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考勤制度【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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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公司考勤制度【4篇】考勤是小公司正常运作的基础,因此良好的考勤管理制度至关重要,书包范文为大家带来了小公司考勤制度【4篇】,希望可以抛砖引玉,帮助到朋友们。小公司考勤制度范本 篇一 1.目的 加强企业管理,强化员工的纪律观念。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员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门由考勤员专门负责考勤的原始记录及月度汇总工作,每张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门、岗位及有关详细说明材料。 3.2考勤员要实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写正确、清楚,每月_天进行考勤汇总,原始记录汇总及考勤汇总表填写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_月_日交总经办。 3.3员工应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_分钟以内口头警告,超

2、过_分钟以上,每分钟罚款_元,超过_小时以旷工_天论处,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_次者以旷工_天论处,超过_次者以旷工_天论处。员工每旷工_天按照员工日平均工资的_扣除工资,同时旷工均开具过失单。 3.4若发现考勤员有弄虚作假行为,_次口头警告,_次开过失单,_次劝退。由于考勤员失职而造成的差错,_次口头警告,_次扣罚考勤员_元,达到_次者发过失单。 3.5员工因故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按人事权限逐级呈批,请假单随考勤表报送,总经办定期检查。 3.6未请假或假满未及时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旷工均开具过失单,连续旷工_天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4.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节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

3、。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前办理加班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1加班条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内不能间断工作的; 4.1.2为完成下达的紧急任务而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 4.1.3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进行设备维修或因公用设施等临时故障而进行抢修的; 4.1.4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加班的; 4.1.5凡属工作范围的事没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审批 4.2.1加班审批的原则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须与加班工时相符; 4.2.1.2严格遵守加班审批程序; 4.2.2加班审批的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

4、以外需进行加班。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 部门经理签署意见 总经理核准 部门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 4.2.2.2集体加班:指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需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加班。部门经理起草加班报告(写明计划完成工作量及人员安排) 报总经理核准; 4.3加班申请单的管理 4.3.1每月_日前由各部门考勤员将本部门上月加班申请单汇总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加班申请单一式两联,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加盖办公室章印后将其中一联粘贴于当月考勤表,另一联交于加班当事人作为补休凭据。 4.4加班补贴及补休的管理 4.4.1属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4.4.2休息日或延时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

5、而不计发加班补贴; 4.4.3加班后的补休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视部门工作的情况妥善安排。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当年度的加班,各部门经理、主管应在当年内给予安排补休; 4.4.4员工因事补休,须提前办理补休手续并附缴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4.5员工未经办理相关手续而自行补休者,视同旷工处理; 4.4.6加班申请单当年有效; 4.5各种假期的报请及核准审批 4.5.1病假; 4.5.1.1员工病假需出具医院的医生的病假证明,突发性病况允许就近医疗,过后出具急诊证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_到_个月的医疗期

6、。 a)实际工作年限_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_年以下的为_个月,_年以上的为_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_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_年以下的为_个月,_年以上_年以下的为_个月; c)医疗期满后,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5.2事假 4.5.2.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a)请事假在_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b)请事假在_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c)因特殊情况请事假_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d)部门经理以上请事假报总经理批准。 4.5.2.2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_天,原则上全年不得超过_天。 4.5.3婚假 4.5.3.1员工婚假先要写申请和递交有关证明,总经办审核后再由部门经理批准,

7、方可请假; 4.5.3.2符合婚姻法规定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婚假为十五天;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开使用。 4.5.4妊娠 4.5.4.1女员工妊娠,从_个月起作产前检查到生产约_次。凭医生出具的证明适当增加; 4.5.4.2每次检查,根据医院出具的产前检查证明可享受_小时公假。 4.5.5产假 4.5.5.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产假_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产假_天。难产者增加产假_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产假_天; 4.5.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护理假_天,请护理假时,男方凭女方单位出具的护理证明,经批准后,在婴儿满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对避孕失败进

8、行人流的员工,根据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及有关规定享受产假。 4.5.6丧假 4.5.6.1员工直系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_天丧假。员工请丧假,填请假单,交总经办审核,再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4.5.7工伤假 4.5.7.1凡在工作时间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有关医院签定确认为工伤的,按签订的用工及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4.5.8.1法定假内,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条件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4.5.9出差员工因公出差,应先填写申请报告,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4.5.10公司实行奖励年休假制度,对于年

