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10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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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量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一、质量管理机构及人员组织(一)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为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质量安全部为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以质量管理部门为核心主抓施工质量,相关部门积极协助配合,从思想、组织、人员、技术、制度、措施、施工等涉及质量因素的方方面面抓起,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办法。(二)质量管理机构人员组织 项目经理部实行三级质量管理机制。项目部设专职质检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每个施工作业队设专职质检员,每个班组设现场跟班质检员。质检工程师直接对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负责,行使监

2、督权、检查权和质量否决权。二、质量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质量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质量责任状,层层实行保优经济责任抵押制,明确各级责任,并将质量目标细化到每道工序,分解到分项工程和作业班组,奖惩兑现到个人,按工序、工种、专业实行严格控制,切实把涉及质量的方方面面纳入有序可控的每一工序当中。(二)质量责任制 1、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保证的第一责任人,在合同环境下受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并代表其向顾客作出质量承诺。2)组织开展质量体系活动,确立项目质量目标,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

3、策、法规,坚持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各项质量活动的开展,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满足业主要求,争创名牌工程。3)组织向业主提供质量依据,处理业主提出的有关质量方面的要求。4)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资源配置,保证质量体系在工程项目上的有效运行及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的需要。5)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制定项目质量规划及实施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2、总工程师职责 1)接受项目经理领导。对项目工程质量、施工技术、计量测试负全面技术责任,指导施工队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有效的技术管理工作。2)在公司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部门指导下,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

4、设备、新材料及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3)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进行编制及经批准后的实施。对不合格品及纠正、预防措施进行审核。解决工程质量中有关技术难题。3、质量技术部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控制,制定施工技术管理办法。2)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调度、勘察、征地拆迁工作,参加技术交底、过程监控,解决施工技术疑难问题。参与编制竣工资料和进行技术总结,组织实施竣工工程保修和后期服务。3)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开发新成果。4、工程管理部职责 1)依据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制定质量管理工作规划,负责质量综合管理,行使质量监察职能。2)

5、确保产品在生产、交付及安装的各个环节以适当的方式加以标识,并保护好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负责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最终检验和试验结果、检验和试验状态、不合格品的控制、质量记录的控制,确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全部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3)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工程项目的 QC 小组活动。5、商务合约部职责 1)负责对本标项目承包合同的管理,按时向业主报送有关报表和资料。2)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制定、实施管理,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要求,适时提出施工计划修正意见报项目领导批准执行。3)负责组织工程项目验工计价,统计报表的编制,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 送各种报表。4)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工

6、作。5)参与合同评审,组织开展成本预算、计划、核算、分析、控制、考核工作。6)参加工程项目验工计量,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进行责任成本核算工作。6、材料设备部职责 1)负责物资采购和物资管理。2)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办法,检查指导和考核施工队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3)负责工程项目全部施工设备管理工作,制定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参加工程项目验工计价,对各施工单位的材料消耗和机械使用费用情况提出计量意见,评价各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情况。5)在公司工程管理部指导下,参与安装设备的检验、验证、标识及记录。7、试验室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检验、试验、交验、及不合格品的检验控制,按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过

7、程实施监督并对检验结果负责。2)负责现场各种原材料和混凝土试件的样品采集、测试、检验及质量记录。根据现场试验资料,确定各种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并在施工过程中提出修正意见上报批准执行。3)负责工程项目的计量测试工作,并负责工程项目的检验和试验设备的核定、校准及使用管理工作。8、测量队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的导线控制测量、施工测量和施工放样工作。2)在工程管理部指导下,对合格产品进行验工量测计量。9、工程队长职责 1)负责本单位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贯彻落实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2)负责落实职工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3)负责工序质量控制,开展质量检验,落实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工序

