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田铺乡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惩暂行办法4852.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黑田铺乡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惩暂行办法4852.pdf(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1 黑田铺乡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惩暂行办法 教学质量是教育教学的生命线,为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全面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落实质量奖惩措施,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定桂 副组长:赵小龙 成员:周建民、谢泽林、曾志明、尹鸿、李伟雄、刘刚、谢灿桥、陈小云、匡全芝、刘新贵、刘进方、唐文明。二、实施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量化的原则。3、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原则。三、教学质量评价方法。1、按办学条件和生源状况,将全乡中小学划分为三个层次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分别设立权重系数。第一层次:黑中、双中、资东、圳玄、光明、双泉明德、合兴、龙元、金玉亭、兴隆、育才、新塘
2、权重系数为 1。第二层次:高家、乘梧、坝上、方元、大塘、茶天、双江权重系数为 1.05。第三层次:古塘、玉京、黄桥权重系数 1.07。2、教学成绩计算方法:巩固率 20%,合格率 60%,优秀率 10%,人平分 10%。3、未担任教学任务的领导按所在学校教师教学质量平均值的80%计算,没有质量检测成绩的老师按所在学校教学质量平均值的95%计算。即:学校所有参加统考教师质量得分之和学校所有参加 2 统考的教师人数80%(95%)4、承担县级课改任务的实验班的老师,经县验收合格的,所测试科目的成绩第一年提高 5 个名次计算,至第一名封顶(第二年后不享受此优惠)四、教学质量奖项。1、单位集体奖。学校
3、教学质量所有科目学考综合评分,全乡按教学质量从高到低,中学奖第一名 700 元。小学奖前五名:第一名 600 元,第二名500 元,第三名 400 元,第四名 300 元,第五名 200 元。(学生人数低于 100 人,年级少于 3 个年级的不设此奖)2、班级教学质量奖 班级教学质量所有科目综合评分,全乡按教学质量从高到低,中学奖前三名:第一名 300 元,第二名 260 元,第三名 220 元,小学奖前五名:第一名 300 元,第二名 260 元,第三名 220 元,第四名 180元,第五名 140 元。3、单科教学质量奖 学考科目教学成绩,乡统一以班为单位统计,小学奖前六名:一名 200
4、元,二名 180 元,三名 160 元,四名 140 元,五名 120 元,六名 100 元,中学奖前三名,一名 200 元,二名 180 元,三名 140 元。4、提高名次奖 以上、下学年综合成绩对比,对提高三个名次(含三)的学校,班级和教师个人,每提高一个名次分别按 50 元、30 元、10 元奖励。5、巩固率奖(只含初中)年巩固率在 99%或以上的奖励班级 200 元,奖励学校 300 元,九年级三年巩固率达到 96%或以上的奖励班级 400 元,奖励学校 800元,奖金分配:班级奖励班主任占 65%,任课教师占 35%,学校奖金分配由校定。(正常异动以县教育局基教股认定为准)3 6、全
5、科合格率奖 班级全科合格率高于同年级平均值 20 个百分点奖励 300 元/班,奖金分配:班主任先提取 30%后再按科目权值分比例分配给科任教师。7、全科优秀率奖 班级全科优秀率高于同年级平均值 10 个百分点奖励 200 元/班,奖金分配同全科合格率分配方案。8、择优奖(特别奖)初中毕业生被省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每生按 1000 元奖励,被择优录取(以入校注册为准)按每生 300 元奖励。奖金分配由校定。9、职高招生奖(执行县局奖励政策)在职高招生中,获县一等奖的每生奖励 300 元,获县二等奖励的每生奖励 260 元,获县三等奖的每生奖励 220 元,奖金分配由校定。10、文体代表
6、队奖 以片、校为单位组织的各类文体代表队,在乡级获一等奖,奖励300 元,二等奖奖励 200 元,三等奖奖励 100 元,代表乡参加县或县以上比赛获奖,同级奖励多少,乡中心学校加奖多少,奖金分配由校定。11、突出贡献奖 由县统一的考试,在县排名中,单位:前五名奖励 3000 元,610名奖励 2000 元,1120 名奖励 1000 元。个人:前五名奖 1500 元,610 名奖励 1000 元,1120 名奖励 500 元,奖金分配由校定。五、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学质量奖惩计算办法(标准分为 100分)。1、名次奖惩:排名以乡统一排名进行核算:基础分 30 分,名次得分是,第一名 30 分,
7、第二名 29 分,第三名 28 分,依次类推,倒 4 数第一名为 10 分,同时设幅度奖惩,倒数一二名无幅度奖,其他每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加减分 1 分。此项最低不低于 10 分。2、合格率奖惩 30 分:以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值为基础值(20 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加 1 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减 0.5 分,加分最多不超过 10 分,减分最多不出现负分。3、优秀率奖惩 20 分:以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值为基础值(15 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加 1 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减 0.5 分。加分最多不超过 5 分,减分不出现负分。4、人平分奖惩 20 分:以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值为基础(15 分),每超过平均分
8、1 分奖 0.5 分,每低于平均分 1 分减 0.5 分,奖分最多不超过 5 分,减分不出现负分。5、任教多科目多班的,分科目分班算分再取平均值。另:任教同年级同统考科目多班的加 4 分,任教同年级多统考科目的加 6 分,任教同统考科目跨年级或多统考科目跨年级的加 8 分。此项不累计加分。上述 5 项之和为教学质量奖惩总积分,再乘以每分分值,就得出每个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分分值:所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之和所有教师积分之和)六、奖惩措施 1、教学质量获得第一的单位和连续两年获得第一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在不违背其他“一票否决”条件下,当年考核进入“先进”“优秀”等次。2、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
9、评分排在全县后 10 名,全乡小学后三名中学倒数第一名的单位全乡通报,单位当年不得评先,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不得评优。班级成绩,单科成绩排全县后 10 名,乡小学后 5 名,初中后 3 名的班主任、科任教师当年不得评优。3、初中小学学业水平考试综合质量,连续两年排名全县后 6 名,5 乡倒数第一名的全乡通报,责令单位一把手,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由中心校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被通报的就地免职。4、连续两年教学质量排名乡倒数第一名的班主任、科任教师下年度由学校一律解聘,报乡中心学校调离。5、所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适时向社会公布。七、奖金来源 1、教学质量所设奖项的奖金从学生公用经费中间统一列支,所发奖金按学生数人平从各学校提取。2、教师教学质量奖惩金额从教师绩效工资中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提取 23%。3、上述奖金由乡中心学校年终统一核算到人。八、本办法报送县教育局、乡人民政府备案,从 2012 年春季开始执行。黑田铺乡中心学校 2012 年 3 月 20 日