9、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和各岗位骨干奖励休假作为带薪工作时间。 4.6考勤查询 4.6.1员工如遇对考勤有疑问,可向部门考勤员或公司总经办查询。 公司人事考勤制度 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00.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 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

10、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 每周公休日2天。 2、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

11、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1、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 旷工。无故缺勤。 4、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 出差。 6、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 调休。 公司人事考勤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

12、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

13、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14、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15、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

16、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17、。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

18、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公司人事考勤制度 篇四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时制度、电子考勤操作流程、加班调休管理以及请假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职人员。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内考勤管理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的提出和报批,并组织、指导各单位正确贯彻执行。 3.2 集团公司各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根据职责分配,负责分管范围内电子考勤规定的宣传、协调和执行。 3.3 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落实各点警卫人员,监督员工按规定打卡,同时做好

19、电子考勤设备的日常卫生及正常运行管理,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网络信息部进行维修维护,保证电子考勤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4 集团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负责严格执行电子考勤管理制度,自觉规范考勤,客观公正审核上报考勤数据。 4 程序与规定 4.1 考勤管理 4.1.1 集团公司的工时制度 日班每周六天工作制,即每日工作6小时40分,每周工作40小时; 倒班工时制度,具体有三班二运转(中途安排轮休2小时,每班实际工作不超过10小时),四班三运转,根据倒班轮休,实行综合计时,对因生产需要,在正常倒班日工作时间超法定工作时间8小时要求的,对超时工作时间按日基本工资的150%核算加点工资。 弹性工时制度,主要

20、是针对国内外销售公司员工的工作特点实行的一种工时制度。实行弹性工时制度的员工,不严格限制员工上下班时间,在完成当月业务工作目标的前提下,由单位负责人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不核算员工加班工资。 4.1.2 集团公司休假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1天。 2)法定节假日: A. 元旦,放假1天; B. 春节,放假3天; C. 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 D. 清明,放假1天; E. 端午,放假1天; F. 中秋,放假1天 G. 国庆节,放假3天; H. 妇女节,女性员工放假0.5天。 4.1.3 考勤设置种类: 1)出勤。 2)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 3)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 4)

21、旷工。无故缺勤。 5)请假。可分为事假、病假、婚假、探亲补助、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和带薪年休假。 6)出差。 7)工伤。经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并按要求提供医疗诊断证明,经审批同意后视作出勤。 8)加班。 9)调休。在当月及之前有加班累计天数的情况下,员工本人提出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休息,并相应调减加班日。 4.2 电子考勤操作流程: 4.2.1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网络信息部根据各单位员工的数量、出入通道情况,确定电子考勤打卡的设置规划,并由网络信息部负责实施。 4.2.2 员工上下班及中途进出科技大楼、厂门的,必须按照就近原则在考勤点进行打卡,外出的须出示出门证,警卫负责查验出门证并监督进出

22、人员打卡。对员工按时上下班,但忘带卡、卡异常的,由警卫负责出具临时打卡凭证,由员工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由考勤人员手工录入修改当天考勤记录,否则,按缺勤处理;员工迟到早退而未打卡,经警卫查处的,由安全保卫部每月27日前收集警卫登记记录并按单位汇总,上报管理监控部进行通报和反馈。 4.2.3 所有考勤机的时间由网络信息部定期统一校准,打卡时间以考勤机显示时间为准。 4.2.4 若出现忘记打卡的,须在当天及时补打,并向所在单位考勤人员说明,作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当日未及时补打的,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4.2.5 员工在打卡时必须做到文明、有序,爱护考勤机设备,按时打卡,严禁弄虚作假。 4.2.6 考勤