8、的交 接和质量问题的发生负责。4)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配件的质量问题。10、质检工程师职责 1)质量检查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其主要职责是:2)宣传贯彻上级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项目质量目标和措施,检查督促施工抓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和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业务上接受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3)协助负责人制定、审查、修订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4)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参与验工计价负责质量签证,参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5)参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6)对工程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有权提出奖励,对

9、违规操作或不重视质量的行为有权制止,遇有严重影响质量情况,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并报领导处理,有权越级向上反映工程质量情况。7)对因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行为追究其责任。8)总结施工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按规定报送质量报表及总结分析报告。(三)质量自检体系 1、强化以第一管理者为首的质量自检、自控体系,完善内部检查制度,实行施工技术部门管理、质量检查部门监控的管理、监督分离体制,立足自检、自控,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考核奖罚。2、自检体系由项目部、施工队、施工班组三级组成,项目部为自检核心。项目部质量监察部为实施单位,中心试验室配合,施工队设专

10、职质检员,选派合格的质检工程师,配齐质量管理人员,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3、自检体系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细化分解质量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关健环节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施工质量控制。自检人员须监控各个施工环节的施工质量,随时 进行放线测量、材质试验、工序与工艺检查、质量检测等工作,保证质量检查控制的及时性、准确性。4、自检体系以建设单位质量奖罚管理机制为基础,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促使和激励企业强化质量管理,使企业内部经济效益与质量挂钩。实行项目挂牌、试件验收、测量复核、质量检查、奖金挂钩、质量否决等制度,明确岗位质量职

11、责,层层落实质量责任。5、自检制度(1)施工过程中自觉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质量大检查,严格奖罚制度,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2)严格执行队旬检、项目部月检的日常抽检制度。每次检查都与优质工程标准进行对照。(3)任何一项工程完工后,都要进行质量检测验收,检测在项目部内部分两级进行,先由施工队进行全面检测,并认真作好记录,确认质量合格后交项目部审查,并由项目部进行“复检”或“抽检”,确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审批。(4)在施工过程自上而下严格按照“跟踪检查”、“复检”、“抽检”三个检测等级分别实施检测任务。6、转签前自检工作程序如下:(1)在工程开工前进行:1)原材料的验证

12、、配合比设计等标准试验以及定线测量工作。2)特殊材料或工艺的试验、研究、论证及报批。3)施工准备情况的自检自查。4)开工报告完成和报批。(2)在施工过程中负责进行:1)工序及工艺过程的试验检测控制。纠正不良操作方法,改进和提高工艺水平、控制工程的质量标准。2)记录、整理施工原始记录。3)对完工的分项工程或部位进行自检评定,形成自检记录,对自检合格的工程提交转签申请报告。4)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影响施工工程质量的情况、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改正和处理。5)对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负责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处理。6)负责落实有关方面关于工程施工及质量的要求或指令。(3)在工程竣工后负责进行:1

13、)自检评定工作。2)整理竣工资料。3)完成竣工报告。4)负责工程质量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5)配合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交(竣)工工程质量鉴定和工程验收工作。(四)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自检验收制度 每位施工人员对施工的分项工程随时进行自检,发现不合格的及时返修,不留质量隐患,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必须要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将自检实测数据填写在自检记录上,交质检人员复查核定。2、互检验收制度 施工班组对施工的分项工程互相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处及时相互通报,加以纠正。总工、质检工程师要及时组织班组、质检人员、施工人员互相检查,督促上道工序,搞好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3、交接检

14、验收制度 工序交接检查在双方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抽检认定后方能办理工序交接检手续,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准办理交接手续,工序交接由班组长或兼职质检员负责,班组交接由项目负责人或质检工程师组织,在交接检查过程中要树立为下道工序服务的思想。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严格按程序检查,以防质量隐患,在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质检工程师进行隐蔽检查,最后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隐蔽,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填写施工日志。5、测量换手复核检查验收制度 测量资料须经换手复核;控制测量交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现场测量基线、水准点及有关标志均须进行定期复测检验。6、实行严格的“跟

