲学法学研究方法论就是主体在一定的哲学世界观的指导下,所运用的特定的法学理世界观的指导下,所运用的特定的法学理论原则、法律逻辑手段和法学方法的总体论原则、法律逻辑手段和法学方法的总体系。系。(三)法学研究方法论与法学研究方法(三)法学研究方法论与法学研究方法 法学研究方法论法学研究方法论是指法学研究过程的哲学方是指法学研究过程的哲学方法,它与一定的世界观相联系,是关于法学研究法,它与一定的世界观相联系,是关于法学研究方
9、法的理论。方法的理论。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研究方法,狭义上是指在一定方法论指,狭义上是指在一定方法论指导下具有操作性的具体方法;广义上是指法学研导下具有操作性的具体方法;广义上是指法学研究的方法体系,即以一定方法论为核心的用以研究的方法体系,即以一定方法论为核心的用以研究法律现象的各种方法和技术组合而成的系统。究法律现象的各种方法和技术组合而成的系统。二、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基本内容与结构二、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基本内容与结构 法学研究方法论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的内容:法学研究方法论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哲学层面的方法论。一是哲学层面的方法论。这是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的世界观部分。它是法学研这是法学研
10、究方法论体系的世界观部分。它是法学研究方法论之究方法论之“根本大法根本大法”与根本方法论,是法学研究方法与根本方法论,是法学研究方法论的理论论的理论“说明书说明书”与与“价值定位表价值定位表”,是法学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方法论下诸具体方法的理论平衡器。论下诸具体方法的理论平衡器。二是学科上的法学研究方法论。二是学科上的法学研究方法论。即法学学科方法论。它是指在哲学层面的方法论的方即法学学科方法论。它是指在哲学层面的方法论的方针与原则的指导下,理论工作者将所有适用于法学学科的针与原则的指导下,理论工作者将所有适用于法学学科的诸方法予以理论化与系统化而组成的一个方法论体系。诸方法予以理论化与系统化
11、而组成的一个方法论体系。三是原则层面的法学研究方法论。三是原则层面的法学研究方法论。它是法学研究方法论发展与变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它是法学研究方法论发展与变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的理论基石,是法学研究方法论体系的理论基石,是“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思路,也是关于如何运用具体方法的一种根基本出发点和基本思路,也是关于如何运用具体方法的一种根本方法。本方法。”四是技术层面的法学研究方法论,又称法学部门法内的技四是技术层面的法学研究方法论,又称法学部门法内的技术方法论。术方法论。它是法学研究的专门的研究方法、方式和手段的总和,其它是法学研究的
12、专门的研究方法、方式和手段的总和,其从部门法中产生出来,对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皆有助益,是从部门法中产生出来,对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皆有助益,是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之媒介工具与技术法学理论和法学实践之媒介工具与技术“粘合剂粘合剂”。三、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基本原则三、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基本原则 1 1坚持主体性与客观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主体性与客观性相结合的原则 主体性原则是指在法学研究活动中,研究者主体性原则是指在法学研究活动中,研究者以主体人的姿态,从自我完善与完美的内在要求以主体人的姿态,从自我完善与完美的内在要求的认知角度来积极地审视、检证、评价和改造法的认知角度来积极地审视、检证、评价和改造法
13、律现象和法学现象,从而将自身的认知图景与认律现象和法学现象,从而将自身的认知图景与认知要求内化在法学实践活动中,以力图铸造一个知要求内化在法学实践活动中,以力图铸造一个理想化的和主体化的法律和法学模式,为法学终理想化的和主体化的法律和法学模式,为法学终极目的之达成而提供方法论上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极目的之达成而提供方法论上的理论指导和技术辅助。辅助。客观性原则是指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认客观性原则是指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认识事物的原则。识事物的原则。社会主义法学研究不是以主观经验作为社会主义法学研究不是以主观经验作为判断社会需要的标准,而是以客观存在的社判断社会需要的标准,而是以客观存在的社会生产方式的
