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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买房子合同范本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运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拟定合同的留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整理的个人买房子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买房子合同范本1 卖方:_ 买方: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市_区 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号) 其次条
2、: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元整(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
3、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运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方担当,中介费及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方担当。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全部。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共_人,
4、托付代理人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代表人是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托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_ 乙方:_ _年_月_日 个人买房子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方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内部员工购房事宜
5、,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开发建设的位于_市_路_小区的_号楼_单元 室的面积为_的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在该房屋_元/平方米、总价款为:(大写):_元,(小写):_元出售价的基础上赐予乙方总价款10%的实惠,计(大写):_元,(小写):_元。 三、甲方赐予乙方享受零首付入住的实惠,乙方应缴的首付款(大写):_元,(小写):_元三年内付清不记息,可用效益工资、奖金冲抵,余款办理银行按揭,由个人按月归还。员工内部购房合同范文节选! 四、上述甲方赐予乙方的购房实惠补贴,仅限于乙方在甲方就职期内享受。若乙方在甲方就职期不满五年,无论乙方以何种缘由辞职或离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享受的实
6、惠补贴,并按对外售房价款收回房屋差价及利息。若乙方提出退房,则甲方每年按实惠房价总额5%的折旧率计收折旧费,同时收回房屋产权。 五、乙方因办理房屋产权证须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协议书不一样的,以本协议为准。 六、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除取消乙方全部的购房实惠补贴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按总房款的30%计算的违约金(大写):_,(小写):_元。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九、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甲方房产开发部备案一份。员工内部购房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个
7、人买房子合同范本3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具体居处: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具体居处: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依照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同等、自愿、公允、公正的原则,协商一样,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房产地点: 二、出售价格: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1天内,乙方支付给甲方 万元。 2、15日内付 万元,其余 万元 年 月 日前付清。 四、房屋交付日期: 交付 万元之后交付房屋。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必需保证本房产的合法性,保证其未被抵押、担保、出租、出售等,确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纠纷; 2、甲方有责任协作帮助乙方办理房产相关手续,相关费
8、用由乙方担当; 3、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本房产,逾期视为违约;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产; 六、乙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刚好支付购房款等相关费用; 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本房产; 3、本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认可本房产质量,日后之修理、保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担当,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乙方收房后,不得随意改建和扩建,若因此产生违规建筑,导致受到惩罚或强制拆迁等后果,均与甲方无关,一概由乙方担当; 5、乙方须担当政策及城市规划风险,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则按其逾期付款金额以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9、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约后,乙方已付房款不退。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 乙方:_ 代表人(签字):_ 身份证号码: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个人买房子合同范本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样,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样同意)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
10、 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 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状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运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全部权更改给乙方全部。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担当。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
11、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照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详细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等特别状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运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担当。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担当。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
12、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买房子合同范本5 借 款 人: _ 身份证件类型及编号: _ 贷 款 人:_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_ 鉴于: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购房人民币贷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当事人各方协商一样,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同时借款人与贷款人确认(依据状况选,不选的打): 本合同系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编号为_的个人综合授信合同的附属业务文件。 本合同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独立的业务文件。 第一条 贷款金额、用途
13、 1.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_元),用途限于购买座落于:_的房产,不得挪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运用。 其次条 贷款期限、利率及计息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年_个月,预料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实际贷款起始日期以贷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计息方式为:贷款利息实行对年、对月、对日的计算方法,假如不能对年、对月、对日,以月末最终一日为对日。贷款期限满年的按年利率计算,满月的按月利率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整年(月)部分按年(月)利率计算,仅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全是整年整月的:利息=
14、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 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时期(年或月数)年或月利率+零头天数日利率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结息日,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为本合同约定的每期还款日。 2.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可采纳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或准固定利率(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浮动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
15、新的合同贷款利率。 签订本合同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期基准利率为: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若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_ _ _ 固定利率 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
