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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房借款抵押合同(集锦15篇)住房借款抵押合同1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平、自愿的根底上,为明确责任、遵守信用,经充分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 其次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照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
2、,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归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从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大事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局部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值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依据担保条款的商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商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
3、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第八条 抵押物为 ,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全部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肯定要抵押人到场,
4、则抵押人应当协作。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缘由导致其局部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根据商定担当责任。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情愿承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住房借款抵押合同2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5、):_ 甲方因资金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全都同意,甲方以其全部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供应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经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元人民币(¥_)。 2、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3、甲方以位于1、房屋座落:_市(县)_(小区)_栋_号_室。2、房屋类型:_3、房屋构造:_4、建筑面积:_5、购房合同编号:_6、房地产权证编号: _(房屋详情复印件附后)自有财产做为抵押物,向乙方供应担保。 4、借款利率: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5、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
6、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6、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7、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8、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觉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抵押物所属权归乙方全部,用于抵偿借款本息,甲方必需协作乙方完成抵押物过户给乙方的整个过程。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甘肃省兰州市公
7、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11、本合同经甘肃省兰州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给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依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 抵押人住址:_ 联系电话:_ 乙方:_ 抵押权人住址:_ 联系电话:_ _年_月_日 住房借款抵押合同3 合同编号:_ 借款人:_ 电话:_ 地址:_ 邮编:_ 贷款人:_ 电话:_ 地址:_ 邮编:_ 抵押人:_ 电话:_ 地址:_ 邮编:_ 经合同各方自愿公平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
8、一条 借款人因购置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现值为共计人民币(大写)_(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 其次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本项贷款用于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展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归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
9、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归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采纳_法归还。首期还款日为_年_月_日,首期还款日为_年_月_日,首期还款金额为_元,剩余款项分_月归还(详细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规划表)。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六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借款人不行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10、。 第七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规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需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其次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的次数不超过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1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八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抵押人自愿连续担当担保责任。 第九条 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
11、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担当。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展监视检查。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必需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人未续保的,贷款人有权代其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担当。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人应马上通知贷款人,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抵押人必需以保险理赔款归还所担当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在理赔款缺乏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由抵押人负责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供应担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发生抵押物价值削减,贷款人有
12、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等的担保。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担当。 第十六条 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商定的还款规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力量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第十七条 贷款人依法处
13、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抵押人,如缺乏,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八条 抵押人按本合同商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有关资料退还给抵押人,并到抵押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抵押人变更住宅、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宅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其次十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其次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
14、展诉讼管辖。 其次十二条 本合同自依法设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签字):_ 贷款人(盖章):_ 抵押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住房借款抵押合同4 借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抵押人:电话: 地址:邮编: _年_月_日 中国农业银行 经合同各方自愿公平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置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人,抵押物评估现值为共计人民币(大写)_(详见抵押物清单、
15、抵押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_)。 其次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本项贷款用于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展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归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归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采纳_法归还。首期还款日为_
16、年_月_日,首期还款日为_年_月_日,首期还款金额为_元,剩余款项分_月归还(详细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规划表)。 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六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借款人不行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七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规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需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其次条订立的贷款利率
17、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的次数不超过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1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八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抵押人自愿连续担当担保责任。 第九条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其费用开支由抵押人担当。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展监视检查。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必需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间抵
18、押物保险到期,抵押人应负责续保,抵押人未续保的,贷款人有权代其续保,费用由抵押人担当。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人应马上通知贷款人,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抵押人必需以保险理赔款归还所担当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在理赔款缺乏以归还相应贷款本息时,由抵押人负责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供应担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发生抵押物价值削减,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等的担保。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经贷
19、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担当。 第十六条发生以下状况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商定的还款规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力量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第十七条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抵押人,如缺乏,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
20、八条抵押人按本合同商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有关资料退还给抵押人,并到抵押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抵押人变更住宅、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 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宅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其次十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展诉讼管辖。 其次十二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其次十三条本合同一式_份,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抵押权人) 借款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印章
21、) (授权代理人) 抵押人:(盖章) 抵押人:(签字) 签约地点_ 签约时间_ 住房借款抵押合同5 合同编号: 借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贷款人:电话: 地址:邮编: 出质人:电话: 地址:邮编: 年月日 中国农业银行经合同各方自愿公平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置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其次条借款人(出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物评估现值共计人民币(大写)元(详见质物清单、质物评估证明,清单号码)。质物移交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