14、客观需要作为认识和判断法的会生产方式的客观需要作为认识和判断法的规律性的根本依据。为了在法学研究实践中规律性的根本依据。为了在法学研究实践中真正做到这点,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主要问题真正做到这点,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要有尊重客观事实的科学态度,防止脱离实际的主观主第一,要有尊重客观事实的科学态度,防止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的思维方式和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的极不严肃的治学态度。义的思维方式和随波逐流、人云亦云的极不严肃的治学态度。第二,切忌简单化。第二,切忌简单化。根据社会本原的物质性,坚持客观原则,并非把社会生产方式根据社会本原的物质性,坚持客观原则,并非把社会
15、生产方式及由此而结成的物质关系视为对社会起作用的唯一因素,似乎其他因及由此而结成的物质关系视为对社会起作用的唯一因素,似乎其他因素都微不足道。素都微不足道。第三,坚持客观原则,并非采取第三,坚持客观原则,并非采取“超阶级超阶级”的客观主义立场。的客观主义立场。法学研究者的利益需要、情感、价值观念和政治倾向,以及知法学研究者的利益需要、情感、价值观念和政治倾向,以及知识结构必然被带进其认识、研究和决择的过程之中,在研究中采取所识结构必然被带进其认识、研究和决择的过程之中,在研究中采取所谓谓“超然超然”、“中立中立”的立场和的立场和“价值无涉价值无涉”的态度是根本不可能的。的态度是根本不可能的。第
16、四,坚持客观原则,也不同于客观主义方法。第四,坚持客观原则,也不同于客观主义方法。2 2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是指,在科学的法学研究方法论中,研究整体性原则是指,在科学的法学研究方法论中,研究者既要看到法律制度中的决定性因素,也要看到法律制度者既要看到法律制度中的决定性因素,也要看到法律制度中的非决定性因素,而且,一种因素是否具有决定性,是中的非决定性因素,而且,一种因素是否具有决定性,是可以随着时空的变化而转换的,因此,那些看似孤立的、可以随着时空的变化而转换的,因此,那些看似孤立的、单一的、无关大局的法现象和相关因素,其实也是法律制单一的、无关大局的法现象和相关因素,其实也是法律
17、制度整体结构中的有机组成成分,研究者必须在诸法律要素度整体结构中的有机组成成分,研究者必须在诸法律要素的有机联系与相互参杂、影响甚至决定中把握、分析法现的有机联系与相互参杂、影响甚至决定中把握、分析法现象,解构和重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象,解构和重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第一,应当把诸多法律现象视为有机联系的第一,应当把诸多法律现象视为有机联系的整体(系统)进行观察,脱离开整体把某种法律整体(系统)进行观察,脱离开整体把某种法律现象孤立起来进行观察便不可能认识其本质。现象孤立起来进行观察便不可能认识其本质。第二,要把各种法律现象之间,以及法律现第二,要把各种法律现象之间,以及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
18、象之间的联系视为有序的、动态象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视为有序的、动态的联系。的联系。第三,正确区分各种联系的性质。第三,正确区分各种联系的性质。第四,正确处理法学研究的整体性原则与局第四,正确处理法学研究的整体性原则与局部(个别)研究的关系。部(个别)研究的关系。法学研究的法学研究的正确途径正确途径是:从整体到部是:从整体到部分,再从部分到整体。即从整体的观点研分,再从部分到整体。即从整体的观点研究部分,又在部分研究的基础上更深入地究部分,又在部分研究的基础上更深入地认识和把握整体。认识和把握整体。3 3发展性原则发展性原则 该原则是指在看似静止的法律现象中把该原则是指在看似静止的法律现象中
19、把握法律流变的动态脉络,在前后相继的法握法律流变的动态脉络,在前后相继的法律制度的更迭中窥见法律制度在质与量上律制度的更迭中窥见法律制度在质与量上的变动和跃进,在同一时空中的诸种法律的变动和跃进,在同一时空中的诸种法律制度的共存中看到不同法律型态之间的交制度的共存中看到不同法律型态之间的交汇与贯通。汇与贯通。第一,应当反对、克服墨守成规、停滞的观点第一,应当反对、克服墨守成规、停滞的观点和方法。和方法。第二,用矛盾普遍性的观点和方法观察法律现第二,用矛盾普遍性的观点和方法观察法律现象,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都是象,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都是在矛盾统一规律的运动中发展。在
