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docx(3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指引,以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的实际行动,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编写了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包括通用事项和重点事项,涵盖了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化工和危化品、烟花爆竹经营、工矿商贸、渔业船舶、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一线三排”参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检查内容及要求作进一步细化明确。附件1.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通用)2.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道路运输)3.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建筑施工)4.安全
2、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化工和危化品)5.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烟花爆竹经营)6.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工矿商贸)7.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渔业船舶)8.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消防) 1 附件 1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通用)检查记录1.办公楼前或其他重要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作业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2.科学编制隐患排查计划,依法、及时、准确、全面记录排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3.分清轻重缓急,对本单位排查的隐患进行分级分类一、“一线三排” 机制落实 4.对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分别采取相应方法、按相应程序予情况以治理5.依法建立“一线三排”责任制6.依
3、法建立“一线三排”考核奖惩机制7.依法建立“一线三排”通报督办机制8.组织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一线三排”工作进行指导9.建立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隐患信息系统对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10.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二、高危行业安全准入情况1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1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4、援预案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8.保障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四、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19.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 22.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行业企业设置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25.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6.按规定对从业人员“四新”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27.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29.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
5、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八、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 时”情况37.其他建设项目按规定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九、安全警示标志 3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情况 示标志十、安全设备情况40.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十一、重大危险源 4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安全管理情况 预案十二、事故隐患排 4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 查治理情况43.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4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包括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过程中的临时
6、性措施、治理后效果评估、报责令停产停业的相关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十三、危险场所与 47.危险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不在同一建筑物且保持安全距离员工宿舍安全距48.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出口符合疏散要求,禁止锁离及安全出口管闭、封堵理情况十四、危险作业安 49.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全管理情况 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50.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六、生产经营项 51.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52.安全管理协议和发包方统一协调管理十七、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十八、应
7、急预案制 54.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地方政府事故应急预案定演练情况 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十九、编制应急预案前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情况56.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应急预案评审,其他企业进行论证二十、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情况二十一、应急预案 57.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备案情况 定备案二十二、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二十三、应急预案 59.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高危行业领域及中型规模以评估情况 上企业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 4 附件 22.1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道路运输)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一、企
8、业资质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性、有效性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工作目标情况3.企业安全年度控制指标与上级要求符合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运行情况5.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二、安全生产基础保障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三、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四、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五、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台帐档案15.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情况16.企业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情况17.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8.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七、驾驶人管理 19.驾驶人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 20.及时核实驾驶人违法违章情况八、营运车辆技术与现场作业管理22.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情况23
9、.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监控平台情况24.履行监控主体责任情况九、营运车辆动态监控25.监控结果使用情况十、安全教育与培训28.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29.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30.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情况十一、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3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情况(含隐患登记、治理等)32.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十二、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33.企业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34.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情况35.企业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2.2 汽车客运站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性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工作目标情况3.企业安全年度控制指标与上级要求符合情况4.企业
10、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运行情况5.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设置情况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二、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三、安全责任体 7.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6 系建设8.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落实情况9.企业其他分管领导安全职责落实情况10.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履职情况11.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四、安全管理制度建设12.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情况五、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台帐档案15.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情况16.企业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情况六、安全投入17.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8.企业为乘客提供意外险销售及理赔情况19.企业建立车辆调度