23、机设置地点的警卫、总台人员负责对考勤机的日常卫生、运行状况进行管理,对考勤机简单故障进行复位处理,出现考勤机损坏的及时汇报,并监督员工文明有序、实事求是打卡。 4.2.7 对于三班二运转的倒班人员在中途休息的两小时内需要外出的,需向当班组长说明,并由组长开具出门证,凭出门证出门,进出厂门打卡操作,同时必须保证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例会。 4.2.8 各分厂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专员负责每周审核校正、导出考勤异常记录,并反馈给所在各单位,以便所在单位负责人有效的监管和控制加班、调休等情况;在次月2日前对当月人员的出勤、加班、请假(调休)等情况的电子考勤信息进行核对,并将全员考勤信息反馈所在单位、工

24、段,由所在单位、工段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各类审批表上报所在的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 4.2.9 各行政部、办、中心、供应公司、国外销售公司人员的电子考勤信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周导出考勤异常记录并反馈,次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并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进行信息资料的核对;其中,国内销售公司、食堂、总部餐厅和小车班司机仍然实行人工考勤。 4.2.10 如实际出勤与电子考勤记录不符的,应写明原因并将各类审批表在次月9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或分管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否则将视电子考勤信息为准。 4.2.11 如出现工伤,人员未曾上班的,由所在部门填写请假/调休审批表,上报人力资源部/

25、管理人事科更改考勤记录,可视作出勤。 4.2.12 如电子考勤记录显示迟到、早退,又无外出审批表的,按迟到或者早退在1小时以内扣减当日固定工资的50%,超过1小时扣减当日固定工资,迟到或者早退超过4小时的,视作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其个人1.2倍的固定工资,依次类推。 4.2.13 若出现加班、请假、外出、出差等情况的,需在事先或之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相关审批表(见附件)报负责人审批并备案。 4.2.14 各类审批表及临时打卡凭证必须在当月内上交,否则将不予更正。 4.3 加班调休管理 4.3.1 各单位应妥善安排好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员工本人必须事先填报加班申请审批表,并由直接

26、领导负责审批,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作加班处理。并在月底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写汇总所在单位人员员工加班汇总审批表,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加班,由总裁审批; 2)厂、部级单位第一负责人的加班,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厂、部级单位副职及以下中层干部的加班,由本单位厂、部级第一负责人审批; 4)普通员工的加班,由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批。 4.3.2 工作日延长加班原则上为3小时以上算半个工作日加班,6个小时以上算1个工作日加班,少于3小时的不作加班处理;休息日、法定假日加班按正常上班时间出勤。 4.3.3 加班工资具体为:工作日加班为日工

27、资标准的150%;休息日加班为日工资标准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为日工资标准的300%。 4.3.4 加点工资计算方法为:日工资标准/日工作小时*工作日1.5倍加班*加班小时。 4.3.5 在当月及之前有加班累计天数的情况下,员工本人提出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休息的,经直接领导审批同意后,可相应调减加班日。 4.3.6 次月7日前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对上月人员考勤信息进行核算,确认上月可调休天数、当月剩余可调休天数、累计可调休天数,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上交人力资源部或分管人事科。本人未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不作为当月考勤和工资计发依据。 4.3.7 调休加班天数原则上必须遵守先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

28、,再调休休息日加班,最后调休工作日加班的顺序,并遵循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上班一天调休一天的原则,但遇到突发性、指令性加班后适当的调休可不安上述原则处理,具体有所在单位审批人负责把关。 4.3.8 各单位严格控制申报加班费,员工产生的加班,原则上要求合理安排调休,不计发加班费,当月未能调休的,列入可调休天数。可调休天数每年清算一次,不跨年度累计。 4.4 请假管理 4.4.1 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表,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经各级领导审批(同加班审批权限)及备案。 4.4.2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以确保工作连续性。 4.4.3 确因实际需要超假期的,应在假期截止前一天以上报告,并经各

29、级领导审批同意(同加班审批权限)。 4.4.4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上级领导报告,并于事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4.4.5 未办手续或已办请假手续但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4.4.6 请假审批权限: 1)集团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请假,由总裁审批; 2)厂、部级单位第一负责人请假,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厂、部级单位副职及其他科级干部请假5天及5天以内的,由厂、部级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批;请假超过5天的,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普通员工(非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3天及3天以内的,由本单位科级