22、率为月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进展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等额归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月利率(上标)还款月数 二、递减归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纳法归还,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还款金额为元,剩余款项分月归还(详细归还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规划表)。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
23、质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七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行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规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需在还款日前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订立的贷款利率收取贷款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延期次数不超过次,且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
24、必需提前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后,出质人自愿连续担当担保责任。 第十条质物质押期间,贷款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条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单交贷款人保存。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期届满,出质人应负责续保。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出质人必需以保险理赔款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专户。当理赔款缺乏以归还所担保的债权时,借款人负责弥补或供应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质物的保险、鉴定、登记、运输等费用由出质人负责。 第十三条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出质人于质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贷款
25、人支付估价金额的的保管费。质物保管不当,造成损害、灭失,由贷款人担当赔偿责任(自然和客观缘由除外)。 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削减的可能,贷款人有权要求出质人供应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供应的,贷款人有权依法拍卖或变卖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内不按合同商定的还款规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内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丢失民事行为力量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归还贷款本息义务。 第十六条贷款人依法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
26、。以质物清偿债务,以实际处理的价款为准,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质押人;如缺乏,贷款人对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权。 第十七条借款人按本合同商定还清贷款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后,贷款人应将其占管的质物及有关资料退还给出质人,并到质物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和出质人变更住宅、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宅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九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其次十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其次十一条本合同自依法设定质押之日起生效。 其次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执一份。
27、 借款人:(盖章)贷款人:(盖章或专用章) (质权人) 借款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代理人) 出质人:(盖章) 出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借款人: 贷款人: 出质人: 借款人因需要,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全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治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利率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结息,欠息按计收复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条 借款和还款 1、分期
28、借款、还款规划: 2、借款人在借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详细的借款规划,并供应说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规划办理借款手续。实际放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和还款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分期借款规划分期还款规划金额(小写)金额(小写) 4、借款人应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实行其他措施追收。 5、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贷款合同,不因贷款合同无效而无效。如贷款合同无效,质押人仍以质押物予以担保。如因借款人或质押人的过错造本钱合同无效的,质押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贷款人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
29、等动产、权利(详见质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权),出质给贷款人。主要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借款人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权)评估价值万元,实际质押额为万元。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权)未设定其他担保,全部权无争议。出质人应保证其质押行为真实、合法,并依据贷款人的要求,定期供应财务报表以承受资信调查。 5、出质人应在年月日之前将质物全部权移交贷款人占有或办理质权转让手续,质物(权)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
30、。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当保管质物(权)。贷款人为安全、便利,也可将质物(权)托付与出质人商定的第三人保管。 6、在质押担保合同生效前,质押物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保险金额应与质押物的价值相等。质押物保险到期,质押人应负责续保,直至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为止。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金,缺乏局部由借款人另行供应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在合同生效前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限全都。在质押担保期间,质押物登记届满的,由质押人负责依照有关
31、规定办理续登手续。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权)转让、变卖、重复质押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权)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10、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1、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的赔偿金。 第四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了解农业进展银行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各项优待政策和信贷治理
32、制度、规定、方法等,协作贷款人共同管好贷款。 2、借款人必需严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进展银行关于粮棉油购销企业账户治理规定,在中国农业进展银行开设根本账户和相关专用账户。经开户行审查同意,对远离开户行的企业,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帮助存款账户,但必需遵守农业进展银行的信贷治理规定。 3、借款人必需根据合同商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需向贷款人供应贷款使用的详细用途及用款规划,并自觉承受贷款人的信贷监视。 5、借款人发觉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应马上实行保全措施,并准时通知贷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应积极筹措还贷资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归还贷款本息;到期不还
33、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或实行其他措施追收,还款日期以贷款收回凭证为准。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观缘由的确不能按期归还的,须经质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书面申请展期归还,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可办理展期手续。经贷款人审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应按合同商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 8其他事项: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应当根据合同要求准时发放贷款,并依据借款人实际用款进度供给资金。 2、贷款人有权对贷款实行跟踪检查,保证专款专用。 3、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缺乏归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或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缺乏清偿局部,贷
34、款人有权连续向借款人追偿。 4、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马上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理质押财产或质权,收回贷款本息。 5、其他事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上述商定义务的,贷款人可视不怜悯况,依据信贷治理有关规定,实行加罚息、停顿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信贷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担当。借款人拒不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资产保全或强制执行。 2、贷款人违反商定义务的,借款人有权恳求有关部门根据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
35、缘由造成不能按期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遇节假日顺延)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计算机代码:税务登记号: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纳税担保合同。 1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供应的纳税担保范围是: 2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供应的纳税担保金额为:元及应加收的滞纳金元。 3 、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供应担保的方式为: 4
36、 、依据本纳税担保合同纳税担保人为被担保人供应的担保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5 、本纳税担保的期限为自本纳税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 、纳税担保人是在注册的经济实体,任何转变纳税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大事、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纳税担保人保证准时通知税务机关。 7 、纳税担保人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要求纳税担保人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的通知书后,保证按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缴纳期限及金额主动、一次性向税务机关缴清全部款项。 8 、假如纳税担保人未能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及金额缴纳,税务机关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纳税担保人实行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9 、本纳税担保是持续性的担保,只要被担保人
37、未缴清本纳税担保合同商定的担保范围内全部款项,纳税担保人就始终担当本纳税担保项下的全部连带责任。税务机关赐予被担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纳税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10、若被担保人消失破产或合并、分立等状况,并不解除纳税担保人在本纳税担保合同中的责任。若纳税担保人消失此状况,其继承人将受本纳税担保合同的约束,并继承本纳税担保项下的责任。 11、本纳税担保非经税务机关同意,为无条件的不行撤销的担保。纳税担保人与其他任何方面签定的任何合同、协议均不影响本担保的有效性。 12、本纳税担保经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确认)后生效。 被担保人:纳税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38、月日年月日 税务机关: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住房借款抵押合同6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全都同意,甲方以其全部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供应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经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_元人民币(¥_)。 2。借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3。甲方以位于1、房屋座落:_市(县)_(小区)_栋_号_室。 2、房屋类型:_ 3、房屋构造:_ 4、建筑面积:_ 5、抵押物价值:_ 6、购房合同编号:_ 7、房地产权证编号:
39、_(房屋详情复印件附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供应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_ 市_县房地产治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3倍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觉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