11、制度及执行情况20.企业建立“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及执行情况21.企业建立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及执行情况2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情况23.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七、现场作业管理八、安全教育与培训24.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九、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25.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情况26.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情况(含隐患登记、治理等)27.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十、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28.企业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29.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情况30.企业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 7 2.3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一、企业资质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性2.企业制定
12、安全生产方针、工作目标情况3.企业安全年度控制指标与上级要求符合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运行情况5.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二、安全生产基础保障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三、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四、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五、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台帐档案15.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情况16.企业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情况17.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8.为承运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19.驾驶人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七、驾驶人管理20.及时核实驾驶人违法违章情况八、营运车辆技术与现场作业管理23.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监控平台情况24.履行监控主体责任情况九、营运车辆动
13、态监控 8 25.监控结果使用情况十、安全教育与培训28.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29.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30.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情况十一、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31.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情况(含隐患登记、治理等)32.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十二、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33.企业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34.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情况35.企业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2.4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1.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性2.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工作目标情况3.企业安全年度控制指标与上级要求符合情况4.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运行情况5.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二、安全生产
14、基础保障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三、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四、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9 五、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台帐档案15.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情况16.企业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情况17.跟踪、监督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8.为承运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19.驾驶人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七、驾驶人管理20.及时核实驾驶人违法违章情况八、营运车辆技术与现场作业管理22.车辆技术管理情况九、安全教育与培训25.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2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27.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情况十、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28.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情况(含隐患登记、治理等)29.企业
15、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十一、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30.企业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情况31.企业建立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情况32.企业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 10 附件 3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建筑施工)检查记录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对工程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2.依法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一、建设单位履职情况3.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4.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费用
16、5.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6.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7.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8.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二、施工单位履职情况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 11 资金的
17、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11.编制工程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计划,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应按照审批的使用计划专款专用1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13.在工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14.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16.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成立消防工作机构,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17、对管理人员
18、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 19.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20.在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须常驻施工现场,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进行有效监管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定期向建设单位及安全监督
19、机构上报监理报表,如有重大安全隐患,应反映到监理报表中,并提出处理意见三、监理单位履职情况23.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细则应有相应的监理措施2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2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并签字2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27.对于发现的隐患按照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有相应的记录,施工单位拒不整改
20、的应向建设单位、安全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8.审核施工单位及施工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 13 人员证件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情况31.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按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3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35.施工
21、、监理单位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档案。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将第三方监测方案、监测报告等纳入档案管理五、基坑工程现 36.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编制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监测规范及 14 场情况监测方案对深基坑工程进行现场监测,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送监测结果,并对监测结果负责;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38.基坑施工设置有效临边防护和截、排水措施39.积土、料具堆放及车辆等荷载距基坑基槽边距离符合设计规定40.人员上下设置专用通道,专用通道不少于 2 处41.基坑内设置作业人员安全作业面六、脚手架工程现场情况45.悬挑