20、矛盾统一规律的运动中发展。第三,正确认识和处理法、法学的历史变革与第三,正确认识和处理法、法学的历史变革与历史联系的关系。历史联系的关系。第四,注意发展的阶段性、相对稳定性。第四,注意发展的阶段性、相对稳定性。4 4社会抽象与社会具体相统一的原则社会抽象与社会具体相统一的原则 “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具体是指在法学认识和实践过具体是指在法学认识和实践过程中,从个别的、具体的法律现象中抽象出一般性的法律原程中,从个别的、具体的法律现象中抽象出一般性的法律原理、原则、规律,从而形成科学的范畴和关系,以从全局上理、原则、规律,从而形成科学的范畴和关系,以从全局上认识和解析法律现象背后的
21、本质的法学方法。认识和解析法律现象背后的本质的法学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指从感性的和特殊的具体材是指从感性的和特殊的具体材料中引伸出一些基本的原理,经由逐步而无间断的上升,直料中引伸出一些基本的原理,经由逐步而无间断的上升,直到最后达致最一般的抽象原理。到最后达致最一般的抽象原理。上述两种法学方法的结合和统一,就是社会抽象与社会上述两种法学方法的结合和统一,就是社会抽象与社会具体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的哲学表达。具体相统一的方法论原则的哲学表达。5 5事实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事实与价值相统一的原则 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与非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与非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
22、论的本质区别之一就在于的法学研究方法论的本质区别之一就在于前者强调方法论中的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前者强调方法论中的事实与价值的统一,而后者则割裂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片面而后者则割裂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片面强调方法论中的强调方法论中的“事实事实”或或“价值价值”,从,从而形成了事实论证的法学方法和价值分析而形成了事实论证的法学方法和价值分析的法学方法的虚假对立。的法学方法的虚假对立。第一,坚持实践原则要在认识上与实用主义划清第一,坚持实践原则要在认识上与实用主义划清界限。界限。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家威廉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家威廉詹姆士(詹姆士(William William James,1812-19
23、10James,1812-1910)在其)在其实用主义实用主义一书中宣称:一书中宣称:“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它是有用的,因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理为它是真理”。我国著名的实用主义哲学者胡适说:我国著名的实用主义哲学者胡适说:“真理原来真理原来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造出来为人用的。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造出来为人用的。”第二,要面向社会实践、法律实践,并第二,要面向社会实践、法律实践,并深入实践,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和研究解决深入实践,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的理论和措施。问题的理论和措施。第三,勇于修正认识和实践中发生的错第三,勇于修正认识和实践中发
24、生的错误。误。四、法学研究方法论四、法学研究方法论在中国法律实践中的意义在中国法律实践中的意义 在刑法学领域:刑法解释方法论、犯罪在刑法学领域:刑法解释方法论、犯罪构成方法论、案件事实认定方法论以及刑构成方法论、案件事实认定方法论以及刑法论证方法论等。法论证方法论等。在宪法学领域:宪法解释学。在宪法学领域:宪法解释学。在民法学领域:法律论证学。在民法学领域:法律论证学。五、目前国内法学研究方法论五、目前国内法学研究方法论在研究方面存在的局限性在研究方面存在的局限性 1 1近些年来西方解释学在我国学界得到广泛近些年来西方解释学在我国学界得到广泛研究与传播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研究与传播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 2 2法学研究方法论中的新型术语名词问题法学研究方法论中的新型术语名词问题 3 3法学研究方法论资源远未被全面发掘法学研究方法论资源远未被全面发掘 4 4实务界对法学方法的期待与关注铸成了法实务界对法学方法的期待与关注铸成了法学研究方法论研究的社会需求学研究方法论研究的社会需求 5 5目前国内真正从事法学研究方法论研究的目前国内真正从事法学研究方法论研究的学者极少学者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