15、踪检测”制度 检测工作将根据施工过程按跟踪检查、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进行,绝不放过任何质量隐患。7、原材料及成品或半成品检验制度 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及成品或半成品由中心试验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1)进场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符合采购计划;(2)供应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齐全;(3)产品现场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取样进行试验并填写试验报告。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分类、分批堆放并设立标志卡,坚持按用途对口保管、发放、不得混杂,对易受潮的物品做好防雨和防潮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立即清除出场。8、机械仪器设备定期检验标定制度 测试仪器设备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定;新购

16、置的测试仪器设备使用前进行标定,取得标定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并设立帐卡档案,记录好每次标定的时间和标定的结论,定期进行回访。三、资料管理目标设计及管理措施(一)资料管理体系设计的目的和依据 1、为了提高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推进技术资料标准化、制度化、组织指导施工过程中资料的收集特制定此目标设计。2、编制依据:(1)施工图纸(2)天津市高速路建设质量监督办法(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4)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工艺标准(5)施工组织设计(二)资料整理标准 (1)天津市高速路建设质量监督办法(2)公路工程质

17、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3)资料齐全真实、字迹清楚(4)表格使用正确,填写符合要求(5)签字手续齐全,横向纵向交圈(6)及时收集整理,分门别类装订组卷(三)资料管理机构 项目部建立健全资料管理体系,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总工负责,协同各种专业、部门在施工过程中资料的填报和审核,归档整理工作。设专职的资料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四)资料收集整理要求和管理措施 为了提高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水平,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推进技术资料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施工过程中资料的收集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要求和管理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 ISO9002 国际认证标准,设专

18、职资料管理员对资料进行统一管理。所有技术、试验、材料、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资料的收集整理,相互配合,在收集整理过程中,要及时发现资料中的问题及时解决。2、资料收集,整理由技术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共同进行,每月分两次进行资料检查。第一次为每月 10 号前,主要检查上月资料存在的问题的修善情况,第二次在 25 号前,检查资料的正确和整理情况。3、报验要求资料应在报检前准备齐全,然后进行报验。4、收集整理的资料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 5、竣工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移交竣工资料。6、资料不合格,字迹不清楚,纳入项目部奖罚制度。四、成品保护措施 保护措施主要从组织措施、保护措施和技术措施三方面考虑。1、组织措

19、施 教育全体施工人员对国家、对人们负责,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操作时要珍惜已完成的工程,建立成品保护组织,由技术生产部门领 导、材料部门参加,建立交接班和定期检查制度。2、保护措施(1)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工艺、环境特点,对每道工序都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报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根据不同的工序,采取疏导、堵挡、遮盖、排水、避雨、设置护栏、铺盖草垫、粘贴保护膜、简易包装、涂油漆标志、设立标志牌、专人看守等措施。每道工序完工经检验合格后,下道工序施工班组做好成品保护措施。(2)对定位线引桩、标准水准点、进行土方开挖、机械作业时不

20、得碰撞,并经常进行校核。(3)基槽开挖完成后,尽量减少基础的扰动,土方开挖过程中,预留 15cm土层人工进行清槽。(4)对可能被下道工序或临近其它工程施工污染,甚至破坏的部位采取苫盖或挡护措施。对已完工尚未交付甲方的工程进行拦挡或局部封闭,避免人为碰撞。(5)安装模板和浇注时,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混凝土施工覆盖养护材料,进行养护。拆模时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混凝土和损坏模板。(6)预制构件、砌块等在装运过程轻装轻放,避免破坏。预制构件吊装要设专人进行指挥,防止发生碰撞损坏构件,就位后及时连接固定。(7)地下结构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土方回填。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一)基本规定 1、施工

21、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说不定考核制度。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

22、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

23、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可按下列规定采取:(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和均不宜5 超过%。(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不宜超过 5%,不宜超过 10%。(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

24、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

25、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

26、、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4、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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