16、执行。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 如在贷款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购房贷款固定利率,本合同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准固定利率 自贷款发放之日起_个月(预料至_年_月_日),实行固定利率,即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浮动区间规定执行(贷
17、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 如在此期限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调整购房贷款固定利率,执行利率不作调整。签订本合同时的同档期固定利率为:_% (年利率),执行利率按贷款实际发放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购房贷款固定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确定。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 固定利率执行届满后,即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实行浮动利率,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浮动区间
18、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起先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期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 上浮 下浮(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_%。如在此期间内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则自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起,在新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上述利率浮动比例浮动后执行新的合同贷款利率。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期利率=年利率每期月数/12。如借款人需接着采纳固定利率计息,则应另行向银行提出申请。 若在执行浮动利率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本合同利率应按以下方式相应调整(请在方框中打勾选择): 按年调整,分段计息。即从利率调整的次公
19、历年的首个公历日起,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合同规定的浮动比例执行新的利率。 利率不作调整,不分段计息。 其他:_ _ _ 2.5 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当期贷款本息即为逾期,贷款人有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参见本合同第九条相关内容)。 第三条 借款人提款条件 3.1 除非贷款人同意,否则在以下条件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均令贷款人满足地全部达成前,贷款人无任何义务向借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3.1.1 借款人已向贷款人供应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已签署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文件。 3.1.2 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包括担保文件)已合法地生效。 3.1.3 担保权或类似
20、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纳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全部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保险单正本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纳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物交付贷款人占有;出质行为依法须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1.4 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担保文件及其他文件已由贷款人认可的公证机关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贷款人要求)。 3.1.5 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等的银行账户。 3.1.6 贷款人提出的其他条件。 3.2 尽管有前款所述,以上提款条件的设立并不代表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满意时必定有义务放款,在贷款人
21、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或受政府宏观货币政策或金融监管政策限制,依据贷款人自身额度等状况需调整、增加贷款发放条件,或发生其他重大情事变更的状况下,可暂缓、削减或取消放款,并通知借款人;并且,如贷款人在上述条件未全部满意时即放款的,也不构成贷款人的履约瑕疵。 第四条 贷款发放及支付 4.1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按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进行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是指贷款人依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托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支付约定详细如下: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下述交易对象账户,支付条件为借款人供应交易合同
22、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资金支付给下述交易对象账户的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支付托付,贷款人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人的提款: 交易对象户名为_,账号/存折号/卡号为_,开户银行为_。 若签署本合同时,借款人尚不能确定详细交易对象信息,则在本合同签署后,借款人应在支付日前的3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格式见附件),贷款人依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且在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将贷款资金根据申请支付金额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条件为借款人供应交易合同或其他相关交易资料及凭证并经贷款人审核同意。贷款人依据借款人的支付申请对借款人交易对象的上述支付行为即为借款
23、人的提款。 4.2 如因借款人缘由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签署后的九十天届满时仍无法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贷款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 4.3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本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五条 还款 5.1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息,利随本清(利息计算方式参见本合同其次条)。 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每期利息 = 期初贷款剩余本金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_ _ 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
24、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选择以下几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请在相应方框内打勾选择): 采纳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 = 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期数-1 采纳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期还本付息额 = 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其他还款方式:_ _ _ 以上公式中的“期”是指_个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不得超过12个月);每期还款日为_。 5.2 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自贷款实际发放的次月(公历概念)约定还款日起起先还款。贷款实际发放后次月
25、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详细为,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小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依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根据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大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将分为一期的应还利息及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分别计算,其中:一期的应还利息根据约定还款方式计算利息,超过一期部分的应还利息依据贷款实际占用天数根据本合同2.2条计息方式确定;如贷款实际发放日至次月约定还款日之间的贷款实际占用天数等于一期的,首期还款贷款利息即根据约定还款方式计算的当期应还利息。 5.3 借款人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一还本付息日的零点以
26、前,将应还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其开立在贷款人处的还款账户(结算户)中,还款账户的银行卡卡号或活期一本通账号为_。借款人在此不行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存款账户中主动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5.4 借款人如在贷款期内要求变更还款账户,须提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并重新签订托付扣款协议、约定新的还款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5.5 若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扣款的存款账户为可透支账户,则借款人在此不行撤销地进一步授权,当该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期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在账户允许透支金额范围内以透支方式扣收到期应还贷款本息,由此发生的透支本金、利息和相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担当。 5.6 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