22、脚手架型钢、锚固卡环、钢丝绳等设置应符合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的要求46.水平及外立面的防护措施及材料应满足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47.钢管、扣件、安全立(平)网等按规范要求送检并有检验合格资料49、钢管、扣件、安全立(平)网等按规范要求送检并有检验合格资料七、模板工程现场情况50.立杆间距应符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和规范要求51.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杆、纵横向水平杆及竖向和水平剪刀撑 15 54.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扫地杆55.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拆除模板支架56.签订租赁和安装合同,明确使用单位与租赁、安装单位的安全责任57.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
23、记手续58.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按规定组织租赁、安装、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起重机械安装(加节、附着)验收八、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情况59.施工单位安排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使用进行现场监督,使用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60.按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检验检测,检测报告真实有效61.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防护方案及安全措施62.主要结构件变形、开焊、裂纹、锈蚀等超过规范要求及时处理,达到报废标准及时更换63.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合格吊索吊具,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及时更换64.按
24、规定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16 附件 4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化工和危化品)检查记录一、四令三制2.严格执行动火作业“三个一律”(一律不准进行交叉作业,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一律检测可燃气体含量、保持良好通风)3.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相应安全许可证。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与企业现状一致二、合法合规性7.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符合要求三、机构与职责9.建立经主要负责人签发的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四、培训与取证15.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制定、发布、实施本企业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17 17.特殊作业安全作业证填写符合规范,签
25、审符合要求19.开展特殊作业风险分析和现场安全交底20.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账和技术档案21.制定年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计划并有效执行22.在用或新增压力容器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使用证六、特种设备管理23.建立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含压力表、温度计、液面计、安全阀、爆破片)齐全完好、有校验标记、在有效期内2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取得相应资质。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厂(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电工、电气焊等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25.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商资质齐全、合规。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
26、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七、承包与租赁管理28.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29.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配备两套及以上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32.按规定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 18 附件 5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烟花爆竹经营)1.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取得相应许可证。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与企业现状一致一、经营许可情况二、经营管理情况8.按照设计用途、危险等级、核定
27、药量使用烟花爆竹仓库,并按规定堆码,分类分级存放,保持仓库内通道畅通,准确记录药物和产品数量10.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规定向零售经营者及零售经营场所提供烟花爆竹配送服务 19 附件 6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实施指南(工矿商贸)6.1地下矿山检查记录1.应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2.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应连续运转3.主要通风机、辅助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应设置风压传感器,井下总回风巷、各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5.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7.应当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 30im
28、n 的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8.采空区应及时密闭,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9.要在井下主要通道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11.井下动火作业应制定防火措施,并经主管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20 12.不得用火炉或明火直接加热井下空气,或用明火烘烤井口冻结的管道,井下不得使用电炉和灯泡防潮、烘烤和采暖13.井下各种油品必须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装油的铁桶应有严密的封盖;井下设备出现漏油应及时处理14.应结合湿式作业供水管道,设计井下消防水管系统15.应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小矿井、老井、老采空区,现有生产井中的积水区含水层、岩溶带、地质构造等详细情况,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应查明矿坑水的来源,掌握矿
29、区水的运动规律,摸清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判断矿井突然涌水的可能性16.矿山的主要泵房出口应不少于两个,进口应装设防水门,防水门应设置在岩石稳固的地点,由专人管理,定期维修三、防透水事故17.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三台泵组成;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水仓应由两个独立的巷道系统组成24.提升矿车的斜井要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 21 27.斜井运输时,不应蹬钩;人员不应在运输道上行走28.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应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坏的支护,应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准作业30.发现冒顶预兆,
30、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31.采场放矿作业出现悬拱或立槽时,人员不应进入悬拱、立槽下方危险区进行处理36.一级负荷应采用双回路或双电源供电,单一电源应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要 22 37.移动式电力线路,应采用井下矿用橡套电缆,井下信号和控制用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井下固定铺设照明电缆,如有机械损伤可能,应采用钢带铠装电缆38.引至采掘工作面的电源线,应装设具有明显断开点的隔离电气6.2露天矿山检查记录1.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原则;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
31、而下分层 顺序开采,并确保台阶 (分层)参数符合设计要求2.严禁从下部不分台阶掏采,采剥工作面不应形成伞檐、空洞等4.对采场工作帮要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运输和行人的非工作帮,应定期进行安全稳定性检查,发现坍塌或滑落征兆,应立即停止采剥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5.应查清开采境界内和最终边坡临近地段的废弃巷道、采空区和溶洞,及时标在矿山平面图上,并随着采掘作业的进行,及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7.大、中型矿山或边坡潜在危害性大的矿山,要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有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每 5 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和稳定性分析8.挖掘机或装
32、载机产装时,爆堆高度应不大于机械最大挖掘高度的 1.5 倍;推土机作业时,刮板不应超出平台边缘 23 13.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14.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15.承包爆破作业的专业服务单位应当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16.禁止在雷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雷电高发地区应当选用非电起爆系统6.3尾矿库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2.采用上游式筑坝的,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不
