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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最新6篇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一 1.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干净,无异臭味,怪味,无明显的油浸斑,黑斑,黄斑以及发霉现象等。 2.工作服必须完好,纽扣齐全牢固,无破洞,如:开裆,腋下裂口等。 3.工作服和工作帽上无易掉落的且影响食品安全和卫生的杂物,如铁针,纤维,泥土等。 4.生产时段只能穿公司统一规定的生产工作服,不得穿任何非生产服装。 5.工作服至少夏天每天清洗一次,秋、春、冬三天清洗一次。如工作服被污染,应随时清洗更换。 6.工作服穿戴按照日常便衣穿法,大小合宜,舒适宽松,利于操作。 7.每次上厕时必须在更衣室将工服换下,必须换鞋,不得穿工作鞋上厕所。
2、8.生产时段不得在更衣室悬挂衣物。 9.生产过程中不得将工衣扣子解开,不得用工衣擦拭任何生产用具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因太热将袖子捋起超过手臂的四分之一。 10.工作帽的松紧带弹性适宜,穿戴后使头发不外露。 11.工作帽无破洞,帽孔紧凑密致,佩带后确保头发不扎穿帽孔,发网无异常大洞。 12.工作帽完全罩住头发和双耳,耳朵不外露。 13.如工作过程中工作帽脱落,应返回更衣通道重新按生产前准备要求进行规范佩带。 14.不得在生产区域整理发网和卫生帽。 15.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工作帽被污染,被粘上污水,油渍等污染物时以及时返回更衣室更换。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二 1、在车间工作的所有人员每
3、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作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在生产车间工作: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源携带者)、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品管员每天观察车间人员的身体状况,如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创伤,应通知生产部安排休息,直到情况解决为止。 3、生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如食具、雨具等)和饰物(如戒指、项链、耳环、手表等)带入车间,而应留存在指定的地点(更衣室内)。
4、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整齐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进入精加工车间与内包装间,工作人员还必须戴头套和口罩,头发不能外露。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每天更换,清洗消毒,下班后工作鞋必须清洗干净。 5、进入车间之前必须经过洗脚池消毒。生产期间不得随意撩起门帘,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工作场所。若要进入,必须消毒,以免交叉污染。 6、下列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洗手消毒: 1)进入车间之前; 2)上厕所之后; 3)处理下脚料等有可能污染在制品的东西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5)操作期间按要求洗手消毒,每小时洗手一次。 7、在洗手消毒池旁边,张贴悬挂洗手消毒程序指示牌。洗手消毒必须按标准的程序操作,即
5、:清水洗手清洁剂洗手清水冲洗用50 ppm的次氯酸钠浸泡30秒钟清水冲洗干手 8、走出车间、上厕所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套和口罩等生产用品。 9、严禁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不得随地吐痰、抠鼻涕。 10、上完厕所后要立即冲水。 11、更衣室内,衣服鞋帽等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废弃物必须放进垃圾桶。 12、非生产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生产车间。凡需要进入车间的非生产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必须经过洗脚池消毒。 13、班前、班后或生产期间必要时,生产车间的设备、工器具、工作台,必须清洗或消毒。 14、设备、工器具、工作台用清洁剂处理后,必须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 15、生产期间
6、,下脚料、废物等必须放入专门器具,不得乱丢乱弃。 16、所有在制品、包装物必须离地放置,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 17、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容器必须分开,不得串用,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 18、工器具与地面的卫生清洁用具必须分开,不得串用。 19、班后工器具必须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厂区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厂区卫生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
7、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
8、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厂区会议室的
9、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
10、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
11、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
12、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
13、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
14、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
15、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
16、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
17、、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四 1、为搞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8、 2、制定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开展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应纳入本单位(本项目部)管理作目标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生产生活场地、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噪声污染、环境卫生、季节施工、防火要求等管理的若干规定。按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5、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规格化的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环境
19、保护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和工场平面布置图的五牌一图;在现场要害地点和专业作业场所、部位设立明显的指令、提示、警告、禁止性标志。 6、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区域的布置,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做到整齐统-。宿舍、食堂、仓库、油库、料场、生产加工间、通讯、用电、用水等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规程要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7、按标准设立现场施工道路,必要时设置运输码头。加强经常性和季节性的养护,保证安全畅通。生活区和其它设施的通道布局应满足防火需要。 8、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可靠,有专人操作和防护保养措施;材料、构件能按品种整齐集中堆放,无随处散落现象;建筑垃圾、生活
20、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严格按规程布置电气设施和用电线路,杜绝私拉乱接违章作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落实用电器具和电气回路的安全保护装置。 10、全面规划场区供排水设施,满足防汛和生产、生活消防需求。饮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污水设置过滤网,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1、贯彻工业卫生标准。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防冻防滑工作。加强尘毒、烟雾、噪声的测检和控制。城区施工不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21、,制定降噪措施,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对确需夜间施工且超过噪声标准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2、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医疗保健工作。有条件的施工场地应设立急救、医疗保健站。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对特种作业人员、厨房炊事人员应先体检后上岗,无体检记录的不得上岗。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13、坚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工场场容管理、生活区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美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1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纪律,正确使用“三宝一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洞口临边防护。 15、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
22、和管理,推行安全-票否决制和奖罚制度。加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硬软件建设工作。 16、各分公司、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操作性能强的各项环境与文明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五 (一)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
23、性的安全活动。 (三)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
24、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六)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七)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篇六 一、行政机构、指挥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政府机构职责 1、镇政府:组织领导镇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组织领导镇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
25、群众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措施。 2、各村、社区:组织落实村、社区辖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预防控制措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 (二)指挥机构组成 1、成立东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宣传、纪委、卫生院、派出所、财政所、广播站、学校、安监办、爱卫会和各村(社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2、卫生院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机制,并由镇政府批准。 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应急
26、 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 (三)指挥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单位),配合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3)、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卫生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
27、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2)派出所:
28、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封锁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疫情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疫区;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负责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3)财政所:确保全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所需资金,落实各项应急物资专款,拨付突发事件受害人的应急诊疗费用并能够及时足额到位。 4)宣传组:准确、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的措施,为媒体采访提供方便,保证社会透明度;负责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 5)纪委:负责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出现失职、渎职、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国
29、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查处。 6)后勤组:负责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调、沟通工作;协助宣传等部门做好对外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保证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督导镇属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落实;保证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7)教育:负责全镇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并落实学校内的有关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措施。 8)工商: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下发的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干预措施;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和市场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严格控制物价上涨
30、,并对市场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9)城建:负责全镇垃圾、粪便的污染治理,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环境卫生水平;指导组织全镇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及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10)民政:协助做好对社区居民的安抚工作;负责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的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 13)安监办: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排除。 二、卫生专业应急处置工作网络 镇卫生院组建东巩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络,具体职责如下: (一)各村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卫生院安排,协调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
31、医疗机构,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开展督查,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动态,向镇政府、卫生院报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准备;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协助上级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确定监测点,建立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实验室检测任务;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和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实辖区内监测点和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
32、采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情况;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四)急救中心 准备专用救护车和急救人员,负责转运病人到指定医疗机构。 (五)卫生监督 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镇卫生院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
33、医学、自然疫源病学、微生物学、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卫生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专家库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卫生院决定,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组织相应专业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何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四、应急机动队 卫生部门要组建规模适度、人才配比合理、专业素质高、精干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后勤保障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医疗救护分队等。上述队伍分别由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及卫生院组建。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