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律实务复习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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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法律实务复习资料 考试时间:11 月 4 日 周二 2:003:35 PM exam 考试题型:单选题 15 道,每道 2 分,总共 30 分 多选题 5 道,每道 3 分,总共 15 分 判断题 0 道,每道 1 分,总共 10 分 简答题 2-3 道,总共 25 分 材料分析题 1 道,每道 20 分,总共 20 分 纵览一下: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述(选择、判断)第二章 建设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第三章 建设工程市场交易法律制度 第四章 建设行为的监管法律制度 第七章 处理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选择、判断)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述(选择、判断)一、法的效力等级 最根本的法的渊源 宪法 全国

2、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法律 国务院制定 行规法规 省/直辖市/自治区/较大城市/省会城市 地方法规 部门规章 省/直辖市/自治区/较大 地方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 城市/省 法律效力由高到低 区分法规的种类:区分法规的种类:法律例如:合同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环境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关键词:法】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环境噪声防治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关键词:管理条例】部门规章: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等。【关键词:规定、办法】地方法规、规章:北京市招投标条例【关键词:地名

3、、条例】例题:下列法律的形式属于行政法规的是(D )A、合同法 B、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C、建筑法 D、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注: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裁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之间不符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定适用部门规章的,应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二、民事法律关系构成 民事法律关系是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社会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依法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

4、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所组成。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法人应具备四项基本条件:一是依法成立;二是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三是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财务、行为、非物质性智力成果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所具有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一定行为(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不行为),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法律许可和保障。包括以下权利:自主权利:民事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地参加经济活动,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5、以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限他权利:民事权利主体依据法律或约定,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义务人)履行特定的义务或不作出针对权利人的任何行为,以实现经济利益或使经济利益不受到损害。请求权利:民事权利主体在民事义务主体不履行义务或他人的行为影响权利实现时,可以请求国家有关机关采取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得到法律救济,以实现或补偿权利人的经济利益。4、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义务 民事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满足他人利益需求,从事一定行为或不行为的必要责任。民事义务具有利他性,为了他人的利益而从事一定行为;民事义务具有必要性,义务主体不能抛弃义务,必须要从事一定行为,履行义务,否则将得到法律制约或制裁。5、代理

6、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向第三人独立做出意思表示,其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6、代理的分类: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委托的事项和权限实施代理行为的代理。特征:1)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授权而产生的;2)代理人多样化;3)委托代理适用范围广泛;4)委托代理一般是有偿代理。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特征:1)代理关系是由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的;2)代理权由法律规定的;3)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特定社会;4)法定代理原则上属于无偿代理。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由人民法院或国家机关依法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主要适用:指定监护人、财产管理代理

7、人、诉讼代理人。7、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身份实施的代理。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无合法授权的“代理”行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所为的“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8、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结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的特点:(1)行为人无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2)第三人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3)行为人无权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与有权代理具有相似的结果,不同之处是表见代理的被代理人在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后,可以向表见代理

8、人追偿因表见代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9、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因不可抗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待中止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10、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发生一定事由使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中断,待中断事实完结后,诉讼时效从新开始起算。例: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03 年 4 月 1 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以支付,故施工单位于2003 年 8 月 1 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但未得到任何答复。则施工单位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为(D )。A、2003-4-1 B、2003-8-1

9、 C、2005-4-1 D、2005-8-1 11、(了解)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内容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占有权:是权利人对特定标的物实际占据、控制的权利。使用权:是指所有人按照所有物的性能和用途,通过对物的用满足其需要的权利。收益权:是指权利人收取所有物所生利益的权利。处分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处置所有物的权利。12、债权产生的依据:(1).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根据当事人协议产生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按照各方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2).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

10、的依据取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由此收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3)无因管理之债:没有法律或约定的义务,一方为避免他方利益受到损失,自愿从事管理或服务行为,从而依法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4)侵权之债:是指因故意或过失非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1.施工合同债 2.买卖合同债 3.侵权之债】13、专利权:权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间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专利权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主体:发明创造单位、发明设计者、外国企业和自然人。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性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其计算。14

11、、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停止侵害是责令侵权人停止正在行使的侵害行为。2)排除妨碍是消除侵权人设置的影响他人合法行使权利或获得利益的障碍条件。3)消除危险是要求侵权人消除因侵权行为构成威胁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实状态。4)返还财产是要求侵权人归还不法侵占物。5)恢复原状是将被侵权行为损坏的财产恢复到侵权前的原有状态。6)赔偿损失是侵权人对他人的损害,用其财产给与补偿。7)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未履行或为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算方法交付一定数量货币的责任方式。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15、行政法概念及其特征(结合第七章)行政法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而产生的一定社会关系的

12、法律规范总称。特征:广泛性、授权性、针对性、程序性、系统性、监督性 16、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具有一定资格的行政法律关系参与者。即行政权力的享有者或行政义务、责任的承担者。萨达是 17、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政法律关系客体除包含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财物、行为、智力成果基本客体外、还包括一些特殊客体,如人身(行政拘留关系)、行政权(行政委托关系)、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出让、划拨关系)等。18、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行政主体权利主要包括:行政决定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行政确认权、行政优益权、行政监督权等。行政相对人和

13、第三人的权力主要包括:参与权、保障权、受益权、监督权、救济权等。19、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予以纠正,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法律活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支配或决定地位的当事人。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当事人。(公民、法人、行政第三人:与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当事 第二章:建设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1、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