33、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脚线流动冲刷坝脚3.尾矿坝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坝面或坝肩不应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坝体不应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 24 坡等现象4.对尾矿坝位移、渗流、干滩、库水位、降水量、外坡坡比、坝体滑坡、浸润线、排渗设施、排洪构筑物、周边山体稳定性、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采选作业等进行监测和检查,要建立完善监测监控设施(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应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5.汛期前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 1.5 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
34、浮物;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6.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7.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库区从事爆破、采砂、地下采矿等危害尾矿库安全的作业6.4冶金企业检查记录2.应当在煤气储罐区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设置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建立预警系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并加强通风换气3.煤气柜附属设备设施应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4.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应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5.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应
35、设置总管切断阀6.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应设置切断装置7.煤气柜柜顶应设置防雷装置二、防灼烫、机械伤 8.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 25 害、起重伤害事故等)不能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9.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铸造起重机额定能力应符合YB9058 的规定。电炉车间运废钢料篮的加料吊车,应采用双制动系统10.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应定期检查11.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探伤检测12.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应设置高温熔融金
36、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13.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问题时应及时维修、报废三、防其他爆炸14.氧枪等水冷元件应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且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15.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不应存在积水,不能放置易燃易爆物品6.5有色企业检查记录1.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不能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2.吊运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起重机应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3.定期检查横梁、耳轴销和吊钩、
37、钢丝绳及其端头等固定零件,及时处理存在问题4.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应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26 5.定期检测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6.定期检查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7.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时应及时报修或报废二、防其他爆炸事故8.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不能存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到的区域,不能放置易燃易爆物品9.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应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处置措施10.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应配置
38、温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置,应设置快速切断阀等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11.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烧装置,应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气(天然气)6.6建材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记录故承包企业资质3.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 27 4.煤气发生站中央控制室应设置调度电话和一般电话,并设有煤气发生炉进口饱和空气压力计、温度计、流量计、煤气发生炉出口煤气压力计、温度计、煤气高低压和空气低压报警装置、主要自动控制调节装置、连锁装置及灯光信号等5.煤气发生炉的进口空气管道上,
39、应设有阀门、止回阀和蒸汽吹扫装置。空气总管末端应设有泄爆装置和放散管,放散管应接至室外6.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热气炉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的一氧化碳浓度应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7.煤磨进出口应设温度监测装置,在煤粉仓、收尘器上应设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及自动报警装置,煤磨、煤粉仓、煤磨收尘器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10.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水冷构件不能出现泄漏11.玻璃窑炉、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等高温熔窑的冷却风机、助燃风机等机电设备均应设置运行显示和故障报警装置,对于重要设备的冷却水进出口温度宜设显示和超温报警装置,并应在进水口设计断水报警装置
40、12.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不能出现漏水、漏气现象,且应设置监测报警装置6.7机械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记录1.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应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燃烧系统应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28 4.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不能存在潮湿、积水和易燃易爆物品5.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应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应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6.可控气氛多用炉淬火室应设安全防爆装置,炉门应设防护装置7.通水冷却的电阻炉应安装水温、水压报警装置,当出现不正常情况时应能断电,并及时报警8.自动电镀生产线应设置槽液快速循环和溢流措施9.禁止使
41、用有机溶剂清洗地面和墙壁14.燃料炉的气、油管道应安装压力调节阀、压力超高超低自动截止阀,在燃烧器前应安装火焰逆止器6.8轻工企业检查记录一、防灼烫事故 1.烘制、油炸等高温设备应采用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和隔热 29 板、墙等保护措施情况二、防容器爆炸事故4.造纸企业采用液氯气化法向储罐压送液氯时,应严格控制气化器的压力和温度。液氯气化器应用热水加热,不应用蒸汽加热,进口水温不应超过40,气化压力不应超过1MPa三、防其他爆炸事故8.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热风炉及各种煤气发生设施附近)应定期测定一氧化碳浓度,在关键部位应设置一氧化碳监测装置9.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应设置监测报警装置6.9
42、纺织企业检查记录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使用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和汽油等汽化气烧毛的燃气分配室、储气罐、储油罐、汽油汽化器、热媒炉等设备、装置必须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单独设置一、防爆炸事故4.保险粉不能露天堆放,储存场所应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30 6.10烟草企业检查记录一、防中毒事故6.11商贸企业检查记录1.在房式仓、筒仓及简易仓囤进行粮食进出仓作业时,应按照作业标准步骤进行作业,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2.使用液态二氧化碳(干冰)制造膨胀烟丝的生产线和场所,应设置二氧化碳浓度报警仪、煤气(天然气)浓度报警仪、紧急联动排风装置6.12粉尘涉爆检查记录
43、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不能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一、场所设置情况 筑物内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要求 31 3.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不能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能互联互通4.干式除尘系统应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6.除尘系统不能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7.除尘系统不能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8.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应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10.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应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11.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应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13.应及时规范清理作业现场积尘6.13液氨制冷主要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记录 32 3.液氨使用量超过 10 吨的应按照重大危险源进行管控6.14有限空间检查记录1.应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一、审批制度的落实情况3.应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现场必须落实“ 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没有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