27、款本息。若借款人未按规定按时足额偿付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及贷款人总行系统内其他营业机构的部分或全部账户中扣收到期未还的本金、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7 若发生贷款逾期,则该期未还贷款本息的逾期罚息,应在归还逾期贷款本息时一并缴付,且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5.8 除采纳固定利率的情形外,贷款人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因素而对每期应付本息款额所作的调整,借款人须无条件照此履行。 5.9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征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未取得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借款人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5.10
28、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借款人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结欠本金及利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提前还款日当日及以前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计收提前还款日之后的贷款利息。 5.11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以下规定收取违约金: 借款人应根据提前归还贷款本金的_%支付违约金;如正常还款_年以上提出提前还款,可免收违约金。 有关提前还款的其他约定:_ _ _ 第六条 债权担保 6.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供应担保: 6.1.1
29、 由_供应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 6.1.2 由_供应_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 6.1.3 由_供应_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 6.1.4 其他 : _ _ _ 第七条 保证与陈述 7.1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7.1.1 借款人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全部必要的权利实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签署本合同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7.1.2 借款人在此保证,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恪守诚恳守信原则,其所出具的对外进行贷款支付、涉及借款人以及涉及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有效、完整、精确而
30、无任何隐瞒的。 7.1.3 借款人在此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其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吩咐,也不与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担当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7.1.4 借款人确认,在本合同签署时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务;并且,借款人将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接着向贷款人担当上述信息的刚好披露义务。在发生前述事务时,借款人应当在有关事务发生之日或其知悉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1.5 借款人的工作、居处(或联系住
31、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借款人应在该变更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贷款人。 7.1.6 借款人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手续均已合法办理完毕并有效。 7.1.7 借款人保证,本合同贷款涉及房地产预售的,借款人将根据开发商的要求或贷款人的指示刚好完成有关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及后续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7.1.8 借款人保证根据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要求的还款安排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7.1.9 借款人保证在贷款期间,将依据贷款人时常提出的要求,供应、增加或变更贷款人满足的担保措施。 7.1.10 借款人保证应贷款人要求出具的有关本人家庭成员在本合同项下贷款前实际拥有成套住房的数量、本人或
32、本人家庭成员名下运用贷款购买的住房套数、本人申请本次贷款的同时未在其他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内容的借款人声明真实、有效,借款人确认该声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 7.1.11 借款人确认,贷款人已将本合同在贷款人个人网上银行或贷款人的营业网点进行公示。 第八条 违约事务 8.1 下列任一事务,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8.1.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运用贷款; 8.1.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8.1.3 借款人向贷款人供应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8.1.4 借款人拒绝或阻碍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运用状况、保证人资信状
33、况或担保物状况的; 8.1.5 借款人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惩罚的; 8.1.6 借款人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所供应的担保人/担保物已经或将要不再具有供应与贷款相应的担保实力,或违反其签署的担保文件的,或由于担保人的其他行为,如担保人出国未征得贷款人同意等导致其丢失担保实力,或担保实力明显下降且没有重新落实贷款人认可的相应担保的; 8.1.7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8.1.8 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协议的; 8.1.9 借款人违反其与贷款人之间所签署的任何其他
34、合同协议约定的; 8.1.10 借款人或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或被法院及其他有权机关监管、冻结其财产的,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8.1.11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实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监(代)管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8.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支付方式支付贷款资金的; 8.1.13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的; 8.1.14 借款人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的; 8.1.15 本合同贷款的担保人在担保文件项下发生违约的。 第九条 违约处理
35、 9.1 当本合同第八条所列违约事务之一项或数项出现时,贷款人可酌情实行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进行处理: 9.1.1 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其中,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_%执行;对于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运用借款的罚息率按计收罚息之日的执行利率上浮_%执行。罚息自上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按罚息率计收,直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率计收复利; 9.1.2 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_%并马上执行; 9.1.3 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还款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1.2条违
36、约事务的); 9.1.4 有权单方面调整借款人的贷款支付方式(适用于借款人出现8.1.12条违约事务的); 9.1.5 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人已提用贷款部分的本息马上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未提用部分取消,并有权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的任一账户(含可透支账户)中扣划款项以清偿债务,并通过各种形式向借款人及担保人追索;如拟扣划账户中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一样的,有权按贷款人扣划当日所公布的汇率自行换算后扣划,相关风险和损失概由借款人担当; 9.1.6 要求借款人另行供应经贷款人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9.1.7 按借款人为本贷款所供应担保的担保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37、清偿贷款本息,或依法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9.1.8 实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必要措施。 在上述状况下,借款人同意无条件放弃抗辩权,并担当因其违约对贷款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9.2 如借款人/抵押人未在开发商向其发出可以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明的通知后_天内协作开发商办妥房屋全部权证(小产证)相关手续的,或者借款人/抵押人未在贷款人发出通知后_天内协作贷款人办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或额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相关手续的,贷款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执行利率调整为在调整当日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_%并马上执行;有权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贷款;有权下调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资产分类结果,并将下调结果根据有关要求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系统等管理部门,由此可能出现降低借款人资信评估水平及其他不利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担当。 第十条 费用 10.1 借款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担当本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和税费。 10.2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责任义务,致使贷款人确定通过其他途径实行补救或追索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