14、总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分为若干资质等级。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2、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若干工程类别。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三等工程。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的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

15、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新核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工程监理企业两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设备工程监理单位的资格等级分为甲、乙两级。4、分类 有效期 起始注册 3 年 延续注册 3 年 变更注册 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增项注册 一个专业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注册 5、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中规定的必须由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只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

16、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三章 建设工程市场交易法律制度 1、发包:发包,是指把建筑、加工、订货等任务交给企业等单位或个人承包。承包,是指接受工程、订货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并负责完成。【竞争性发包方式为招标发包,非竞争式发包方式为直接发包】2、建设工程招标发包: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潜在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报价,由建设单位从中优选中标单位,并与其按照中标价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交易方式。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

17、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的。3、建设工程直接发包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通过协商确定发包内容和价款,双方按照协商的结果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交易方式。4、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

18、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2)抢险救灾的;(3)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5)已建成项目需要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项目的施工可以不进行招标:(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

19、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建设工程的联合承包,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共同承包一项工程。(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的认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6、建设工程分包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的次要部分或者少数部分委托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禁止违法分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未经约定或许可分包 将主体结构分包给分包单位 分包后再分包 7、禁止转包工程 建设工程的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

20、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承包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转包和肢解发包都是违法行为】8.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9.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0、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不适宜招标的,经批准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向三个以上)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的,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

21、相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11、投标人资格: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对其规定。12、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 【开标时间等同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地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 密封要求: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不得开启 有效投标数量:3 个及以上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无法人章并无法人代表(代理人)章 未按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不清 多份投标书或多个报价 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且无有效证明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联合体未附共同投

22、标协议 评标委员会 由 招 标 人组建 招标人的代表,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人数:5 人以上的单数 专家人数大于等于 2/3 开标前随机抽取,名单在结果确定前保密 委员会成员职业道德,有关人员的保密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了解)招标人指定中标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中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

23、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4、要约 概念:要约是一种法律行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要约发向的对方为受要约人。要约的撤回:撤回要约是指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在其到达受要约人之前,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其收回。撤回要约是阻止要约生效的行为。(在生效之前撤回)要约的撤销:撤销要约是指要约生效后,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要约人通过一定的方式,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撤销要约是使要约失效的行为。15.承诺 承诺时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承诺须有受要约人作出 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24、时生效。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16.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因其不完全具备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生效与否,由权利人确定。【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例: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 20 万 kg 苹货款为40 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 4 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约金 6 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C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 8 万元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 8 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

25、违约金 6 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6 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 4 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 6 万元 第四章 建设行为的监管法律制度 1、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条件(重点!书 P115 共 8 条,考试可简写,可全写,也可以自己总结)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一年,不少于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不少于 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工程 国务院建

26、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元或300m2以下 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 临时性建筑 军用房屋建筑 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3、强制监理的工程范围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000 万以上)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 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4、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2)工程建设文件;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5、工程监理人员的权限(判断、选择)工程监理人

27、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改正。6、监理单位的义务及法律责任(1)依法承揽监理业务 (2)执行监理业务 (3)违约赔偿责任(4)违法串通的法律责任 (5)违法转让监理业务的法律责任 7、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P122 页 8、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重点,书 P123 页)9、施工单位的设施现场安全责任(材料分析题,书 P123 页)10、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28、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安全生产许可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 不得提出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要求 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物资 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办理施工许可

29、证时应当报送安全施工措施 地下管线资料 相邻/地下资料 气象水文资料 真实 准确 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安全作业环境 安全施工措施 编制工程概算时 施工前15天 备案爆破作业,向公安局申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三年。例题:某高层建筑,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一家具有甲级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单位明确了自身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包括: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30、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将脚手架工程分包给了某专业分包单位,该分包单位根据总包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编制了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随即分包单位立即依照方案组织人员负责脚手架搭设施工。因安全员有急事未到位,该专业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暂时兼任。事件 2: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

31、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各自编制了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共同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了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了演练。【问题】1.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哪些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实施?2.事件 1 中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若不妥,写出正确做法。3.事件 2 中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若不妥,写出正确做法。4.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工程师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答:1、以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

32、才能实施: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未经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立即实施不妥。正确做法是: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应先由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专业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暂时兼任的做法不妥。正确做法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负责。3、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各自编制了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妥。正确做法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

33、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共同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不妥。正确做法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应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4、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1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P128 简答,可以用自己理解去答题)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34、、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必须向相关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建设单位不得对承包单位的建设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使用 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保证建材、构配件、设备符合要求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要有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11 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13、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与建设单位区分 P

35、129)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对施工质量负责,负责返修;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

36、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承包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教育培训制度,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14、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了解)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 年 供热和供冷系统2 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2 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第七章 处理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选择、判断)1、区分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解决方法)民事纠纷: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在建设工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纠纷。行政纠纷:国家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建设工程中因行政行为发生的纠纷。2、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3、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将已经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意思表示。仲裁协议书:当事人订立的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专门协议;具有独立效力,内容具体、明确。仲裁条款: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专门条款作为自愿仲裁的意思表示。其他形式协议:往来的信函、传真等书面文件中包含将纠纷提交仲裁意思表示的,可作为仲裁协议。PS:时间仓促,应该都总结到位了,如果有什么补充,我会在微信群里面及时通知,现在就开始准备吧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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