30、干部审批;请假超过3天的,由厂、部级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批。 4.4.7 事假 1)请假条件: A.因个人事由请事假,须提交请假表,经各级领导审批(同加班审批权限)同意后方可休息。 2)待遇: B.根据请假天数,按实扣发固定工资、浮动工资等工资项目; 4.4.8 病假 1)请假条件: A.病假一律凭就诊的市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经上级领导审批(同加班审批权限)同意后方可休假。无就诊医院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2)待遇: A.病假少于一个月的:按实际病假天数,以40元/天的标准计发病假期固定工资,出勤期间的固定工资按规定正常核发,浮动工资按实际考核发放; B.病假多于一个月(含)的:取消当月浮动工

31、资及其他各类工资项目,按当年本岗位基本工资发放薪酬。 4.4.9 婚假 1)休假条件: A.婚假凭结婚证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的申请书,到人力资源部(分管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开具结婚休假条,并交回原工作单位,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假期: A.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B.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C.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路程在300千米以上、800千米及以下的,给予路程假2天;路程超过800千米的,给予路程假4天; 3)待遇: A.婚假和路程假期间

32、,固定工资正常发放,按实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4)其他: A.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B.婚假必须一次休完,不得转存。 4.4.10 探亲补助 1)适用对象: A.为集团公司引进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条件: A.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职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常住在一起,路程在300千米及以上,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补助; 3)期限: A.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补助一次; B.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探亲补助一次; C.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补助一次; 4)报销: A.统一按0.2元/公里(往返分别计算里程公里)定额

33、报销,市内交通费、行李托运费、保险费等自负; B.探亲员工因路远而需中途转车(船)的,途中可报销一夜住宿费,住宿标准控制在100元以内(超过部分自负); C.路费报销应使用集团公司内统一的报销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由财务会计部报销; 5)其他: A.对于探亲补助对象没有探亲的,由本人填报探亲补助申请审批表,经逐级审批同意后,计发一次性未探亲补助300元/年,并均视为享受探亲补助; B.当年本人可享受探亲补助,且不申报探亲补助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得转存; C.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补助。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若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

34、补助;若下半年转正的,下年起享受探亲补助; E.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员工,每满四年给假一次。结婚当年已探过父母的,四年从下一年度开始计算; F.若遇结婚、丧事的,不享受探亲补助; H.结婚、离婚当年,不能享受探亲补助; 4.4.11 产假 1、休假条件: A.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 2、假期 A.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若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 B.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15天(均需出具医院证明,方能休假); C.妊娠内自然(人工)流产或人工引产及早产的,均需出具医院证明方能休假; 3、待遇: A.按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按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35、; B.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确认的,每年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发至子女满14周岁); C.产假期间,按当年桐乡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薪酬,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发; D.哺乳时间:对抚育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可为其哺乳一小时(具体按岗位及个人实际情况安排); E.对超计划生育者,停止工资发放和各种福利待遇,分娩、产褥期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行政、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4.4.12 计划生育假 1、假期: A.放环、摘环、埋线各享受3天(应出具医院证明); B. 绝育手术凭医院证明休假。 2、待遇: A.放环、摘环、埋线、绝育休假期间,

36、固定正常发放,按实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B.放环、摘环、埋线、绝育等医疗费用按医院实际正常费用给予报销; C.如采取计划生育措施而发生计划外怀孕,休假期间作病假处理,待遇按病假办法处理; D.未采取计划生育措施而发生计划外怀孕,休假期间作事假处理,待遇按事假办法处理,并处于经济处罚。 3、其他: A.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 4.4.13 丧假 1、假期: A.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的,员工可休丧假3天。 2、待遇: A.丧假期间,固定工资正常发放,按实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3、其他: A.员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具体按第4.4.10规

37、定执行。固定工资正常发放,按实扣发当月浮动工资,差旅费自负; B.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 4.4.14 带薪年休假 1、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固定工资待遇。 3、员工在本公司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经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休年休假,但除应当支付员工固定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将

38、每日按照该员工3倍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在下一年度3月份统一核发;对享受年休假的人员,固定工资正常发放,浮动工资按实扣发。 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固定工资的; B.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C.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 其他 5.1 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带薪年休假及探亲补助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第一负责人签署意见,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分管管理人事科、综合管理科)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5.2 除带薪年休假外,应休假期未休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作加班处理。 5.3 本制度修改后于2009年1月开始实施。 5.4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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